萧元良道:“侄儿不敢,我不过就是随口说说心里话罢了,反正这会儿除了咱们三个也没有外人在听。”
“你若是想用你那三寸不烂之舌,来诱骗皇叔做你手上那把杀人的刀,劝你趁早死了这条心。”
萧云昭神色无波,“自古以来,篡权夺位者即便坐上了龙椅,也是来位不正,要遭世人诟病。你是太高估了本王的野心,还是太小瞧了皇帝的能力?”
“我可没小瞧他。”萧元良悠然地接过话,“他的确有能耐,但侄儿也是真心认为皇叔比他更有能耐。”
当今皇帝萧元铮虽然亲临朝政还不足两年,可他在太子时期就已经羽翼丰满,登基之后又十分勤政,对江山社稷可谓很负责任。
除勤政之外,他的性情也十分符合一个帝王的标准,冷酷多疑、雷厉风行。
萧元良心道,如果不是因为自己与太后之间的仇怨,自己大概也会很乐意祝福皇帝能一直安稳地坐在那把龙椅上。
可惜,这份恩怨到死都不可能放下。
那对母子二人风光的背后,踩着多少人的尸骸,他们自己心中应当有数。
他总要让他们明白,何为因果报应。
“行了,漂亮话就先不必多说了,本王不是好管闲事的人,将你的动机泄露到皇帝那边也没什么好处可拿的,你不必担心本王揭发你,我们今日找你过来,是有件事需要你相助。”
萧元良听闻此话,优雅地笑了笑,“皇叔请说。”
“你当真不知苗凌枫他们的落脚点吗?”萧云昭紧盯着他的双眼,“本王要听实话。”
“这我真不知道。”萧元良摇了摇头,“我若是知道,肯定派人端了他们的老巢,再将他们绑了,送到宁王府给你们尽情出气,如此一来,你们以后就得还我这个人情了。”
顿了顿,他又道:“我被囚禁的时候观察过地形,那似乎是在一个小山庄里,规模不大,周边全是山林,像是城郊的某个偏僻处,进出的大门设有机关,使得外边的人很难闯入。我逃走的时候是在夜里,马车上虽然挂有车灯,可那路程九曲十八弯的,我行驶了很久都没能离开山林。”wWW.ΧìǔΜЬ.CǒΜ
“后来我看见林间有灯光,凑过去发现是个猎户的住处,我找那猎户买了一匹快马,他给我指了回皇城的路,我便连夜回去见了五哥。你们若是要问我猎户住在何处,我还能找得到,可若是要问我苗凌枫的位置,我恐怕是在山林里转个几天几夜都找不准方向。”
夜里的路原本就很难走了,若是弯弯绕绕便更加难记,尤其那会儿他刚脱险,一心只想着跑快点,生怕跑慢了,苗凌枫那厮会反悔。
即便他们二人达成了协议,他也不能就因此完全放下心,万一对方忽然变卦,自己的安危可不就又难以保证了。
“你先前说,你安排了手下的人在和他谈生意。”温玉礼出了声,“你从他手上逃出来也有一段时间了,那么你手下的人和他见过几回?就没能带点有用的情报回来吗。”
“也就见过两回,他们无论来回都是被蒙上眼的,且旁边还有人盯着,不给他们偷看的机会,这足以见得苗凌枫的谨慎程度了,你们若是指望我那两个手下能记住路线,还是趁早打消这念头,免得失望。”
这样的回答,温玉礼倒也不意外,只又追问道:“你和苗凌枫谈的什么生意?可别是青石散吧?”
