狼大绕着她转一圈,肯定地说:“没问题,这里的姑娘一结婚,身材就走样得厉害!”
几人穿戴好后,把包放在马背,便驱马赶往第一个聚集点---递万部落。
北国人逐水而居,而部落也都是由毡帐组成的,主要是为了拆装方便,为了怕草场退化,时不时地还会变换地方。
只有经验丰富的北国人才能顺利找到。
再加上狼大和狼二的体格和北国从小吃肉长大的人有得一拼,倒也没有引起当地部落人的怀疑。
张语林这是第一次来到北国,对于这里的风俗不太清楚,只能坐马上,不敢随意开口说话,还得装出一副高高在上的模样。
正值中午,不少人已经开始在羊圈挤奶。
有一些人已经用牛粪生火做饭,张语林坐在马上,视线好,看到大部分人都是吃的兔子肉和田鼠肉,比较惨得就只能吃草根了。
看样子北国人也不好过,这还算是比较大的部落,过得并不咋地。
这个部落还有一些摆摊的商人,摆摊也简单,在地上铺一块毯子就成了。
张语林随意看看,这里的商品有北国的牛羊肉,奶酪,也有大楚的茶叶、布匹、陶器等。
不过当地人最喜欢的便是各种银器,银首饰、银盆、银碗之类手工艺品。
令人担心的便是,在这些摊子上也有一些铁器之类,比如铁锅、匕首等。
大楚国的人不会这么蠢吧!
怎么会出口铁器呢?这些东西再铸造成兵器,可是能极大危胁大楚的安全。
几人在这里转悠一圈,没有发现黑牛等人的身影,只得继续打马北上。
“狼大,咱们大楚是不是禁止铁器出口?”
“那是自然,互市严禁铁器交易。”
张语林明白了,在哪里都有为了暴利而挺而走险的人,显然是有人在暗地里给北国供应这些铁器。
北国地广人稀,几人从聚集地出来后,一路上再没见其他人。
倒是兔子、黄羊、野马见到不少。
狼大和狼二都带有弓箭,晚餐便升火烤猎来的兔子吃。
烤肉好吃,但几天下来尽吃肉就有点倒胃,若有是有蔬菜水果调调口味就更好!
“来,一人一根哈,我带得也不多!”张语林从背包里翻出几根萝卜干递给众人。
“没想到你准备得还挺齐全!”狼二喜道,一口咬下去脆脆的萝卜干很是解腻开胃。
“天越来越冷了,今晚咱们还得搭上帐篷才行。”
越往北越冷,白天倒还好,晚上一降温,睡都不敢睡,生怕睡着了再醒不过来。
几人边吃边看着张语林从背包里取出几根铁棍出来,三下两下很快组装成一个小帐篷。
“你咋连榔头都带着?”几人看着张语林从背包里又掏出一个物事,都惊呆了。
张语林一扬头,得意道:“这有什么?我还带了一把工兵铲。”
把帐篷牢牢钉在草地上,张语林让他们从大背包里掏出睡袋。
用鸭绒做的衣服和睡袋最重要优点的便是保暖又轻便,使劲卷成一团不占多少空间。
几人钻进睡袋,舒服地叹了一口气,狼二道:“以前咱们怎么没有这么好的东西?每晚都要生挺着。”
“就是呀!倒像是来游玩!”慕容风上次可没少受罪。
“快睡吧!明天还要北上,到时候更冷,听说北国有白毛风,希望咱们不要遇上!”
“嘘~这北国地邪,说啥来啥!”几人忙止住了她。
幸好第二天,天气晴朗,众人放下心来,继续往北赶。
到了第二个聚集点---色肯特部落的时候。
众人沉默了,这个部落好像比前一个部落还惨些,羊皮衣服都是破破烂烂,吃的食物就更惨了,只有一些田鼠配草根。
晚上几个在帐篷里聊天,张语林率先问道:“你们有没有发现?”
狼大等三人点头:“发现了!”
张虎疑惑地看向他们:“发现什么了?”
张语林把匕首插进靴子里,沉声道:“部落里女人多,男人少。”
男人少有可能是放牧去了,但也有可能是被招走当骑兵去了,如今部落里就剩下老弱病残。
张语林相信是第二个,北国的皇帝可能正在招集他的军队。
他们几人已深入敌后,如果这个时候被北国人发现的话,很有可能被当作探子处死。
接下来大家小心翼翼,若是有大些的部落,便由狼大过去看看,确定没有黑牛几人后,便继续往上前,尽量不和当地人碰面。
如此经过几个大的聚集点都没有发现黑牛等人的踪迹。
“怎么办?难道他们又转回北国皇城了吗?”慕容风从最后一个部落聚集点出来后,便有所怀疑。
“北国皇城有城墙吗?”张语林看向几人。
狼大摇头道:“没有!他们本是游牧民族,时不时地要迁移,但因为北国和大楚多年来的贸易,有些商人便在那里驻扎,靠经商为生,不愿再迁移,如此渐渐地形成城市,北国王帐便也不挪窝了。”
“如此甚好,咱们先摸进去瞧瞧!”
