鲜血浸湿黑金色的龙袍,滴滴溅落在枯草之上。
太医和御兽官几乎是一前一后赶到了他身前,
前者替他紧急处理伤口,后者则膝盖一软,跪在他面前叩首如捣蒜,
“微臣该死!那白虎经过驯化,本不该袭击人,微臣也不知道它今日为何会突然发狂......”
“陛下龙体受损,微臣罪该万死,还请陛下降罪!”
凌不慕眼帘低垂,眸底沉下一片暗影,
“你是该死,但不是现在。畜生死了,来日和东蓬国的比试,该让何物上场?”
御兽官唇齿打着颤回话:“白虎是异兽中最为凶猛的,余下备选的异兽,实力虽比它差了些,但应付东蓬国,应该尚有九成胜算。”
“即刻带朕去看。”
御兽官闻言,连滚带爬的从地上爬起来,躬着身子在前面引路。
刚刚替凌不慕简单包扎好伤口的太医,见凌不慕要走,忙道:
“陛下伤势不轻,需得静养,还要莫要......”
他话才说了一半,凌不慕匆匆离去的背影就已然消失在了他的视野中。
毕竟从前征战沙场的时候,比这更严重的刀伤剑伤,凌不慕都受过。
所以这点小伤在他眼里,根本就不值一提。
顾羡羡立在原地,看着御兽园的宫人收拾着一地的狼藉,
白虎身形巨大,十来个壮汉也很难抬动它。
有人议论起来:
“陛下当真勇猛,这白虎发了狂,就是六头成年的雄狮围攻它,都占不了上风。陛下却随手两剑,就让它当场毙命!不愧是令五国十部闻风丧胆的杀神!”
“我刚才瞧见了,白虎原本要攻击的对象压根就不是陛下,而是那个小太监。”
那人说着,目光往顾羡羡这边瞥了一眼,又开始‘大声密谋’起来,
“他好大的面子,能让陛下置自身安危于不顾,也要护他周全。”
顾羡羡静静听着,也不吱声,
是啊,她好大的面子,竟然能让堂堂的大昭皇尊,豁出性命来护她周全。
但凡凌不慕要不是个弯的,顾羡羡没准还真会考虑考虑他。
可惜了......
这世界上无论在什么朝代,帅哥果然都是属于帅哥的......
后来,随侍凌不慕的队伍中,有一名侍人折返回来,
他对顾羡羡很是客气,笑着说:
“你是小贤子吧?陛下让我带你去青台阁稍作休息,顺便帮你把身上这身脏衣服给换了。”
顾羡羡低头扫视着,发现衣服上只沾染了些许灰尘,并不算太脏。
暴君连自己的伤势都不关心,却有心情关心她的衣服脏不脏?
有那么一个瞬间,她突然觉得这个在历史记载中那般不堪的男人,
在现实中,他好像......也并没有那么糟糕。
侍人领着她去了青台阁的偏殿,等她换好衣服后,便捧着旧衣物退下了。
顾羡羡将座椅上的靠垫取下来抱在怀里,另一只手支着脑袋发着呆,
她的脑海中不断放映着凌不慕方才手刃白虎的片段,
顾羡羡不得不承认,凌不慕舍身护她这件事,确实让她对这个傻缺皇尊有了极大的改观,
于是她决定:
等来日血契解开,她可以重回现代的时候,
她再偷国库时,一定会大发慈悲,给他留下一条他最喜欢的苦茶子!
约莫过了半个时辰,侍人在门外传话,
“小贤子,陛下回正殿了,唤你过去一趟。”
这大概是顾羡羡听见凌不慕的传唤,第一次一路小跑着去的。
她本想关心一下他胳膊上的伤,毕竟那伤也是因为救她而落下的。
可方一推开正殿的门,就被一块朝她飞来的布料,给糊住了脸......
她将布料扒拉下来,才看清那是她方才换下来的衣物。
凌不慕问她:“衣裳从何处得来?”
“这......这衣裳不是陛下昨日赏给奴才的吗?”
“朕何时给过你这样的赏赐?”
他一句话,把顾羡羡也给问懵了,
她搔了搔后脑勺,浅褐色的猫眸向上翻了翻,
“可是昨天将衣服送来的内务府宫人,确实告诉我,这内监服制是陛下您赏赐的......”
她将衣物在手中掂了掂,心中也生了疑窦,
凌不慕不会无缘无故的去纠结一件衣服的来历,
难不成,这衣服有问题?
今日白虎突然发狂,谁都不追偏只追着她扑,难道原因就出在这衣服上?
“陛下......可是这衣物有何不妥?”
“这上面,有引兽草的粉末。”凌不慕冰冷的语气缓和了些,
“今日你立在风口处,起风时粉末被卷起,刚好让白虎嗅到。它因此发了狂,才会对你穷追不舍。”
换作没脑子的人,这个时候一定会怀疑这件事是顾羡羡做下的,为得就是伺机谋害皇尊。
可凌不慕浑身上下长了八万个心眼子,他当然不会有这种傻缺的想法。
他压根就没有怀疑过顾羡羡,他也知道,做这件事的人,要谋害的目标压根就不是他。
而是想利用御兽园猛兽发狂为由头,趁机要了顾羡羡的命!
“朕问你,可有人知道你今日要随朕一同前往御兽园?”
