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一次吃烤肉的时候还是前年在甜城读书的时候,和朋友一起去吃的,但那时候他带着女朋友,烤肉是女朋友帮他烤的,自己只管吃。
所以技术真是不行。
但也不能让刚认识一个小时不到的人帮自己烤肉呀。
而且还是人家请客。
所以陈星坚持自己来。
反正他胃功能很强大,正常情况下无论吃的东西熟不熟他都能消化得了,也不需要害怕有寄生虫什么的。
话说有这个技能是不是可以去印度逛一圈?
干净又卫生?
滚!
但他很快发现了一件事。
有些人是真的喜欢烤肉,比如周雪研和罗剑国两个人,陈星隐隐约约感觉罗剑国是想烤东西给周雪研,但周雪研自己烤得也很多,怎么可能吃别人的东西?
所以罗剑国烤的东西大部分被几个损友瓜分了。
周雪研就是真的那种喜欢烤,但又不是很喜欢吃的人,看到别人吃得开心这才整两口,然后又开始烤。
本来她投喂的对象主要是杨颖的,后来发现陈星烤得少,像不好意思似的,本着要让自己的救命恩人吃高兴的想法,以及一点点照顾帅哥的私心,所以也经常把烤好的东西往陈星的碗里面放。
陈星和他们几个人的年龄差不多,但也不知道是不是在国外留学的原因,她觉得陈星身上的气质真成熟,但相处的时候也能发现那一些少年气。
这种气质让她觉得很吸引人。
杨颖也有这种想法,觉得陈星比学校里面的男生都要好看,而且也确实很洋气……但她最心仪的还是餐桌上的美食,帅哥什么的等吃完再说。
烤盘上东西已经放满了,暂时没有可以吃的,双胞胎中的一个就拿着酒杯说道:“我们大家都在家里猫了一个冬天,刚开始恢复训练肯定会不适应,但也不用着急,慢慢来,来,我们干一杯。”
陈星也随大流的拿起酒杯喝酒。
几个男生喝的是啤酒,女生喝果啤,这种果啤也是有度数的,和啤酒差不多,就是味道更好。
陈星心里也想喝这种,他是真不喜欢啤酒。
还不如喝白的呢。
“干杯!”
一杯酒咕噜噜的,喝干净了。
罗剑国问道:“陈星,你会乐器吗?”
“额,会一点点钢琴?”
“那很厉害啊,弹钢琴的男生很帅,额,除了梁玉。”
梁玉用倒酒掩饰尴尬,他是队伍里面的键盘手。
“还好吧。”陈星说。
他没谦虚,他是真的只会一点点,当初周鹏想学钢琴了,拉着他去报名了培训班。但那时候两人都长大了,练习起来吃力不说,还放不开。
….毕竟培训班里全都是小孩子,就他们两个十六七岁的。
所以周鹏没学两节课就跑了,陈星觉得可惜,继承了他的课时,加上自己的,学了大概三个月的时间。
三个月什么也没学到,就会了一点基础。
如果让陈星去拍戏的话,那他倒是可以装作很熟练的姿势在钢琴上按来按去,后期剪辑一下估计也能炒作个什么钢琴王子之类的。
但真的弹,他只会一点练习曲。
而且太久没练,也都快忘了。
大家开始围绕着乐器聊了起来,别看杨颖身材娇小,但却是打架子鼓的,双胞胎学的是贝斯,梁玉是键盘手,罗剑国主音吉他兼主唱,周雪研也会一点吉他,主唱。
“你们什么时候组建的乐队?”陈星问道。
“大一的时候就组起来了,我们都是同一届的,反正就是玩儿呗,等毕业估计就要散了。”
现在的华语主流音乐中,已经没有乐队的位置了,如今还在坚持做乐队的都是信仰。想到他们也不会在一起多久,几个人都有些忧伤。
那就喝酒。
烤肉没吃多少,一件啤酒很快喝完了,但是大家聊得很开心,双胞胎又去叫了一箱。
话说陈星一直没认清双胞胎里谁是谁,不过其中坐在左边的那个人比较活跃,好像是乐队的组织者,之前一些劝酒的话也是他说的。
两个女孩虽然喝的果啤,但脸也红起来了。
梁玉喝多了以后话也开始多了起来,问陈星:“兄弟,你最喜欢的歌是什么?”
