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只是俗话说‘巧妇难为无米之炊’,象升虽勇,即便勉力搏杀数十人亦力竭矣。”
“如今舜王以兵事托付于我,我不敢有所懈怠。请舜王允许我选练精兵以备非常,杀敌立功以效舜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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既然接受了张顺的任命,卢象升不避嫌隙,立即提出练兵的要求。
“理当如此,此事建斗心中可有成算?”张顺点了点头,心中也不甚忌讳此人。
如今义军兵强马壮,人才济济,张顺麾下本不拘他一营人马。如今既然卢象升已经投靠义军,焉有猜忌不用之理?
“我有两策,请舜王选用!”卢象升闻言拜道,“一则如义军其他将领常例,亦以三千正兵练为一营,人马、弓矢、铠甲、火铳、火炮齐备,三月而后成。”
“如此攻必克,战必取,一如其他总兵。只是如若这般,想必舜王麾下亦不缺如此一营人马而已。”
“哦?”张顺闻言大感兴趣,不由奇道,“莫非建斗又其他想法不成?”
“蒙臣宪牌前事,照得用兵贵在出奇,剿敌宜于夜袭。蓋贼人、官兵及鞑虏白日劫掠杀人,力且尽矣。”
“每到三四更时,则熟睡不醒。诚得勇敢兵丁、身躯矫健、举步轻捷、善于登高涉险、疾驰骑射,且昼伏夜出者。”
“夜潜其营,奋力砍杀,或暗取其马匹弓矢,或放火焚其营垒辎重,或鼓噪不止、乱其军心,此为制敌之良策,不可不为之备也!”
“但此等兵丁,岂可遽得也?”
“须平时挑选教练,务使手脚便利,胆气充足,心志坚强,呼吸灵应,以供临期之用。”
“我意别立一营,百里挑一,皆选用精骑,共约千余人,号曰:奇军。”
“其中年幼不足十四者不用,年长逾于四十者亦不用。有力壮而双目无神者,则汰之;有身躯高大而臃肿痴肥者,则汰之;有‘雀蒙眼’者,则汰之;有耳鸣耳背者,亦汰之。”
“务必使人人敢战,号令如一。上马则左右激突,势不可挡;下马则翻山越岭,如履平地;夜出则鸦雀无声,轻如猫行;昼伏则如虎卧荒丘,潜伏爪牙,以待捕食之机。”
张顺一听,这特么不就是特种部队吗?没想到你这个浓眉大眼,还有如此心思。
特种作战部队初建于后世第二次世界大战期间,主要是从作战部队中临时挑选或者招募优秀的官兵,组成小规模突击部队,对敌人进行实施侦察、破坏、袭扰、绑架和暗杀活动。
当然,若仅仅如此,这特种部队也无甚特别之处。
中国从战国时期就有挑选精锐部队的传统,《孙子兵法》曾云:将不能料敌,以少合众,军无选锋,曰北。
北即败北,可见至少在战国时间,擅长用兵的将领就有挑选精锐,对敌人关键部位进行突袭的习惯。
那特种作战部队和“选锋”究竟有何不同呢?那就是后世的特种作战部队,根据作战目标,进行严格特种作战训练,制造发放特种作战武器,形成特定作战任务和固定相应编制。
而卢象升这一次提出“建立奇军”的建议,虽然颇为类似于“选锋”和“家丁”之策,其实细细究来,赫然已经是一种以袭营、夜战和奇袭为特定目的的特种作战思想。
他不由笑道:“建斗所思所想,高于众人,实乃是令人叹为观止。”
“不知其人员如何招募,部伍如何编制,而士卒如何选练,而奇军又如何作战,所费饷银又当几许?”
卢象升一听张顺这话,顿时颇有知己之感。
张顺虽然聊聊几句,句句切中实务,非亲身经历者,不知其中关窍。
他不由连忙应道:“奇军士卒,我正要请舜王之令。臣意欲于义军全军进行挑选,务必精益求精,亲自过问,不敢有一丝懈怠也!”
“部伍编制亦一如义军例,不敢有所变更也。待士卒已成,臣先遣夜不收四处探查军情,若知敌人果然无备,则趁夜袭之!”
“若一击不中,则远遁千里。静待下次时机,趁其不备,再袭之!”
“至于粮饷,我知义军如今月饷一两左右,马军月饷二两有余。我意每人每日再加银三分,合计一军多花白银三十两,每月多花白银九百两。”
“然其人数不过常营三分之一,皆以马军计算,亦不过两千之数。若是再加银三分,则一营月饷不过二千九百两罢了。”
“而常营步七马三,步卒银一两,马军银二两,合计月饷则有三千九百两白银。更胜我奇军一千之数矣。”
原来原本历史上,卢象升担任郧阳巡抚期间,指挥客军,多次大破农民军。随后,才向朝廷上疏,请求建立标营。
然而,其麾下标营亦以多以步卒为主。他不得不依靠祖宽、李重镇等边军骑兵,对抗农民军。
时值农民军连斩明军悍将曹文诏、艾万年,大败尤世威,五省总督洪承畴为之气馁。
时任总理江北、河南、山东、湖广、四川军务,兼湖广巡抚的卢象升便率领官兵,连破农民军于汝州、大破于确山。
于滁州斩杀义军首领“摇天动”,随后逐北五十里,积尸填沟委堑,滁水为不流。
复破“闯将”李自成于七顶山,将其麾下精骑几乎尽数歼灭,一时间名震天下。
这一系列作战,打的农民军如同丧家之犬,不得不躲入荆襄群山之中,充分体现了他用兵猛追猛打,行险出奇的特征。
然而,作为“救火员”的卢象升,几乎是哪里有困难,就调动到那里“救火”。
后来虽然向崇祯上奏了《选练奇兵疏》,从宣大三镇中挑选出一千五百“奇兵”。
惜乎皆分散于各卫所、军堡,并未单独编制。
以至于直到他兵败身死,其实依旧没有练出一支顺手可靠的标营出来。
如今卢象升降为义军所捉,受困于囹圄之中,闲暇之余,不由总结自己在郧阳“剿匪”经验,竟然比张顺前世历史上提前了两年,提出了“选练奇兵”之策。
“好,很好!”张顺闻言拊掌而笑道,“不过建斗却言之过易矣!”
