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谭欢跟山清去南城出差了。”
燕凌季是一脸看戏的表情,看今天陆霆钧在饭桌上的样子就知道,肯定是因为谭欢的事才变成这样,他还没有见到过这样的陆霆钧,虽然知道陆霆钧对谁都是冷漠的,可是因为一个人变得如此也是难得。
“去多久?”
陆霆钧微微眯了眯眼睛,一口刺烈的酒刚从喉咙里滑了下去,声音还有些嘶哑,好像混合着烈酒的刺激压抑着怒气。燕凌季低笑,作为一个男人他不可能不知道陆霆钧这样的表情代表什么。
“不清楚,看她们采风怎么样吧,可能两天就回来了,也有可能去半个多月。”
燕凌季今天因为山清要出差就很不开心,特意问了去几天,要给他一个确定的答案。山清也告诉他会去两天,因为南城那边差不多都联系好了,不用太费时间,更没有说过要去半个月,燕凌季这么说也是想逗逗陆霆钧,他在其他地方怎么可能有这样的机会。
“嗯。”
陆霆钧听到燕凌季这句话,心里就更加郁闷了起来,是一种他从来没有过的感觉。他想过谭欢会拒绝,可能会躲着自己,但是他陆霆钧怕什么,还有人能躲着他?可是没有想到谭欢反应这样激烈,突然间陆霆钧有些后悔自己那天的安排。
“你跟谭欢怎么了?”
燕凌季实在忍不住自己八卦的内心,认识陆霆钧这么多好,从来没有见过他在感情上有过什么事,以前都是别人来追他,而陆霆钧从来没有给过回应,连花边新闻都没有,在大众眼里就是个完美情人。
“没怎么。”
陆霆钧又一饮下一口烈酒,放下杯子后就起身离开。燕凌季看着陆霆钧笔挺的背影,突然有种想法想让山清跟谭欢在南城都待几天,看看陆霆钧会怎么做。
“陆霆钧你也有今天。”
燕凌季轻轻笑了起来,两人认识这么多好,他还从来没有见过陆霆钧会因为什么事烦恼,他都以为这世上就陆霆钧烦恼的事情。就算是当年陆霆钧面对陆氏那一群老奸巨猾的股东,他也能从容面对,然后让整个陆氏大换血。现在却因为小情爱,烦恼的样子让燕凌季觉得好笑。
谭欢下午跟山清到了南城就开始下雨,南城不比京城,夏季就是雨季,大雨下得很飘洒,不像春天的细雨绵绵给人阴郁的感觉。谭欢跟山清等在机场门口,等着有忍过来接他们。
“南城的雨就是大,京城好久都没有下过雨了。”
山清偏头对谭欢说着,只是谭欢有些心不在焉,坐了这么久的飞机,谭欢一直觉得不真实,自己居然一下子就躲到了南城了,几乎是有点落荒而逃。盯着大雨,因为气温高,会扬起些灰尘,空气的味道不是很好闻。
“对呀,雨很大。”
山清看了看谭欢,也不知道她到底在想什么,总是在走神。而且今天她主动提出要跟自己来出差就很奇怪,山清猜测应该跟陆霆钧有关系。
“等车过来接我们。今天就现在南城住一晚,明天一早我们就去凤翔小镇。”
“嗯,好。”
因为两个人到南城时间有些晚了,只能在南城先住下,现在又还在下雨,去到小镇可能会不安全。谭欢的手臂因为雨水太大打在了她的皮肤上弄湿了,夏天的雨不是凉的,感觉还有些温热,却让她感到异常烦躁。
没过多久接他们的车就来了,两个人的行李都不多,也不用费力,上了车铺面而来的冷风退掉了他们身上的热水。这次采风到一个小镇,叫做凤翔,是一个民族特色很鲜明的小镇,在中国的西南部,是山清找了很久才决定是一个不错的风格特点。
“我们去的地方是个少数民族地区,他们的银器很有特点,这次我们就去看看他们手工银器的制作,还有就是他们银器上的图案。”
山清从自己的包里拿出了一份资料递给谭欢,还给她说着这次的目的,也算是一次旅游的机会了。谭欢翻看着手里的资料,定了定神,自己今天是来工作的,不要想其他的事情,反正她都不在京城了,一时半会也不会遇到陆霆钧。
“嗯好,我看看。”
山清在谭欢脸上看不出其他情绪,突然觉得自己把她带过来到底好不好,虽然不知道她跟陆霆钧发生了什么,但能感觉到谭欢在逃避陆霆钧。
“谭欢,你晚上想吃什么?”
山清突然提点晚饭,这个时间也是该吃饭了,谭欢太起头来,今天她来得比较匆忙,也没有对南城做什么了解准备,也不知道有什么特别的。
“我不知道呢?山清姐你觉得呢?”
