他跪在云迟的面前,说自己实在是喜欢遇眠,想娶她为妻。
他跟他做保证,说自己只要能娶遇眠,以后一定改过自新、奋发向上云云。
云琛本来极有把握云迟一定会答应他的,毕竟他从小什么事都顺着他。
然而抬头时,却看见云迟死死的盯着自己,眼眶中已然有了血丝。
云迟的手紧紧的攥着衣襟,这才使自己不要过于失态。
和梦中一样的情形,云琛甚至说的话也一字不差。
如果他顺势答应了下来,那么......梦中的情景,是不是也会再一次重演?
云迟的脑海里一下是芳魂已逝的遇眠,一下是眼神无喜无悲的遇眠。
“......兄长?”云琛有些害怕,他还是第一次见云迟这样。
却见云迟看着他的眼神极为冰冷,一字一顿、居高临下。
“你缘何要觊觎自己的嫂嫂?”
“你会否改过自新,又与我何干?”
上辈子的自己一定是瞎了眼,才会忍心将这样好的她拱手让人,才会叫他后来蹉跎追悔了一生。
十五日后。
大红花轿摇摇晃晃的绕着京城,走在由遇府到定国公府的路上。
一路上锣鼓声天。
京城的百姓们都纷纷跑出来围观这场令他们津津乐道的成亲礼。
十日前,定国公府忽然放出消息说,那位鼎鼎大名的云世子要成亲了,日子就定在了十日之后。
成亲时间之所以会如此之赶,正是因为他要迎娶的对象便是遇家的那位小姐,再延长点她便出了热孝,需得守孝三年才能成亲。
云迟没有这个时间再等了,他怕迟则生变,上辈子云琛娶她的时候,因为时间关系,成亲礼进行得非常仓促,云迟不想委屈了她。
他已经和皇上禀明了自己想要自立门户,皇上封他为镇国将军,赐了一座府邸,只是目前还在修缮中。
于是这段时间,一直忙上忙下的。
京中人纷纷议论,云世子一定是爱极了这位遇小姐,所以才会迫不及待的想将人娶进门,也不愿意在亲事上委屈了她。
花轿在定国公府停下,云迟清冷低沉的声音响起:
“别怕。”
他在众人的惊呼声中,直接将自己的新娘打横抱起,大步朝里走去。
在大燕王朝的成亲里中,有这样一项不成文的规矩:新娘落轿后,若是由新郎官亲自抱着过门,那么抱着走的路越长,便意味着夫妻俩婚后的生活越恩爱、越长久。
云迟抱着遇眠,一直从定国公府外走到了拜堂的正厅,才把她放下。
红绸两端握在这对新人手中,他们在高朋满座的欢呼中行拜堂礼。
一拜天地。
二拜高堂。
夫妻对拜。
“礼成,送入洞房——”
新娘子被全福太太扶到新房去休息,等着新郎官被人敬过一轮酒后,再过去揭盖头。
以云迟如今的身份地位,自然是没什么人敢灌他酒的,唯一一个敢的,如今明面上还被幽囚在宫中,云迟也不想在今日看到他。
他意思意思喝了几杯后,便在众人揶揄的目光中去到了新房。
因为云迟提前和大家打过招呼,怕惊吓到她,故而大家都没有去闹洞房。
云迟把包括全福太太等一干随从侍女都遣退,自己端着合卺酒走了进去。
绣着合欢鸳鸯的喜被上洒满了百合、花生、红枣等,他的新娘也端坐在上,正静静等着他去掀盖头。
云迟拿起喜秤。
盖头被掀开,烛火跳动间,愈发凸显出了遇眠那娇美精致的面容。
记忆中她甚少穿这样鲜艳的颜色,但云迟一直觉得,她其实很适合这个色。
“世子。”
遇眠脸颊上浮现出一抹娇怯的浅红,起身想要行礼。
云迟轻轻按住了她,目光牢牢地注视着她,“眠眠,你我之间不必多礼。”
他细致而缓慢的帮遇眠取下头上繁重的装饰,又亲自为她打了一盆水,服侍她卸下妆容。
遇眠没想到云迟竟然会为她做到这个地步,有些呆愣,事实上这些天,她都如同活在梦里一般。
云迟拿着倒好的酒杯过来。
他一手执酒杯,与遇眠手腕相扣,一手揽着她纤细的腰肢,仰头一饮而尽。
酒一入喉,便火辣辣的如同烈焰灼烧一般,遇眠猝不及防的被呛了一下,只是自幼养成的良好仪态使她忍住了,只是严重不可避免的沁出了点点水光,带着热意的红晕慢慢从耳后根爬上脸颊,愈显得眸光潋滟、色若春华。
云迟揽在她腰间的大手温度同样炙热得叫人难以忽视,遇眠下意识的想躲,却被有些强势的箍在了原地。
他垂眸看他,眼睛黑沉沉的,里面是她看不懂的情绪。
云迟有很多的话想要对遇眠讲,此时此刻,他的心情也难以用言语来表达。
但是看着怀中的娇软佳人,神情羞涩中还带着些微茫然,他最终还是什么都没说,只是轻轻叹了一声,然后便俯身吻了上去。
如今人是真真切切的在他怀中,他们是明媒正娶、拜过堂成过亲的。
他有一辈子的时间将自己的爱语说与她听。
一夜红烛帐暖、被翻红浪。
......
