秦川扯了扯身上那件穿了五年的黑色棉袄,年岁的积累让这件棉袄出现了不少问题,破旧,短平,不保暖,尽管如此,他还是舍不得扔掉,因为,这是她毕业后送给他的第一件礼物。

  他手里提着刚刚从菜市场买来的蔬菜和肉,在他和她的小窝门口,驻足良久,最后终于掏出钥匙,开门进去。嗯,就在今晚结束吧,秦川这样想着。

  今天冬至,按照老家习俗,是要吃饺子的,不过他和她都很忙,没有时间亲自包,但不重要,他记得冰箱里是还剩下点之前没吃完的速冻饺子。

  她还没有下班。

  熟练切洗好菜之后,秦川也没闲着,又把家里里里外外都打扫了一遍,对于这个小家而言,他能做的,也只有这些了。

  他有时候经常会想,像她那样光芒万丈的人儿,当初为什么会选择自己呢?她本该能有更好的生活,以她的能力,完全没有必要和他蜗居在这个只有三十平的小破旧地方,她应该住进隔壁那种高档小区,过着那种上流社会生活的公主才对。

  是他拖累了她。

  记得刚毕业那会,她的闺蜜劝她和他分手,说他配不上她。那时的他年少轻狂,自以为什么东西都是可以靠自己的努力拼搏赢过来的。

  可之后的几年里,接二连三的打击,在社会中处处碰壁,摔得头破血流,他终于理解了,有些东西,从出生那一刻就已经决定了,能真正能越过龙门的人并不多,至少,她行,他不行。

  到头来才发现,自己原来真的配不上她。虽然凭着母校的威名毕业后谋了一份稳定的差事,但他和她之间的差距,早在一起进入同一所学校的时候就已经注定了。

  他和她的情感越来越冷淡了。由于工作性质的不同,他和她之间的共同话题越来越少,她所接触到的层面,已经远远超过了他贫瘠想象力的范围。

  他们共有的,仅仅只是过去校园时期的回忆,但人不能总是活在过去里,总是要主动或被迫的去接受新的圈子,结识新的人,所有人都在前进,唯独他,还在原地踏步,他已经跟不上她了。原来,他们之间,真的快要走到尽头了。wWW.ΧìǔΜЬ.CǒΜ

  毫无疑问,他还是爱着她的。天空中不能没有太阳,他的生活里,不能没有她,可最后他还是要亲手送别他生命中最重要的女孩,虽然在这个世界上,他只有她了。

  他一直觉得自己很自私,为了拯救自己那残破不堪的灵魂,把她约束在自己身边,她不该是笼中雀的,她应该去做那玄鸟凤凰。他忽然就懂了那句电视剧经典名台词“爱她就放手吧”,今天终于到了放手的时候,她应该奔向更美好的生活。

  北方的寒流来得很快,势头很猛,忽地一个傍晚,便下雪了,这是今年的头雪。南方的大雪不常见的,大街小巷欢呼雀跃和远处车水马龙的声音,渐渐把秦川的思绪带回了大二那年,也是冬至日,下着小雪,他在经历了长达十多天的纠结之后,终于向她表白了,于是,冬至日成了他们的纪念日。

  钥匙开门的细碎声响起,来人带着满身的风雪走进屋子。秦川上前,拍掉了她衣服上的雪花,刮了刮她被冻的通红的鼻子,抓起她的双手,放在自己的手心里,轻轻的摩擦,尽量把自己的温度传递给对方。

  “水烧好了,暖气也开了,先去泡个热水澡暖暖身子吧,我去做饭。”秦川接过她递来的外套,轻笑道。

  她生的楚楚动人,平日里嘴角上总是噙着一抹笑意,眸子里总是像夜空里的星星那么纯粹干净透亮,是典型的江南水乡养育出来的小家碧玉。暗黄色灯光的照耀下,她的脸显得有些不真切,秦川一下子就看呆了,她总是这样,随便一个小动作小表情,就能轻轻松松拿捏住他,在她眼里,他实在是,太可爱了!

  “好。”她浅浅的应了一句,便朝着浴室走去。

  秦川默默注视着她离开的背影,即便是厚重的冬服,也遮掩不住女孩那已经彻底长开的曼妙身姿。他摇了摇头,将脑中旖旎的杂念抛出脑后,回去炒菜做饭了。

  她胃不好,吃不得油腻和辣味,也不喜欢吃甜食,她经常失眠,总是在半夜三四点起来,她睡相有点差,总喜欢踢被子,她身子骨弱,总是会常备一些药物在家里,她喜欢看书,偶尔也写写日记......