不怪她这么想,这堪比毒品的玩意儿在这个世道是一条黑心暴利产业链,想当初逸王就是靠这个致富的,苗凌枫跟随逸王也捞了不少油水,逸王死后,苗凌枫可以将货全权接手,这厮最近刚好亏了不少钱,如果能在这个时候迎来一位大主顾跟他做买卖,他必然会很高兴。
如果说萧元良能成为青石散在东岳国最大的买家,那么苗凌枫放过他就十分合乎情理了,毕竟不能和钱过不去,且这还不是一笔小钱。
“郡主真是聪明。”
对于温玉礼的猜测,萧元良十分干脆地承认,“我们谈的就是青石散,我承诺他,能帮他找到长期合作的买家,让他财路顺畅,从我逃走到现在,他已经收到二十万两银子的货款了,否则他怎么能放任我如此轻松?这不,我回来后的这些天,连个刺杀我的人都没有,我提醒过他,我一旦有个三长两短,我介绍过去的买家就不会再进货了。”
说话间,他见温玉礼拧起了眉头,便连忙笑着解释道,“你们放心,这害人的东西我可没准备往外卖,逸王叔的下场咱们都知道,我还不至于自甘堕落到那种程度。”
温玉礼稍稍一想,也猜到萧元良大概不会做草菅人命的事,脸色便缓和了下来,“那你是如何处理那批货的?”
“焚烧,都烧得一干二净了,我不会允许自己手下的人做那种黑心买卖。太损阴德,会折寿的。”
“还算你有良心,不过这么一来的话,你还真是血亏了。”
“还好,在我能接受的范围内。”萧元良不甚在意道,“就当是破财消灾了,反正这钱也不是白花的,至少能让我的人和苗凌枫一直维持联络,说不定哪天就能获得重要情报了呢。”
“用不着等他们收集情报了,我们可以主动出击。”温玉礼说道,“你尽快安排你那两名手下和我们见个面。”
萧元良轻挑了一下眉头,“主动出击?”
“千面郎精通易容和伪声术。可以扮作他们其中一人的模样,另一人再找个合适的人选去扮,苗凌枫与他们只有几面之缘,应该很难看出破绽。”
温玉礼轻描淡写道,“冒险的事,交给我们的人来做就好,你的人可以暂时歇歇了。”
“那我能听一听具体的计划么?”
“这个就没必要听了。”温玉礼淡然一笑,“若我们计划成功,依旧会记你的人情,毕竟和苗凌枫联络的这条线还是你搭的。”
“那行吧。”萧元良摸了摸鼻子,“你们这两日何时有空?”
“随时有空。”
“那就明天夜里,戌时。见面的地点就定在天香楼如何?他们二人平日里喜欢在那吃饭,那儿的环境不错。”
温玉礼点头应道:“好。”
“那我就在这祝您二位计划成功。尽早把那讨人厌的家伙解决了,也能给我省下不少银子。”
萧元良离开之后,温玉礼便不再维持端正的坐姿,身子一歪,靠在了萧云昭的肩上。
萧云昭顺势揽过了她,见她耷拉着眼皮,便下意识询问了一句:“是不是犯困了?”
“没有,我只是在思考,萧元良这小子后边会不会闹出什么事儿来?他一开始说的话,似乎是有意挑起你与皇帝的对立。”
“不必理会他。”萧云昭淡然道,“他大概只是想试探一下我的态度。”
“阿昭。”温玉礼抬眸道,“其实,他问你的那个问题,我也想知道答案,你对那把龙椅可曾有过念头?”
萧云昭闻言,有些似笑非笑,“如果我说,我对皇帝的位置从未有过半点儿想法,你信是不信?”
“有点儿不信。”温玉礼眨巴了一下眼睛,“就算现在没有想法,从前肯定是有过的。”
“为何这么说?”
“因为先帝的心眼太小了。”温玉礼道,“虽然如今的盛世有他的功劳,但心胸不行就是不行,他年轻力壮那时候带着你去作战,给了你荣誉和地位,促使着你为东岳国效力,等他缠绵病榻快不行了,便想将你除之而后快,真是好一个过河拆桥。”
温玉礼说着,嗤笑一声,“他年长你二十多岁,你这个老幺是在他眼皮子底下长大的,这都信不过,如果不是那愚蠢的康王跳出来谋反,刚好送了个平叛的功劳给你,也不知道太后会在先帝的授意下给你安个什么样的罪名。”
“唔,所以玉礼你觉得,我应该就是在那时候寒了心,并且对皇位产生了些许念头么?”
