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嗖!”
桌子上的小凤霞已经没影了,再看看她居然已经到了餐桌旁,好家伙,没想到隐藏的那么深,居然会踏雪无痕。
对于吃饭小凤霞一向是认真的。
饿过肚子的人总是对于饭菜很执着。
沈凌没有着急的走向餐桌,而是慢吞吞的一步一步的向着那里走去。
闻着味道倒是蛮香的,就是不知道出自谁之手。
看了一眼秦淮茹秦淮茹朝着他微微点了点头,这才放下心来。
看样子不会出现上次那种事故了吧?
大概吧?
来到餐桌旁一看,有四块牛排,看样子居然还不错。
“沈大哥,沈大哥,快来试试,这是西方的吃法叫什么西餐,我之前在老莫餐厅吃过!”
娄晓娥看他走的太慢,急匆匆的拉着他的胳膊,走到了正位上,坐了下来。
像是表功一样,把一盘牛排放在了他的面前。
看着她满脸的殷切以及水汪汪的大眼睛,沈凌不能拒绝。
谁能够拒绝一个星星眼的美少女呢?
沈凌突然发现这丫头居然把家里的刀叉都拿过来了。
要不以后别生闺女了?
拿起刀叉以及其别扭的方式,割下来一块。
不得不说这牛排的品质确实不错,外面虽然有些焦了,但里面居然还是粉嫩的,看样子火候有些大了。
小凤霞虽然眼馋这么大一块肉,但还是咽着口水等待着沈凌先吃。
她母亲教给她的不多,可是却把她能够知道的事情都交给了她,足够在这个世界生存下去的事情。
作为一家之主的沈凌没动筷子,坚决不会先吃饭的,哪怕再饿,哪怕看着那么大一块肉肉流口水。
在三个女孩注视下沈凌把那一块肉放入了嘴里。
“嗯?”
意外的事情发生了居然还挺好吃,虽然他也没吃过几次牛排,但是就这个牛排绝对是他所吃到的牛排里最好的一块。
“好!真棒!”沈凌对着娄晓娥说了说大拇哥,夸奖道。
“耶!”娄晓娥兴奋的蹦了一下,这几天努力去学习的西餐,果然没让她是望。
耗费了十几块牛排。
你们猜失败的那些牛排去了哪里?
“你们也赶紧吃,这东西凉了就不好吃了!”沈凌让她们也赶紧坐下吃了起来。
小凤霞动手最快,虽然不会用刀叉,但她会把面前的肉切成一小块一小块的往嘴里送。
也不知道那小嘴蠕动的频率是怎么炼成的,反正那么大一块牛排,几分钟就给消灭光了。
正在小口小口吃着的秦淮茹见状,赶忙将自己的那一份推了过去。
小凤霞摸了摸肚子摇了摇头:“姐姐,我吃饱了,不用了!”
沈凌也接着说:“这东西是高蛋白质的,吃太多不好消化,再说了,晚上吃的太多的话容易发胖?”
“嗯嗯,沈大哥说的对!”小凤霞虽然不知道蛋白质是什么,但是她还是很赞同沈凌说的话。
只要是沈凌说的那都是对的。
娄晓娥一边吃牛排,一边看着其他人有些心不在焉,这种东西她在家里吃过好多次了。
虽然这一次很成功,但其它的时候也有不是很差的时候。
“这么晚了,你今天也要睡这里?”沈凌一边吃一边闲聊。
“啊?”明显有些分神的娄晓娥,呆呆的问了一句。
“我说你今天晚上也要睡这里吗?”
“那当然了!我都让司机回去了!”娄晓娥说这话的时候挺挺胸膛,可是声音却越来越小。
怎么办?还是好紧张,第一次在沈大哥家过夜。
要不等会悄悄的问一下秦淮茹当时是怎么做的?
咦~好羞人!
娄晓娥洁白的俏脸刷了一下就红了。
沈凌感觉莫名其妙,这丫头到底在想些什么?
不过同为女人的秦淮茹已经察觉到了什么,看了看她又看了看沈凌,最后居然把目光转向了一旁傻乐的小凤霞。
不能再等了,要主动出击!
就这样一桌子四个人各怀心事。wWW.ΧìǔΜЬ.CǒΜ
吃过饭之后,娄晓娥自告奋勇的把留声机搬了过来,熟练地放上了唱片,顿时一股轻柔的音乐传了出来。
现在这个时间节点,娄半城还没有彻底倒下去,家里的这些东西还没有被收走。
现在都便宜给了沈凌。
小凤霞看着这个大喇叭一样的怪模怪样的东西,居然能够出声,好奇的围着他转了好几圈。
好神奇啊,就这么个东西放的声音居然比自己都大。
而且里面的动静都好好听。
小凤霞接触过的音乐,最多的就是在天桥旁边拉二胡的那个大爷。
可是拉二胡的那个大爷总是感觉很愁苦的表情,拉的二胡也是好伤心的感觉。
不如这一个好听。
一首单纯的音乐过后又换了一个盘,居然还听过。
大名鼎鼎的夜上海。
听到这个歌,似乎其他的三个女孩都来了兴致。
娄晓娥听过这个歌,主要是她去过上海,也在那个被称为消金窑的地方,见识过。
于是拉着秦淮茹兴致勃勃的说起了在上海的见闻,三个女孩居然还学着夜上海里的那些女人跳了起来。
一直玩到了很晚。
沈凌都快睡着了,她们三个人这才意犹未尽的关上了留声机。
“今天让晓娥跟我睡吧,沈大哥,你去雨水的房间睡!”
