听见司爵灭在睡梦中的声音,沈谦越翻了个身,习惯性的摸了摸他的头颅,试试他的体温。
额头上的体温迅速传递到了沈谦越的手心之中,“怎么还这样烫手,司爵灭,你在发烧。”
感受了冰凉,司爵灭握住了沈谦越的手不断的在脸上蹭着,发出了一声舒适的呜呜声,“好凉啊。”
沈谦越将身上的大衣,和褚烨赫走时没有带走的衣服全都盖在了司爵灭的身上,“褚烨赫总算还有点用,还知道留两件衣服在这。”
沈谦越低下了声音,“怎么样?还冷吗?”
司爵灭已经被惊醒,虽然是在病着不过脑子里还残留着一丝理智,“冷……”
沈谦越翻了翻兜,因为要和顾瞻去试婚纱,所以他没有带一分钱,自己的手机也落在了那个婚纱店内。
他想了想然后和司爵灭沉声道,“你在这等着,我去给你买药。”
“你哪里有钱?哥哥把你的东西都没收了!”
“我再回刚刚那个酒吧去,应该能挣到一盒退烧药的钱。”
“不许去!”司爵灭拉住了沈谦越的手,“那个酒吧就不是正规的酒吧,里面都是像我哥哥一样,有怪癖的人,你去了肯定没有好!”
司爵灭说的着急,被呛了一大口,“咳咳咳,而且,我这就是发烧小感冒,睡一觉醒来就好了,捂捂汗就退烧了!”
沈谦越看着因为发烧满脸通红不停的在咳嗽的司爵灭,他的眉头紧紧的蹙在了一起,“你都躺了快一天了,再烧下去,肯定会得阑尾炎的!”
“你又不是医院,你怎么知道的!”
“我以前有一个很好的朋友,他是全帝都最有名的医生……”说到最后沈谦越的声音逐渐变得哽咽,他摸了摸自己的脸,手在颤抖着。
“就是这张脸的主人,他叫段知南,我曾经帮助了他,他教会了我很多东西……”
司爵灭起身,挪动了地方,他趴在了沈谦越的怀里,声音很轻,“小太阳,不要伤心了,笑一下吧,好久我都没有看你笑了。”
寂静的夜晚不知道压下了多少烦人的心事,只是任由那伤心的眼泪顺着眼窝中溜走,渐渐滴落,最后在空气之中蒸发。
……
震耳欲聋的歌声,五彩斑斓的灯光,不断扭动的腰肢。
这个男人虽然身处酒吧,可是他的一举一动,甚至每一次的呼吸,都带着天生的矜贵,显得和这里的气氛格格不入。
司觉系吩咐过,只要是来这个酒吧接待客人,就可以让他出来。
此时的沈谦越像是一只待宰的羔羊一样,小心翼翼的贴着墙壁行走,他在祈祷,能够碰上一两位好心的客人,让他陪两杯酒,就给他钱让他去买退烧药。
不用有多少,只要刚好够给司爵灭买药的就可以。
沈谦越还没有走到地方,就被两个刚刚从包间里面出来,喝的东倒西歪的男人抓住了手腕。
“卧槽,你看这小子,怎么长了和段知南一样的脸,医生也来做这一行了,老子还没玩过医生做的ya子呢。”
男人的身上一身的酒味,夹杂着的廉价的香水味混杂着汗味,那股味道直接充斥着沈谦越的鼻腔,直接进入到了大脑皮层之中,沈谦越被迫捂上了鼻子,和那个男人保持着距离。
“老子,懂法。你最好放开我。”
听见沈谦越说懂法,那个醉酒的男人似乎更兴奋了一些,“呵呵,懂法?你以为你是沈谦越呢?哈哈哈哈。律师吗?那也够味!”
