秀书网>修真小说>秦别枝姬朝衣>第66章 与光同行的将军
  吴庸猛地回头,闯进他视线是秦别枝以赤花笛为剑刺向他眼睛。

  秦别枝在前一瞬察觉到什么空间波动,利用风灵根的速度竟是追上,再出竟恰好在吴庸的身后。她毫不犹豫,更知道人的下意识反而会看向危机的来源。

  吴庸的反应速度确实快,他当机立断就将头往旁边一偏,但不及秦别枝的速度,还是被秦别枝从眼尾划过割下一道血痕至耳下。

  “咦,反应还挺快。”秦别枝轻声低喃,一招不成便当即后退,躲过张努飞来一击,伸出手张开冰花悄悄落到张努与吴庸暴露在外的手背上。

  “啊——”惨叫声在凉贴的冰花融化时,骤然尖锐。无论是吴庸还是张努都脸色一白,抓着自己的手腕整双手都在发抖。

  那一年里,秦别枝在唐少闻的指导下对自己的混沌灵根有了更深刻的认知,也明白如何运用,并在实战里融合自己所学。

  她在冰中藏雷火,只因皆出自她,三者并不冲突矛盾,只让威力增加,又出其不意。

  秦别枝趁着二人被这股疼痛所引走注意力,赤花笛吹奏影响精神的乐曲,不仅影响她二人,更扩散到整片区域。

  由于她的突然干扰,沈淮游便抓住沈徒风的一滞,打出更加凶猛的攻击。

  好处是大部分人都被她的乐声所影响,坏消息是这玩意儿敌我不分,她可爱的队友也被波及了。

  比如年娇娇这种在擅于肉体搏斗的,她的精神神识就不那么强大。

  秦别枝两三下给张努与吴庸一脚一个全踢下去,赶忙去丢给年娇娇一个耳塞。

  这是能专门隔绝她的乐声的棉塞。

  算是她自己捣鼓出来的小玩意。

  年娇娇所对付的两人比起张努与吴庸的配合要显得不足,由她与白泽完全足够应付。

  秦别枝将目光投向被雾团包裹的长枪,她缓缓靠近,将手伸了进去。

  她握住冰冷的枪身,一把将其拽出。

  这是一把晶莹剔透的白色长枪,在枪的头部环上,更有一颗类似龙的图纹。

  秦别枝瞥向沈淮游,也不知道竺夭与沈徒风达成什么协议,竟开始联手攻击沈淮游,让他瞬间落入下风。

  秦别枝不过稍作思量,她便毫不犹豫将到手的长枪朝沈淮游丢去。

  她笑着道:“沈副队,你可接好了。”

  长枪在空中划出一道白色的长尾,沈淮游头也没回只是向侧抬起手臂。长枪从他手下穿过,被他牢牢抓在手里。

  沈淮游轻哼一声,“还算聪明。”

  白色长枪在他手中实在合适,少年郎手提白枪,直指前方联手二人,额前碎发被风吹得舞动半遮眼帘,沈淮游亦不为所动。

  沈徒风在看到沈淮游拿到长枪时,他的脸色就黑了下去。

  在来到这里之前,沈徒风就与沈淮游打过一架。那一架他输了,但他也将沈淮游最顺手的光鹿枪所打碎。

  也是因为此,沈淮游才长期处于下风。

  可现在,沈淮游得到了比光鹿枪更加好的武器……

  白龙缨枪。

  沈淮游心中默念,这就是这把枪的名字。与“龙”字沾边的东西,向来没有凡品。

  沈淮游能感知到这把枪的品质并不低,只是不知被什么压制了。即使如此,白龙缨枪依旧足够强势。

  他提枪横扫,枪风凌厉。

  竺夭与沈徒风所建立的优势顷刻间就被打散。m.χIùmЬ.CǒM

  竺夭脸色发青,有些怒道:“你不是说这家伙没有了武器很好对付吗?那现在怎么办?”

  沈淮游徒手对打时,也完全没有沈徒风所说的那么好对付,他将战斗僵持许久。

  落入下风,但无法击溃。

  徒手的沈淮游已然难缠,更何况得到自己最擅长的武器?

  “谁知道这地方刚好有一把。”沈徒风一样恼火,他心里的怒气并不比竺夭少。

  张努与吴庸皆是他的手下,正是因为他发觉那把长枪害怕导致发生变故,才让他二人去抢夺,谁知道两个人被一个人打败了。

  “两个废物。”沈徒风暗骂。

  “我就不信我们两个人还对付不过一个沈淮游!”沈徒风咬着牙,怒声道。

  他扬起折扇,冲着沈淮游而去。

  秦别枝早就回到地面看戏,很快她就发现有意思的事情。

  沈徒风向前冲,竺夭却向后退了一步。

  “沈徒风,你要寻死那就自己去,我可不陪你找死。”竺夭冷笑一声。

  临时的联盟能有多牢固?若不是沈徒风说沈淮游没有武器,竺夭是万不敢与沈淮游对碰的。

  沈徒风兴许是不明白“沈淮游”这三个字的含量。

  在妖魔双界,每一位参加过有沈淮游的火拼的妖或魔,都会对他产生一种恐惧。

  他们用人界的说法称他——与光同行的将军。

  他的光灵力斩破过同胞的绝望,将厌光的魔族带到属于他的光的世界之中。

  他亦是万千在战场通道奋战的人族心里的希望。

  沈淮游的实力并非最强,却是天斗军与天备军中最具声望的。

  没有魔或妖想和沈淮游正面对上,尤其是魔族。

  对魔族来讲,沈淮游一直是心头大患。

  沈淮游看着向自己冲来,却在见到竺夭背叛时脸色骤变的沈徒风,他神情没有一丝变化,只带着那份自见到沈徒风后就未散的冰冷。

  刺枪。

  长枪穿过沈徒风的腹部,飞溅的血沾到沈淮游的衣服与脸上。

  他的面部浮现明显的厌恶,他像丢一块破布将沈徒风甩到地面。

  “一心想着寻求捷径,不愿脚踏实地,你也配站在我身边说,你与我同为沈家少主?”

