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平清殿之变”后的一个月,老百姓们收到消息时过多的情绪只有惊讶,昨天换了皇帝,今天还是该干嘛干嘛,对于淳朴的老百姓而言:“布衣得暖真为福,千金平安即是春。”,换而言之,只要不饿着他们,你换一个傻子当皇帝我们也没意见。
半山腰,一座略显残破的阁楼屹立在雨幕之中。
阁楼只有三层,大门上挂着一块牌匾,与这座阁楼格格不入的牌匾。因为它很新,上面龙飞凤舞的刻着“听雨阁”三字。
这是一间客栈,里面只有一个店小二,一个老板。
正如阁楼的名字,秋雨打在了屋檐上,发出清脆如琴般的旋律,水汽氤氲而上,泥土的芳香幽幽传来。现在是午后,若能泡上一壶上等的“敬亭绿雪”,那就算是奔赴千里前来杀人的杀手,也不禁陶醉半刻。
秋风吹入客栈,趴在一楼角落睡觉的紫衣少年被冷的打了个哆嗦,他抬起头,打了个哈欠,双眼带着些许疲惫之意,望向在窗边喝茶看书的黑衣少年,脸色非常的不满。
尽管那少年很美。
若不是眉宇间带着几分英气,仅凭那张稚嫩白哲的脸,唤他一声姑娘也不为过了。
“老板,你就不能掏点钱出来修补一下?”紫衣少年刚抱怨完,又是一阵秋风刮过,又是一个哆嗦,“这日子真没法过了。”
被唤作老板的黑衣少年衣袖往窗外一扬,那些打进来的雨水全都被一阵风吹出去,“你懂什么?这叫风雅。”话音刚落,那些打进来的雨水越来越多,少年迅速捧起茶具和书坐到了紫衣少年面前。
“风雅....”紫衣少年看着这一幕有些无奈,“你这分明就是穷。”
“穷又如何?我是凭实力穷的。”老板翻开了一页书,幽幽道:“古人有云:自古圣贤尽贫贱,何况我辈孤且直!”
黑衣少年被唤作老板,那这位紫衣少年自然就是店小二了。他叹了口气,这些对话在这个月来已经反复好几次了,对这个抠门的老板他是真的无可奈何。
小二走到了大门外。望着外面的秋雨,微微皱眉,“初淅沥以萧飒,忽奔腾而砰湃,如波涛夜惊,风雨骤至。其触于物也,鏦鏦铮铮,金铁皆鸣;又如赴敌之兵,衔枚疾走,不闻号令,但闻人马之行声。”
“噫嘻悲哉!此秋声也,胡为而来哉?盖夫秋之为状也:其色惨淡,烟霏云敛;其容清明,天高日晶;其气栗冽,砭人肌骨;其意萧条,山川寂寥。”老板不知何时走到了他一边,也是皱着眉头。
二人对视一眼,最后异口同声:
“鬼天气!”
老板忽然转头,他望向山脚:“有客至。”
小二也顺着他的目光望去,忽然脸色一沉。老板转头拍了拍他的肩膀,“等你解决完自己的麻烦,我再跟你好好算一算账。”
老板说完就朝楼上走去,小二叹了口气:“知道了。”
话音刚落,一个事物朝他面门呼啸而来,他定眼一看,来物是一根带着一点妖异红光的小箭,显然是抹了剧毒。他不退不避,朝前打出了一拳,强烈的气浪将小箭以及四周的雨水都打开。
拳未至,气先行!
两个带着斗笠的黑袍人已经站在了客栈门口,小二朝前踏出一步,皱了皱眉,“你们唐门的人这是铁了心要跟我作对了?”