越靠近皇城所在,骑马拿刀的北国人便也越多。
好几次都差点被北国骑兵发现。
“你有没有发现这些人好像是探子。”张语林几人躲在一块洼地里,幸好干枯的野草挡住了那些人的视线,否则他们几个就有生命危险。
“如果真是探子的话,那么很快便会出现先头部队。”狼大趴在草丛里小声说道。
果真没一会儿,便听到人声马嘶,地面也因为马蹄踏步而引起震动。
张语林小心抬头去看,见前方旌旗烈烈,烟尘卷起,军队源源不断往南奔去。
这可真是来得早不如来得巧,他们竟然能看到大军出征。
几人趴在地上慢慢后退,来到一处小土坡后面。
张虎一直和几匹马躲在此处,见到他们回来时,面色俱都阴沉,不解地问道:“怎么了?”
“我们可能正在见证历史---北国南侵大楚!” 蓝星,夏国。
肿瘤科病房,弥漫着医院独有的消毒水味道。病房是单人间,设施俱全,温馨舒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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可对于孑然一身的路遥来讲,却是无人问津的等死之地。
他是癌症晚期,靠着意志力撑到现在,但也只是多受几天罪罢了。
此刻,路遥躺在病床上,怔怔望着床头柜上的水杯,想喝口水。
可他拼尽全力却无法让身体离开病床。剧痛和衰弱,让这原本无比简单的事情成了奢望。
这时,一道幸灾乐祸的声音响起:“表哥~你真是狼狈呢。连喝口水都得指望别人施舍。”
一位英俊的年轻男子悠闲坐在病床前,翘着二郎腿,眼睛笑成一道缝。
“你求求我,我给你喝口水如何?”
路遥面无表情,一言不发。自从失去了自理能力,一帮亲戚的嘴脸已经见多了,不差这一个。
男子起身,将水杯拿在手里递过来,“表哥别生气,我开玩笑的,你对我这么好,喂你口水还是能办到的。”
说完话,他将水杯里的水,缓缓倒在路遥苍白消瘦的脸上。
被呛到,路遥无力的咳嗽几声,好在少量的水流过嗓子,让他有了几丝说话的力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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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张鑫,为什么?我从未得罪过你。你去星盟国留学,还是我资助的!”
张鑫将水杯放下,不紧不慢的说:“谁让你这么古板呢,只是运点感冒药罢了,又不犯法,你非得千方百计的拦着。”
路遥脸上闪过一丝了然之色,道:“张鑫你这垃圾,狗改不了吃屎。将感冒药运到国外提炼毒品……咳咳……”
张鑫理了下领带,笑道:“你别血口喷人啊,我可是国际知名企业家。这次回国,‘省招商引资局’还打电话欢迎我呢~”
路遥叹了口气,现在的自己什么都做不了,索性闭上眼睛不再说话,安静等待死亡的到来。
但张鑫却不想让眼前饱受病痛折磨、即将离世的表兄走好。他附身靠近,悄悄说道:琇書蛧
“表哥啊~其实呢,我这次回国主要就是见你一面,告诉你一声——你的癌,是我弄出来的~”
路遥陡然挣开眼,“你说什么!”
张鑫笑眯眯的掏出个铅盒打开,里面是件古怪的三角形饰物,仅有巴掌大小,中间是只眼睛似的图案,一看就很有年代感。
“眼熟吧?这是我亲手送你的,货真价实的古董。我在里面掺了点放射性物质,长期接触就会变成你现在这副鬼样子。”
路遥马上认出来,这是自己很喜欢的一件古物,天天摆在书桌上,时不时的把玩,没想到却是要人命的东西!
他伸出枯枝似的手臂,死死的抓住眼前人的胳膊!“你……”
“别激动~表哥,我西装很贵的。”张鑫轻松拿掉路遥的手,小心的捏起铅盒,将放射性饰物塞进他怀里。
“我赶飞机,得先走一步。你好好留着这个当做纪念吧,有机会再去你的坟头蹦迪~”
说完话,张鑫从容起身离开。临走前,还回头俏皮的眨眨眼。他原本就男生女相,此时的神态动作居然有些娇媚。
保镖很有眼力劲,赶紧打开病房门。同时用无线耳麦联络同事,提前发动汽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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路遥只能无力的瘫在床上,浑身皆是钻心剜骨般的剧痛,还有无穷悔恨、不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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但很快,剧痛渐渐消失,只剩麻木,路遥隐约听到过世的双亲在喊他。
就在路遥的身体越来越飘,即将失去意识时,胸口突然阵阵发烫,将他惊醒。
从怀中摸出那三角形饰物,发现这玩意变得滚烫无比,还在缓缓发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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