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此路是我关”

  “此路是我开”

  “要从此路过”

  “留下买路钱”

  林洛:……。

  看着挡在自己面前,还叫着口号的土匪,林洛一时间陷入了沉思。

  只见土匪们个个头戴丝巾穿的光鲜亮丽,手上拿着的大刀,在太阳的照耀下都反光。

  反观林洛,身上的衣服早已腐朽,脸上还造的灰头土脸,那模样说是讨饭的,别人估计都信。

  “所以你抢劫我干嘛呀,我是有一点有钱人的样子吗?你是眼睛瞎吗,去抢一旁的车队啊”

  林洛愤怒的指了指一旁装满货物的车队。

  哪知土匪在听后义正言辞的道:“他们的货我当然会抢,至于你”

  “哼!我们老大说了,只要从这条路过,就算是条狗也得留下一根骨头”

  说完土匪还上下打量了一下林洛。

  “看你这穷酸样也没啥值钱的,就把衣服留下来吧,我回去垫狗窝用”

  “哈哈哈哈哈”

  一番话惹的众土匪一阵嘲笑。

  “我靠忍不了了”

  林洛握紧了手中的拳头。

  本来他只是想看能不能说说好话就过去,但这些土匪明显不要脸。

  既然这样,那就只能动武了!

  趁着土匪们还在嘲笑,林洛迅速窜到他们身前,接着

  砰!砰!就是几拳。

  那强有力的拳头直接就把土匪们打懵了,主要是他们也没想到,这个乞丐模样的人竟然敢动手,而且力气还这么大

  “让你装杯!,让你装杯”

  林洛一边打还一边骂着,土匪们被打的连连求饶,衣服还被扯了个稀碎。

  那画面简直不要太美。

  “行了,你们走吧,记着以后少在这条路装杯,要不然看见你们一次打你们一次”

  看着土匪们整齐的跪在一排,林洛顿时气就消了。

  “谢谢大侠,不杀之恩”

  “谢谢大侠,不杀之恩”

  连连磕了几个头后,土匪也顾不得穿衣服了,转身便要跑。

  “把衣服给我捡起来!”

  “捡起来!”

  林洛骂道

  消息很快就传到了一旁的小镇,顿时就引起了一片轰动。

  他们这匪患猖獗已久,地方的军队过来也就是装装样子,一般都是拿了钱就直接走,根本不管事。

  现在他们就缺这种能人啊,于是居民们便立刻通知了镇长。

  镇长在得到消息后第一时间就派人追上了还没走远的林洛,想让他当这里的民兵队,队长。

  本来林洛是想拒绝的。

  但当他听到,当这个民兵队队长,不仅按时开工资,还免费提供住房的时候,瞬间就答应了。

  反正他也就是想找个地方苟着,与其给深山里吃了上顿没下顿,不如就在这里呆着了。

  于是就这样林洛成了民兵队的队长,镇长也是很守诚信的,给了她一个大房子,还有一个月三枚金币的高薪。

  当然一个刚来的新人就当上了队长,必然会引起一些人的不满,于是便各种挑事找麻烦,不过大部分都被林洛用友好的教育给弄服了。

  还是有一些刺头不服气,林洛也没太在意,不服就不服吧。

  平静的日子就这么一点点过去。

  林洛每天就是在小镇里溜达,无聊的时候就去逛逛楼子,喝一喝小酒,看看戏,缺钱了就去剿一剿匪,从赃款之中赚一点外快。

  日子简直不要太舒服。

  但忽然有一天,对面山上一伙装备精良的土匪,偷偷摸摸的潜入了镇子,意图刺杀镇长,幸运的是,当晚镇长外出喝酒逃过了一劫,但他的女儿却被绑了去。

  并且土匪还了价,想要赎人,至少5000金币。

  消息传入小镇内,瞬间引起一片轰动,这么多钱他们上哪弄去啊,都快要赶上小镇一年的开支的一半了,再说了就算有,也不可能给啊。

  镇长更是大怒,第二天就招集了所有民兵队队长,想让他们攻上山救出自己的女儿。

  “那山那么高,怎么打呀,怕是还没上去就被土匪射死了”

  “对啊,那可是附近山上最大的一伙土匪,我听说有好几百号人呢”

  “我看看还是算了吧…”

  镇长家内,民兵队长们纷纷摇头,表示都没有办法,其中也包括林洛。

  虽然最近实力有所提升,但也不确定能不能干过几百号人,况且还是从里面救人,这难度直接提高了不止一倍,虽然镇长待他不薄,但还远远没有到达到能为他抛头颅洒热血的地步。

  见众人都在推脱,镇长更加生气了,转身从柜子里拿出了一袋金币。

  啪!

  摔到了桌子上,随后补充道:“只要谁能把我的女儿救出来,这1000金币就是谁的”

  1000金币!众人惊呼,脸上的表情更是不言而喻。

  要知道他们这群做队长的,一个月也就才一枚金币,有两枚的都算是罕见了,这得是他们多少个月的工资啊。

  要不就去试一试?那山好像也没有那么难攻。

  就在众人犹豫的时候。

  “我去!”

