小周矜芳笑着问道。
“啥?”
中年亲兵不解,这里咋还有个小姑娘,啥鹦鹉,他找他家小将军,找啥鹦鹉?
“咳咳………”
这时候那少年人尴尬的干咳两声,开口说道:“魏叔,咱们走吧!”
“好的,小将军!”
被称作魏叔的中年亲兵说道。
“………”少年人无语,不能不提小将军这三个字,他不想和一个傻鹦鹉叫一样的名号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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小周矜芳歪头问号脸?
小将军不是她的鹦鹉名字么?怎么这位小哥哥也被人叫小将军啊!
不等她多想,那位少年就和魏叔走了,脚步之快,令人咋舌。
这时候也有丫鬟过来找小周矜芳了,所以她也就没再多想了,赶紧带着鹦鹉回去了,仔细把它治了伤安排好了,这才匆匆去了祖母的院子里。
不过之后在前院的寿宴上,她还是又看到了那位小哥哥,也不知道他叫啥,不过听说他是林参将的侄子,十二岁的时候就去了军中历练,并且还跟着他叔父林参将打了几场胜仗,被人赞扬“虎父无犬子”,这里的父指得是叔父,子指得是侄子。
但无论是父子还是叔侄都不重要,重要的是林参将这位小侄子确实厉害,如今不过才从军一年,已经是杀过几十来号水匪的人了,得到了林参将麾下军士们的尊敬,被叫做小将军。
小周矜芳听闻这个,顿时觉得不好意思了,人家是当之无愧的小将军,而她的鹦鹉只是个娇滴滴的“小将军”,她当时起这个名字,只是因为之前听母亲说起过外祖家里的事情,说她大表哥卢定邦,就被人叫做小将军,她很是崇拜,这才给鹦鹉起名的。
再说人家还帮了她大忙,小周矜芳本想着寿宴结束之后,找机会过去,再向他道谢,并且送他谢礼的。
没想到林参将有事情,寿宴没结束就带人走了,他的侄子林小将军,自然也是跟着走了的。
后来这六年以来,祖母也因为吃斋念佛,没再办过大型的寿宴,说那太过奢侈,每每过寿辰都是请些亲朋好友过来热闹热闹就是了!
久而久之,周矜芳也渐渐把这事情埋在了心底,只不过那份感谢和谢礼,她一直记着,中间也打听过,知道了那位林小将军,名叫林佑威,如今已经是林校尉了!
不过因为后来再也没见过,她压在心底的记忆也模糊了不少,眼看着就要忘记了!
直到今天看到这位公子,他才猛然发现,自己对于曾经那个小哥哥,还是印象深刻的,如今看到一个大了一号不止的“小哥哥”,她自然也是有些惊疑不定的。
其实,林佑威和六年前相比,从长相上看倒是还有些相似的,不过气质上大大不同了,从俊秀青涩的少年郎变作了俊朗成熟的青年人,个头长高了身材健硕了,皮肤也因为常年在水面游历,所以黑了两个色号,并且多了些胡茬子。
这也是让周矜芳不敢相认的地方。
而周矜芳呢?从一个看起来软软糯糯,略微带着些婴儿肥的十岁小姑娘,变成了亭亭玉立,落落大方的秀美庄雅的十六岁少女,也是变了不少。
所以林佑威也是一时间没有认出来,只不过也看她有些面善,却是没往认识上面想,毕竟他一个常年吃住不是在船上就是在水湾军寨的营地里的兵汉子,哪里见过这样娇滴滴的大小姐。
“公子可是林参将麾下的林佑威,林校尉?”
周矜芳还是忍不住问了起来。
林佑威愣了一下,随即点头,他那令牌上可是没有名字啊,难道这位小姐这么聪慧?通过那令牌上的林,就猜出他的身份了!
周矜芳叫他点头,心里也是一喜,不过她也确实聪慧,立刻看出来林佑威的疑惑,随即莞尔一笑,轻声说道:“林将军怕是忘了吧!我们六年前见过的。”
“六年前?”林佑威再次一愣,这小姐看起来年龄不大,六年前她还是个小姑娘吧!ωωω.χΙυΜЬ.Cǒm
他那时候才跟着叔父出去历练,哪有时间去见小姑娘………等等……
小姑娘………他好像有点想起来了,六年前他好像跟着叔父去周知府家里的寿宴时,因为烦想出去透气,在后花园里见过一个哭唧唧的小姑娘,后来帮她把一个傻鸟给救了。
不过想到这里,死去的尴尬突然袭击了他………他好像记得,那傻鸟的名字叫“小将军”吧!
(鹦鹉:你好像有些不礼貌啊!)
后来魏叔来找他,一个劲儿叫他小将军,还被那小姑娘给听到了。
不会啊………不会吧,难不成这个救下自己的小姐,就是周知府家里的那个小姑娘?
他也是后来去了宴会上,才得知,那个小姑娘叫周矜芳,是周知府家里的大小姐。
咳咳………
想到这些,林佑威再次尴尬了,忍不住手握拳头放嘴边干咳两声,以此演示尴尬。
“周小姐,原来是你啊,真是巧了!”
