其城内本就有精兵万余,再加上俞冲霄和左光先带来的近两万人马,差不多有三万之数,几乎和攻城义军人数相当,岂能一鼓而破?
义军苦战两日,不得寸进。
这一日李自成侄子李过正带领一队人马巡逻边墙,不意突然边墙之外又几个骑兵奔了进来。
“鞑子?”李过一愣,仗着自身勇武,连忙向边墙外迎了过去。
“不要动手,我们是使者!”结果那些人见到李过等人靠近,不由用憋足的汉语高喊道。
还真是鞑子,看他怎么说!
李过心下奇怪,不由上前戒备的问道:“说罢,有什么事儿?”
“请问你们这是舜王殿下的兵吗?”那使者走向前来,很看到他们几个都裹着一件破烂的衣服。高举着手里的猎弓,高声问道。
“我们正是舜王麾下,有何贵干?”怎么是找他的?且看看他如何说。
“我这里有一份囊囊福晋的信,还请你带我去见舜王殿下!”那使者闻言不由和同伴嘀咕了几声,连忙高喊道。
“囊囊福晋?”张顺不由奇怪的向李自成问道,“她是谁?又为何要见我?”
“这......”李自成亲自和那使者见过面,知道有些话不能当面转述,只得委婉的提醒道。
“她是虎敦兔憨的多罗大福晋,乃是博尔济吉特氏,名叫娜木钟,统管阿纥土门万户斡耳朵。”
“因为虎敦兔憨去年死于大草滩,无处可归。”
“她听闻舜王年轻健壮,乃当世之人杰,故而归之!”
张顺一听这话怪怪的,什么年轻健壮?难道不应该说年轻有为吗?
“她要嫁给你!”高桂英本也是边地出身,听到李自成这么一说,愣了半晌连忙提醒道。
“啊?”张顺一脸疑惑,人家都说“一见钟情”,可你娜木钟怎么连见都没见过,怎么就“钟情”了?
高桂英一看就知道他没有明白什么意思,不由趴到他耳边低声道:“鞑子习俗,不讲人伦。”
“其嫁娶之俗,与义军合营颇类。”
“昔日三娘子先嫁其夫,后嫁其子,再嫁其孙,盖其故也!”
哎呦,我去!夫子孙三代,这是何等的凶残?
张顺觉得自己底线已经够低了,没想到还有比自己底线更低的,这果然是一个人吃人的社会。
“我明白你的意思了,你是说那虎敦兔憨的老婆想嫁给我。然后她那个什么阿纥土门万户斡耳朵就算和我合营了,是这个意思不?”张顺不由追问道。
“对,没错!”
“那要真个同房吗?”
“要的!”高桂英憋着笑道。
“好,我全明白了!”张顺板着脸道,“那虎敦兔憨多大啦?哦,四十七了!”琇書蛧
“他男人都四十七了,她可不得四十岁?”
“感情她就是贪图我年轻帅气,床上功夫了得,所以就不去找那洪太了,反过来找我?”
不行了,憋不住了!
高桂英一边笑的直不起来腰,一边点了点头道:“若......若是成了,那......一千五百户就是你的了,哈哈!”
让你贪图人家兵马,这下子遇到对手了吧!
“好吧,那就见见吧!”张顺想了想,不由对李自成点了点头。
他不由心想:我都是秦王殿下了,也不能饥不择食啊,还是先看看颜容再说吧!
好歹那虎敦兔憨也是插汉儿部的大汗,他的老婆也不会太过不堪入目吧?
好吧,只是听着奇奇怪怪的人名和部落名,就让人受不了了。
不过她手底下有一千五百户,差不多五千多人。
鞑子以游牧为生,男女老少皆能骑马而战。
若是能借机挑选出两三千骑,想必对当前战事也十分有利吧!
张顺一边这么想,便一边答应了两人的会面。
经过李自成来回传信,不多时双方把地点定在距离营地里许的一处边墙附近。
这里一望无际,并无其他遮拦。
正好可用防止一方突然变卦,带领人马过来火并。
计议已定,当晚张顺便带领高桂英和王锦衣并一百护卫前往约定之处。
“咦?这里怎么有一顶帐篷?”张顺还以为大家都站在外面吃沙子呢
“一来可以用作谈判之用,二来万一你俩合帐,就可以在这里成就好事!”高桂英一脸坏笑道。
“我要是和她合帐了,你不介意吗?”张顺见她笑嘻嘻模样,不由调戏道。
“介意啊,到时候不许再碰我!脏都脏死了!”高桂英小嘴一撇,好像并无半分怒气。
等到张顺翻身下马以后,这才发现帐篷另一侧早已经立着百余骑“鞑子”,估计是那囊囊福晋的护卫。
和后世常见的高大健壮的蒙古同胞不同,这些人不但身上沾满了尘土,大多数也又瘦又黑。
偶尔有几个健壮之人,衣衫华贵一些,想必是有身份的贵族。
但看外面这些人,张顺突然就有点不想进去了。
难怪高桂英坏笑不止,感情这风餐露宿的游牧生活,实在是不养人呐!
不过来都来了,也不能扭头就走啊?张顺只好硬着头皮走了进去。
只是等他掀开营帐一看,顿时就愣住了。
原来帐内除了李自成和一个陌生的女子以外,还有“活曹操”罗汝才、“闯塌天”刘国能、“白袍将军”薛仁贵、“整齐王”张胖子和若干护卫。
“你们来做什么?”张顺一边奇怪的问道,一边寻了那女子对面的位置坐了。
“万一你们合帐不成,我们不是也有点希望,不是吗?”“闯塌天”笑嘻嘻的应道。
好吧,感情这是相亲大会?