萧云昭伸手抚了抚温玉礼的头顶,“那么你再猜猜,我是何时打消这种念头的?”
温玉礼略一思索,道:“在你发现,皇帝是个好皇帝的时候。平心而论,他这皇帝的确当得好,又勤政又睿智,虽然他也总是犯疑心病,但他并未继承先帝的残忍,当他猜忌一个人时,他会想着彻查到底,掌握真凭实据,而不是随意动杀心。”
温玉礼话音落下的同时,便听见头顶上空响起萧云昭的低笑声。
“你笑什么?”
“我这是高兴呢,为我拥有这么一位聪明的夫人而感到自豪。”
萧云昭在她的额头上吻了吻,“在我得知皇兄想要杀我的那一刻,我的确感受到了前所未有的心寒,就如你所说的那样,我在他的眼皮子底下长大,我曾与他并肩作战,他不止一次说过,我这个幼弟是他最信任的。”
“时至今日,想起这话我依旧会觉得好笑,皇兄病重时最忌惮的人是我,结果逼宫的人是他素来瞧不起的康王,他听到我平息叛乱之后,提出要单独见我,我在他的病榻前问他,曾经是以何种心态跟我说那些口是心非的话?”
“他一个劲儿和我道歉,说他老糊涂了,听信了谗言,叫我别往心里去,希望我在将来的日子里能够好好辅佐新帝。”
“我问他,是谁向他进的谗言,他却回答不上来,只问我是否愿意原谅他?”
“他伸出手向我求和,手臂都在轻颤,我看着他奄奄一息的模样,心想着他大限将至了,再不骂可就没机会了,于是我将他的手挥开,我对他说,你这老混蛋最好多活些日子,亲眼看着我夺走属于你儿子的那把龙椅,岂料我还没骂完,那混账一口气没喘上来,直接两脚一蹬,翘辫子了。”
温玉礼听完萧云昭的讲述,有些愣了:“……”
原来在先帝死前,还有这么一茬。
他原本就没剩多少力气能说话,被阿昭那么一气,加快了死亡进度,直接就给送走了。
这算是死不瞑目了吧?以那老皇帝疑神疑鬼的性子,八成真以为阿昭生出了反叛之心,要对他的宝贝儿子下手,然他已经无力阻止,想到接下来可能发生的悲剧,连气都喘不过来,而后一命呜呼。
他的疑心病直到死都在作祟,他不愿意相信阿昭说的只是气话。
先帝混账,不代表他的儿子也混账,因此,阿昭并未把对先帝的怨恨转移到新帝身上。
从百凤山围猎的救驾行动便可以看出来了,阿昭若是真想要皇帝的命,在百凤山那一次就是一个很好的机会了。
“我是真恨我皇兄,若是如今的皇帝也像他那样,随时都想来杀我,那么我也不会手下留情。好在他没有像他父亲那样讨人厌,该给我的礼数和优待,他都没少给。”
萧云昭不紧不慢道,“他比他的父亲更加心系社稷,他与我分明是同龄人,可他如今的眉眼看起来比我沧桑,可见做皇帝是一件多么劳累的事,时常要面临着堆积如山的奏折,一言一行都不愿落人话柄,为了让大臣们向着自己,还得挑选他们的女儿扩充后宫,这般拘束,哪有做王爷逍遥自在呢。”
“说得是。”温玉礼附和道,“还是咱们这样过日子更舒坦。”
说话间,她瞥见了对面那杯萧元良没喝完的茶,不禁猜测道:“也不知萧元良这小子是否要闹得宫中大乱。”
“看他如今这样子,他想做的事,九头牛都拉不回来了。”萧云昭沉吟片刻,道:“不过这也是太后种下的因,害人者,有朝一日被害也是咎由自取,这宫里少一个太后倒是没什么要紧,但皇帝不能有失,否则会引得朝局大乱,社稷动荡。”
温玉礼把玩着落在肩上的头发,“那么,你有什么两全其美的应对之策吗?” 蓝星,夏国。
肿瘤科病房,弥漫着医院独有的消毒水味道。病房是单人间,设施俱全,温馨舒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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可对于孑然一身的路遥来讲,却是无人问津的等死之地。
他是癌症晚期,靠着意志力撑到现在,但也只是多受几天罪罢了。
此刻,路遥躺在病床上,怔怔望着床头柜上的水杯,想喝口水。
可他拼尽全力却无法让身体离开病床。剧痛和衰弱,让这原本无比简单的事情成了奢望。
这时,一道幸灾乐祸的声音响起:“表哥~你真是狼狈呢。连喝口水都得指望别人施舍。”
一位英俊的年轻男子悠闲坐在病床前,翘着二郎腿,眼睛笑成一道缝。
“你求求我,我给你喝口水如何?”