沈谦越推脱着,不愿意和这个男人走,可是这个男人长了一身的肥肉,再加上酒劲,文弱书生气质的沈谦越根本不是他的对手。
“嘿嘿,快跟我走吧。”
两人推搡着,无意间撞到了一个男人,男人似乎是刚刚进酒吧,身上还没有沾染上酒吧的那种刺鼻的味道。
冰冷的声音从背后袭来,被撞到的男人表情十分的不悦,“几天不见王总,王总怎么变得这么拉了,男人也开始碰了,不是说嫌脏吗?不是说两个男人在一起,你看着恶心吗?”
说到最后,顾瞻的视线放在了沈谦越柔软的发丝上,两人是差不多的身高,但是顾瞻比他要高出那么一点,所以他靠近时鼻尖刚好可以嗅到他头发上的味道。
真是难闻!
醉酒的男人看见是顾瞻后,刚刚喝的白酒啤酒红酒全部都消除了,踉跄着就往外跑,“小……小………小变态……妈呀,见鬼了!”
看见依旧不动,背对着他的沈谦越,顾瞻沉声问道,“你怎么不跑,像那个男人一样。”
沈谦越缓缓回头,再一次听见这个声音,他有些抑制不住自己的情绪,脸上早已被泪水打花,他好想抱上去,亲吻住顾瞻的额头,在他的耳边轻声说着,“顾瞻,我爱你。”
可是现在一切都变了,他现在顶着的是段知南的脸,不知道有了这张脸的沈谦越,顾瞻是否还会喜欢。
“哈哈哈。”顾瞻有些不可思议,琥珀色的眼眸在黑夜中放出了光来,他用手盖住了自己一直在笑的嘴巴,“哈哈哈哈,段知南啊。我不是听说你死了嘛,怎么又回来了,怎么阎王爷都不肯收你?
沈谦越当时为了救你,可是连和我约好的婚纱照没有拍就跑了,段知南你真是好大的魅力啊,让我的哥哥这样为你着想,甚至还要为了你养孩子!”
沈谦越犹豫着后退,他一直退,顾瞻一直跟,顾瞻伸出他宽大的手掌,用大拇指揩拭掉了他眼角的泪珠,“哭什么?当初也是用这样的方法把我的沈谦越骗走的嘛?”
沈谦越摇头。
“那你他妈的身上怎么有沈谦越的味道?”
顾瞻弯头,看着“段知南”的模样,他的虎牙逐渐的显露出来,他抵了抵腮,唇瓣向上弯去,“你来这是想干什么的吧,不如和我说说,看我能怎么的阻拦你?”
沈谦越上前,靠近顾瞻,他用他没有被改变的漆黑的瞳孔注视着他,他的声音低沉尔雅还像他以前的声音一样,“反正你今天晚上都要选人,不如选我怎样?”
说完沈谦越的手轻轻覆在了顾瞻的领带上,他轻扯着他的领带,然后将唇瓣送了上去,顾瞻没有躲避,似乎还很享受的模样。
他捏住“段知南”的下颚,将他的脸抬起,却发现他正一脸魅惑的望着他,他不屑的蹭了蹭他的嘴角,“呵,选你?我要的可是一条听话的狗。”
“是嘛?那我就把我交给你了。”
沈谦越将顾瞻的领带摘了下来,领带在他的手里绕啊绕,最后被他套在了自己的脖子上,修长的手指在脖颈出打了一个蝴蝶结,然后他将另一端的领带交到了顾瞻的手里。
这个模样,看起来就像顾瞻在牵着他一样。
“xun.服wo吧,mylord(我的主人。)”
他低眉,眼尾被他勾着,那上面沾染了许多的烟酒气,酒吧的气味已经逐渐的将他世俗化,他的声音冰冷而又充满着魅惑性,他一双含情的双眸逐渐慢慢的上移,然后和他对视。
红润的薄唇微张着,像是一颗等待人吞掉的樱桃一般。
顾瞻正俯视着他,一双眸子里充满了耐人寻味的表情,他拽了拽领带,沈谦越被带到了他的身边。
靠近他的胸口,沈谦越靠在他的耳边轻声说道,“要带我走嘛?” 蓝星,夏国。
肿瘤科病房,弥漫着医院独有的消毒水味道。病房是单人间,设施俱全,温馨舒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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可对于孑然一身的路遥来讲,却是无人问津的等死之地。
他是癌症晚期,靠着意志力撑到现在,但也只是多受几天罪罢了。
此刻,路遥躺在病床上,怔怔望着床头柜上的水杯,想喝口水。
可他拼尽全力却无法让身体离开病床。剧痛和衰弱,让这原本无比简单的事情成了奢望。
这时,一道幸灾乐祸的声音响起:“表哥~你真是狼狈呢。连喝口水都得指望别人施舍。”
一位英俊的年轻男子悠闲坐在病床前,翘着二郎腿,眼睛笑成一道缝。
“你求求我,我给你喝口水如何?”
