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刚刚不是吃过吗?”王太卡哭笑不得:“你到底是多喜欢鸡肉串?”
金鱼笑道:“欧尼确实很喜欢鸡肉串,还有泰国菜。不知道是不是Lisa欧尼影响的。”
刚刚吃过烤肉,但其实吃的不多,主要还是喝酒了。开开心心的聚在一起,本来也不是为了吃饱才去的。所以现在还真没有那么饱。
王太卡摸摸肚子:“我想吃烤鸡心,还有盐焗鸡胗。”
金鱼笑着说道:“欧尼不喜欢吃动物内脏一类的食物。”
智秀在一旁哭笑不得:“你怎么什么都知道啊?我虽然不吃,但是我没有表现出来过吧?”
金鱼骄傲的说道:“我还知道欧尼有九个耳洞,对猫过敏。欧尼不喜欢椰子水,不喜欢黄瓜汁,不喜欢油炸食品,不喜欢吃芒果。喜欢吃草莓,喜欢咖啡布丁,喜欢运动服,喜欢大树,喜欢看书,喜欢蓝色和紫色,喜欢冬天,喜欢蜡笔小新动画片,最喜欢的电影是美国的《暖暖内含光》。不喜欢个人英雄主义,所以不喜欢超级英雄电影。我还知道欧尼右手无名指和食指右侧有两個小痣,猜拳出剪刀的时候会用大拇指和食指代替,很特别。”
王太卡和智秀,包括开车的大猪都惊呆了。因为这些实在是太细节了,细节到有些离谱。
智秀看向金鱼:“我跟你说过这些吗?”
“我自己总结的呀。”金鱼实话实说:“欧尼对我很重要,所以记住欧尼的喜好,这不是很正常的事情吗?”
智秀不知道怎么说,反倒是王太卡有些明白了,曾经的那些人生经历还是给金鱼留下了一个很不好的习惯,那就是有些病态的想得到别人的喜爱,甚至可以为了这种喜爱,强迫自己记住身边所有人的喜好。
这种记住别人喜好的习惯有什么用呢?其实很简单,那就是在不经意间吐露出来。
比如别人在面临选择,或者是聊天时谈起的时候,忽然提起一句“唉,我记得你不是喜欢某某东西吗”这样的话,就会让人受宠若惊,然后以极快的速度提高好感度。
当然,金鱼记住智秀的习惯,肯定不是为了单纯讨好。更多应该是来自于依靠吧,因为把智秀视为依靠,所以不想做让智秀不喜欢的事情,干脆就把智秀的好恶习惯全记住了。
不过转念想想,金鱼对王太卡不也是如此吗?王太卡记忆中,就算是鸭王这种熟到不能再熟的人,有时候会对误解王太卡的意思。
可金鱼在这些细节上真的做到了完美,初期不了解的时候不算,自从了解了王太卡的性格之后,真的就没有做过一件让王太卡感觉到别扭的事情。所以潜移默化之下,王太卡对金鱼也从最开始的厌恶,变成了现在的关照。ωωω.χΙυΜЬ.Cǒm
很难说到底是谁驯服了谁。
王太卡想到这些,有些无语,但却并不反感。每个人都有自己的生存之道,如果金鱼能正常的长大,以她的外貌来说,估计也是个舔狗无数的刁蛮小公主。可现在的金鱼有另一种人生,自然有另一种活法。
叹了口气,王太卡说道:“不用刻意去做什么,有些关系是不会因为这些受到影响的。”
智秀也是聪明人,原本不懂,听见王太卡这话也瞬间懂了,顿时心疼的不得了。
虽然在出道组合里智秀是姐姐,但是在家里智秀有一个大她六岁的哥哥,大她五岁的姐姐,智秀才是十足的小公主。被疼爱长大的孩子,真的很难想象金鱼走过的路到底有多黑暗。
智秀拉着金鱼的手,一时间不知道说什么好。目光又移动到王太卡身上,心情更复杂了一些。
就像是金鱼说的那样,智秀一向不喜欢个人英雄主义,所以漫威之类的超级英雄电影她一向都不喜欢。
可是最终真正拯救金鱼的,不就是宛如超级英雄降临一般的王太卡吗?如果是这样的个人英雄主义,好像也......没有什么不好。
也许还有一种原因,那些超级英雄再厉害也和自己无关,但眼前这位却真真正正的拯救过自己身边的人......也庇护过迷茫的自己。
在家里智秀是最小的孩子,可到了公司要变成队伍里的姐姐,这个转变其实还是挺难的。
直到和王太卡亲近之后,智秀才觉得自己又变成了被照顾的小朋友。嘴上不说,但心里会觉得莫名一暖。
毕竟谁不希望自己是被宠的那个呢?
智秀抿抿嘴,其实她有很多外号,但金几岁这个外号却格外喜欢。所以金几岁就金几岁吧,不亏不亏。
从今天开始,我就是金几岁小盆友辣!