“既然新练一军,务必将旧军暮气尽去,当新募士卒,重新编练,力求焕然一新才是!”
“这......奈何义军所辖之地多步卒,而少马军,为之奈何!”卢象升闻言不由叹息道。
“这有何难?人非生而知之者,及其初生,皆先以四肢爬行,而后改为两足而行,及有牛马,始知骑矣!”张顺不由笑道。
“卢氏、嵩县、唐县、邓州等地,民风剽悍,世以杀人为业。翻山越岭如履平地,使枪弄棒、开弓射箭,等闲事耳!”
“只是其地少马,是以不得骑也!卿何不以高跷选用敏捷合用之士,复购战马,教之以骑,而后其军可成!”
“日后若是平原遇敌,则仗其四蹄,践踏其营;若是山地遇敌,则弃马登山,等闲事耳。当杀得敌人上天无路,入地无门,如此‘卢阎王’之名,当为天下所知矣!” 蓝星,夏国。
肿瘤科病房,弥漫着医院独有的消毒水味道。病房是单人间,设施俱全,温馨舒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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可对于孑然一身的路遥来讲,却是无人问津的等死之地。
他是癌症晚期,靠着意志力撑到现在,但也只是多受几天罪罢了。
此刻,路遥躺在病床上,怔怔望着床头柜上的水杯,想喝口水。
可他拼尽全力却无法让身体离开病床。剧痛和衰弱,让这原本无比简单的事情成了奢望。
这时,一道幸灾乐祸的声音响起:“表哥~你真是狼狈呢。连喝口水都得指望别人施舍。”
一位英俊的年轻男子悠闲坐在病床前,翘着二郎腿,眼睛笑成一道缝。
“你求求我,我给你喝口水如何?”
路遥面无表情,一言不发。自从失去了自理能力,一帮亲戚的嘴脸已经见多了,不差这一个。
男子起身,将水杯拿在手里递过来,“表哥别生气,我开玩笑的,你对我这么好,喂你口水还是能办到的。”
说完话,他将水杯里的水,缓缓倒在路遥苍白消瘦的脸上。
被呛到,路遥无力的咳嗽几声,好在少量的水流过嗓子,让他有了几丝说话的力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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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张鑫,为什么?我从未得罪过你。你去星盟国留学,还是我资助的!”
张鑫将水杯放下,不紧不慢的说:“谁让你这么古板呢,只是运点感冒药罢了,又不犯法,你非得千方百计的拦着。”
路遥脸上闪过一丝了然之色,道:“张鑫你这垃圾,狗改不了吃屎。将感冒药运到国外提炼毒品……咳咳……”
张鑫理了下领带,笑道:“你别血口喷人啊,我可是国际知名企业家。这次回国,‘省招商引资局’还打电话欢迎我呢~”
路遥叹了口气,现在的自己什么都做不了,索性闭上眼睛不再说话,安静等待死亡的到来。
但张鑫却不想让眼前饱受病痛折磨、即将离世的表兄走好。他附身靠近,悄悄说道:琇書蛧
“表哥啊~其实呢,我这次回国主要就是见你一面,告诉你一声——你的癌,是我弄出来的~”
路遥陡然挣开眼,“你说什么!”
张鑫笑眯眯的掏出个铅盒打开,里面是件古怪的三角形饰物,仅有巴掌大小,中间是只眼睛似的图案,一看就很有年代感。
“眼熟吧?这是我亲手送你的,货真价实的古董。我在里面掺了点放射性物质,长期接触就会变成你现在这副鬼样子。”
路遥马上认出来,这是自己很喜欢的一件古物,天天摆在书桌上,时不时的把玩,没想到却是要人命的东西!
他伸出枯枝似的手臂,死死的抓住眼前人的胳膊!“你……”
“别激动~表哥,我西装很贵的。”张鑫轻松拿掉路遥的手,小心的捏起铅盒,将放射性饰物塞进他怀里。
“我赶飞机,得先走一步。你好好留着这个当做纪念吧,有机会再去你的坟头蹦迪~”
说完话,张鑫从容起身离开。临走前,还回头俏皮的眨眨眼。他原本就男生女相,此时的神态动作居然有些娇媚。
保镖很有眼力劲,赶紧打开病房门。同时用无线耳麦联络同事,提前发动汽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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路遥只能无力的瘫在床上,浑身皆是钻心剜骨般的剧痛,还有无穷悔恨、不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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但很快,剧痛渐渐消失,只剩麻木,路遥隐约听到过世的双亲在喊他。
就在路遥的身体越来越飘,即将失去意识时,胸口突然阵阵发烫,将他惊醒。
从怀中摸出那三角形饰物,发现这玩意变得滚烫无比,还在缓缓发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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