那时候的冬天我怕冷,你便把我裹在你的大衣里,从大衣内侧传来的你的气息,叫我异常的安心。
我和你在每一个冬天里分开,每一次的你,都会把我推开,告诉我,“沈谦越啊,离我远点,一会老子就凉透了,你怕冷。”
我说你是我的山水,是我此生所遇见的风景。
在我唯一一次死掉的那一世里,我告诉你,“顾瞻,能不能替我去见见我心中的山水,他叫顾瞻。”
后来真的就是一辈子,我看了你一辈子,而你也看了我一辈子。
每一次,遇见好的词语,碰见好的东西,也都会双手合十,为你祈祷,祈祷你能平安,你能健康,你能喜乐,最好待在我的身边。
但愿那些祈祷都能实现,让老天保佑我的山水。
平安喜乐。
玫瑰花总是我们特有的情调,我总爱从有花店的那条小路上下班,为的就是能带给你一朵玫瑰。
……
亲爱的,你还记得吗?
去年过年的时候,我给你买了六十二朵玫瑰,代表我们结婚的第六十个二个年头里,我们还继续爱着。
你喜欢将我抱在怀里,用你的鼻尖不断的蹭我的脖颈,你总是喜欢用一种很低的声音悄悄的在身后叫着我的名字,“小谦越。”
你还喜欢拨开我的碎发,将我全部的脸都露出来,你说那里藏了你的欢喜,藏了你的全部,也藏尽了你的山水。
……
亲爱的,你还记得吗?
那年春天,我们去了巴黎的街头,我们在巴黎大笨钟敲响第十二下的时候,像胶黏一样的拥抱在一起。
你说,你和我分不开,怎么也分不开,我就像是流淌在你身体里的血液一样,已经布满了你的全身,想要全部将我抽离开来,除非用我绝情的刀,将你杀死。
让你为我而跳动的心脏骤停,那样你才会停止爱我。
……
亲爱的,你还记得吗?
秋天的时候,你会跟我坐在公园的长椅上,我看着书,而你看着我。
偶尔会有落在我肩头的落叶,你都会拾起,拿在手里,然后放进你的口袋。
你说那上面沾有我的气息,你不舍得,让他落下枯败,最后变成大地的养分,你想把他藏在你的口袋里,成为只属于你一个人的秘密。
那是你独有的,属于沈谦越的,秋天的气息。
……
亲爱的,你还记得吗?
每年的春天,你都会牵着我的手,带我去世界的各个尽头,你说你想留下足迹。
不光让人看见你爱我。
也想让山间的风,吹进我们十指相扣的缝隙中,将我们爱的炙热的气息,吹向世界的各个角落。
让风,也知道。
顾瞻,是爱沈谦越的。
……
亲爱的,你还记得吗?
每年的夏天,你都会带我去江南。
我们在湖边泛着小舟,看着在我身边缓缓而过的水。
我想再缓的河流,也抵不过你看向我的眼神温柔。
你总爱趁我睡着的时候,趴在我的耳边对我说,“沈谦越啊,顾瞻爱你,顾瞻真的好爱你啊,可能下辈子也爱不完了。”
你总是会对我说,“我爱你”这三个字,每天会说上一万回,每一次你都无比的温柔。
你怕我听的厌烦,所以会把没有表达完成的爱意,放在晚间,放在我听不见的时候。
可是,我哪里会听不见,我哪里舍得,错过你说爱我的每一个时刻。
……
亲爱的,你还记得吗?
等到春天再次来袭的时候,你会抢过我手里的花朵,把他戴在我的耳朵上。
你说我是你最爱的人。
是此生比玫瑰还要娇艳的男人。
……
亲爱的,你还记得吗?
为了我不在每天多有两公里的路去买玫瑰,你特意在院子里种满了玫瑰。
你说那都是你的爱。
你希望他能开的烂漫一点。
铺满院子。
铺满你的世界。
春去秋来,花开花落。
所有的世界都在更改,所有的事物都在更替。
唯一的不变的是,你我的爱,始终像是灿烂的玫瑰一般。
在风雨中透露着娇艳。
在期待中又弥漫着花香。
……
亲爱的,你还记得吗?
你曾说过要去天堂的门口看我一眼。
为了这个你试着做一个好人。
你不用做好人,你只要做顾瞻就好了,只要你是顾瞻,不管什么样,沈谦越都会喜欢的。琇書網
因为,沈谦越会陪着你去地狱的。
……
亲爱的,你还记得吗?
《半壶纱》是怎样唱的。
“倘若我心中的山水,我眼中都看到,我便一步一莲花祈祷~”
……
亲爱的,你还记得吗?