等一下等一下,智秀,啊呸,金几岁又反应过来。虽然自己可以当小朋友,但是在金鱼面前,还是要当好欧尼才行。
金鱼这孩子,金几岁真的是当亲妹妹看的。两个人还都姓金,也是很奇妙的缘分了。
“以后不要让自己陷入到无用的劳累里了,这样会让自己很累的。”金几岁说道:“其实你本来就很好,无需努力让别人开心,别人就已经会因为你而开心了。”
“没有那么严重啦,这又不是背课文。而且一起生活一起训练,很多小细节不用记,也记住啦。”金鱼笑道。
金几岁哭笑不得:“但是连我手指上痣的位置都知道的清清楚楚,还是有些过分了。刚刚我都反应了一下,低头看看才敢确认。其实呀,人和人之间有些小误会很正常,但这些不会影响到真正要好的关系。”
金鱼却不置可否,虽然有些关系不会因为一些小误会受到影响,但如果没有任何误会不是更好吗?
正是因为曾经的自己不够完美,所学的一切都不是为了自己开心。现在好不容易有决定自己一生的机会了,当然要加倍努力。
“你必须要特别努力,才能显得毫不费力。”
金鱼笑道。“这就是我的座右铭。其实记住别人习惯,我没觉得有什么不好,毕竟值得我这样珍惜的人,本来也不多。”
对于金鱼来说,别人确实不值得她这么用心。但是智秀值得,王太卡值得,和她一起出道的队友们也值得。
因为现在她所做的这一切,不是讨好。
这是爱呀! 蓝星,夏国。
肿瘤科病房,弥漫着医院独有的消毒水味道。病房是单人间,设施俱全,温馨舒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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可对于孑然一身的路遥来讲,却是无人问津的等死之地。
他是癌症晚期,靠着意志力撑到现在,但也只是多受几天罪罢了。
此刻,路遥躺在病床上,怔怔望着床头柜上的水杯,想喝口水。
可他拼尽全力却无法让身体离开病床。剧痛和衰弱,让这原本无比简单的事情成了奢望。
这时,一道幸灾乐祸的声音响起:“表哥~你真是狼狈呢。连喝口水都得指望别人施舍。”
一位英俊的年轻男子悠闲坐在病床前,翘着二郎腿,眼睛笑成一道缝。
“你求求我,我给你喝口水如何?”
路遥面无表情,一言不发。自从失去了自理能力,一帮亲戚的嘴脸已经见多了,不差这一个。
男子起身,将水杯拿在手里递过来,“表哥别生气,我开玩笑的,你对我这么好,喂你口水还是能办到的。”
说完话,他将水杯里的水,缓缓倒在路遥苍白消瘦的脸上。
被呛到,路遥无力的咳嗽几声,好在少量的水流过嗓子,让他有了几丝说话的力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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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张鑫,为什么?我从未得罪过你。你去星盟国留学,还是我资助的!”
张鑫将水杯放下,不紧不慢的说:“谁让你这么古板呢,只是运点感冒药罢了,又不犯法,你非得千方百计的拦着。”
路遥脸上闪过一丝了然之色,道:“张鑫你这垃圾,狗改不了吃屎。将感冒药运到国外提炼毒品……咳咳……”
张鑫理了下领带,笑道:“你别血口喷人啊,我可是国际知名企业家。这次回国,‘省招商引资局’还打电话欢迎我呢~”
路遥叹了口气,现在的自己什么都做不了,索性闭上眼睛不再说话,安静等待死亡的到来。
但张鑫却不想让眼前饱受病痛折磨、即将离世的表兄走好。他附身靠近,悄悄说道:琇書蛧
“表哥啊~其实呢,我这次回国主要就是见你一面,告诉你一声——你的癌,是我弄出来的~”
路遥陡然挣开眼,“你说什么!”
张鑫笑眯眯的掏出个铅盒打开,里面是件古怪的三角形饰物,仅有巴掌大小,中间是只眼睛似的图案,一看就很有年代感。
“眼熟吧?这是我亲手送你的,货真价实的古董。我在里面掺了点放射性物质,长期接触就会变成你现在这副鬼样子。”
路遥马上认出来,这是自己很喜欢的一件古物,天天摆在书桌上,时不时的把玩,没想到却是要人命的东西!
他伸出枯枝似的手臂,死死的抓住眼前人的胳膊!“你……”
“别激动~表哥,我西装很贵的。”张鑫轻松拿掉路遥的手,小心的捏起铅盒,将放射性饰物塞进他怀里。
“我赶飞机,得先走一步。你好好留着这个当做纪念吧,有机会再去你的坟头蹦迪~”
说完话,张鑫从容起身离开。临走前,还回头俏皮的眨眨眼。他原本就男生女相,此时的神态动作居然有些娇媚。
保镖很有眼力劲,赶紧打开病房门。同时用无线耳麦联络同事,提前发动汽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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路遥只能无力的瘫在床上,浑身皆是钻心剜骨般的剧痛,还有无穷悔恨、不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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但很快,剧痛渐渐消失,只剩麻木,路遥隐约听到过世的双亲在喊他。
就在路遥的身体越来越飘,即将失去意识时,胸口突然阵阵发烫,将他惊醒。
从怀中摸出那三角形饰物,发现这玩意变得滚烫无比,还在缓缓发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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