出来时,背上背着一个大背篓。
这种箩筐是南边这里最常见的,不同于北方那种单肩背的挎篓,而是用软藤条编了两条背带,双肩背的背篓很是方便。
来到这里后,秀水寨会编东西的老人们,很快就学会了这里的很多竹编制品,包括这种简单的背篓,甚至有的还多编了个盖儿出来。
宋皎拿的就是带盖儿的,无论里面放点啥,只要盖儿一盖,外面都看不出来。
宋皎怕一路上太沉,就往里面先随便放了些东西,打算到了葫芦湾水寨桥那里,再给陆彻聂云起他们一行人,放上外出所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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聂云起他们一众汉子们,起得都很早,宋皎招呼他们过来吃饭后,就过去把黑白两兄弟叫了过来。
矮瘦的朱无黑,高瘦的朱无白,如今跟着宋皎养了一段时间,倒也没那么骨瘦如柴,看起来也没那么瘆人了!
他们两个虽傻,却也是知道自己的面容可怖,如同“恶鬼”,怕吓到别人,所以自从宋皎让妙真帮忙给他们俩弄了些能遮瑕的膏粉后,这俩人就天天往脸上抹,不过他们也是怕浪费,基本上三四天洗一次脸。
好在妙真说这膏粉用的都是不伤皮肤的,抹在脸上几天也没事,也不会出现后世那种化妆品不洗干净,脸上会毛孔堵塞爆痘之类的事情,所以宋皎也不再多说。
也不是宋皎小气,怕他们天天用,而是这抹一次也确实不容易,这俩人本来就不是啥手巧的,每次抹都是抹半天才能抹得均匀了!
两兄弟见了宋皎就高兴,因为在这里,他们除了胡二蛋这个“好兄弟”,就和宋皎最亲近了!
“啊吧!”
“啊吧!”
俩哑巴高兴的叫了出来,虽然听不懂,但宋皎知道他们是在叫大娘。
“小黑,小白,快过来,大娘拿了很多好吃的。”宋皎笑着说道。
虽然她给两兄弟起了那样厉害的名字,但是她平时都叫的亲近。
等两人到了跟前,宋皎给了他们两个一人两个大肉包,一人一个竹筒豆浆,然后又拿了一包芝麻糖。
“这个你们吃完饭再吃,不过不能多吃啊,牙容易坏。”
宋皎嘱咐说道,两人乖巧的点头。
宋皎领他们俩去了聂云起几人面前,指着聂云起和陆彻还有柳一白三人说道:“他们三人你们还记得不?”
两人啃着包子,然后点头。
宋皎笑着说道:“记得就好,大娘拜托你们点事情。”
两人闻言,包子也不吃了,眼睛瞪的溜圆,很是认真的,一副洗耳恭听的模样。
于是宋皎便把这次出去打坏人,要他们两兄弟,全程听从这三人的指挥的事情,说了一遍。
知道两人一向听话,所以宋皎并没有多啰嗦。
果然两兄弟听完没有丝毫犹豫,立刻点头。
宋皎见大家早饭吃的差不多了,就过去把马背上的背篓拿了下来,借机往里面放了很多东西。
她也没有费脑子多想,直接按照当初给赵景源准备的那些东西,数量多了几倍。
妙真和马悬壶之前准备的一些药,宋皎也在空间的储物柜备了一些,现在正好拿出来。
宋皎从背篓里先拿出来了三个不大不小的登山包,给了陆彻、聂云起还有柳一白三人。
然后又拿出来一些两头栓的褡裢包袱,正好可以放在马背上,这些里面装的都是各种吃食,自然也都是那种能放很久的速食,毕竟出门在外还是去杀人,肯定是咋便利咋来。
“这里面的东西有的是我从海外番邦商人那里买的,你们可能没用过吃过,不过陆老弟跟着我时间长了,有他在你们直管问他就是了!”
宋皎说完,陆彻便会意,他看到那三个黑色的登山包,便知道里面装的是啥了!