陈星想了想,说道:“应该是周董的反方向的钟,我是他粉丝。”
“乐队的呢?”
“乐队……”陈星吸了一口凉气。
他好像没怎么听过乐队啊。
“杀死那个sjz人算不算?”
“算,怎么不算,万能青年旅店的歌,经典啊。”梁玉摇头晃脑,然后说,“那你猜猜我最喜欢什么歌?”
我哪知道啊!
这让我这咋猜?
杨颖忽然笑道:“你这让人怎么猜?陈星,我给你一个提示,咳咳……”杨颖清了清嗓子,说道,“就这点钱?我最多唱一宿啊。”
“哦哦哦!!”陈星想起来了,他在b站刷到过,但不知道是什么歌。
“二手玫瑰!”
“对对对!”梁玉很兴奋,唱了起来,“东边不亮我西边亮啊~晒尽残阳我晒忧伤~”
“哈哈哈。”
餐桌上一片欢声笑语。
陈星很羡慕他们这种青春的状态,这种感觉是他在读高职的时候没有感受过的,难道这就是音乐的魅力吗?也不知道以后到了巴黎,自己会不会有这样的朋友。
有人注意到他们这一桌的欢乐气氛了,抱着吉他走过来问道:“几位哥,小姐姐,要不要点歌,十块钱一首,大部分流行歌都会唱。”
周雪研看了看他的吉他,问陈星:“陈星,你唱歌怎么样?”
….“还行。”
他混日子的那段时间天天和狐朋狗友一起逃课唱歌,练也练出来了,在老家的朋友里面他算是唱得最好的那个,叫来陪唱的小姐姐都没他唱得好。
“那行,帅哥,你吉他借我们用用。”
周雪研红着脸蛋,一副可爱的样子,让这个来赚钱的小哥一时间不知道怎么拒绝。
罗剑国连忙说道:“你放心吧,我们是一个乐队的,绝对不会弄坏你的吉他,我们给你五十块钱,算我们租一下怎么样?”
听到有五十块钱,小哥连忙点头:“那行。”
周雪研抱过吉他,很豪爽的踩在板凳上,牛仔衣和棒球帽让她在这一刻帅气逼人,棒球帽下那一排染过色的长发随着她的摆动露出色调不同的颜色。
陈星对色彩很敏感,下意识的盯着她的头发看。
“兄弟们,唱一首杀死那个sjz人?”
“好!”
“没问题。”
几个人都是乐队成员,唱歌肯定都是没问题的。因为学过乐器的人在音准上都能很轻易的拿捏,完全的音盲也不会对音乐感觉到热爱,更加不会参加乐队了。
大家都同意,不记得词的人打开手机找歌词。
其实这时候大家都喝得差不多了,胆子比起没喝酒的时候大了很多。
陈星酒量一直不好,读书的时候一直都是两瓶啤酒的量,去年和社会上的朋友喝多了红酒,白酒,现在进化到了四瓶啤酒。
他的第四瓶啤酒已经打开了,现在也快要见底。
处于感觉没醉,但走路都会摇晃的阶段。
但唱歌?
那肯定没问题啊,意识不清也不影响唱歌不是?
周雪研微微点头着开始弹吉他,梁玉用手在桌子上拍着,像是在打鼓,也像是节奏器。
“傍晚六点下班,换掉药厂的衣裳,妻子在熬粥,我去喝几瓶啤酒……”
几个人声音的配合完美,醉酒的状态下也有更多感情的投入,让他们这首歌唱的很是动听,过来推销自己的吉他小哥都有些懵了。
你们都唱得这么好?
