顾羡羡将满宫的宫人全都吆喝了起来,翻箱倒柜的帮她找手镯。
宫人们里外里进进出出,恨不得将庭院里的槐树都连根拔起,
顾羡羡更像是只上蹿下跳的大母猴,
只要是她能想到的,无论是合理的还是不合理的地方都找了个遍,
最后她甚至想要往床底下钻。
宫女墨兰见了连忙拦住她,“主子娘娘仔细伤着自己,那床底下小顺子他们都找了三四遍了,是没见着的。”
顾羡羡一个头两个大,坐在暖座上的她坐立不安,忽而想到,方才催动手镯穿越之前,她应该是坐在暖座上的,可是为什么醒来了之后,会躺在床上,且被衾还严严实实地裹在自己身上?m.xiumb.com
她抓着墨兰的手问道:“方才我休息的时候,可有人进来过?”
临近子时,第二天一大早又是封后大典,
与凤阁的宫人们里外里忙碌了好几天,明儿个不到四更天就得起来准备,今夜自然是都早早睡下了。
原本该是墨兰守夜,但是她睡得沉,又在门口守着,想着这个时候与凤阁已经下了钥,于是便道:“奴婢一直都在门外守着,并无人来过呀......”
见了鬼了!
顾羡羡一刻也不得歇,起身后顺手将暖座上的坐垫全都掀了起来,仔细摸寻着。
见墨兰愣在一旁,语气有些不耐烦地督促她:
“你去多叫些人来一起找,这镯子对我来说很重要。”
手镯对她而言,的确很重要。
手镯就像是她的家门钥匙,没有了手镯,她就没办法回到现代去。
即便她已经正视了自己的心意,决定和凌不慕在一起,可这并不代表她不想回到现代去。
她在现代活了十几年,没理由因为爱上一个人,就放着大好的日子不过,心甘情愿留下来当个古人吧?
嫁人了还得回娘家,她想隔三差五回现代去看看,也不是什么过分的要求。
再者说,史料记载,凌不慕的结局并不好。
以前在顾羡羡眼里,他就是个工具人暴君,她才不管他的死活。
可现在这个工具人成了自己的老公,她总不能眼睁睁看着自己老公的小腿骨,日后被人拿去当搅屎棍吧?
手镯在,她可以随意穿越时空,就可以去现代查看史实,搞清楚凌不慕究竟是如何被人从皇位上拉下了马,落得个不得善终的结局,可以早做防范。
再不济她也可以利用回到过去的bug,将已经发生的事改写结局。
但现在手镯没了,她除了干瞪眼以外,什么都做不了。
满宫上下焦头烂额之际,宫人们忙起来也就忘了通报。
顾羡羡从床底下钻出来的时候,灰头土脸的她一抬头就看见凌不慕不知何时立在了她身前。
得凌不慕搀扶一把,她狼狈起身,由着凌不慕擦去她脸上的灰土,
“大半夜的,你这是做什么呢?”
“手镯丢了!”顾羡羡拉着凌不慕,“你快帮我找找!”
凌不慕瞧她风风火火这样子,一面帮她四下随意翻找着,一面问道:
“那手镯是你家人所赠?你日夜不离身,丢了它像是失了魂,看来对你很重要。”
手镯是娟姨送给顾羡羡的,她在现代无亲无故,娟姨和潇潇姐姐就是她唯一的亲人。
她点点头,算是回应了凌不慕。
凌不慕又说:“你的家乡在哪儿?还从未听你提及过。”
顾羡羡随口说道:“在一个很远很远的地方,以后有机会的话,我会带你去看的。”
她满心都放在了寻找手镯上,忽而觉得腰间一沉,
一个温暖的怀抱从身后将她拥住。
凌不慕从背后轻轻拥着她,迫使她暂停了忙碌,
她有些纳闷地转过头,哭笑不得道:“我发现自从我答应嫁给你之后,你只要见到我,就恨不得挂在我身上一样。粘人精。”
凌不慕抱着她的力度稍重了些,
他将下巴搭在顾羡羡的肩膀上,侧过头,唇峰贴着她的耳畔,轻声问到:
“朕是粘人,所以你会一直陪在朕身边吗?”
“当然了。”顾羡羡回答的斩钉截铁,“干嘛突然这么问?”
凌不慕并未回答她的问题,
而是自顾自喃喃了一句,“朕也会陪着你,很久很久。”
今日的凌不慕看起来有些怪怪的,
顾羡羡正想追问他,忽而听庭院里有人惊呼了一声,
“找到了!手镯找到了!”