“我们哪敢跟雷家的少主作对啊,只是请少主回我们唐门叙叙旧罢了。”一名黑袍人也踏出一步,衣袖之中泛起一点寒光。
“叙个屁!”小二怒骂一声,点足掠出,衣袍不安的飞舞,他又朝两名黑袍人打出了一拳,依然是方才的那一拳,只不过拳风比方才的更为霸道,颇具崩山之势。
两名黑袍人同时衣袖一甩,十余根银针和两张符贴同时飞出,迎上了那一拳。可依然挡不住那浩瀚如潮的拳风,两人被逼退三步。
“好拳!”那黑袍人赞叹一声,可话说完,斗笠之下的面容阴沉了几分。
“你们唐门的人,来来回回都是那几张阎王贴,还真把自己当阎王了。”小二冷笑,满面春风,可心中却有困惑。以自己的身份,唐门的人不该只派两个小喽啰过来抓自己才是。
这不明摆着看不起人吗?
“那就让你看点别的。”两名黑袍人衣袖再挥,密密麻麻的细钉朝小二铺洒而去,二人点足一跃,一名黑袍人手中寒光一现,竟是一柄小刃。另一名却是向小二递出了一掌,掌中带着一点红光。一套动作行云流水,一气呵成。仿佛演练过千百遍。
小二微微皱眉,他先是手一扬,十余颗弹珠飞洒出去,迎上了那群透骨钉。只听见惊雷般的巨响,透骨钉全被炸散开来。插入四周的地板上。
一掌迎面而来,小二眼神终于透出几分凝重,点足猛退,直到身形退至屋内才停下。
唐门号称暗器第一,毒药第二,身法第三。内功心法,拳术武功,刀枪剑棍,都算不得上乘。所以他的这一掌,自然不仅仅是掌。
是唐门的暗器,亦是唐门的毒药:一点红。
小二再一指递出,点在了杀到自己面前的小刃上,那柄小刃攻势猛的停滞下来。面前那黑袍人一惊,背后冷汗直流,他想收回自己的小刃,可怎么也抽不回来,像是被他的一指死死黏住,“雷门惊神指!”
小二忽然收回了手指,那黑袍人力道控制不住,猛的往后退去。小二得意的笑了笑,“你说对了,雷门惊神指,一指三唱,这一唱,叫不离。”
“这一唱,叫不归。”店小二身形一晃,避开了另一个黑袍人的一掌,食指与中指并拢,对他伸出了一指,直接将他打飞出去。一张木桌被砸的稀巴烂。
“造孽啊!这得赔老板多少钱啊?去青楼当男倌可能都不够我赔。”小二看着那遍地木屑,一脸痛心疾首。
“所以,必须要把你们打一顿!”小二对还在站着的黑衣人怒而目视。
“看好了,第三唱,惊神!”小二缓缓的抬起了手指,下一刻,好似整座客栈的长风都被撕裂开来,指尖发出鬼哭狼嚎。
那黑袍人瞳孔猛缩,若是被他一指下来,自己估计不死也要残废。雷门惊神指的威名他可是听说过的,他紧张的咽了口唾沫,唐门的暗器像是走马灯似的在他脑海走过。
可下一刻,店小二却收回了手指,浑身气势消失的无影无踪,他挠了挠头,“哎呀,我忘了,我没学过第三唱。”
那黑袍人就这样愣在了原地,可下一刻,店小二再抬起了手指,指间似有惊雷作响。他一指杀出,整座客栈都震动一瞬,大门轰然倒下。
雷门惊雷指!
黑袍人一惊,猛的一甩衣袖,一个飞轮朝店小二飞去。再一掌打出,掌中黑光一现。
唐门毒砂掌。生死轮。
可店小二的指劲先是将飞轮打碎,再迎上了他的一掌,此时指中已经泛起真正的惊雷。
黑袍人被打飞了出去,店小二指劲不减。
再进!
却再也进不了了,五张阎王贴飞至他的面前。他退无可退,直接呆在了原地。
“疾!”一声大喝传来,一杆银枪从店小二身后探出,将那五张阎王帖打碎。
“好枪法,留下你的名字。”一个男子走进了客栈。
客栈老板一步踏出,走到了店小二面前,神色温和,“你们雷家的人,怎么都喜欢打架的时候为自己做解说呢?”
