没一字每一句都打在他的心头里,他一直知道找到了女儿可能会面临她的反抗,但是一般人面对谭家,都会想着进来,怎么谭欢就不一样呢?她太有原则了,就更她的母亲一样,坚持着自己觉得正确的事。
突然敲门声响了起来,谭劲松才从回忆里抽离出来,“进来。”
推开门的是谭明熙,昨天回到家就发现谭劲松已经回房间了,他隐隐觉得有点不太对劲,有点担心便觉得过来找他问问。
“爸,你没事吧!”
看到是谭明熙,整理了下表情才问道:“你怎么来了?”
走到他面前的椅子上坐着,谭明熙看到了放在桌子上的那天项链,他知道那是母亲留给谭欢的,临终前最后的遗憾,就是此生没有再见过自己女儿一面。“你昨天去见过谭欢了?”
谭明熙猜到了他肯定跟谭欢说得不太好,难看的表情出卖了他。谭劲松将桌子上的项链拿了起来,仔细地端详着,“你妈妈最喜欢一条项链了。”
看着他手里的项链,眉头皱得更深了。接着谭劲松又说了起来,伤心失落,所有难过的表情都无法形容他,“可是谭欢不喜欢,她不能原谅你妈妈,不能原谅谭家。”
听到这句话,谭明熙只觉得胸口被什么东西堵住了一般,最近因为谭老爷子生病,谭欢经常会过来看望,还以为关系有所缓和,没过多久她就能接受谭家,可是没有想到,她最在意的是母亲。
“爸!”
谭明熙也很无奈,谭家给了谭欢5年的时间,可是她的还是没有能接受,甚至说会更抗拒也是有可能的。
摩擦着手里的项链,谭劲松觉得自己错了,他好像一直不明白为什么谭欢会这样反抗,他猛地抬起头来问道:“她以前到底过着怎么样的生活。”
整个谭家好像都能理解谭欢为什么会抗拒谭家,一直不愿意回来,是他们知道谭欢以前过的是个什么样的日子,知道她被生活压住到无法喘息,可是这些都还没有告诉过谭劲松,他只沉浸在他对妻子的爱里。
“谭欢以前生活在安城的一个城中村,养她的父亲是一个赌徒,把家里的钱财败光,每天被讨债的人追打,最后欠得太多钱,谭欢不得不出去做事养活那个家。”
谭明熙还没有说完,谭劲松就已经承受不了了,原来自己还不理解为什么会不肯回来,为什么会这么恨她的亲生母亲,原来当年的一个决定让这孩子承受了这么多东西。
“够了,别说了。”
“谭欢当时才十几岁,我们找到她时才十八。”
听得越多,谭劲松就越崩溃,昨天自己还自以为是德把这条项链拿给她,却不曾想过她到底能不能接受,她到底愿不愿意,“我错了,我不应该太着急。”
确实,他不应该太着急,只有时间才能让谭欢满满淡忘掉心里的那种反抗,谭家终究是他的家,又有什么关系等着她回来。
垂着头的谭劲松好像瞬间就老了很多,这么多年没有流过一滴眼泪,却在此刻流了下来,他把项链握在手心,放在了额头,低声抽泣了起来。
看着眼前的父亲,谭明熙也不知道该说什么,他知道谭劲松是放下了一个男人的尊严,他没有再说一句话,默默地离开了他的房间。
人有时候在知道真相是会控制不住自己,可能回避是一个很好的选择,当初谭劲松就是选择了回避,逃离,现在知道真相事才会如此失控。
出了门,谭明熙就看见了站在门口的谭老爷子,脸色沉重,深深地叹了一口气后便转身离开,他怎么可能不知道他这个儿子,心其实是最脆弱的。看着老爷子的背影,谭明熙心也蒙上了一层雾气。
陆霆均去了公司后,酒店就只有谭欢和陆幻星两个人,一会儿看看电影,一会儿玩玩游戏,过得很开心,马上时间就过去了。
“妈妈,我肚子饿了。”
小家伙摸了摸自己的肚子,委屈地对谭欢说着,她也玩得太久忘记了时间,现在才发现已经下午六点了,有点内疚起来,“对不起啊!我忘记时间了,妈妈这就去给你做吃的。”
这里东西很齐全,厨房里的冰箱都是满的,早上吃完早餐谭欢有点好奇,便去看了看,陆霆均还告诉她已经经常住在这里。
起身往厨房走去的谭欢,挽了挽衣袖,“你想吃什么呢?”
