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个身着短褐的年轻人,正挥舞着木棍,一五一十的杖责着一个锦衣的老者。
他打一下,众人便叫一声好,听起来十分畅快。
“痛吗?”待到那年轻人杖责完毕,不由掰着那老者的脑袋问道。
“痛!”那老者涕泪之流,凄惨的应了一声。
“你过去打我时,为什么不晓得痛呢?”那年轻人不由反问道。
“当年你曾用棍打我,现在不过偿还一二罢了!”
言毕,那年轻人转身放下了棍子,又取出来一把锥子来。
“不,不,不要!”那老者顿时吓了个半死,挣扎着就要起来。
不意被那年轻人一把摁住了,一锥子刺在他大腿上,直刺的他鲜血直流,哀嚎不已。
“痛吗?”那年轻人冷笑道,“现在知道痛了,那当初你为何拿锥子刺我呢?”
“如今我也不过受城隍之令,向你讨还一二罢了!”
待到众人挨个报复完毕,又用绳子套住了他的脖子,拉出去游街示众,一边鞭打,一边逼他大喊道:“做主人的,千万不能像我这般恶毒啊,不然就会遭到这样的报应!”
待到游街完毕,这老者早已经气若游丝,眼见不行了。
如此这般,大多数奴婢便夺回了卖身契,离开了主家。
一个个奔走相庆,欢呼雀跃。
而那些士绅贵妇,却只能看着几乎被抢夺一空的屋子生气,然后自己去打水,自己去烧饭,自己去吃饭,再也没有人伺候了。
“不是,吃饭没人伺候了?”张顺听到这里,不由大受震撼。
他本来以为自己身为天下之贵,美妻娇妾成群,过的那是神仙似的日子。
但是若是说到寻常的吃喝拉撒,还需要让伺候,那张顺就有点不习惯了。
结果他万万没想到一个普通县城的绅士、贵妇,竟这般“讲究”,会因为吃饭没人伺候而哀叹!
“这”王铎听了张顺这番言论,好一番斟酌,在让他明白自个是个土包子的基础上,尽量不伤及他的自尊。
“那个江浙扬州之地,自古繁华。豪家田至数万顷、数十万顷者,不计其数,非我北人所能比拟。”
“其中士绅豪商,家中蓄养奴婢者,数百数千不等。”
“或为烹饪,或为女红,或为家班,或为园丁,或为管事,等名目不一而足。”
说白了,就是这些富豪就是有钱,就连家里的奴婢也需要分门别类。
他们有的负责厨房做饭,有的负责裁衣女红,有的负责歌舞戏曲,有的负责园子的除草、栽种和裁剪,有的则代替主子管理日常事务。
几乎和京师皇室的制度一般无二,只不过张顺入京以后,一切从简,对此倒不甚了了。
“既然如此,这些奴婢如何反了?”天下事,大抵不平则鸣,身为反贼出身的张顺,当然不会认为这些人就是脑后长反骨,这才造反噬主。
“这……殿下也知道,一样米养百样人。有的主子仁义一些,有的……有的未免刻薄……刻薄一些,如此以来,便会被一些心胸狭窄的小人怀恨在心……”王铎笑着道。
“小人?”张顺疑惑的看了王铎一眼。
“他们吃主家的,喝主家的,又仗了主家的势,到处耀武扬威。如今有了机会,便翻出往日鸡毛蒜皮的小事来,反噬其主,岂非忘恩负义的小人!”王铎又解释道。
“这不对呀!”张顺也是好脾气,听了王铎这话不怒反笑,“既然他们吃主家的,喝主家的,又仗了主家的势,他们怎么敢反主家的?”
“难道他们就不怕没了吃喝,失了权势,反为其他人所趁?”
“这……”张顺此话一出,反倒把王铎问住了。
“殿下,恕奴婢直言,您这是高居庙堂之上,不识民间疾苦!”那“小碗”见他是个面善的,不由大着胆子接话道。
“说句不恭的话,先前奴婢家也是一个寻常之家。”
“老父亲是一个平生不得志的秀才,家里也开了一座绣庄,驰名苏州城。”
“不意两年前,家父染病仙去,只撇下我母女俩相依为命。”Χiυmъ.cοΜ
“我等妇道人家,不便抛头露面,家中一切事务俱委托给家奴伙计照看。”
“不意只两年光景,便被这些狗奴才欺上瞒下、上下其手,好端端一个日进斗金的绣庄,变成了一个……变成了一个倒欠一千多两银子的大窟窿!”
“母亲因此惊怒交加,一病不起,妾身……妾身不得已……不得已才沦落章台……”
说到伤心之处,“小碗”忍不住失声痛哭起来。
真真是梨花带雨,闻着伤心,见着落泪。
张顺听得心里一软,忍不住想把她搂到怀里,好好安慰一番。
奈何王铎这个“电灯泡”兀自杵在那里,让张顺只得作罢。
“小姐手里可有他们的卖身契?”不曾想那王铎见张顺望来,还道是向自己求计,他不由主动站出来问询道。
“有的!”“小碗”擦了擦眼泪,有几分不好意思的回答道。
“那就好!”王铎义愤填膺道,“一日为奴,一世为奴;一人为奴,世世为奴!”