  沈淮游一步步往沈徒风砸出的石坑走近,声音好似比起原先要放松,尽管还是携着冷意。

  “你真觉得自己配吗?低贱的……私生子。”

  沈徒风躺在坑洼的石坑里,大口的喘着气,吞咽仿佛能尝到胸腔里被震碎的细肉。

  他没有说话。

  沈淮游也不想听到他说话。

  长枪对准沈徒风的脑袋刺下,却在几厘米处被硬生生遏制。

  沈淮游的神情浮上狠色,他咬着牙,字句都在口中好似反复念过无数遍。

  “即使这样,你也要保护这个没用的家伙,是吗?沈、埔。” 蓝星,夏国。

  肿瘤科病房,弥漫着医院独有的消毒水味道。病房是单人间,设施俱全,温馨舒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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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可对于孑然一身的路遥来讲,却是无人问津的等死之地。

  他是癌症晚期,靠着意志力撑到现在,但也只是多受几天罪罢了。

  此刻,路遥躺在病床上,怔怔望着床头柜上的水杯,想喝口水。

  可他拼尽全力却无法让身体离开病床。剧痛和衰弱,让这原本无比简单的事情成了奢望。

  这时,一道幸灾乐祸的声音响起:“表哥~你真是狼狈呢。连喝口水都得指望别人施舍。”

  一位英俊的年轻男子悠闲坐在病床前,翘着二郎腿,眼睛笑成一道缝。

  “你求求我,我给你喝口水如何?”

  路遥面无表情,一言不发。自从失去了自理能力,一帮亲戚的嘴脸已经见多了,不差这一个。

  男子起身,将水杯拿在手里递过来,“表哥别生气,我开玩笑的,你对我这么好,喂你口水还是能办到的。”

  说完话,他将水杯里的水,缓缓倒在路遥苍白消瘦的脸上。

  被呛到,路遥无力的咳嗽几声,好在少量的水流过嗓子,让他有了几丝说话的力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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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张鑫,为什么?我从未得罪过你。你去星盟国留学,还是我资助的!”

  张鑫将水杯放下,不紧不慢的说:“谁让你这么古板呢,只是运点感冒药罢了,又不犯法,你非得千方百计的拦着。”

  路遥脸上闪过一丝了然之色,道:“张鑫你这垃圾,狗改不了吃屎。将感冒药运到国外提炼毒品……咳咳……”

  张鑫理了下领带,笑道:“你别血口喷人啊,我可是国际知名企业家。这次回国,‘省招商引资局’还打电话欢迎我呢~”

  路遥叹了口气,现在的自己什么都做不了,索性闭上眼睛不再说话,安静等待死亡的到来。

  但张鑫却不想让眼前饱受病痛折磨、即将离世的表兄走好。他附身靠近,悄悄说道:琇書蛧

  “表哥啊~其实呢,我这次回国主要就是见你一面,告诉你一声——你的癌,是我弄出来的~”

  路遥陡然挣开眼,“你说什么!”

  张鑫笑眯眯的掏出个铅盒打开,里面是件古怪的三角形饰物,仅有巴掌大小,中间是只眼睛似的图案,一看就很有年代感。

  “眼熟吧?这是我亲手送你的,货真价实的古董。我在里面掺了点放射性物质,长期接触就会变成你现在这副鬼样子。”

  路遥马上认出来,这是自己很喜欢的一件古物,天天摆在书桌上,时不时的把玩,没想到却是要人命的东西!

  他伸出枯枝似的手臂,死死的抓住眼前人的胳膊!“你……”

  “别激动~表哥,我西装很贵的。”张鑫轻松拿掉路遥的手,小心的捏起铅盒,将放射性饰物塞进他怀里。

  “我赶飞机,得先走一步。你好好留着这个当做纪念吧,有机会再去你的坟头蹦迪~”

  说完话,张鑫从容起身离开。临走前,还回头俏皮的眨眨眼。他原本就男生女相,此时的神态动作居然有些娇媚。

  保镖很有眼力劲,赶紧打开病房门。同时用无线耳麦联络同事,提前发动汽车。

  ~~~~~~~~

  路遥只能无力的瘫在床上,浑身皆是钻心剜骨般的剧痛,还有无穷悔恨、不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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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但很快,剧痛渐渐消失,只剩麻木,路遥隐约听到过世的双亲在喊他。

  就在路遥的身体越来越飘,即将失去意识时,胸口突然阵阵发烫,将他惊醒。

  从怀中摸出那三角形饰物,发现这玩意变得滚烫无比,还在缓缓发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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