你说你老了不会忘记我,如果你忘记了我,就让我写一封有关我们的回忆给你。
亲爱的,你还记得吗?
我是沈谦越啊,是顾瞻的沈谦越。
是顾瞻的妻子,是你明媒正娶回家的夫夫。
这是我们结婚的第六十二个年头了。
亲爱的,你还记得我吗?
我是被你保护起来的刺。
因为你是保护我的刺,所以我才能将我的刺收回,完完全全的在你的怀里撒软。
我是沈谦越,是曾经在你怀里,无忧无虑撒软的男人。
也是被你,撒软的男人。
两个人男人之间撒软,听起来很稀奇。
可是顾瞻,那是属于我们两人之间特有的甜蜜。
亲爱的,你还记得吗?
————全文完。 蓝星,夏国。
肿瘤科病房,弥漫着医院独有的消毒水味道。病房是单人间,设施俱全,温馨舒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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可对于孑然一身的路遥来讲,却是无人问津的等死之地。
他是癌症晚期,靠着意志力撑到现在,但也只是多受几天罪罢了。
此刻,路遥躺在病床上,怔怔望着床头柜上的水杯,想喝口水。
可他拼尽全力却无法让身体离开病床。剧痛和衰弱,让这原本无比简单的事情成了奢望。
这时,一道幸灾乐祸的声音响起:“表哥~你真是狼狈呢。连喝口水都得指望别人施舍。”
一位英俊的年轻男子悠闲坐在病床前,翘着二郎腿,眼睛笑成一道缝。
“你求求我,我给你喝口水如何?”
路遥面无表情,一言不发。自从失去了自理能力,一帮亲戚的嘴脸已经见多了,不差这一个。
男子起身,将水杯拿在手里递过来,“表哥别生气,我开玩笑的,你对我这么好,喂你口水还是能办到的。”
说完话,他将水杯里的水,缓缓倒在路遥苍白消瘦的脸上。
被呛到,路遥无力的咳嗽几声,好在少量的水流过嗓子,让他有了几丝说话的力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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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张鑫,为什么?我从未得罪过你。你去星盟国留学,还是我资助的!”
张鑫将水杯放下,不紧不慢的说:“谁让你这么古板呢,只是运点感冒药罢了,又不犯法,你非得千方百计的拦着。”
路遥脸上闪过一丝了然之色,道:“张鑫你这垃圾,狗改不了吃屎。将感冒药运到国外提炼毒品……咳咳……”
张鑫理了下领带,笑道:“你别血口喷人啊,我可是国际知名企业家。这次回国,‘省招商引资局’还打电话欢迎我呢~”
路遥叹了口气,现在的自己什么都做不了,索性闭上眼睛不再说话,安静等待死亡的到来。
但张鑫却不想让眼前饱受病痛折磨、即将离世的表兄走好。他附身靠近,悄悄说道:琇書蛧
“表哥啊~其实呢,我这次回国主要就是见你一面,告诉你一声——你的癌,是我弄出来的~”
路遥陡然挣开眼,“你说什么!”
张鑫笑眯眯的掏出个铅盒打开,里面是件古怪的三角形饰物,仅有巴掌大小,中间是只眼睛似的图案,一看就很有年代感。
“眼熟吧?这是我亲手送你的,货真价实的古董。我在里面掺了点放射性物质,长期接触就会变成你现在这副鬼样子。”
路遥马上认出来,这是自己很喜欢的一件古物,天天摆在书桌上,时不时的把玩,没想到却是要人命的东西!
他伸出枯枝似的手臂,死死的抓住眼前人的胳膊!“你……”
“别激动~表哥,我西装很贵的。”张鑫轻松拿掉路遥的手,小心的捏起铅盒,将放射性饰物塞进他怀里。
“我赶飞机,得先走一步。你好好留着这个当做纪念吧,有机会再去你的坟头蹦迪~”
说完话,张鑫从容起身离开。临走前,还回头俏皮的眨眨眼。他原本就男生女相,此时的神态动作居然有些娇媚。
保镖很有眼力劲,赶紧打开病房门。同时用无线耳麦联络同事,提前发动汽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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路遥只能无力的瘫在床上,浑身皆是钻心剜骨般的剧痛,还有无穷悔恨、不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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但很快,剧痛渐渐消失,只剩麻木,路遥隐约听到过世的双亲在喊他。
就在路遥的身体越来越飘,即将失去意识时,胸口突然阵阵发烫,将他惊醒。
从怀中摸出那三角形饰物,发现这玩意变得滚烫无比,还在缓缓发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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