顾羡羡眼眸一亮看向门外,墨兰拿着红玉手镯快步入内,
“找到了娘娘,您看看。”
她将红玉手镯递给顾羡羡,
手镯顾羡羡日日佩戴,她拿在手中仔细观察了一番,便可以确定这就是她日日佩戴的那枚。
只不过其内流转的光芒彻底黯淡下去,应该是进入了冷却时间了。
这个手镯,总有许多奇奇怪怪的bug,
她也没当做一回事,连忙将她重新佩戴好。
墨兰说:“小顺子在槐树上瞧见那只小黑猫了,许是它贪玩,叼走了您的手镯。”
这理由听起来未免有些牵强,好在顾羡羡没有追究此事。
白日为着繁文缛节折腾了一天,晚上又穿越了两次,半夜爬上爬下的找手镯又找了大半个时辰,
这会儿心里悬着的大石头落了地,倦意忽而涌上来。
她掩唇打了个哈欠,凌不慕含笑轻轻掐了下她的脸颊,
“早些休息,明日晨起是咱们大婚的日子,你总不想万国来贺的时候,瞧见你这般疲态?”
顾羡羡像只懒猫一样,哼哼唧唧地在凌不慕怀中伸了个懒腰,
由着他将自己打横抱起,一路抱回了榻上,细心替她掖好被角。
做完这些,才俯身下去,在她的额头落下浅浅的一吻。
安顿好了顾羡羡后,重新折返回九重阁的凌不慕,方一推开正殿的门,便见禧妃坐在次座上,手中正把玩着一枚成色透亮的红玉手镯。
这手镯与顾羡羡所佩的那枚无论是质地还是品相,都如出一辙。
不同的是,禧妃手中的红玉手镯,内里正隐隐流淌着暗红色的光华。
(ps:浅浅四更一下吧~) 蓝星,夏国。
肿瘤科病房,弥漫着医院独有的消毒水味道。病房是单人间,设施俱全,温馨舒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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可对于孑然一身的路遥来讲,却是无人问津的等死之地。
他是癌症晚期,靠着意志力撑到现在,但也只是多受几天罪罢了。
此刻,路遥躺在病床上,怔怔望着床头柜上的水杯,想喝口水。
可他拼尽全力却无法让身体离开病床。剧痛和衰弱,让这原本无比简单的事情成了奢望。
这时,一道幸灾乐祸的声音响起:“表哥~你真是狼狈呢。连喝口水都得指望别人施舍。”
一位英俊的年轻男子悠闲坐在病床前,翘着二郎腿,眼睛笑成一道缝。
“你求求我,我给你喝口水如何?”
路遥面无表情,一言不发。自从失去了自理能力,一帮亲戚的嘴脸已经见多了,不差这一个。
男子起身,将水杯拿在手里递过来,“表哥别生气,我开玩笑的,你对我这么好,喂你口水还是能办到的。”
说完话,他将水杯里的水,缓缓倒在路遥苍白消瘦的脸上。
被呛到,路遥无力的咳嗽几声,好在少量的水流过嗓子,让他有了几丝说话的力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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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张鑫,为什么?我从未得罪过你。你去星盟国留学,还是我资助的!”
张鑫将水杯放下,不紧不慢的说:“谁让你这么古板呢,只是运点感冒药罢了,又不犯法,你非得千方百计的拦着。”
路遥脸上闪过一丝了然之色,道:“张鑫你这垃圾,狗改不了吃屎。将感冒药运到国外提炼毒品……咳咳……”
张鑫理了下领带,笑道:“你别血口喷人啊,我可是国际知名企业家。这次回国,‘省招商引资局’还打电话欢迎我呢~”
路遥叹了口气,现在的自己什么都做不了,索性闭上眼睛不再说话,安静等待死亡的到来。
但张鑫却不想让眼前饱受病痛折磨、即将离世的表兄走好。他附身靠近,悄悄说道:琇書蛧
“表哥啊~其实呢,我这次回国主要就是见你一面,告诉你一声——你的癌,是我弄出来的~”
路遥陡然挣开眼,“你说什么!”
张鑫笑眯眯的掏出个铅盒打开,里面是件古怪的三角形饰物,仅有巴掌大小,中间是只眼睛似的图案,一看就很有年代感。
“眼熟吧?这是我亲手送你的,货真价实的古董。我在里面掺了点放射性物质,长期接触就会变成你现在这副鬼样子。”
路遥马上认出来,这是自己很喜欢的一件古物,天天摆在书桌上,时不时的把玩,没想到却是要人命的东西!
他伸出枯枝似的手臂,死死的抓住眼前人的胳膊!“你……”
“别激动~表哥,我西装很贵的。”张鑫轻松拿掉路遥的手,小心的捏起铅盒,将放射性饰物塞进他怀里。
“我赶飞机,得先走一步。你好好留着这个当做纪念吧,有机会再去你的坟头蹦迪~”
说完话,张鑫从容起身离开。临走前,还回头俏皮的眨眨眼。他原本就男生女相,此时的神态动作居然有些娇媚。
保镖很有眼力劲,赶紧打开病房门。同时用无线耳麦联络同事,提前发动汽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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路遥只能无力的瘫在床上,浑身皆是钻心剜骨般的剧痛,还有无穷悔恨、不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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但很快,剧痛渐渐消失,只剩麻木,路遥隐约听到过世的双亲在喊他。
就在路遥的身体越来越飘,即将失去意识时,胸口突然阵阵发烫,将他惊醒。
从怀中摸出那三角形饰物,发现这玩意变得滚烫无比,还在缓缓发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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