路遥面无表情,一言不发。自从失去了自理能力,一帮亲戚的嘴脸已经见多了,不差这一个。
男子起身,将水杯拿在手里递过来,“表哥别生气,我开玩笑的,你对我这么好,喂你口水还是能办到的。”
说完话,他将水杯里的水,缓缓倒在路遥苍白消瘦的脸上。
被呛到,路遥无力的咳嗽几声,好在少量的水流过嗓子,让他有了几丝说话的力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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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张鑫,为什么?我从未得罪过你。你去星盟国留学,还是我资助的!”
张鑫将水杯放下,不紧不慢的说:“谁让你这么古板呢,只是运点感冒药罢了,又不犯法,你非得千方百计的拦着。”
路遥脸上闪过一丝了然之色,道:“张鑫你这垃圾,狗改不了吃屎。将感冒药运到国外提炼毒品……咳咳……”
张鑫理了下领带,笑道:“你别血口喷人啊,我可是国际知名企业家。这次回国,‘省招商引资局’还打电话欢迎我呢~”
路遥叹了口气,现在的自己什么都做不了,索性闭上眼睛不再说话,安静等待死亡的到来。
但张鑫却不想让眼前饱受病痛折磨、即将离世的表兄走好。他附身靠近,悄悄说道:琇書蛧
“表哥啊~其实呢,我这次回国主要就是见你一面,告诉你一声——你的癌,是我弄出来的~”
路遥陡然挣开眼,“你说什么!”
张鑫笑眯眯的掏出个铅盒打开,里面是件古怪的三角形饰物,仅有巴掌大小,中间是只眼睛似的图案,一看就很有年代感。
“眼熟吧?这是我亲手送你的,货真价实的古董。我在里面掺了点放射性物质,长期接触就会变成你现在这副鬼样子。”
路遥马上认出来,这是自己很喜欢的一件古物,天天摆在书桌上,时不时的把玩,没想到却是要人命的东西!
他伸出枯枝似的手臂,死死的抓住眼前人的胳膊!“你……”
“别激动~表哥,我西装很贵的。”张鑫轻松拿掉路遥的手,小心的捏起铅盒,将放射性饰物塞进他怀里。
“我赶飞机,得先走一步。你好好留着这个当做纪念吧,有机会再去你的坟头蹦迪~”
说完话,张鑫从容起身离开。临走前,还回头俏皮的眨眨眼。他原本就男生女相,此时的神态动作居然有些娇媚。
保镖很有眼力劲,赶紧打开病房门。同时用无线耳麦联络同事,提前发动汽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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路遥只能无力的瘫在床上,浑身皆是钻心剜骨般的剧痛,还有无穷悔恨、不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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但很快,剧痛渐渐消失,只剩麻木,路遥隐约听到过世的双亲在喊他。
就在路遥的身体越来越飘,即将失去意识时,胸口突然阵阵发烫,将他惊醒。
从怀中摸出那三角形饰物,发现这玩意变得滚烫无比,还在缓缓发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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