宣州城。
又名,祝家堡。
这是一个十分特殊的府城。
因为这座城建造在了一片荒漠当中,周围方圆十里之地,皆是寸草不生的沙地,就像是在绝地之中,筑造出摩天大厦,属实是令人感到惊叹。
而这座城内的建筑,也是非常的奇特,宛如是城堡一样,一圈又一圈的房屋,形成了一个个圆形,由内到外的扩散,布置紧致之外,又井然有序,并且每栋房屋都修的很紧密,中间竟然没有一丝缝隙,虽说是用的石头,可是貌似是往中间填充了水泥一般的液体,风干之后,便严丝合缝,密不透风了,而且还极为的牢固,哪怕是火攻,都很难毁掉。
可以说,这祝家堡,确实是一个城堡。
并且是属于那种联系很紧密的城堡。
一圈圈的房屋,可不是无的放矢,而是颇有用意的。
一旦遭遇外敌,纵然城门被攻破了,但是只要守军后撤,便能以一圈圈的房屋作为一道道围墙,继续防御,如此便有了数不清的防御网,堪称是精妙至极,要想攻占整个城堡,那么必须要付出极大的代价,否则是不可能冲破那一圈圈房屋的。
不得不说,祝家祖先的确不是一般人,目光很长远,从一开始便着手打造这样一座城堡,历经了十几代人的努力,这才是建造完成,这相当于是从无到有,从少到多,其中的艰苦,非常人所能想象。
现在。
祝家堡早已经打造完成,这对于外敌来说,无疑是一块难啃的骨头。
但凡是想要占据祝家堡的敌人,都得要掂量掂量,有没有那个把握,否则的话,就算是倾尽全力,也都是很难占领整座城,那一圈圈的房屋,就是埋骨之地。
毫无疑问。
对于祝家堡来说,徐乐就是外敌了。
徐乐带兵,气势汹汹的来此,必然是会被祝家堡视为敌人。
再加上徐乐在宿州和临平州大开杀戒,屠夫的名号,也是渐渐的传开,祝家堡中的百姓,可都是十分惧怕徐乐,所以敌视徐乐,也是在情理之中。
对于徐乐来说,他当然也是想将祝家堡掌握在手上。
不过让徐乐颇有些忧虑的是,祝家堡的地形,确实是困难重重,徐乐并不想让手下的黑虎军士卒死伤太多,所以强攻,肯定是不行的。
那么,双方光明正大的较量,便是最好的选择。
胜了,便进驻祝家堡。
败了,则是主动离开。
————
祝家堡的城门,依然是紧闭着。
不过很快,侧门就打开了。
几十名骑兵,迅捷的出来。
为首的两人,乃是模样长得很像的俩兄弟。
这两人都是身材魁梧,颇具威势,一人穿着金色铠甲,一人穿着银色铠甲,所以谁是主将,谁是副将,自然是一目了然。
身穿金甲的,当然是大哥祝天阔了。
祝天阔确实壮实,不过和其弟弟相比,就显得瘦弱了一些,他的面容,也没有看到一丝憨厚,反而是目光犀利,有种令人望而生畏的精明感。
他的兵器,是一柄方天画戟,他骑在马上,手持长戟,倒是颇有几分英武不凡。
身穿银甲的,便是祝家二郎,祝天鸿。
说起这祝天鸿,那可是威名赫赫,他身高体宽,看起来足有两米,浑身上下肌肉扎实,肥肉很少,就像是巨人一般,给人以极大的压迫感,就连他胯下的骏马,都是吭哧吭哧的乏累不已,快要驮不动了。
他的兵器,是一杆乌黑的很长的冲天槊,颇具重量,由一匹马驮着,倘若祝天鸿拿在手中的话,估计他座下马匹,便很难支撑住了。
祝氏兄弟只带着几十骑出来,但是威势却是吓人,竟然给人一种千军万马的感觉,由此可见,祝氏兄弟的压迫力,明显是超出了界限,难怪能够威震南方,祝氏兄弟绝对不是庸俗。
出了祝家堡。
往前走了一千米后。
祝氏兄弟就见到了,早就等候在此的徐乐等人。
和祝氏兄弟一样,徐乐带的人也不多,仅仅只是一百人而已,不过全是精锐,还有薛二郎,李虎,黄景忠,以及张凝静和如烟保护在左右,安全倒是不用担心。
“好一个威猛汉子。”
第一眼见到祝天鸿,徐乐不免是赞叹出声。
徐乐见多识广,也见过了很多猛将,但是祝天鸿的体型,绝对是令人吃惊,堪比巨人。
放眼徐乐麾下,虽说人才济济,不乏巨力者,但是似祝天鸿一般巨大体型的人,估计也只有薛四郎了,但是薛四郎的个头明显要矮一些,所以看起来还是有差距的。ωωω.χΙυΜЬ.Cǒm
“想必阁下就是摄政王了。”
祝天阔看向了众人簇拥着的徐乐,按照着战前谈判的约定,他直截了当的说道:“王爷来宣州的目的,我已经知道了,我也听到了有关于宿州和临平州的传闻,不过请王爷明白一个道理,我们宣州不是可以随意践踏的,我们祝家也没有多余的钱财可以上交,所以若是王爷识趣,便请回吧,免得一场大战起,使得生灵涂炭。”
徐乐淡淡一笑道:“祝大郎误会了,我来南方,确实是来筹钱的,但也是依据当地收成来决定的,若是宣州贫穷,倒也不必急着缴纳赋税。”
祝天阔当然不会相信徐乐的话语,他冷漠的说道:“多说无益,开门见山,还是来较量一番吧,若是我们赢了,就请王爷离开。”
徐乐微笑道:“那如果我们赢了,又当如何?”