路遥面无表情,一言不发。自从失去了自理能力,一帮亲戚的嘴脸已经见多了,不差这一个。
男子起身,将水杯拿在手里递过来,“表哥别生气,我开玩笑的,你对我这么好,喂你口水还是能办到的。”
说完话,他将水杯里的水,缓缓倒在路遥苍白消瘦的脸上。
被呛到,路遥无力的咳嗽几声,好在少量的水流过嗓子,让他有了几丝说话的力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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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张鑫,为什么?我从未得罪过你。你去星盟国留学,还是我资助的!”
张鑫将水杯放下,不紧不慢的说:“谁让你这么古板呢,只是运点感冒药罢了,又不犯法,你非得千方百计的拦着。”
路遥脸上闪过一丝了然之色,道:“张鑫你这垃圾,狗改不了吃屎。将感冒药运到国外提炼毒品……咳咳……”
张鑫理了下领带,笑道:“你别血口喷人啊,我可是国际知名企业家。这次回国,‘省招商引资局’还打电话欢迎我呢~”
路遥叹了口气,现在的自己什么都做不了,索性闭上眼睛不再说话,安静等待死亡的到来。
但张鑫却不想让眼前饱受病痛折磨、即将离世的表兄走好。他附身靠近,悄悄说道:琇書蛧
“表哥啊~其实呢,我这次回国主要就是见你一面,告诉你一声——你的癌,是我弄出来的~”
路遥陡然挣开眼,“你说什么!”
张鑫笑眯眯的掏出个铅盒打开,里面是件古怪的三角形饰物,仅有巴掌大小,中间是只眼睛似的图案,一看就很有年代感。
“眼熟吧?这是我亲手送你的,货真价实的古董。我在里面掺了点放射性物质,长期接触就会变成你现在这副鬼样子。”
路遥马上认出来,这是自己很喜欢的一件古物,天天摆在书桌上,时不时的把玩,没想到却是要人命的东西!
他伸出枯枝似的手臂,死死的抓住眼前人的胳膊!“你……”
“别激动~表哥,我西装很贵的。”张鑫轻松拿掉路遥的手,小心的捏起铅盒,将放射性饰物塞进他怀里。
“我赶飞机,得先走一步。你好好留着这个当做纪念吧,有机会再去你的坟头蹦迪~”
说完话,张鑫从容起身离开。临走前,还回头俏皮的眨眨眼。他原本就男生女相,此时的神态动作居然有些娇媚。
保镖很有眼力劲,赶紧打开病房门。同时用无线耳麦联络同事,提前发动汽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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路遥只能无力的瘫在床上,浑身皆是钻心剜骨般的剧痛,还有无穷悔恨、不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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但很快,剧痛渐渐消失,只剩麻木,路遥隐约听到过世的双亲在喊他。
就在路遥的身体越来越飘,即将失去意识时,胸口突然阵阵发烫,将他惊醒。
从怀中摸出那三角形饰物,发现这玩意变得滚烫无比,还在缓缓发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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