顾羡羡思忖片刻,先是摇了摇头,不过很快又点头说:
“奴才在宫中谁也不认识,唯一知道此事的,可能就只有瑶嫔娘娘了。”
“陛下您忘了?您说要带奴才来御兽园的时候,瑶嫔就在旁边。”
她的说辞,和凌不慕的猜疑不谋而合。
他冷嗤一声,表面上没再说什么,心里却已经有了盘算。
之前瑶嫔找人暗杀顾羡羡,凌不慕已经告诫过她,让她不要惹是生非。
可她却不知好歹,一再试探他的底线,
这一次更阴差阳错,间接害得大昭失去了可以和东蓬国抗衡的凶兽白虎!
顾羡羡见他默然不语,目光便落定在了他手臂的伤口处。
伤口虽然被简单的包扎过,但这会儿鲜血已经将棉布彻底浸湿,
要是再不赶快处理的话,等下血痂黏连在伤口上,问题可就严重了。
她迈着小碎步凑到了凌不慕跟前,毕恭毕敬道:
“陛下的伤口还在流血,要不奴才帮您重新包扎一下吧?”
说着从腰间取出了一枚金岐丸,拿起桌上放着的茶杯盖,将它研磨成粉。
史书有记载,金岐丸内服止痛,外用止血,效果极佳。
现在在宫外,再没有比金岐丸更好的止血药材。
因此,凌不慕也并未拦下顾羡羡的一片好意。
见她先动作很轻地拆掉原本的包扎,随后取了新的棉布来,将药粉一分为二,一半洒在棉布上,一半敷在伤口处。
做完这些准备工作后,开始替他仔细包扎伤口。
从前顾羡羡在外流浪的时候,总免不了会意外受伤,因此也让她练就了一身急救的本领。
她在给凌不慕包扎伤口的时候,选择尽量包扎的紧实一些,好让药粉能够充分的作用于伤口之上,不会因为他胳膊的活动而使棉布移位。
她正用力将棉布扎紧,倏然听见凌不慕口中发出一声极轻的‘嘶’声。ωωω.χΙυΜЬ.Cǒm
正想要跟他解释,却被他抢在前面说了一句:
“你好紧啊。”
顾羡羡:“???” 蓝星,夏国。
肿瘤科病房,弥漫着医院独有的消毒水味道。病房是单人间,设施俱全,温馨舒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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可对于孑然一身的路遥来讲,却是无人问津的等死之地。
他是癌症晚期,靠着意志力撑到现在,但也只是多受几天罪罢了。
此刻,路遥躺在病床上,怔怔望着床头柜上的水杯,想喝口水。
可他拼尽全力却无法让身体离开病床。剧痛和衰弱,让这原本无比简单的事情成了奢望。
这时,一道幸灾乐祸的声音响起:“表哥~你真是狼狈呢。连喝口水都得指望别人施舍。”
一位英俊的年轻男子悠闲坐在病床前,翘着二郎腿,眼睛笑成一道缝。
“你求求我,我给你喝口水如何?”
路遥面无表情,一言不发。自从失去了自理能力,一帮亲戚的嘴脸已经见多了,不差这一个。
男子起身,将水杯拿在手里递过来,“表哥别生气,我开玩笑的,你对我这么好,喂你口水还是能办到的。”
说完话,他将水杯里的水,缓缓倒在路遥苍白消瘦的脸上。
被呛到,路遥无力的咳嗽几声,好在少量的水流过嗓子,让他有了几丝说话的力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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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张鑫,为什么?我从未得罪过你。你去星盟国留学,还是我资助的!”
张鑫将水杯放下,不紧不慢的说:“谁让你这么古板呢,只是运点感冒药罢了,又不犯法,你非得千方百计的拦着。”
路遥脸上闪过一丝了然之色,道:“张鑫你这垃圾,狗改不了吃屎。将感冒药运到国外提炼毒品……咳咳……”
张鑫理了下领带,笑道:“你别血口喷人啊,我可是国际知名企业家。这次回国,‘省招商引资局’还打电话欢迎我呢~”
路遥叹了口气,现在的自己什么都做不了,索性闭上眼睛不再说话,安静等待死亡的到来。
但张鑫却不想让眼前饱受病痛折磨、即将离世的表兄走好。他附身靠近,悄悄说道:琇書蛧
“表哥啊~其实呢,我这次回国主要就是见你一面,告诉你一声——你的癌,是我弄出来的~”
路遥陡然挣开眼,“你说什么!”
张鑫笑眯眯的掏出个铅盒打开,里面是件古怪的三角形饰物,仅有巴掌大小,中间是只眼睛似的图案,一看就很有年代感。
“眼熟吧?这是我亲手送你的,货真价实的古董。我在里面掺了点放射性物质,长期接触就会变成你现在这副鬼样子。”
路遥马上认出来,这是自己很喜欢的一件古物,天天摆在书桌上,时不时的把玩,没想到却是要人命的东西!
他伸出枯枝似的手臂,死死的抓住眼前人的胳膊!“你……”
“别激动~表哥,我西装很贵的。”张鑫轻松拿掉路遥的手,小心的捏起铅盒,将放射性饰物塞进他怀里。
“我赶飞机,得先走一步。你好好留着这个当做纪念吧,有机会再去你的坟头蹦迪~”
说完话,张鑫从容起身离开。临走前,还回头俏皮的眨眨眼。他原本就男生女相,此时的神态动作居然有些娇媚。
保镖很有眼力劲,赶紧打开病房门。同时用无线耳麦联络同事,提前发动汽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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路遥只能无力的瘫在床上,浑身皆是钻心剜骨般的剧痛,还有无穷悔恨、不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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但很快,剧痛渐渐消失,只剩麻木,路遥隐约听到过世的双亲在喊他。
就在路遥的身体越来越飘,即将失去意识时,胸口突然阵阵发烫,将他惊醒。
从怀中摸出那三角形饰物,发现这玩意变得滚烫无比,还在缓缓发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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