  哗哗的流水声不知道什么时候停止的。秦川正围着围裙在忙碌,最后一道菜马上就要好了。木然回头,发现她只披着一件单薄的浴衣就走了出来,湿漉漉的头发随意披在肩上,沾了水的浴衣粘稠的贴在皮肤上,其后细肉若隐若现,卸妆之后少了些冷毅成熟和妩媚,多了几分俏皮与清纯,她的皮肤很白,即便是在暗黄色的灯光下,依旧能看出那滑嫩肌肤的白皙,她总是这么对他不设防。

  秦川脸色稍稍一红,看着失神了一会,但很快就回过神来,解下围裙,急匆匆跑到她身边,心疼道:“你怎么又不吹头发就出来了,这样会感冒的,还有,多穿件衣服,冷。”

  “你帮我吹吹吧。”

  “好。”

  她乖巧的坐在沙发上,任由秦川在身后打理她的头发,吹风机嗡嗡作响的声音,淹没了外面的风雪,也淹没了两颗彼此相爱的心。

  菜早就凉了。

  秦川用手抚摸着她柔顺的头发,发现她的发尾有些枯黄分叉,这和她不要命的工作有直接关系。他有些心疼,如果只是一个人的话,她就没必要这样拼命了吧。

  她的头发已经干了,也被迫穿上了更保暖的衣服,但他的手,却一直没有离开她的头发。

  “我们分手吧,各自都冷静冷静。”他忽然开口,平静地说道。

  “好。”她先是一顿,然后低下头,回了一个好字,他看不见她的神情。

  ......

  她是第二天早上搬出去的。

  秦川看着空荡荡的屋子,恍如隔世。他们在这里住了有三年了吧?他们在这里耳鬓厮磨缠绵悱恻,孤独的灵魂总是能碰撞出激情的火花。

  大学毕业之后,他跟着她来到这个城市,住进了这个小地方。他记得第一年的除夕夜里,屋子里没有开灯,她和他躺在沙发上,她依偎在他的怀里,窗外绚丽的焰火在天空中铺散开来,像一张巨大网,笼罩着这个凡间,美丽,妖艳,却窒息。

  和窗外的喧嚣不同,屋子里只有二人稳重的呼吸声和一个有力的心跳声,虽然处在同一个时间,但窗外和窗内却是两个完全不同的世界。

  “真美好啊,这个世界。”他说。

  “美好是别人的,你是我的。”她说。

  如今,美好与她,都和他没有任何关系了。

  她离开了,带着他的心一起,之后,他再也没见过她了。

  那天晚上,他第一次喝得烂醉如泥。

  此后无数个夜晚里,他总是如此。除了以前替她挡酒,他一般是不喝的,但酒精带来的麻痹感能够让他暂时忘记她,正是他现在最需要的良药,孤独和空虚总是被那刺喉的味道拦在门外,他就像一个亡了国的将军,站在敌人兵堆的尸体上孤傲不肯死去。

  屋子里落了一层厚厚的灰尘,很久没有打理过,满地都是酒罐子和衣物,门口处堆了数个垃圾袋也没有丢,散发着一股腐臭味。原来,离开了她,你什么都不会啊,秦川啊秦川,你真是个废物。

  不过这样也好,她终于不用被废物的他所拖累,她终于能重新飞上蓝天去拥抱新的彩虹,她是自由的凤凰,是孤高的天使,他终于还是失去了站在她身边的资格。

  一道密切的铃声响起,秦川浑浑噩噩地伸出手,在枕边到处乱摸,终于在一阵瓶瓶罐罐地碰撞声中找到手机,他看了一眼时间,十二月,凌晨一点,时间过得真快啊,转眼两年就过去了,又到了冬天呢。