早说啊,感觉我就像个小丑。
梁玉估计真的醉了,跑到小哥那边借来了人家别在衣领上的小麦克风,对着唱道:“如此,生活三十年!直到大厦崩塌!云层深处的黑暗呐,淹没心底的景观!”
合唱的声音很大,周围桌子的客人都听到了。
不少外面路过的人也渐渐放缓脚步,甚至停留了下来。
端着菜的客人,店里的服务员,只要是听到了他们唱歌的声音,都站在了店门口往这边看,连这一片夜市喧闹的声音暂时都听不到了。
“保卫她的生活!直到大厦崩塌!”
“夜幕覆盖华北平原,忧伤浸透她的脸!”
周雪研没唱歌,她很投入的在弹吉他,现在是她的solo时间。
周围的时间都好像停了下来,直到他们唱完了这首歌。
….掌声在吉他停止的一瞬间响了起来。
“唱得好啊!”
“太好听了,再来一首!”
“再来一首!”
陈星还好,只是心里很高兴,无论是谁在公众里获得认可都会和他一样高兴的。但作为一个校园乐队,周雪研他们从来没有体验过这种被无数人喊再来一首的感觉。
一种冲动在他们心底滋生。
“那再来一首?”周雪研提议道。
“行。”几人都同意了。
陈星说道:“要不你们唱吧,我想当个观众。”
“嘿嘿,你可当不成观众。”周雪研笑着说,然后把吉他递给了罗剑国,“你来弹?”
“好。”
罗剑国弹吉他的技术比她厉害很多,在这样难得的舞台,她想把乐队最好的一面表现出来。至于陈星,他演唱的水平已经得到了自己的认可。
梁玉攥着拳头很兴奋的说:“我们唱仙儿吧!”
“可陈星不会啊。”
陈星说道:“我看着歌词应该会,可以唱。”
知不知道什么叫ktv的麦霸啊?
别人点的歌陈星或许不知道名字,但拿到话筒就会唱,这就是麦霸,平常的听歌量太大了,很多歌不知道名字,但绝对听过。
于是又几人又唱了起来。
周围的观众也都喜欢听,很捧场。
双胞胎去找附近的歌手借来了吉他,甚至还找到了电吉他……反正现在这些歌手也赚不到钱了,干脆就家伙事儿借给了他们,自己当观众看个乐呵。
烤肉店甚至搬出了做活动的时候才用的音响和麦克风,杨颖有点可惜这里没有架子鼓,发挥不了自己的实力,但唱得也很嗨皮。
几人唱的或许也没多好,肯定没有专业歌手唱得好。
但他们喝醉酒后投入的样子,却是很多街头歌手表现不出来的,有一种很特别的张力,仿佛他们就是一支出了名的乐队一样。
这叫做台风?
陈星也不知道,酒劲一上来,他彻底醉了。
他记得自己在做什么,但已经完全疯狂了,仿佛重新回到了十几岁,不用考虑家庭,也不考虑自己的未来,成天解放天性,在学校里享受自由的那段时间。
和朋友们蹦蹦跳跳,做自己喜欢做的事情。
真舒服。
凌晨一点,学校肯定回不去了。
大家都喝多了,钱也不多,就在附近的酒店开了两间房,几个男生在住在一间房里面,有人睡在床上,有人睡在沙发上,有人睡在酒店的地毯上。
陈星是睡在沙发上的那一个,
至于为什么不多开几间房……陈星以前可是喝醉了就睡觉的人,之前陪着他们在夜市唱歌已经很神奇了,一旦停止下来,当然就睡了过去。
他都不知道自己睡在了什么地方,当然也没办法多开房间了。
第二天醒过来。
“脖子好痛……”
陈星喝醉了第二天不会头痛,这算是他的一种天赋。但睡在沙发脖子受到的压力也大,估计再睡久一点,多半要落枕。
房间里面全是酒气,乱七八糟的,方便面和饮料都消耗了一点,还打翻了一个,差一点就要流到在地上睡觉的双胞胎面前了。
这味道……
陈星忍住那种恶心的欲望,打开了窗户通风,然后去卫生间洗了把脸,翻看了一下相机里的相册。
里面有好多昨天拍下来的照片,有些照片他都不知道什么时候拍的。
不对啊,我昨天不是一直记得事情吗?最后大家决定去酒店住的时候自己才睡着的,怎么就多出这么多自己完全不记得的照片出来了?
