陈星一直觉得婚姻是爱情的延续,而子女是爱情的结晶。
但仔细想想龚子莹说的话,也没有错。
让这一切幸福美满的前提是要拥有爱情,而在这个世界上有多少结婚的情侣能够有真正的爱情呢?
这个比例估计一半都没有。
剩下的,只能说是将就凑合着过过日子。
算了,不想这个。
爱情这东西命题太大了,陈星搞不懂。
准确的说他还是一个少年而已,在他这个年龄别说考虑婚姻了,甚至有好多人恋爱都没谈过一次,哪里有资格去和别人谈论结婚?
走一步看一步好了。
离开餐厅,陈星一个人在圣城各大景点游荡,等尼玛占堆给自己打电话。
不过很快,在三点二十的时候陈星就接到电话了,两人在小昭寺路的一家茶馆见了面。
尼玛占堆上来就给了陈星一个拥抱,拍了拍陈星的背说道:“我还想说把东西寄给你呢,万万没想到啊,你居然就在圣城。”
“之前在林芝,我也是刚回来。”
陈星把他带到自己的座位,多点了一杯甜茶。
尼玛占堆把自己提过来的一个购物袋放到桌子上,购物袋是波司登,但显然不是他们买了一件羽绒服送给陈星。
“这是?”
尼玛占堆说道:“这段时间医生一直在说你的预前做得很好,没有你我妈妈这次肯定挺不过去。我们住在乡下,好东西给不了你,所以我们自己做了一套衣服,希望你不要拒绝。”
“你们做的衣服?”陈星瞪大了眼,随即想到什么,问:“是藏袍吗?”
“是,别的衣服我们也不会做啊。”
他们之前聊了不少东西,也知道陈星很喜欢少数民族服装,所以这次就拿出家里面的材料找让扎西动手做了一套。
如果尼玛占堆要送给自己别的什么东西,很贵的那种,陈星多半不会要。
但是送藏袍,他很喜欢。
就算以后一直都不穿,只是放在衣柜里珍藏着也好啊。
“谢谢谢谢!”
“别客气了,你试试。”
尼玛占堆从购物袋里把衣服拿出来,其实就是藏族服饰穿在最外面的哪一件厚厚的衣服,再加上一个很漂亮的腰带。
陈星伸手接过,衣服很重。
衣服的外面一层看起来非常漂亮,不是陈星经常看到的那种藏青色,而是白色打底,然后有大量的米灰色藏纹,这种花纹样子像凤凰卫视的标志,但数量一多,就变得像无数的花朵一样。
白色还不是纯粹的白色,凑近了仔细看,也是有纹路的。
摸起来手感非常紧致,丝滑。
“这……这很贵吧?”
….陈星又有些犹豫起来了,他不想收别人太昂贵的礼物,这件衣服光是看这个外层材料就知道不便宜了,他长这么大还没穿过摸起来这么舒服的衣服。
“不是很贵,自己家里产的,比在外面卖便宜多了,也是我们的一个心意吧,而且你要是不穿这件衣服可就没人穿啦,是按照你的身材做的么,收下吧。”
他牵着衣服让陈星给换上了,还帮着系上了腰带。
茶馆里面其实有很多人都看着这边,虽然听不到两人在聊什么,但看到陈星把衣服换上,都发出了惊叹声,就连有些藏族人都开始拿着手机拍起照片来,游客们就更别说了。
真tm的帅。
其实藏族人更知道这件衣服的价值,这种衣服都是他们在有重大节日的时候穿的,不是普通的便服。
光是那条白云纹路的腰带在市场上就要买一千块以上。
陈星摸着侧面的衣服整理了一下,很满意道:“好暖和。”
“肯定暖和。”尼玛占堆笑着说,“羊皮是漂亮的,里面的毛也是羊胎毛。”
陈星从领子这里看了看缝在里面的毛,看着就比服装市场上卖的那种毛绒漂亮,洁白,甚至还有股通透感。
一般来说,人们在市场上能买到的最好的羊绒衣服,就是羊羔毛,这是羊生下来以后第一次剃毛,这种羊绒柔软而富有弹性,价格比一般羊绒高很多,而羊胎毛是根本买不到的。
这是小羊出生以后夭折了,剪下他们第一次生长出来的羊毛。
这种羊毛比羊羔毛还要柔软。
但收集特别困难,一般来说养羊的家庭要好多年的收集才能做一件这样的衣服。
陈星现在还只满意这件衣服的外观和保暖性能,不能理解这件衣服的价值。
尼玛占堆肯定也不会说,反正钱在他看来肯定不如自己妈妈的生命重要,送陈星这样一件衣服,一是觉得自己家里欠陈星的恩情太大了,二是他本身也觉得陈星是一个值得交往的好兄弟。
他后退几步看了看陈星,点头满意道:“好帅气的小伙,如果你明年没事的话就来我们藏地参加赛马节吧,穿上这一身衣服,肯定能吸引到很多女孩子的注意。”
陈星看了看周围,心道已经很吸引人注意了。
他们把衣服脱下来放到袋子里。
陈星坐下来说道:“谢谢占堆大哥,下次过来我也给你带礼物。”
川省能带的特产也不少。
两人都不开车,聊了一会儿尼玛占堆觉得光是喝茶不过瘾,又拉着陈星去一家餐厅喝酒,从下午四点的样子喝到了晚上八点,陈星早就顶不住就近开了一家酒店睡觉,尼玛占堆和餐厅的老板不知道喝到了几点钟。
第二天,陈星准时不超过十点起床。
宿醉刚醒,陈星的精神有点萎靡,不过头不晕,也不痛。
他喝酒就这点好了,虽然酒量一般般,但无论喝什么酒,醉了就睡,睡醒头也不会痛。
起来的时间太晚,尼玛占堆已经回去了,给陈星发了消息。
把昨天睡觉没回的消息一一回复过后,陈星这才翻看起离开藏地的机票。
随着这一路上遇到的人越来越多,陈星的也很少有很长时间都安静的时候了,杨秀,宋舒兰,穆青等人都经常和他发消息聊天,也不知道宋舒兰的手机到底哪儿来的。
总不可能没被老师收走吧?