“小姐不妨把他们发卖给刻薄之人,自有刻薄之主治之!”
“等等,等等,你说什么?”张顺闻言一愣,突然开口问道。
“一日为奴,一世为奴,一人为奴,世世为奴?”
“对啊!”王铎理所当然道,“既然卖身与主,自然不能脱籍。这老奴才生了家生子,自然就是小奴才;小奴才生了家生子,自然就是小小奴才……”
“这就是你所说的‘小人’?你圣贤书都读到狗肚子去了!”张顺忍不住破口大骂道。
“殿下?”王铎、“小碗”和“大小卞”四人不由为之愕然。
原来张顺虽然是颇负盛名的“贼头”,但是素来以温和面目示人。
这四人虽然对他不甚了解,但是自相处以来,还没有见过他发这么大的脾气,一时间都懵了。
“先把那些子曰、子云的抛到一边,你摸着自己的良心说,一个人被迫卖身为奴,他的子子孙孙都要为奴,这是哪门子的仁义道德?这是哪门子的圣人之言?”张顺怒不可遏道。
“如果一个圣人说出这种混账话,这样的圣人不要也罢!”
(本章完) 蓝星,夏国。
肿瘤科病房,弥漫着医院独有的消毒水味道。病房是单人间,设施俱全,温馨舒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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可对于孑然一身的路遥来讲,却是无人问津的等死之地。
他是癌症晚期,靠着意志力撑到现在,但也只是多受几天罪罢了。
此刻,路遥躺在病床上,怔怔望着床头柜上的水杯,想喝口水。
可他拼尽全力却无法让身体离开病床。剧痛和衰弱,让这原本无比简单的事情成了奢望。
这时,一道幸灾乐祸的声音响起:“表哥~你真是狼狈呢。连喝口水都得指望别人施舍。”
一位英俊的年轻男子悠闲坐在病床前,翘着二郎腿,眼睛笑成一道缝。
“你求求我,我给你喝口水如何?”
路遥面无表情,一言不发。自从失去了自理能力,一帮亲戚的嘴脸已经见多了,不差这一个。
男子起身,将水杯拿在手里递过来,“表哥别生气,我开玩笑的,你对我这么好,喂你口水还是能办到的。”
说完话,他将水杯里的水,缓缓倒在路遥苍白消瘦的脸上。
被呛到,路遥无力的咳嗽几声,好在少量的水流过嗓子,让他有了几丝说话的力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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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张鑫,为什么?我从未得罪过你。你去星盟国留学,还是我资助的!”
张鑫将水杯放下,不紧不慢的说:“谁让你这么古板呢,只是运点感冒药罢了,又不犯法,你非得千方百计的拦着。”
路遥脸上闪过一丝了然之色,道:“张鑫你这垃圾,狗改不了吃屎。将感冒药运到国外提炼毒品……咳咳……”
张鑫理了下领带,笑道:“你别血口喷人啊,我可是国际知名企业家。这次回国,‘省招商引资局’还打电话欢迎我呢~”
路遥叹了口气,现在的自己什么都做不了,索性闭上眼睛不再说话,安静等待死亡的到来。
但张鑫却不想让眼前饱受病痛折磨、即将离世的表兄走好。他附身靠近,悄悄说道:琇書蛧
“表哥啊~其实呢,我这次回国主要就是见你一面,告诉你一声——你的癌,是我弄出来的~”
路遥陡然挣开眼,“你说什么!”
张鑫笑眯眯的掏出个铅盒打开,里面是件古怪的三角形饰物,仅有巴掌大小,中间是只眼睛似的图案,一看就很有年代感。
“眼熟吧?这是我亲手送你的,货真价实的古董。我在里面掺了点放射性物质,长期接触就会变成你现在这副鬼样子。”
路遥马上认出来,这是自己很喜欢的一件古物,天天摆在书桌上,时不时的把玩,没想到却是要人命的东西!
他伸出枯枝似的手臂,死死的抓住眼前人的胳膊!“你……”
“别激动~表哥,我西装很贵的。”张鑫轻松拿掉路遥的手,小心的捏起铅盒,将放射性饰物塞进他怀里。
“我赶飞机,得先走一步。你好好留着这个当做纪念吧,有机会再去你的坟头蹦迪~”
说完话,张鑫从容起身离开。临走前,还回头俏皮的眨眨眼。他原本就男生女相,此时的神态动作居然有些娇媚。
保镖很有眼力劲,赶紧打开病房门。同时用无线耳麦联络同事,提前发动汽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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路遥只能无力的瘫在床上,浑身皆是钻心剜骨般的剧痛,还有无穷悔恨、不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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但很快,剧痛渐渐消失,只剩麻木,路遥隐约听到过世的双亲在喊他。
就在路遥的身体越来越飘,即将失去意识时,胸口突然阵阵发烫,将他惊醒。
从怀中摸出那三角形饰物,发现这玩意变得滚烫无比,还在缓缓发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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