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这义子刚好和我同姓,若是将来有了孙子更是姓陈,勉强算是继承了我老陈家香火。只是我身无长物,他经之又一副穷酸样,我便想给他攒点钱财,以便早日娶一房婆娘,延续我老陈家香火!”
张顺闻言不由悚然而惊,这两人私下里认了父子关系,自己居然全然不知。若不是这场贪污案,自己尚且蒙在鼓里,如此看来自己不可不慎!
不过表面上张顺表情毫无变化,只是看向陈经之。那陈经之有几分尴尬的点了点头道:“确实如此!主公,你是‘饱汉不知饿汉饥’,你这手指头都不用动,就一个婆娘皆一个婆娘,我这是遇到喜欢的人人家不喜欢我,喜欢我的我又不喜欢,就这么成了光棍一条。”
“依着我的想法,女人找不到丈夫定然是丑,男人找不到婆娘定然是穷。所以我就试着攒一点点钱......”
张顺闻言简直不知道从何处吐槽,难道这就是传说中的“全身都是破绽,就没有破绽了”吗?
你他娘的一个炼铜术士,现在告诉我找不到婆娘?那还真是谢天谢地了呢!
还有“攒钱”?什么叫攒钱?难道就是从老子口袋里掏出来,放进你自己口袋里就叫攒钱吗?
至于什么“饱汉不知饿汉饥”,张顺更是毫无愧色。李三娘是自己青梅竹马,红娘子是自己凭实力勾引过来的,李香是李百户眼巴巴的亲自送上门来的,又何你们这些钢铁直男有什么关系呢?m.χIùmЬ.CǒM
不过,好在张顺作为一个合格的主公,也深知不患寡而患不均的道理,只好拍着胸脯保证道:“经之莫慌,我使人给你留意着此事,若是果真又合适之人,我定然为你说一桩好媒!”
陈金斗和陈经之闻言大喜,连忙谢过了。之前张顺已经给萧擒虎和李十安各自说了一桩亲事,如今好事将近。两人看着眼里,羡慕在心里,早已经安奈不住了。如今得到张顺亲口保证,哪里还不知足?
于是张顺又安慰了他们一番,方才放他们离去。那两人自是千恩万谢,感激不尽,却不知这本来就是张顺想要达到的目的。
此事发生在事业草创之事,当时张顺孤立无援,又无亲戚朋友相助,本就免不了被人上下其手。
直到红娘子接手营地之事之后,方才发现账目不对。她偷偷的给张顺说了,当时情况紧急,张顺也不便追究此事,只是命红娘子把账目捋顺了,给自己一个交代。
涉事之人都是当初自己困顿之时的元老,张顺本就不便追究。按理说时间久了,证据又不太充足了,这事儿也应该就这么过去了。
可是张顺转念一想,用人如同驱赶牛马一般。你若是稍微放松,它便趁机偷懒懈怠。
张顺便趁着自己双喜临门的这个大好日子,把这两人拉出来敲打一番,免得他们小觑了自己,得寸进尺、贪得无厌罢了。
更何况此事涉及到红娘子,她为自己一年到头忙忙碌碌,劳苦功高。自己哪怕再没心没肺,也得爱护她一番,更是不便把她卖出了,让她平白无故的得罪了其他臣子。
等到陈金斗和陈经之走远了,张顺才喊了一声:“出来吧,应贵!”
这时候才从偏房后室走出一人,面相老实,脚步沉稳,此人不是别人,正是刘老头的孙子刘应贵。
张顺这才问道:“刚才你可听的明白?”
“应贵只听到主公与两个臣子交谈,并不明白!”刘应贵老老实实道。
张顺不由哈哈大笑,道:“我就喜欢你这个沉稳的劲儿!我麾下臣子虽多,近臣却唯有你一人而已。如今我这话出于我口,入于汝耳,勿使第三人知晓!”
“孙子曰:夫金鼓旌旗者,所以一人之耳目也。人既专一,则勇者不得独进,怯者不得独退,此用众之法也。用兵作战,唯有依靠金鼓旌旗,方可指挥千军万马。”
“如今义军声势已重,人多口杂,心思众多。你可愿意为我做这旌旗,将忠臣探得明白,专告与我?”
刘应贵闻言跪了下来,沉声应道:“应贵唯主公命令是从,但有差遣,万死不辞!”
“好!”张顺赞了一声道,“回头我会让张都督呈上锦衣卫探查之法,一并交付与你。你便照着学习一番,暗中去义军之中挑选一下机灵少年训练一番,充作骨干。你做事不要急于求成,要放长线钓大鱼,慢慢渗透到诸臣身边,以作耳目!”
“大明的锦衣卫及东昌西厂,不仅充当耳目,还枉作手足,是以臭名远扬,我为之不取。你只需以探查为第一要务便可,此部乃是我身边近卫,便唤作旌旗卫吧!”
刘应贵一一应了,两人交谈多时,才分别离去。
等到第二日,张顺又单独接见了李信。张顺笑着问道:“你任我幕僚多时,复又领兵作战,不知可有心得?”