小家伙也屁颠屁颠地跟在谭欢的后面,好像是一刻也不愿意跟谭欢离开,一直紧很着她,“我想吃红烧肉,鸡蛋羹,还有好多好多。”
谭欢微微笑了起来,进了冰箱打来,一边念叨着一边把需要的食材给拿出来,“嗯……红烧肉,鸡蛋羹。”
她一个一个地拿出食材,还真是很齐全,什么东西都有,身后的小孩一直围着她转,谭欢有些无奈,又觉得心暖,一直没有赶他离开,就一直让他跟在自己后面跑,谭欢还觉得挺有趣的。
等陆霆均从公司回来,才打开门就闻到饭菜的香味,心里一暖,他一直都期待能有一天,回到家就能见到自己特别想见的人,吃饭她做的饭菜,还有一群小孩在房子里打闹,他憧憬过的一切希望都能实现吧。
“这个真好吃,妈妈你太厉害了!”
“喜欢你就多吃点,还有很多。”
“我今天要吃好多好多饭,太好吃了!”
“好,你都吃了!”
里面传来两个人的对话声,陆霆均走进一看,是一副其乐融融的画面,听着两个人幼稚的对话却觉得很快乐,可能快乐就是这样简单,只要你愿意,它就会在身边。
谭欢先发现了陆霆均,还有这意外,本来是以为他不会回来的,“你回来了?吃过饭了吗?” 蓝星,夏国。
肿瘤科病房,弥漫着医院独有的消毒水味道。病房是单人间,设施俱全,温馨舒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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可对于孑然一身的路遥来讲,却是无人问津的等死之地。
他是癌症晚期,靠着意志力撑到现在,但也只是多受几天罪罢了。
此刻,路遥躺在病床上,怔怔望着床头柜上的水杯,想喝口水。
可他拼尽全力却无法让身体离开病床。剧痛和衰弱,让这原本无比简单的事情成了奢望。
这时,一道幸灾乐祸的声音响起:“表哥~你真是狼狈呢。连喝口水都得指望别人施舍。”
一位英俊的年轻男子悠闲坐在病床前,翘着二郎腿,眼睛笑成一道缝。
“你求求我,我给你喝口水如何?”
路遥面无表情,一言不发。自从失去了自理能力,一帮亲戚的嘴脸已经见多了,不差这一个。
男子起身,将水杯拿在手里递过来,“表哥别生气,我开玩笑的,你对我这么好,喂你口水还是能办到的。”
说完话,他将水杯里的水,缓缓倒在路遥苍白消瘦的脸上。
被呛到,路遥无力的咳嗽几声,好在少量的水流过嗓子,让他有了几丝说话的力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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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张鑫,为什么?我从未得罪过你。你去星盟国留学,还是我资助的!”
张鑫将水杯放下,不紧不慢的说:“谁让你这么古板呢,只是运点感冒药罢了,又不犯法,你非得千方百计的拦着。”
路遥脸上闪过一丝了然之色,道:“张鑫你这垃圾,狗改不了吃屎。将感冒药运到国外提炼毒品……咳咳……”
张鑫理了下领带,笑道:“你别血口喷人啊,我可是国际知名企业家。这次回国,‘省招商引资局’还打电话欢迎我呢~”
路遥叹了口气,现在的自己什么都做不了,索性闭上眼睛不再说话,安静等待死亡的到来。
但张鑫却不想让眼前饱受病痛折磨、即将离世的表兄走好。他附身靠近,悄悄说道:琇書蛧
“表哥啊~其实呢,我这次回国主要就是见你一面,告诉你一声——你的癌,是我弄出来的~”
路遥陡然挣开眼,“你说什么!”
张鑫笑眯眯的掏出个铅盒打开,里面是件古怪的三角形饰物,仅有巴掌大小,中间是只眼睛似的图案,一看就很有年代感。
“眼熟吧?这是我亲手送你的,货真价实的古董。我在里面掺了点放射性物质,长期接触就会变成你现在这副鬼样子。”
路遥马上认出来,这是自己很喜欢的一件古物,天天摆在书桌上,时不时的把玩,没想到却是要人命的东西!
他伸出枯枝似的手臂,死死的抓住眼前人的胳膊!“你……”
“别激动~表哥,我西装很贵的。”张鑫轻松拿掉路遥的手,小心的捏起铅盒,将放射性饰物塞进他怀里。
“我赶飞机,得先走一步。你好好留着这个当做纪念吧,有机会再去你的坟头蹦迪~”
说完话,张鑫从容起身离开。临走前,还回头俏皮的眨眨眼。他原本就男生女相,此时的神态动作居然有些娇媚。
保镖很有眼力劲,赶紧打开病房门。同时用无线耳麦联络同事,提前发动汽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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路遥只能无力的瘫在床上,浑身皆是钻心剜骨般的剧痛,还有无穷悔恨、不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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但很快,剧痛渐渐消失,只剩麻木,路遥隐约听到过世的双亲在喊他。
就在路遥的身体越来越飘,即将失去意识时,胸口突然阵阵发烫,将他惊醒。
从怀中摸出那三角形饰物,发现这玩意变得滚烫无比,还在缓缓发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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