林佑威开口说道,表情已经恢复如常,淡淡而客气的说道,是她也好,当年他帮了她,这次她又帮了他,不过他那只是举手之劳,救了一只傻鸟,自然是比不上她这救了自己重要的,所以那个承诺他还是会给的。
“是呀,当年匆匆一别,我还没来及感谢你呢!”
周矜芳笑着说道。
林佑威摆摆手:“那个不算啥,我才该谢谢你呢,要不是你我现在还躺在路边呢!”
“不不,该我谢谢你,要不然小……小金刚也不会好好的养到现在。”
“小金刚?”
林佑威一时间没有想起来小金刚是啥。
“小金刚就是之前那只鹦鹉,我给她改名字了,现在叫小金刚,因为它后来养的胖了些,总是看起来凶凶的。”
周矜芳又赶紧解释说道。
林佑威有些好笑,不过他现在严肃惯了,还是控制住了表情,点点头,心想只要不叫小将军就行了,管它叫啥呢!
两人随即又客套了聊了几句,林佑威就说了他还有事要去办,就不多留了,并且给了周矜芳一个承诺,随后她有什么事情需要帮忙,他义不容辞。
周矜芳也没推辞,笑着应了。
………………
……………… 蓝星,夏国。
肿瘤科病房,弥漫着医院独有的消毒水味道。病房是单人间,设施俱全,温馨舒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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可对于孑然一身的路遥来讲,却是无人问津的等死之地。
他是癌症晚期,靠着意志力撑到现在,但也只是多受几天罪罢了。
此刻,路遥躺在病床上,怔怔望着床头柜上的水杯,想喝口水。
可他拼尽全力却无法让身体离开病床。剧痛和衰弱,让这原本无比简单的事情成了奢望。
这时,一道幸灾乐祸的声音响起:“表哥~你真是狼狈呢。连喝口水都得指望别人施舍。”
一位英俊的年轻男子悠闲坐在病床前,翘着二郎腿,眼睛笑成一道缝。
“你求求我,我给你喝口水如何?”
路遥面无表情,一言不发。自从失去了自理能力,一帮亲戚的嘴脸已经见多了,不差这一个。
男子起身,将水杯拿在手里递过来,“表哥别生气,我开玩笑的,你对我这么好,喂你口水还是能办到的。”
说完话,他将水杯里的水,缓缓倒在路遥苍白消瘦的脸上。
被呛到,路遥无力的咳嗽几声,好在少量的水流过嗓子,让他有了几丝说话的力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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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张鑫,为什么?我从未得罪过你。你去星盟国留学,还是我资助的!”
张鑫将水杯放下,不紧不慢的说:“谁让你这么古板呢,只是运点感冒药罢了,又不犯法,你非得千方百计的拦着。”
路遥脸上闪过一丝了然之色,道:“张鑫你这垃圾,狗改不了吃屎。将感冒药运到国外提炼毒品……咳咳……”
张鑫理了下领带,笑道:“你别血口喷人啊,我可是国际知名企业家。这次回国,‘省招商引资局’还打电话欢迎我呢~”
路遥叹了口气,现在的自己什么都做不了,索性闭上眼睛不再说话,安静等待死亡的到来。
但张鑫却不想让眼前饱受病痛折磨、即将离世的表兄走好。他附身靠近,悄悄说道:琇書蛧
“表哥啊~其实呢,我这次回国主要就是见你一面,告诉你一声——你的癌,是我弄出来的~”
路遥陡然挣开眼,“你说什么!”
张鑫笑眯眯的掏出个铅盒打开,里面是件古怪的三角形饰物,仅有巴掌大小,中间是只眼睛似的图案,一看就很有年代感。
“眼熟吧?这是我亲手送你的,货真价实的古董。我在里面掺了点放射性物质,长期接触就会变成你现在这副鬼样子。”
路遥马上认出来,这是自己很喜欢的一件古物,天天摆在书桌上,时不时的把玩,没想到却是要人命的东西!
他伸出枯枝似的手臂,死死的抓住眼前人的胳膊!“你……”
“别激动~表哥,我西装很贵的。”张鑫轻松拿掉路遥的手,小心的捏起铅盒,将放射性饰物塞进他怀里。
“我赶飞机,得先走一步。你好好留着这个当做纪念吧,有机会再去你的坟头蹦迪~”
说完话,张鑫从容起身离开。临走前,还回头俏皮的眨眨眼。他原本就男生女相,此时的神态动作居然有些娇媚。
保镖很有眼力劲,赶紧打开病房门。同时用无线耳麦联络同事,提前发动汽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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路遥只能无力的瘫在床上,浑身皆是钻心剜骨般的剧痛,还有无穷悔恨、不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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但很快,剧痛渐渐消失,只剩麻木,路遥隐约听到过世的双亲在喊他。
就在路遥的身体越来越飘,即将失去意识时,胸口突然阵阵发烫,将他惊醒。
从怀中摸出那三角形饰物,发现这玩意变得滚烫无比,还在缓缓发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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