雨水吃了药,害怕耽误学习,下午直接上学去了,哪怕秦淮茹再怎么挽留也没用。
所以她现在的房间就空了下来。
就在娄晓娥脸色红润,不知道在想些什么的时候,秦淮茹率先发难了。
在我眼皮底下还敢勾搭人,小妮子都是千年的狐狸,给我演什么聊斋!
这一番话算是彻底的把娄晓娥心里的幻想给破灭了。
心不甘情不愿的哦了一声。
心里已经盘算着,啥时候能够把秦淮茹给支开,反正他们两个人还没有结婚,自己的机会还是有很多的。
小凤霞乐呵呵的,也没管,他们两个人怎样自顾自的洗漱一遍,然后爬上自己的小床睡觉了。
沈凌见状也是遗憾的摇了摇头离开了。
本来以为今天晚上有什么特别节目呢,就这?
不得不说一个和尚挑水喝,两个和尚抬水喝,三个和尚没水喝。
古人诚不欺我!
这才两个就已经连汤都没得喝了。 蓝星,夏国。
肿瘤科病房,弥漫着医院独有的消毒水味道。病房是单人间,设施俱全,温馨舒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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可对于孑然一身的路遥来讲,却是无人问津的等死之地。
他是癌症晚期,靠着意志力撑到现在,但也只是多受几天罪罢了。
此刻,路遥躺在病床上,怔怔望着床头柜上的水杯,想喝口水。
可他拼尽全力却无法让身体离开病床。剧痛和衰弱,让这原本无比简单的事情成了奢望。
这时,一道幸灾乐祸的声音响起:“表哥~你真是狼狈呢。连喝口水都得指望别人施舍。”
一位英俊的年轻男子悠闲坐在病床前,翘着二郎腿,眼睛笑成一道缝。
“你求求我,我给你喝口水如何?”
路遥面无表情,一言不发。自从失去了自理能力,一帮亲戚的嘴脸已经见多了,不差这一个。
男子起身,将水杯拿在手里递过来,“表哥别生气,我开玩笑的,你对我这么好,喂你口水还是能办到的。”
说完话,他将水杯里的水,缓缓倒在路遥苍白消瘦的脸上。
被呛到,路遥无力的咳嗽几声,好在少量的水流过嗓子,让他有了几丝说话的力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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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张鑫,为什么?我从未得罪过你。你去星盟国留学,还是我资助的!”
张鑫将水杯放下,不紧不慢的说:“谁让你这么古板呢,只是运点感冒药罢了,又不犯法,你非得千方百计的拦着。”
路遥脸上闪过一丝了然之色,道:“张鑫你这垃圾,狗改不了吃屎。将感冒药运到国外提炼毒品……咳咳……”
张鑫理了下领带,笑道:“你别血口喷人啊,我可是国际知名企业家。这次回国,‘省招商引资局’还打电话欢迎我呢~”
路遥叹了口气,现在的自己什么都做不了,索性闭上眼睛不再说话,安静等待死亡的到来。
但张鑫却不想让眼前饱受病痛折磨、即将离世的表兄走好。他附身靠近,悄悄说道:琇書蛧
“表哥啊~其实呢,我这次回国主要就是见你一面,告诉你一声——你的癌,是我弄出来的~”
路遥陡然挣开眼,“你说什么!”
张鑫笑眯眯的掏出个铅盒打开,里面是件古怪的三角形饰物,仅有巴掌大小,中间是只眼睛似的图案,一看就很有年代感。
“眼熟吧?这是我亲手送你的,货真价实的古董。我在里面掺了点放射性物质,长期接触就会变成你现在这副鬼样子。”
路遥马上认出来,这是自己很喜欢的一件古物,天天摆在书桌上,时不时的把玩,没想到却是要人命的东西!
他伸出枯枝似的手臂,死死的抓住眼前人的胳膊!“你……”
“别激动~表哥,我西装很贵的。”张鑫轻松拿掉路遥的手,小心的捏起铅盒,将放射性饰物塞进他怀里。
“我赶飞机,得先走一步。你好好留着这个当做纪念吧,有机会再去你的坟头蹦迪~”
说完话,张鑫从容起身离开。临走前,还回头俏皮的眨眨眼。他原本就男生女相,此时的神态动作居然有些娇媚。
保镖很有眼力劲,赶紧打开病房门。同时用无线耳麦联络同事,提前发动汽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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路遥只能无力的瘫在床上,浑身皆是钻心剜骨般的剧痛,还有无穷悔恨、不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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但很快,剧痛渐渐消失,只剩麻木,路遥隐约听到过世的双亲在喊他。
就在路遥的身体越来越飘,即将失去意识时,胸口突然阵阵发烫,将他惊醒。
从怀中摸出那三角形饰物,发现这玩意变得滚烫无比,还在缓缓发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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