“南城出名的是火锅,辣椒是西南地区最重要的食材,红油火锅最为有名,如果你能吃辣我们今天就去吃火锅。”
“好呀,我可以吃!”
谭欢点点头,虽然谭欢从小生活在安城,食物都很清淡偏甜,可是谭欢却特别喜欢辣味,总觉得味蕾上的刺激很舒服。窗外的雨大颗大颗地滴打在车身,雨好像停不下来的样子,声音灌入谭欢的耳朵,心里的杂念也少了。
陆霆钧从酒吧出来就回了自己的私人公寓,就这么一天的时间,他觉得十分疲惫,这一切都是因为谭欢,没有开灯的客厅,隐隐可以看得见里面的轮廓。陆霆钧在玄关口站了很久,眼睛蒙在黑暗里,还有一个烦躁的心。
在陆霆钧公寓走廊的尽头,是一副很大的照片,上面是一个女人的背影,可以看出来是在国外,还是一个冬天,阴沉的天压在头顶上,风吹乱女人的头发,她安静地站着,总是透着一种伤感。那是陆霆钧去年在美国拍下谭欢,就是那一瞬间他确定自己对谭欢的感情。 蓝星,夏国。
肿瘤科病房,弥漫着医院独有的消毒水味道。病房是单人间,设施俱全,温馨舒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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可对于孑然一身的路遥来讲,却是无人问津的等死之地。
他是癌症晚期,靠着意志力撑到现在,但也只是多受几天罪罢了。
此刻,路遥躺在病床上,怔怔望着床头柜上的水杯,想喝口水。
可他拼尽全力却无法让身体离开病床。剧痛和衰弱,让这原本无比简单的事情成了奢望。
这时,一道幸灾乐祸的声音响起:“表哥~你真是狼狈呢。连喝口水都得指望别人施舍。”
一位英俊的年轻男子悠闲坐在病床前,翘着二郎腿,眼睛笑成一道缝。
“你求求我,我给你喝口水如何?”
路遥面无表情,一言不发。自从失去了自理能力,一帮亲戚的嘴脸已经见多了,不差这一个。
男子起身,将水杯拿在手里递过来,“表哥别生气,我开玩笑的,你对我这么好,喂你口水还是能办到的。”
说完话,他将水杯里的水,缓缓倒在路遥苍白消瘦的脸上。
被呛到,路遥无力的咳嗽几声,好在少量的水流过嗓子,让他有了几丝说话的力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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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张鑫,为什么?我从未得罪过你。你去星盟国留学,还是我资助的!”
张鑫将水杯放下,不紧不慢的说:“谁让你这么古板呢,只是运点感冒药罢了,又不犯法,你非得千方百计的拦着。”
路遥脸上闪过一丝了然之色,道:“张鑫你这垃圾,狗改不了吃屎。将感冒药运到国外提炼毒品……咳咳……”
张鑫理了下领带,笑道:“你别血口喷人啊,我可是国际知名企业家。这次回国,‘省招商引资局’还打电话欢迎我呢~”
路遥叹了口气,现在的自己什么都做不了,索性闭上眼睛不再说话,安静等待死亡的到来。
但张鑫却不想让眼前饱受病痛折磨、即将离世的表兄走好。他附身靠近,悄悄说道:琇書蛧
“表哥啊~其实呢,我这次回国主要就是见你一面,告诉你一声——你的癌,是我弄出来的~”
路遥陡然挣开眼,“你说什么!”
张鑫笑眯眯的掏出个铅盒打开,里面是件古怪的三角形饰物,仅有巴掌大小,中间是只眼睛似的图案,一看就很有年代感。
“眼熟吧?这是我亲手送你的,货真价实的古董。我在里面掺了点放射性物质,长期接触就会变成你现在这副鬼样子。”
路遥马上认出来,这是自己很喜欢的一件古物,天天摆在书桌上,时不时的把玩,没想到却是要人命的东西!
他伸出枯枝似的手臂,死死的抓住眼前人的胳膊!“你……”
“别激动~表哥,我西装很贵的。”张鑫轻松拿掉路遥的手,小心的捏起铅盒,将放射性饰物塞进他怀里。
“我赶飞机,得先走一步。你好好留着这个当做纪念吧,有机会再去你的坟头蹦迪~”
说完话,张鑫从容起身离开。临走前,还回头俏皮的眨眨眼。他原本就男生女相,此时的神态动作居然有些娇媚。
保镖很有眼力劲,赶紧打开病房门。同时用无线耳麦联络同事,提前发动汽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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路遥只能无力的瘫在床上,浑身皆是钻心剜骨般的剧痛,还有无穷悔恨、不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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但很快,剧痛渐渐消失,只剩麻木,路遥隐约听到过世的双亲在喊他。
就在路遥的身体越来越飘,即将失去意识时,胸口突然阵阵发烫,将他惊醒。
从怀中摸出那三角形饰物,发现这玩意变得滚烫无比,还在缓缓发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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