“在下,南宫太白。” 蓝星,夏国。
肿瘤科病房,弥漫着医院独有的消毒水味道。病房是单人间,设施俱全,温馨舒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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可对于孑然一身的路遥来讲,却是无人问津的等死之地。
他是癌症晚期,靠着意志力撑到现在,但也只是多受几天罪罢了。
此刻,路遥躺在病床上,怔怔望着床头柜上的水杯,想喝口水。
可他拼尽全力却无法让身体离开病床。剧痛和衰弱,让这原本无比简单的事情成了奢望。
这时,一道幸灾乐祸的声音响起:“表哥~你真是狼狈呢。连喝口水都得指望别人施舍。”
一位英俊的年轻男子悠闲坐在病床前,翘着二郎腿,眼睛笑成一道缝。
“你求求我,我给你喝口水如何?”
路遥面无表情,一言不发。自从失去了自理能力,一帮亲戚的嘴脸已经见多了,不差这一个。
男子起身,将水杯拿在手里递过来,“表哥别生气,我开玩笑的,你对我这么好,喂你口水还是能办到的。”
说完话,他将水杯里的水,缓缓倒在路遥苍白消瘦的脸上。
被呛到,路遥无力的咳嗽几声,好在少量的水流过嗓子,让他有了几丝说话的力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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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张鑫,为什么?我从未得罪过你。你去星盟国留学,还是我资助的!”
张鑫将水杯放下,不紧不慢的说:“谁让你这么古板呢,只是运点感冒药罢了,又不犯法,你非得千方百计的拦着。”
路遥脸上闪过一丝了然之色,道:“张鑫你这垃圾,狗改不了吃屎。将感冒药运到国外提炼毒品……咳咳……”
张鑫理了下领带,笑道:“你别血口喷人啊,我可是国际知名企业家。这次回国,‘省招商引资局’还打电话欢迎我呢~”
路遥叹了口气,现在的自己什么都做不了,索性闭上眼睛不再说话,安静等待死亡的到来。
但张鑫却不想让眼前饱受病痛折磨、即将离世的表兄走好。他附身靠近,悄悄说道:琇書蛧
“表哥啊~其实呢,我这次回国主要就是见你一面,告诉你一声——你的癌,是我弄出来的~”
路遥陡然挣开眼,“你说什么!”
张鑫笑眯眯的掏出个铅盒打开,里面是件古怪的三角形饰物,仅有巴掌大小,中间是只眼睛似的图案,一看就很有年代感。
“眼熟吧?这是我亲手送你的,货真价实的古董。我在里面掺了点放射性物质,长期接触就会变成你现在这副鬼样子。”
路遥马上认出来,这是自己很喜欢的一件古物,天天摆在书桌上,时不时的把玩,没想到却是要人命的东西!
他伸出枯枝似的手臂,死死的抓住眼前人的胳膊!“你……”
“别激动~表哥,我西装很贵的。”张鑫轻松拿掉路遥的手,小心的捏起铅盒,将放射性饰物塞进他怀里。
“我赶飞机,得先走一步。你好好留着这个当做纪念吧,有机会再去你的坟头蹦迪~”
说完话,张鑫从容起身离开。临走前,还回头俏皮的眨眨眼。他原本就男生女相,此时的神态动作居然有些娇媚。
保镖很有眼力劲,赶紧打开病房门。同时用无线耳麦联络同事,提前发动汽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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路遥只能无力的瘫在床上,浑身皆是钻心剜骨般的剧痛,还有无穷悔恨、不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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但很快,剧痛渐渐消失,只剩麻木,路遥隐约听到过世的双亲在喊他。
就在路遥的身体越来越飘,即将失去意识时,胸口突然阵阵发烫,将他惊醒。
从怀中摸出那三角形饰物,发现这玩意变得滚烫无比,还在缓缓发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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