  一道声音传来,众人赶紧回头看去,只见林洛正高举着双手,脸上有点难以掩饰的兴奋。

  钱不钱的不重要,他就是单纯看不惯这群土匪欺负人。

  哼!竟然敢欺负到我的头上,这一次必须给他们一个教训。

  “林队长当真有办法能把我的女儿救出来?”

  镇长就像看到了救命稻草一般眼神都发着绿光。

  虽说听说过林洛的实力,但毕竟没有亲眼见识过,有疑心也正常。

  “当然”

  林洛点了点头接着走上前,从桌子上拿起金币保证道:

  “镇长您放心,为了小镇,为了小镇居民的安全,我林洛义不容辞,即便是我因此牺牲,也没有丝毫的关系”

  “一切都是为了人民!”

  话语间林洛已经将金币塞到了衣服里,那么大一包金币,弄得衣服鼓鼓的

  一番话把镇长讲的热泪盈眶都忍不住鼓起了掌。

  “林队长果然是一心为民的贤臣啊,有您在本官就是安心”

  “既然这样,那今晚就开始行动吧”

  “明早本官一定备好酒水,为您接风洗尘”

  出了镇长家后,林洛那一副洋洋得意的样子,顿时引起了其他人的不爽

  老陈率先走上前阴阳怪气的道:

  “林队长刚刚讲的还真是好啊,连我都感动了,不过打土匪我劝你还是算了吧,就你那点人,怕是连山都攻不上去” 蓝星,夏国。

  肿瘤科病房,弥漫着医院独有的消毒水味道。病房是单人间,设施俱全,温馨舒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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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可对于孑然一身的路遥来讲,却是无人问津的等死之地。

  他是癌症晚期,靠着意志力撑到现在,但也只是多受几天罪罢了。

  此刻,路遥躺在病床上,怔怔望着床头柜上的水杯,想喝口水。

  可他拼尽全力却无法让身体离开病床。剧痛和衰弱,让这原本无比简单的事情成了奢望。

  这时,一道幸灾乐祸的声音响起:“表哥~你真是狼狈呢。连喝口水都得指望别人施舍。”

  一位英俊的年轻男子悠闲坐在病床前,翘着二郎腿,眼睛笑成一道缝。

  “你求求我,我给你喝口水如何?”

  路遥面无表情,一言不发。自从失去了自理能力,一帮亲戚的嘴脸已经见多了,不差这一个。

  男子起身,将水杯拿在手里递过来,“表哥别生气,我开玩笑的,你对我这么好,喂你口水还是能办到的。”

  说完话,他将水杯里的水,缓缓倒在路遥苍白消瘦的脸上。

  被呛到,路遥无力的咳嗽几声,好在少量的水流过嗓子,让他有了几丝说话的力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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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张鑫,为什么?我从未得罪过你。你去星盟国留学,还是我资助的!”

  张鑫将水杯放下,不紧不慢的说:“谁让你这么古板呢,只是运点感冒药罢了,又不犯法,你非得千方百计的拦着。”

  路遥脸上闪过一丝了然之色,道:“张鑫你这垃圾,狗改不了吃屎。将感冒药运到国外提炼毒品……咳咳……”

  张鑫理了下领带,笑道:“你别血口喷人啊,我可是国际知名企业家。这次回国,‘省招商引资局’还打电话欢迎我呢~”

  路遥叹了口气,现在的自己什么都做不了,索性闭上眼睛不再说话,安静等待死亡的到来。

  但张鑫却不想让眼前饱受病痛折磨、即将离世的表兄走好。他附身靠近,悄悄说道:琇書蛧

  “表哥啊~其实呢,我这次回国主要就是见你一面,告诉你一声——你的癌,是我弄出来的~”

  路遥陡然挣开眼,“你说什么!”

  张鑫笑眯眯的掏出个铅盒打开,里面是件古怪的三角形饰物,仅有巴掌大小,中间是只眼睛似的图案,一看就很有年代感。

  “眼熟吧?这是我亲手送你的,货真价实的古董。我在里面掺了点放射性物质,长期接触就会变成你现在这副鬼样子。”

  路遥马上认出来,这是自己很喜欢的一件古物,天天摆在书桌上,时不时的把玩,没想到却是要人命的东西!

  他伸出枯枝似的手臂,死死的抓住眼前人的胳膊!“你……”

  “别激动~表哥,我西装很贵的。”张鑫轻松拿掉路遥的手,小心的捏起铅盒,将放射性饰物塞进他怀里。

  “我赶飞机,得先走一步。你好好留着这个当做纪念吧,有机会再去你的坟头蹦迪~”

  说完话,张鑫从容起身离开。临走前,还回头俏皮的眨眨眼。他原本就男生女相,此时的神态动作居然有些娇媚。

  保镖很有眼力劲,赶紧打开病房门。同时用无线耳麦联络同事,提前发动汽车。

  ~~~~~~~~

  路遥只能无力的瘫在床上,浑身皆是钻心剜骨般的剧痛,还有无穷悔恨、不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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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但很快,剧痛渐渐消失,只剩麻木,路遥隐约听到过世的双亲在喊他。

  就在路遥的身体越来越飘,即将失去意识时,胸口突然阵阵发烫,将他惊醒。

  从怀中摸出那三角形饰物,发现这玩意变得滚烫无比,还在缓缓发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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