原本在一年半之前,自己落入他手中,她以为自己会遭受到无尽的屈辱。
结果他很轻易的就放过了自己,还派遣自己的妻妾陪着自己解闷。
她未出阁之前是曾张氏大门不出,二门不迈的小大姐,每日除了读书绣花,也无甚事做。
出嫁以后,她是马氏的媳妇,需要学习兵法,练习武艺,更是没有人和自己说些个知己话。
没想到成了“俘虏”以后,倒多了两个体己人。
那李氏则是个熟读诗书之人,除了她和她的丫头柳如是两人喜欢动不动说些让人面红耳赤的话来,其实却博学多才、举止风流,乃是一等一的人物。
若是自己是个男儿,恐怕也爱煞了她!
而那马氏和李氏比起来眉宇之间倒有一股英气,她不但练就一身好武艺,又极为擅长马上功夫,若非知道根本不可能,马凤仪差点都想把她招到军中跟在自己左右。
这两人一个好似自己出嫁前,一个好似自己出嫁后;一个妩媚风流,一个英气勃发。
而她看她们言辞,却是同样爱煞了同一个男子,让马凤仪不由奇怪起来,这究竟是一个多么风流倜傥的人物,值得她们如此癫狂?
很快她就见到了那个让官兵闻风丧胆,“贼人之中最为狡诈残暴,且又好色成性”的男人。
贼人称他为“舜王”,官兵称他为“顺贼”。
无论褒贬,但是都公认此人“奸诈”、“好色”,是个十分难对付的人物。
依着马凤仪对他的想象,或是个英俊潇洒、风流倜傥的纨绔子弟,或是个张着一双三角眼、吊梢眉,留着一副八字胡的积年悍匪形象。
结果等她真正见到他的时候,却差点认不出来。
他除了长相有些怪异以外,其实是一个性子温和又老气横秋的少年人。
他像一个邻家大男孩一般坐在那里,一面问询了一下她的生活起居,一面嘱咐李氏和她丫头不要亏待了自己云云。
当时他的衣衫有些褶皱,那丫鬟柳如是还自然而然走过去的替他整理了一下。
他微笑着点了点头,并没有视为这是理所当然的事情。
而当时刚巧又贼人违逆了军纪,劫掠了附近的百姓。
他不由眉头一竖,竟然好似变了个人似的。
那种感觉就好像一只温顺可爱的小猫,猛的一抖变成了一头择人而噬的斑斓猛虎一般。
后来她先后又见了几次,他每次都以温和的形象示人,让她心里对他不由生出几分好感来。
无关风月,只关对错!
直到他脱离“苦海”那天,她见到了许久不曾见到的亲哥哥张道浚,这才打心底一寒,明白了他“奸诈”之名的由来。
自己哥哥用“为顺贼效力”的条件换回了自己,她以为自己终于可以“回家”了。
结果她等他见到丈夫马祥麟以后,一个更可怕的事情摆在了她的面前。
原来她的丈夫一心怀疑她为贼所辱,对他不忠。
可她已经是一个嫁给他十余年的妇人,又不是未出阁的处子,又如何能证明自己的清白?
无论她怎么赌咒发誓,还是以死相逼,根本无法打消她丈夫的疑虑。
因为她根本无法解释清楚,她是究竟如何逃出“好色淫邪的顺贼的魔掌”这一问题。
自家哥哥张道浚为了营救自己,情愿隐姓埋名从贼,自己又怎么能为了一己之私抖落出来,让整个张氏为之灭族?
她的只好沉默以对,没想到她丈夫变得更加的疯狂。
好像是为了证明些什么,那个男人开始疯狂的撕扯着她的衣服,试图强行和她发生关系。
她虽然是她的妻子,但是她也有她的尊严。ωωω.χΙυΜЬ.Cǒm
她一边拼命的反抗,一边忍不住骂道:“又小又软,搁我这逞什么能!”
其实她这句话真是无心之失,也都怪那贼头的李氏整日口无遮拦,说什么“我家夫君又大又硬云云”去调戏那马氏,结果让她一不小心说错了话。
那个男人突然呆若木鸡,也不知过了多久,他突然愤怒的给她了一巴掌,然后恶狠狠的骂道:“银妇!贱人!让贼人骑了很爽是吧!”
“不是,不是这个样子,是我一时口快......”她连忙仔细分辩道。
“所以你就一不小心说出了实话,是吧!”感觉到面前的男人要疯了,他又哭又笑,跌跌撞撞的逃了出去,如同一只丧家之犬一般。
双方一次次交涉无果,那个男人还几次和她动起手来,她的心便渐渐的冷了下来,再也不想和这个男人见面了。
她干脆自己别居一处,落了个清闲。
只是有时夜深人静的时候,她也难免有些空虚寂寞冷。
人生第一次自己解决问题,结果她一联想到那个男人试图强迫自己的嘴脸,心里就开始犯恶心。
就这样迷迷糊糊之间,她面前莫名其妙出现了“顺贼”那张让人印象深刻的面孔。
马凤仪心中有些羞愧,但同时又有一种难以言喻的快感。
你不是冤枉我给你戴绿帽吗,那我真给你“戴”一顶又能如何?