云迟自黑夜中睁眼。
一滴泪无声的滑落。 蓝星,夏国。
肿瘤科病房,弥漫着医院独有的消毒水味道。病房是单人间,设施俱全,温馨舒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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可对于孑然一身的路遥来讲,却是无人问津的等死之地。
他是癌症晚期,靠着意志力撑到现在,但也只是多受几天罪罢了。
此刻,路遥躺在病床上,怔怔望着床头柜上的水杯,想喝口水。
可他拼尽全力却无法让身体离开病床。剧痛和衰弱,让这原本无比简单的事情成了奢望。
这时,一道幸灾乐祸的声音响起:“表哥~你真是狼狈呢。连喝口水都得指望别人施舍。”
一位英俊的年轻男子悠闲坐在病床前,翘着二郎腿,眼睛笑成一道缝。
“你求求我,我给你喝口水如何?”
路遥面无表情,一言不发。自从失去了自理能力,一帮亲戚的嘴脸已经见多了,不差这一个。
男子起身,将水杯拿在手里递过来,“表哥别生气,我开玩笑的,你对我这么好,喂你口水还是能办到的。”
说完话,他将水杯里的水,缓缓倒在路遥苍白消瘦的脸上。
被呛到,路遥无力的咳嗽几声,好在少量的水流过嗓子,让他有了几丝说话的力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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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张鑫,为什么?我从未得罪过你。你去星盟国留学,还是我资助的!”
张鑫将水杯放下,不紧不慢的说:“谁让你这么古板呢,只是运点感冒药罢了,又不犯法,你非得千方百计的拦着。”
路遥脸上闪过一丝了然之色,道:“张鑫你这垃圾,狗改不了吃屎。将感冒药运到国外提炼毒品……咳咳……”
张鑫理了下领带,笑道:“你别血口喷人啊,我可是国际知名企业家。这次回国,‘省招商引资局’还打电话欢迎我呢~”
路遥叹了口气,现在的自己什么都做不了,索性闭上眼睛不再说话,安静等待死亡的到来。
但张鑫却不想让眼前饱受病痛折磨、即将离世的表兄走好。他附身靠近,悄悄说道:琇書蛧
“表哥啊~其实呢,我这次回国主要就是见你一面,告诉你一声——你的癌,是我弄出来的~”
路遥陡然挣开眼,“你说什么!”
张鑫笑眯眯的掏出个铅盒打开,里面是件古怪的三角形饰物,仅有巴掌大小,中间是只眼睛似的图案,一看就很有年代感。
“眼熟吧?这是我亲手送你的,货真价实的古董。我在里面掺了点放射性物质,长期接触就会变成你现在这副鬼样子。”
路遥马上认出来,这是自己很喜欢的一件古物,天天摆在书桌上,时不时的把玩,没想到却是要人命的东西!
他伸出枯枝似的手臂,死死的抓住眼前人的胳膊!“你……”
“别激动~表哥,我西装很贵的。”张鑫轻松拿掉路遥的手,小心的捏起铅盒,将放射性饰物塞进他怀里。
“我赶飞机,得先走一步。你好好留着这个当做纪念吧,有机会再去你的坟头蹦迪~”
说完话,张鑫从容起身离开。临走前,还回头俏皮的眨眨眼。他原本就男生女相,此时的神态动作居然有些娇媚。
保镖很有眼力劲,赶紧打开病房门。同时用无线耳麦联络同事,提前发动汽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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路遥只能无力的瘫在床上,浑身皆是钻心剜骨般的剧痛,还有无穷悔恨、不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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但很快,剧痛渐渐消失,只剩麻木,路遥隐约听到过世的双亲在喊他。
就在路遥的身体越来越飘,即将失去意识时,胸口突然阵阵发烫,将他惊醒。
从怀中摸出那三角形饰物,发现这玩意变得滚烫无比,还在缓缓发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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