李信本就文武双全,如今经过实践,自然是想法众多,顿时滔滔不绝,讲述了许久。
张顺点了点脱,这才说道:“如此看来,果然有了很大长进。只是你可知用兵何者为第一要务?”
李信闻言连忙应道:“孔子曰:足兵、足食,足信。以吾之见,足信为第一要务,其次足食,再次足兵!”
张顺不由笑道:“阁下真是大才,此论所言甚大。只是如今足兵、足食、足信之事,非汝本职,可另选时间言之。仅论用兵之事,唯有军情为第一要务,你觉得是不是这样呢?”
李信哪里还不明白,张顺这是有事情要交付给自己,连忙应道:“主公所言甚是,但有差遣,信请吩咐!”
张顺挺喜欢他这种聪明劲儿,便笑道:“用兵之法,有进无退,若无耳目,则易为敌所趁。我意设立金鼓卫,专职探查周边官兵动向,以供义军攻取防备之用,你可做的?”
李信自上次领兵之后,一直职务不明,心中迷茫。如今得了张顺命令,不由大喜,连忙应了。张顺一番嘱咐之后,方才放他离去。
直到这个时候,张顺才松了一口气。孙子兵法云:知彼知己,百战不殆。
如今自己设立金鼓旌旗二卫,一卫知彼,一卫知己,这才能放下心来,大干一场。不虞有顺营发展越来越大,自己却越控制不住的事情发生。 蓝星,夏国。
肿瘤科病房,弥漫着医院独有的消毒水味道。病房是单人间,设施俱全,温馨舒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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可对于孑然一身的路遥来讲,却是无人问津的等死之地。
他是癌症晚期,靠着意志力撑到现在,但也只是多受几天罪罢了。
此刻,路遥躺在病床上,怔怔望着床头柜上的水杯,想喝口水。
可他拼尽全力却无法让身体离开病床。剧痛和衰弱,让这原本无比简单的事情成了奢望。
这时,一道幸灾乐祸的声音响起:“表哥~你真是狼狈呢。连喝口水都得指望别人施舍。”
一位英俊的年轻男子悠闲坐在病床前,翘着二郎腿,眼睛笑成一道缝。
“你求求我,我给你喝口水如何?”
路遥面无表情,一言不发。自从失去了自理能力,一帮亲戚的嘴脸已经见多了,不差这一个。
男子起身,将水杯拿在手里递过来,“表哥别生气,我开玩笑的,你对我这么好,喂你口水还是能办到的。”
说完话,他将水杯里的水,缓缓倒在路遥苍白消瘦的脸上。
被呛到,路遥无力的咳嗽几声,好在少量的水流过嗓子,让他有了几丝说话的力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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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张鑫,为什么?我从未得罪过你。你去星盟国留学,还是我资助的!”
张鑫将水杯放下,不紧不慢的说:“谁让你这么古板呢,只是运点感冒药罢了,又不犯法,你非得千方百计的拦着。”
路遥脸上闪过一丝了然之色,道:“张鑫你这垃圾,狗改不了吃屎。将感冒药运到国外提炼毒品……咳咳……”
张鑫理了下领带,笑道:“你别血口喷人啊,我可是国际知名企业家。这次回国,‘省招商引资局’还打电话欢迎我呢~”
路遥叹了口气,现在的自己什么都做不了,索性闭上眼睛不再说话,安静等待死亡的到来。
但张鑫却不想让眼前饱受病痛折磨、即将离世的表兄走好。他附身靠近,悄悄说道:琇書蛧
“表哥啊~其实呢,我这次回国主要就是见你一面,告诉你一声——你的癌,是我弄出来的~”
路遥陡然挣开眼,“你说什么!”
张鑫笑眯眯的掏出个铅盒打开,里面是件古怪的三角形饰物,仅有巴掌大小,中间是只眼睛似的图案,一看就很有年代感。
“眼熟吧?这是我亲手送你的,货真价实的古董。我在里面掺了点放射性物质,长期接触就会变成你现在这副鬼样子。”
路遥马上认出来,这是自己很喜欢的一件古物,天天摆在书桌上,时不时的把玩,没想到却是要人命的东西!
他伸出枯枝似的手臂,死死的抓住眼前人的胳膊!“你……”
“别激动~表哥,我西装很贵的。”张鑫轻松拿掉路遥的手,小心的捏起铅盒,将放射性饰物塞进他怀里。
“我赶飞机,得先走一步。你好好留着这个当做纪念吧,有机会再去你的坟头蹦迪~”
说完话,张鑫从容起身离开。临走前,还回头俏皮的眨眨眼。他原本就男生女相,此时的神态动作居然有些娇媚。
保镖很有眼力劲,赶紧打开病房门。同时用无线耳麦联络同事,提前发动汽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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路遥只能无力的瘫在床上,浑身皆是钻心剜骨般的剧痛,还有无穷悔恨、不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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但很快,剧痛渐渐消失,只剩麻木,路遥隐约听到过世的双亲在喊他。
就在路遥的身体越来越飘,即将失去意识时,胸口突然阵阵发烫,将他惊醒。
从怀中摸出那三角形饰物,发现这玩意变得滚烫无比,还在缓缓发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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