也不知她给他“戴”了多久的绿帽子,有一天马祥麟再度出现在她的面前。
看着他那原本英俊帅气的面庞变得十分憔悴,心怀愧疚的马凤仪心里不由一软,忍不住就要原谅他了。
结果男人冷冷的留下了一句话:“你不是喜欢大的吗?这一回朝廷聚集了十万大军围剿,我将会带领两万精锐北上助战。”
“到时候我会亲手杀了他,并把他那话儿割下来做成角先生送给你,你抱着它快活一辈子去吧!”
怎......怎么会这样!
马凤仪哭了,原本不该这样的!
这下子她不但兴致全无,而且每晚都在噩梦中度过。
每次不是“顺贼”杀死了她的丈夫,然后提着一颗大好头颅来寻自己,就是马祥麟捧着一个精制的盒子过来,笑着对她说:“打开看看,打开看看,你快打开看看啊,哈哈哈......”
张顺以为她是为了保持身材,特意减肥。
其实这一次不是,而是她活生生被煎熬成这般身材。
直到最后,婆婆突然过来了,她含着泪对她说道:“麟儿身陨了!我老了,走不得了,你去把他带回来吧!”
“人都讲究个落叶归根,要埋好歹也要埋在自家坟地里!”
又想到了这句话,马凤仪不由痛哭了起来。
“好了,好了,别看了!”一双大手突然遮挡了她的视线,男人贴的很近,有一股男子的气息迎面扑来。
“起棺!”与此同时,身边响起了士卒抬头棺材的声音。
是了,自己已经到了西安了,面前士卒正在为自己挖掘丈夫马祥麟的遗体。
昨日一种种如梦如幻,而今日种种如泡如影,到底孰为真,孰为假? 蓝星,夏国。
肿瘤科病房,弥漫着医院独有的消毒水味道。病房是单人间,设施俱全,温馨舒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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可对于孑然一身的路遥来讲,却是无人问津的等死之地。
他是癌症晚期,靠着意志力撑到现在,但也只是多受几天罪罢了。
此刻,路遥躺在病床上,怔怔望着床头柜上的水杯,想喝口水。
可他拼尽全力却无法让身体离开病床。剧痛和衰弱,让这原本无比简单的事情成了奢望。
这时,一道幸灾乐祸的声音响起:“表哥~你真是狼狈呢。连喝口水都得指望别人施舍。”
一位英俊的年轻男子悠闲坐在病床前,翘着二郎腿,眼睛笑成一道缝。
“你求求我,我给你喝口水如何?”
路遥面无表情,一言不发。自从失去了自理能力,一帮亲戚的嘴脸已经见多了,不差这一个。
男子起身,将水杯拿在手里递过来,“表哥别生气,我开玩笑的,你对我这么好,喂你口水还是能办到的。”
说完话,他将水杯里的水,缓缓倒在路遥苍白消瘦的脸上。
被呛到,路遥无力的咳嗽几声,好在少量的水流过嗓子,让他有了几丝说话的力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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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张鑫,为什么?我从未得罪过你。你去星盟国留学,还是我资助的!”
张鑫将水杯放下,不紧不慢的说:“谁让你这么古板呢,只是运点感冒药罢了,又不犯法,你非得千方百计的拦着。”
路遥脸上闪过一丝了然之色,道:“张鑫你这垃圾,狗改不了吃屎。将感冒药运到国外提炼毒品……咳咳……”
张鑫理了下领带,笑道:“你别血口喷人啊,我可是国际知名企业家。这次回国,‘省招商引资局’还打电话欢迎我呢~”
路遥叹了口气,现在的自己什么都做不了,索性闭上眼睛不再说话,安静等待死亡的到来。
但张鑫却不想让眼前饱受病痛折磨、即将离世的表兄走好。他附身靠近,悄悄说道:琇書蛧
“表哥啊~其实呢,我这次回国主要就是见你一面,告诉你一声——你的癌,是我弄出来的~”
路遥陡然挣开眼,“你说什么!”
张鑫笑眯眯的掏出个铅盒打开,里面是件古怪的三角形饰物,仅有巴掌大小,中间是只眼睛似的图案,一看就很有年代感。
“眼熟吧?这是我亲手送你的,货真价实的古董。我在里面掺了点放射性物质,长期接触就会变成你现在这副鬼样子。”
路遥马上认出来,这是自己很喜欢的一件古物,天天摆在书桌上,时不时的把玩,没想到却是要人命的东西!
他伸出枯枝似的手臂,死死的抓住眼前人的胳膊!“你……”
“别激动~表哥,我西装很贵的。”张鑫轻松拿掉路遥的手,小心的捏起铅盒,将放射性饰物塞进他怀里。
“我赶飞机,得先走一步。你好好留着这个当做纪念吧,有机会再去你的坟头蹦迪~”
说完话,张鑫从容起身离开。临走前,还回头俏皮的眨眨眼。他原本就男生女相,此时的神态动作居然有些娇媚。
保镖很有眼力劲,赶紧打开病房门。同时用无线耳麦联络同事,提前发动汽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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路遥只能无力的瘫在床上,浑身皆是钻心剜骨般的剧痛,还有无穷悔恨、不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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但很快,剧痛渐渐消失,只剩麻木,路遥隐约听到过世的双亲在喊他。
就在路遥的身体越来越飘,即将失去意识时,胸口突然阵阵发烫,将他惊醒。
从怀中摸出那三角形饰物,发现这玩意变得滚烫无比,还在缓缓发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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