秀书网>穿越小说>张顺>第七十二章 驱马踏阵
  事实证明,套虏拜桑忽尔诺延所谓的“万余骑”正如王定所言,就是凑人头之数。

  果然当他麾下核心两千骑败退以后,其他拥上来阻拦姜耀祖、张虎两司骑兵的套虏铠甲武器都颇为简陋。

  被义军骑兵一冲,顿时人仰马翻,乱做一团。

  装备精良的义军骑兵衣甲射不能入,刺不能透,砍不能破,宛若天神下凡。

  反观那些游骑身着布衣,手持猎弓、木枪,脆弱的如同纸糊的一般,被义军骑兵一冲就散。

  那姜耀祖、张虎二人倒不愧为世家子弟,一旦看到又便宜可赚,手持丈四骁骑长枪,真个如狼似虎,来回杀了个对穿三五回。

  眼看那拜桑忽尔诺延又整顿好麾下两千甲骑,那萧偲、张虎二人这才意犹未尽、悻悻而退。

  见萧偲、姜耀祖、张虎等人如此勇猛,张顺不由对榆林将门的印象不由大为改观。

  他不由笑道:“若是榆林诸将皆如此出色,何愁家门不兴?”

  王奇瑛在旁边听了,不由撇了撇嘴,心道:“若是我叔父王朴在此,恐怕你对他那‘长腿将军’的看法也会大为改观。”

  原来这将门子弟若是真个舍得拼命,倒也真个能打。m.xiumb.com

  关键是个个本就生活优渥,哪个又肯出死力卖命?

  这一次若不是正好充当张顺的护卫,对手又是套虏这些“弱鸡”,恐怕这些人也未必如此敢战。

  这边姜耀祖、张虎二人率领麾下人马,耀武扬威的赶回到营中,那边套虏却也有了动静。

  在一个不知名头目的命令下,不少套虏纷纷翻身下马,将坐骑交付给他人。

  “他们这是在做什么?”张顺见状不由笑道,“难道要和我们步战不成?”

  “恐怕未必!”红娘子皱了皱眉头,不由断言道,“恐怕是要驱马踏阵!”

  “什么?”张顺不由一愣,忍不住道,“不是说虏寇视战马为生命吗,竟舍得下如此本钱?”

  “战场之上性命都能舍得,又如何舍不得几头牲畜?”红娘子不由笑道,“且看让出来的战马多为老马、劣马,想必虏寇志在必得!”

  “志在必得?”张顺这才反应过来红娘子的意思。

  这些游牧民族的生存之道和野外的猎食者没有什么区别,合于利而战,不合于利则走,断然没有和敌人硬碰硬的道理。

  因为游牧部落寇关劫掠是为了夺取生活物资,以便过冬,而不是把性命留在这里。

  而农耕民族则不然。他们除了为了保护自己的财产生命以外,还能利于早早建立的功勋制度,还能拿这些虏寇的首级换去功勋、赏银。

  因为作战有利可图,反而更喜欢和对方死磕,甚至还会主动挑起边衅。

  事出反常必有妖!

  这一伙套虏宁可消耗宝贵的战马,也要和义军死磕到底。

  那么说明他们这一次的目的不是简单的劫掠,而是特意针对某个目标,比如说义军的首领张顺。

  感情我还成了唐三藏,人人都想吃我的肉啊!

  张顺看了看身边的悟空,心道:“你们既然想吃唐僧肉,难道就不怕孙悟空的金箍棒吗?”

  不多时对面果然聚集了一个马群,由十余牧民吆喝驱赶着,游荡在外面。

  “王定,你对付得了吗?”张顺不由大声问道。

  “雕虫小技,属下还对付得了,还请舜王殿下放心!”王定闻言不由笑道。

  “彼辈马群若无护卫,我为舜王夺之;彼辈马群若有护卫,我为舜王杀之,今晚大伙加餐一顿!”

  对面的拜桑忽尔诺延又不是傻子,怎么可能不派遣护卫就让牧民驱赶马群踏阵?

  他早派遣千余护卫分列左右,谨防官兵借机突阵,或扰乱马群,或夺取战马。

  “看样子有五六百匹?”张顺远眺了片刻,不由扭头问道。

  “差不多,看数量和两侧护卫骑兵相差仿佛!”王奇瑛点了点头道。

  原本她还以自己懂得军务,能压过红娘子和马英娘一头,不曾想刚才红娘子率先判断出对方要驱马踏阵,让她产生了几分挫败感。

  莫要小看这五六百匹战马,一旦冲锋起来,甚至比五六百骑兵还要可怕。

  骑兵无论如何凶狠,终究是有人在操控。

  是人都有思想,会产生畏惧、恐惧等情绪。

  当他们获胜无望的时候,就倾向于逡巡不前、保命优先。

  而战马不同,无论多么聪明的战马它终究是畜牲,并不会像人类那样产生特别的情绪和强烈的自我选择倾向。

  以血肉之躯阻拦奔驰的战马,简直是世界上最可怕的事情之一。

  莫名的张顺想到了前世论坛上吹水时候的“长枪阵无敌论”。

  那时候年轻气盛的自己认为只要训练出一支意志坚定的长枪兵,便能够吊打大多数冷兵器时代的军队,现在想一想是多么幼稚可笑。

  且不说敌人使用火铳、火炮,就是这套简单的驱马踏阵,保证让世界上任何长枪阵为之颤抖。

  马蹄的践踏声密如雨点,千声万声汇作一处,化成了山崩地裂的呼啸声。

  在牧民熟练的技巧驱赶之下,数百匹战马无知无觉的向义军车阵奔腾而来。

  “准备弗朗机和三眼铳!”王定皱着眉头,盯着不远处的马群,大声的喝道。

  “这能抵得住战马冲击?”张顺不由奇怪道。

  “用火炮、火铳声惊吓战马,使其不能把力使在一处!”王奇瑛不由解释道。

  “其实若是携带飞礞炮效果更好,只是这一次出来仓促,不曾备得,用火铳、火炮也是一样。”

  惊吓战马?