祝天阔咬牙道:“我们输了,是杀是剐,任凭处置,这祝家堡也可以让给王爷,但是请王爷不要为难城中百姓。”
徐乐略有些无语,这是把他当成暴君呢?他有这么残忍吗?
殊不知,徐乐的凶名,已经是传到了宣州,人人敬畏,就连祝氏兄弟也是以为,徐乐一旦攻破了城池,便会大开杀戒。
徐乐苦笑道:“我们赢了,不要你们的性命,也不要祝家堡,本王只有一个条件,那就是你祝氏兄弟归顺于本王。”
祝天阔当即答应:“好,一言为定,倘若我们输了,愿意自此之后,誓死效忠王爷。” 蓝星,夏国。
肿瘤科病房,弥漫着医院独有的消毒水味道。病房是单人间,设施俱全,温馨舒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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可对于孑然一身的路遥来讲,却是无人问津的等死之地。
他是癌症晚期,靠着意志力撑到现在,但也只是多受几天罪罢了。
此刻,路遥躺在病床上,怔怔望着床头柜上的水杯,想喝口水。
可他拼尽全力却无法让身体离开病床。剧痛和衰弱,让这原本无比简单的事情成了奢望。
这时,一道幸灾乐祸的声音响起:“表哥~你真是狼狈呢。连喝口水都得指望别人施舍。”
一位英俊的年轻男子悠闲坐在病床前,翘着二郎腿,眼睛笑成一道缝。
“你求求我,我给你喝口水如何?”
路遥面无表情,一言不发。自从失去了自理能力,一帮亲戚的嘴脸已经见多了,不差这一个。
男子起身,将水杯拿在手里递过来,“表哥别生气,我开玩笑的,你对我这么好,喂你口水还是能办到的。”
说完话,他将水杯里的水,缓缓倒在路遥苍白消瘦的脸上。
被呛到,路遥无力的咳嗽几声,好在少量的水流过嗓子,让他有了几丝说话的力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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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张鑫,为什么?我从未得罪过你。你去星盟国留学,还是我资助的!”
张鑫将水杯放下,不紧不慢的说:“谁让你这么古板呢,只是运点感冒药罢了,又不犯法,你非得千方百计的拦着。”
路遥脸上闪过一丝了然之色,道:“张鑫你这垃圾,狗改不了吃屎。将感冒药运到国外提炼毒品……咳咳……”
张鑫理了下领带,笑道:“你别血口喷人啊,我可是国际知名企业家。这次回国,‘省招商引资局’还打电话欢迎我呢~”
路遥叹了口气,现在的自己什么都做不了,索性闭上眼睛不再说话,安静等待死亡的到来。
但张鑫却不想让眼前饱受病痛折磨、即将离世的表兄走好。他附身靠近,悄悄说道:琇書蛧
“表哥啊~其实呢,我这次回国主要就是见你一面,告诉你一声——你的癌,是我弄出来的~”
路遥陡然挣开眼,“你说什么!”
张鑫笑眯眯的掏出个铅盒打开,里面是件古怪的三角形饰物,仅有巴掌大小,中间是只眼睛似的图案,一看就很有年代感。
“眼熟吧?这是我亲手送你的,货真价实的古董。我在里面掺了点放射性物质,长期接触就会变成你现在这副鬼样子。”
路遥马上认出来,这是自己很喜欢的一件古物,天天摆在书桌上,时不时的把玩,没想到却是要人命的东西!
他伸出枯枝似的手臂,死死的抓住眼前人的胳膊!“你……”
“别激动~表哥,我西装很贵的。”张鑫轻松拿掉路遥的手,小心的捏起铅盒,将放射性饰物塞进他怀里。
“我赶飞机,得先走一步。你好好留着这个当做纪念吧,有机会再去你的坟头蹦迪~”
说完话,张鑫从容起身离开。临走前,还回头俏皮的眨眨眼。他原本就男生女相,此时的神态动作居然有些娇媚。
保镖很有眼力劲,赶紧打开病房门。同时用无线耳麦联络同事,提前发动汽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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路遥只能无力的瘫在床上,浑身皆是钻心剜骨般的剧痛,还有无穷悔恨、不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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但很快,剧痛渐渐消失,只剩麻木,路遥隐约听到过世的双亲在喊他。
就在路遥的身体越来越飘,即将失去意识时,胸口突然阵阵发烫,将他惊醒。
从怀中摸出那三角形饰物,发现这玩意变得滚烫无比,还在缓缓发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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