陈星买了一张下午四点半飞往双流的飞机。
起身,穿衣服,洗漱,然后坐在阳台看着远处的布达拉宫。
再见了,信仰之城。
旅行从摄影开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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肿瘤科病房,弥漫着医院独有的消毒水味道。病房是单人间,设施俱全,温馨舒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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可对于孑然一身的路遥来讲,却是无人问津的等死之地。
他是癌症晚期,靠着意志力撑到现在,但也只是多受几天罪罢了。
此刻,路遥躺在病床上,怔怔望着床头柜上的水杯,想喝口水。
可他拼尽全力却无法让身体离开病床。剧痛和衰弱,让这原本无比简单的事情成了奢望。
这时,一道幸灾乐祸的声音响起:“表哥~你真是狼狈呢。连喝口水都得指望别人施舍。”
一位英俊的年轻男子悠闲坐在病床前,翘着二郎腿,眼睛笑成一道缝。
“你求求我,我给你喝口水如何?”
路遥面无表情,一言不发。自从失去了自理能力,一帮亲戚的嘴脸已经见多了,不差这一个。
男子起身,将水杯拿在手里递过来,“表哥别生气,我开玩笑的,你对我这么好,喂你口水还是能办到的。”
说完话,他将水杯里的水,缓缓倒在路遥苍白消瘦的脸上。
被呛到,路遥无力的咳嗽几声,好在少量的水流过嗓子,让他有了几丝说话的力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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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张鑫,为什么?我从未得罪过你。你去星盟国留学,还是我资助的!”
张鑫将水杯放下,不紧不慢的说:“谁让你这么古板呢,只是运点感冒药罢了,又不犯法,你非得千方百计的拦着。”
路遥脸上闪过一丝了然之色,道:“张鑫你这垃圾,狗改不了吃屎。将感冒药运到国外提炼毒品……咳咳……”
张鑫理了下领带,笑道:“你别血口喷人啊,我可是国际知名企业家。这次回国,‘省招商引资局’还打电话欢迎我呢~”
路遥叹了口气,现在的自己什么都做不了,索性闭上眼睛不再说话,安静等待死亡的到来。
但张鑫却不想让眼前饱受病痛折磨、即将离世的表兄走好。他附身靠近,悄悄说道:琇書蛧
“表哥啊~其实呢,我这次回国主要就是见你一面,告诉你一声——你的癌,是我弄出来的~”
路遥陡然挣开眼,“你说什么!”
张鑫笑眯眯的掏出个铅盒打开,里面是件古怪的三角形饰物,仅有巴掌大小,中间是只眼睛似的图案,一看就很有年代感。
“眼熟吧?这是我亲手送你的,货真价实的古董。我在里面掺了点放射性物质,长期接触就会变成你现在这副鬼样子。”
路遥马上认出来,这是自己很喜欢的一件古物,天天摆在书桌上,时不时的把玩,没想到却是要人命的东西!
他伸出枯枝似的手臂,死死的抓住眼前人的胳膊!“你……”
“别激动~表哥,我西装很贵的。”张鑫轻松拿掉路遥的手,小心的捏起铅盒,将放射性饰物塞进他怀里。
“我赶飞机,得先走一步。你好好留着这个当做纪念吧,有机会再去你的坟头蹦迪~”
说完话,张鑫从容起身离开。临走前,还回头俏皮的眨眨眼。他原本就男生女相,此时的神态动作居然有些娇媚。
保镖很有眼力劲,赶紧打开病房门。同时用无线耳麦联络同事,提前发动汽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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路遥只能无力的瘫在床上,浑身皆是钻心剜骨般的剧痛,还有无穷悔恨、不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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但很快,剧痛渐渐消失,只剩麻木,路遥隐约听到过世的双亲在喊他。
就在路遥的身体越来越飘,即将失去意识时,胸口突然阵阵发烫,将他惊醒。
从怀中摸出那三角形饰物,发现这玩意变得滚烫无比,还在缓缓发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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