看情况好像还是几个在唱歌的时候,陈星下去拍的。
真是奇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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可对于孑然一身的路遥来讲,却是无人问津的等死之地。
他是癌症晚期,靠着意志力撑到现在,但也只是多受几天罪罢了。
此刻,路遥躺在病床上,怔怔望着床头柜上的水杯,想喝口水。
可他拼尽全力却无法让身体离开病床。剧痛和衰弱,让这原本无比简单的事情成了奢望。
这时,一道幸灾乐祸的声音响起:“表哥~你真是狼狈呢。连喝口水都得指望别人施舍。”
一位英俊的年轻男子悠闲坐在病床前,翘着二郎腿,眼睛笑成一道缝。
“你求求我,我给你喝口水如何?”
路遥面无表情,一言不发。自从失去了自理能力,一帮亲戚的嘴脸已经见多了,不差这一个。
男子起身,将水杯拿在手里递过来,“表哥别生气,我开玩笑的,你对我这么好,喂你口水还是能办到的。”
说完话,他将水杯里的水,缓缓倒在路遥苍白消瘦的脸上。
被呛到,路遥无力的咳嗽几声,好在少量的水流过嗓子,让他有了几丝说话的力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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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张鑫,为什么?我从未得罪过你。你去星盟国留学,还是我资助的!”
张鑫将水杯放下,不紧不慢的说:“谁让你这么古板呢,只是运点感冒药罢了,又不犯法,你非得千方百计的拦着。”
路遥脸上闪过一丝了然之色,道:“张鑫你这垃圾,狗改不了吃屎。将感冒药运到国外提炼毒品……咳咳……”
张鑫理了下领带,笑道:“你别血口喷人啊,我可是国际知名企业家。这次回国,‘省招商引资局’还打电话欢迎我呢~”
路遥叹了口气,现在的自己什么都做不了,索性闭上眼睛不再说话,安静等待死亡的到来。
但张鑫却不想让眼前饱受病痛折磨、即将离世的表兄走好。他附身靠近,悄悄说道:琇書蛧
“表哥啊~其实呢,我这次回国主要就是见你一面,告诉你一声——你的癌,是我弄出来的~”
路遥陡然挣开眼,“你说什么!”
张鑫笑眯眯的掏出个铅盒打开,里面是件古怪的三角形饰物,仅有巴掌大小,中间是只眼睛似的图案,一看就很有年代感。
“眼熟吧?这是我亲手送你的,货真价实的古董。我在里面掺了点放射性物质,长期接触就会变成你现在这副鬼样子。”
路遥马上认出来,这是自己很喜欢的一件古物,天天摆在书桌上,时不时的把玩,没想到却是要人命的东西!
他伸出枯枝似的手臂,死死的抓住眼前人的胳膊!“你……”
“别激动~表哥,我西装很贵的。”张鑫轻松拿掉路遥的手,小心的捏起铅盒,将放射性饰物塞进他怀里。
“我赶飞机,得先走一步。你好好留着这个当做纪念吧,有机会再去你的坟头蹦迪~”
说完话,张鑫从容起身离开。临走前,还回头俏皮的眨眨眼。他原本就男生女相,此时的神态动作居然有些娇媚。
保镖很有眼力劲,赶紧打开病房门。同时用无线耳麦联络同事,提前发动汽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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路遥只能无力的瘫在床上,浑身皆是钻心剜骨般的剧痛,还有无穷悔恨、不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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但很快,剧痛渐渐消失,只剩麻木,路遥隐约听到过世的双亲在喊他。
就在路遥的身体越来越飘,即将失去意识时,胸口突然阵阵发烫,将他惊醒。
从怀中摸出那三角形饰物,发现这玩意变得滚烫无比,还在缓缓发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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