  原来榆林将门和套虏作战多年,早已经摸清了彼此的手段和针对之法。

  套虏骑兵大多数没有经过特殊训练,当遭遇到火炮、火铳的声响容易受惊。

  后来这些套虏也学聪明了,一下精锐骑兵尽量挑选胆大、勇敢的战马,以期减少火器对战马的惊吓作用。

  但是,像套虏驱赶的这些战马,大多数都低矮、瘦弱,由普通牧马充当,如何经得住火炮声的威吓?

  及这五六百马匹奔驰至义军七八十步,一时间火铳、火炮俱发,震耳欲聋,顿时有不少战马受惊,猛然马群中不管不顾的乱窜了起来。

  这惊马一乱窜不要紧,顿时原本齐整的马群混乱了起来。

  不是这匹马别着了那匹马,就是那匹马挡着了这匹马,一时间马速也降了下来。

  然而哪怕是降下来速度的受惊马群,仍然不是血肉之躯轻易可以抵挡。

  所以等到马群靠近二三十步的时候,义军的火铳、火炮再度响彻了起来。

  几乎近在咫尺的巨大声响,吓得当面马匹更是惊慌失措,甚至有的直接调马头向后奔去,一时间乱作了一团。 蓝星,夏国。

  肿瘤科病房,弥漫着医院独有的消毒水味道。病房是单人间,设施俱全,温馨舒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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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可对于孑然一身的路遥来讲,却是无人问津的等死之地。

  他是癌症晚期,靠着意志力撑到现在,但也只是多受几天罪罢了。

  此刻,路遥躺在病床上,怔怔望着床头柜上的水杯,想喝口水。

  可他拼尽全力却无法让身体离开病床。剧痛和衰弱,让这原本无比简单的事情成了奢望。

  这时,一道幸灾乐祸的声音响起:“表哥~你真是狼狈呢。连喝口水都得指望别人施舍。”

  一位英俊的年轻男子悠闲坐在病床前,翘着二郎腿,眼睛笑成一道缝。

  “你求求我,我给你喝口水如何?”

  路遥面无表情,一言不发。自从失去了自理能力,一帮亲戚的嘴脸已经见多了,不差这一个。

  男子起身,将水杯拿在手里递过来,“表哥别生气,我开玩笑的,你对我这么好,喂你口水还是能办到的。”

  说完话,他将水杯里的水,缓缓倒在路遥苍白消瘦的脸上。

  被呛到,路遥无力的咳嗽几声,好在少量的水流过嗓子,让他有了几丝说话的力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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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张鑫,为什么?我从未得罪过你。你去星盟国留学,还是我资助的!”

  张鑫将水杯放下,不紧不慢的说:“谁让你这么古板呢,只是运点感冒药罢了,又不犯法,你非得千方百计的拦着。”

  路遥脸上闪过一丝了然之色,道:“张鑫你这垃圾,狗改不了吃屎。将感冒药运到国外提炼毒品……咳咳……”

  张鑫理了下领带,笑道:“你别血口喷人啊,我可是国际知名企业家。这次回国,‘省招商引资局’还打电话欢迎我呢~”

  路遥叹了口气,现在的自己什么都做不了,索性闭上眼睛不再说话,安静等待死亡的到来。

  但张鑫却不想让眼前饱受病痛折磨、即将离世的表兄走好。他附身靠近,悄悄说道:琇書蛧

  “表哥啊~其实呢,我这次回国主要就是见你一面,告诉你一声——你的癌,是我弄出来的~”

  路遥陡然挣开眼,“你说什么!”

  张鑫笑眯眯的掏出个铅盒打开,里面是件古怪的三角形饰物,仅有巴掌大小,中间是只眼睛似的图案,一看就很有年代感。

  “眼熟吧?这是我亲手送你的,货真价实的古董。我在里面掺了点放射性物质,长期接触就会变成你现在这副鬼样子。”

  路遥马上认出来,这是自己很喜欢的一件古物,天天摆在书桌上,时不时的把玩,没想到却是要人命的东西!

  他伸出枯枝似的手臂,死死的抓住眼前人的胳膊!“你……”

  “别激动~表哥,我西装很贵的。”张鑫轻松拿掉路遥的手,小心的捏起铅盒,将放射性饰物塞进他怀里。

  “我赶飞机,得先走一步。你好好留着这个当做纪念吧,有机会再去你的坟头蹦迪~”

  说完话,张鑫从容起身离开。临走前,还回头俏皮的眨眨眼。他原本就男生女相,此时的神态动作居然有些娇媚。

  保镖很有眼力劲,赶紧打开病房门。同时用无线耳麦联络同事,提前发动汽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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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路遥只能无力的瘫在床上,浑身皆是钻心剜骨般的剧痛,还有无穷悔恨、不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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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但很快,剧痛渐渐消失,只剩麻木,路遥隐约听到过世的双亲在喊他。

  就在路遥的身体越来越飘,即将失去意识时,胸口突然阵阵发烫,将他惊醒。

  从怀中摸出那三角形饰物,发现这玩意变得滚烫无比,还在缓缓发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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