  “喂?老黄啊,三更半夜打什么电话啊,我告你扰民啊。”秦川迷迷糊糊道。

  “这周末毕业十周年同学聚会你记得要来啊!咱们老同学也很久没见了!”电话里的老黄嘿嘿一笑。

  “十周年?我怎么记得是九年?我们毕业有这么久了吗?”秦川有些意识不清醒,小声嘀咕道。

  “你是不是喝酒喝傻了?赶紧的,来不来你说句话,好歹你也是老班长,负起责任来啊喂!”老黄在另一头不满的大叫。

  “行了行了别乱叫了,再说吧,我现在困着呢,等我睡醒了再说!”秦川啪的一声挂断电话,又继续缩回被子里,享受梦境的余温。

  秦川最后还是答应了这次同学聚会,因为他听说,她有事来不了。 蓝星,夏国。

  肿瘤科病房,弥漫着医院独有的消毒水味道。病房是单人间,设施俱全,温馨舒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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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可对于孑然一身的路遥来讲,却是无人问津的等死之地。

  他是癌症晚期,靠着意志力撑到现在,但也只是多受几天罪罢了。

  此刻,路遥躺在病床上,怔怔望着床头柜上的水杯,想喝口水。

  可他拼尽全力却无法让身体离开病床。剧痛和衰弱,让这原本无比简单的事情成了奢望。

  这时,一道幸灾乐祸的声音响起:“表哥~你真是狼狈呢。连喝口水都得指望别人施舍。”

  一位英俊的年轻男子悠闲坐在病床前,翘着二郎腿,眼睛笑成一道缝。

  “你求求我,我给你喝口水如何?”

  路遥面无表情,一言不发。自从失去了自理能力,一帮亲戚的嘴脸已经见多了,不差这一个。

  男子起身,将水杯拿在手里递过来,“表哥别生气,我开玩笑的,你对我这么好,喂你口水还是能办到的。”

  说完话,他将水杯里的水,缓缓倒在路遥苍白消瘦的脸上。

  被呛到,路遥无力的咳嗽几声,好在少量的水流过嗓子,让他有了几丝说话的力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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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张鑫,为什么?我从未得罪过你。你去星盟国留学,还是我资助的!”

  张鑫将水杯放下,不紧不慢的说:“谁让你这么古板呢,只是运点感冒药罢了,又不犯法,你非得千方百计的拦着。”

  路遥脸上闪过一丝了然之色,道:“张鑫你这垃圾,狗改不了吃屎。将感冒药运到国外提炼毒品……咳咳……”

  张鑫理了下领带,笑道:“你别血口喷人啊,我可是国际知名企业家。这次回国,‘省招商引资局’还打电话欢迎我呢~”

  路遥叹了口气,现在的自己什么都做不了,索性闭上眼睛不再说话,安静等待死亡的到来。

  但张鑫却不想让眼前饱受病痛折磨、即将离世的表兄走好。他附身靠近,悄悄说道:琇書蛧

  “表哥啊~其实呢,我这次回国主要就是见你一面,告诉你一声——你的癌,是我弄出来的~”

  路遥陡然挣开眼,“你说什么!”

  张鑫笑眯眯的掏出个铅盒打开,里面是件古怪的三角形饰物,仅有巴掌大小,中间是只眼睛似的图案,一看就很有年代感。

  “眼熟吧?这是我亲手送你的,货真价实的古董。我在里面掺了点放射性物质,长期接触就会变成你现在这副鬼样子。”

  路遥马上认出来,这是自己很喜欢的一件古物,天天摆在书桌上,时不时的把玩,没想到却是要人命的东西!

  他伸出枯枝似的手臂,死死的抓住眼前人的胳膊!“你……”

  “别激动~表哥,我西装很贵的。”张鑫轻松拿掉路遥的手,小心的捏起铅盒,将放射性饰物塞进他怀里。

  “我赶飞机,得先走一步。你好好留着这个当做纪念吧,有机会再去你的坟头蹦迪~”

  说完话,张鑫从容起身离开。临走前,还回头俏皮的眨眨眼。他原本就男生女相,此时的神态动作居然有些娇媚。

  保镖很有眼力劲,赶紧打开病房门。同时用无线耳麦联络同事,提前发动汽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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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路遥只能无力的瘫在床上,浑身皆是钻心剜骨般的剧痛,还有无穷悔恨、不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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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但很快,剧痛渐渐消失,只剩麻木,路遥隐约听到过世的双亲在喊他。

  就在路遥的身体越来越飘,即将失去意识时,胸口突然阵阵发烫,将他惊醒。

  从怀中摸出那三角形饰物,发现这玩意变得滚烫无比,还在缓缓发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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