张顺皱了皱眉头,然后抬眼向那女子看去,果然十分辣眼睛。
若是用比较优美的词语来形容,那就是脸若银盆,眼若新月,额似你达......啊呸呸呸!
关键这年龄还真不小了,就张顺这一双瞎眼,差不多都能看得出她至少能有五十的样子。
“啊?你是......舜王......嘛?”那个囊囊福晋看到张顺,不由眼前一亮,便用怪异的腔调向他问道。
我能说不是吗?
张顺尴尬的点了点头道:“我是!”
“我叫娜木钟,名字是文静的意思......”那女子不由一边说,一边向张顺靠近。
呕......这是什么味儿?
原来草原极度缺水,人马牲口饮用尚且不够,哪里有水让人洗澡?
高桂英,你害我!
张顺幽怨的看了高桂英一眼,结果发现高桂英也往外躲了躲。
妮玛,张顺前世的修养倒让他不好意思直接辱骂对方。
毕竟不洗澡又不是她自己的缘故,环境使然罢了。
但是不喜欢就是不喜欢,自己应该如何优雅的拒绝她呢?
正当张顺不知所措的时候,突然感到腰间一疼,不由惨叫一声。
他下意识抬眼一看,只见“整齐王”张胖子不知何时趁着高桂英和王锦衣和他拉开距离的时候摸了过来,正拿着一把刀刺入到自己腰间。
腰间的血水正像不要钱一般,汩汩的流了出来。
“张胖子!!!”张顺疼的大叫。
“舜王!”高桂英尖叫一声,不由拔刀冲了过来。
而那囊囊福晋愣了一下,也拔出腰间的弯刀一刀向张胖子劈去。
本来还想拔刀的张胖子吓了一跳,不由使了一个懒驴打滚,这才躲过了一劫。 蓝星,夏国。
肿瘤科病房,弥漫着医院独有的消毒水味道。病房是单人间,设施俱全,温馨舒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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可对于孑然一身的路遥来讲,却是无人问津的等死之地。
他是癌症晚期,靠着意志力撑到现在,但也只是多受几天罪罢了。
此刻,路遥躺在病床上,怔怔望着床头柜上的水杯,想喝口水。
可他拼尽全力却无法让身体离开病床。剧痛和衰弱,让这原本无比简单的事情成了奢望。
这时,一道幸灾乐祸的声音响起:“表哥~你真是狼狈呢。连喝口水都得指望别人施舍。”
一位英俊的年轻男子悠闲坐在病床前,翘着二郎腿,眼睛笑成一道缝。
“你求求我,我给你喝口水如何?”
路遥面无表情,一言不发。自从失去了自理能力,一帮亲戚的嘴脸已经见多了,不差这一个。
男子起身,将水杯拿在手里递过来,“表哥别生气,我开玩笑的,你对我这么好,喂你口水还是能办到的。”
说完话,他将水杯里的水,缓缓倒在路遥苍白消瘦的脸上。
被呛到,路遥无力的咳嗽几声,好在少量的水流过嗓子,让他有了几丝说话的力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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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张鑫,为什么?我从未得罪过你。你去星盟国留学,还是我资助的!”
张鑫将水杯放下,不紧不慢的说:“谁让你这么古板呢,只是运点感冒药罢了,又不犯法,你非得千方百计的拦着。”
路遥脸上闪过一丝了然之色,道:“张鑫你这垃圾,狗改不了吃屎。将感冒药运到国外提炼毒品……咳咳……”
张鑫理了下领带,笑道:“你别血口喷人啊,我可是国际知名企业家。这次回国,‘省招商引资局’还打电话欢迎我呢~”
路遥叹了口气,现在的自己什么都做不了,索性闭上眼睛不再说话,安静等待死亡的到来。
但张鑫却不想让眼前饱受病痛折磨、即将离世的表兄走好。他附身靠近,悄悄说道:琇書蛧
“表哥啊~其实呢,我这次回国主要就是见你一面,告诉你一声——你的癌,是我弄出来的~”
路遥陡然挣开眼,“你说什么!”
张鑫笑眯眯的掏出个铅盒打开,里面是件古怪的三角形饰物,仅有巴掌大小,中间是只眼睛似的图案,一看就很有年代感。
“眼熟吧?这是我亲手送你的,货真价实的古董。我在里面掺了点放射性物质,长期接触就会变成你现在这副鬼样子。”
路遥马上认出来,这是自己很喜欢的一件古物,天天摆在书桌上,时不时的把玩,没想到却是要人命的东西!
他伸出枯枝似的手臂,死死的抓住眼前人的胳膊!“你……”
“别激动~表哥,我西装很贵的。”张鑫轻松拿掉路遥的手,小心的捏起铅盒,将放射性饰物塞进他怀里。
“我赶飞机,得先走一步。你好好留着这个当做纪念吧,有机会再去你的坟头蹦迪~”
说完话,张鑫从容起身离开。临走前,还回头俏皮的眨眨眼。他原本就男生女相,此时的神态动作居然有些娇媚。
保镖很有眼力劲,赶紧打开病房门。同时用无线耳麦联络同事,提前发动汽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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路遥只能无力的瘫在床上,浑身皆是钻心剜骨般的剧痛,还有无穷悔恨、不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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但很快,剧痛渐渐消失,只剩麻木,路遥隐约听到过世的双亲在喊他。
就在路遥的身体越来越飘,即将失去意识时,胸口突然阵阵发烫,将他惊醒。
从怀中摸出那三角形饰物,发现这玩意变得滚烫无比,还在缓缓发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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