“还有这些褡裢,里面装的吃食,足够你们一个多月的吃用了,想来一个月你们也能回来了。”
霁月庵离这里大概五天的路程,就算在那里折腾个两三天,也不过是八天的时间,再从霁月庵到洨渔湾,差不多也就十天的路程,这也才多半个月。
等他们返程就方便多了,那时候就不用连夜赶路,露宿野外,遇到一些城镇,也可以过去补给一番,就算他们为了稳妥起见,还是不想暴露行踪,依旧暗中绕路,回到竹水湾也没事,这些东西也够他们再回来的。
另外宋皎还借着去碉楼上叫黑白两兄弟时,去了一趟底下的仓库,从户外区拿了一些防潮睡袋,折叠起来很小轻便不占地方,到时候他们夜宿山林,也很方便。
宋皎说起了睡袋在仓库,聂云起便叫了几个汉子,跟着她过去,把那三十五个睡袋拿了出来。
聂云起一行人三十一个,再加上陆彻和柳大侠,还有黑白两兄弟,正好三十五人,晚上睡觉一人一袋,刚刚好。
最后宋皎又从背篓(空间里)拿出来新改进的数枝梅作战服。
这衣服是宋皎后来又让寨子里的婆娘们做的,是那种最方便的黑色骑马服,手腕和脚腕处都有束带,无论是用什么武器都很方便,布料用的是粗硬棉麻的,舒服又不会轻易褶皱。
又找了手艺比较好的,在胸前绣了很是明显的几枝交错的红梅花,黑底红花,看起来很是显眼。
另外还做了配套的,黑底红边的额带,发髻高束,飘带一扎,绝对看起来精神且炫酷的,最主要是特征明显,让人一看就知道,这些人是有组织的,而且还是大名鼎鼎的数枝梅。
众人回到宿舍里,把衣服换上。
三十多人往宋皎面前一站,立刻就有种萧杀的感觉,可惜她暂时没有能力,弄不来统一的武器,要不然会更有威慑力。
不过就这已经很厉害了,宋皎满意的点点头,末了还不忘笑着调侃两句:“你们这往那一站,不用多余动作,敌人的气势就得弱上三分。” 蓝星,夏国。
肿瘤科病房,弥漫着医院独有的消毒水味道。病房是单人间,设施俱全,温馨舒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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可对于孑然一身的路遥来讲,却是无人问津的等死之地。
他是癌症晚期,靠着意志力撑到现在,但也只是多受几天罪罢了。
此刻,路遥躺在病床上,怔怔望着床头柜上的水杯,想喝口水。
可他拼尽全力却无法让身体离开病床。剧痛和衰弱,让这原本无比简单的事情成了奢望。
这时,一道幸灾乐祸的声音响起:“表哥~你真是狼狈呢。连喝口水都得指望别人施舍。”
一位英俊的年轻男子悠闲坐在病床前,翘着二郎腿,眼睛笑成一道缝。
“你求求我,我给你喝口水如何?”
路遥面无表情,一言不发。自从失去了自理能力,一帮亲戚的嘴脸已经见多了,不差这一个。
男子起身,将水杯拿在手里递过来,“表哥别生气,我开玩笑的,你对我这么好,喂你口水还是能办到的。”
说完话,他将水杯里的水,缓缓倒在路遥苍白消瘦的脸上。
被呛到,路遥无力的咳嗽几声,好在少量的水流过嗓子,让他有了几丝说话的力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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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张鑫,为什么?我从未得罪过你。你去星盟国留学,还是我资助的!”
张鑫将水杯放下,不紧不慢的说:“谁让你这么古板呢,只是运点感冒药罢了,又不犯法,你非得千方百计的拦着。”
路遥脸上闪过一丝了然之色,道:“张鑫你这垃圾,狗改不了吃屎。将感冒药运到国外提炼毒品……咳咳……”
张鑫理了下领带,笑道:“你别血口喷人啊,我可是国际知名企业家。这次回国,‘省招商引资局’还打电话欢迎我呢~”
路遥叹了口气,现在的自己什么都做不了,索性闭上眼睛不再说话,安静等待死亡的到来。
但张鑫却不想让眼前饱受病痛折磨、即将离世的表兄走好。他附身靠近,悄悄说道:琇書蛧
“表哥啊~其实呢,我这次回国主要就是见你一面,告诉你一声——你的癌,是我弄出来的~”
路遥陡然挣开眼,“你说什么!”
张鑫笑眯眯的掏出个铅盒打开,里面是件古怪的三角形饰物,仅有巴掌大小,中间是只眼睛似的图案,一看就很有年代感。
“眼熟吧?这是我亲手送你的,货真价实的古董。我在里面掺了点放射性物质,长期接触就会变成你现在这副鬼样子。”
路遥马上认出来,这是自己很喜欢的一件古物,天天摆在书桌上,时不时的把玩,没想到却是要人命的东西!
他伸出枯枝似的手臂,死死的抓住眼前人的胳膊!“你……”
“别激动~表哥,我西装很贵的。”张鑫轻松拿掉路遥的手,小心的捏起铅盒,将放射性饰物塞进他怀里。
“我赶飞机,得先走一步。你好好留着这个当做纪念吧,有机会再去你的坟头蹦迪~”
说完话,张鑫从容起身离开。临走前,还回头俏皮的眨眨眼。他原本就男生女相,此时的神态动作居然有些娇媚。
保镖很有眼力劲,赶紧打开病房门。同时用无线耳麦联络同事,提前发动汽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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路遥只能无力的瘫在床上,浑身皆是钻心剜骨般的剧痛,还有无穷悔恨、不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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但很快,剧痛渐渐消失,只剩麻木,路遥隐约听到过世的双亲在喊他。
就在路遥的身体越来越飘,即将失去意识时,胸口突然阵阵发烫,将他惊醒。
从怀中摸出那三角形饰物,发现这玩意变得滚烫无比,还在缓缓发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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