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伏在马的脖子上侧过脸问道:“碑王,你要带我去哪啊?我在这边待的太久不能够回不去吧?”
沈云章面无表情看了我一眼:“回不去就留下。”
“别啊!”
我是来救人的,哪有救人把自己搭进去的道理。何况这阴间也没有米线奶茶麻辣烫,火锅烧烤铁锅炖,还有那么多好吃的好玩的没有享受过,我可不想就交代在这儿!
我一脸憨笑的看着他,“要不就不劳烦您带我看这阴间的美景了,我现在就回去得了。”
“办完正事再说。”
还能有啥正事比我还阳更重要!可考虑到我在这鬼生地不熟的,自己指定回不去,我还是压着心底的一丢丢恐惧,任凭他的安排。
似乎是看出了我心底的不安,他说道:“在人间过你的日子,我再等你一甲子。”
听到这话我心里大喜,一遇到这种话我脑瓜子转的可快了!我的理解就是我不光能回到人间,最少还有六十年阳寿,八十多岁还不够我活咋地!
人逢喜事精神爽,我连腰杆子都挺起来了,苍凉的阴间在我眼里都有点胜却人间无数的意思。
又不知走了多久,远处矗立着一座不高的山麓,和先前不一样,骏马并没有原地消失出现在天上,而是跑到山脚就停了下来。
沈云章纵身下马,随后便过来扶我,我对于堂上的这些仙家向来敬重,所以绝对不可能让他扶我下马。
“不用麻烦!不用麻烦!我自己就能下来!”说完,我把身子往一边儿侧过去,脚在空中乱蹬了好几下,才发现没有马磴子…吹出去的牛皮总不能掉到地上,我心里一横,任凭自己从马背上滑了下去。
如此一来,我不光没有站稳,沈云章上来扶我的时候还被我踩了一脚,他也没说什么,甩开披风朝着山里走,搬石砸脚的我只好慌乱的跟上去。
与我到这里看过的那些山不同,这座山上长满了干巴的老树,杂乱的枝桠横七竖八挡在一条小路上,而这条小路就是我们上山的路。
因为树枝的关系,我们走的很慢,走到半山腰的时候,绵延的树林仿佛被拦腰截断一样,取而代之的是一大片空地。
空地的最中央,立着一块起码三米之高的石碑,我语文学的还行,认识的繁体字也不少,可碑文上的字却一个也不认得,盯得时间久了,反而还有种头晕目眩的感觉。wWW.ΧìǔΜЬ.CǒΜ
石碑的前面有一套血锈斑斑的铠甲,没有任何架子支撑,这铠甲却屹立不倒。铠甲胸前是一面兽首护心镜,双肩隐约可见是龙头,头盔顶上的翎羽艳红如血,可最慑人的,当属铠甲右边那杆插在地里的玄黄色长枪!
杀气、煞气、阴气,三种气息缠绕在枪杆上,尤其是那枪头,寒光毕露!
沈云章走到离铠甲三五步的地方,背对着我说道:“跪下。”
碑王的吩咐总不能不照做,我迈开步子朝着铠甲走过去,可不知为何,这每一步都走的无比艰辛,倒不是阻力有多大,而是我离铠甲越近,心绪就越乱,每一种情感都在此时被放大了无数倍,而我就像是茫茫大海中的一叶扁舟,随时可能被汹涌的浪潮掀翻。
沈云章把手搭在我的肩膀上,异样的感觉不说彻底消失,但也减轻了许多。等我跪在铠甲前,他接着说道:“磕头。”
不知道是不是因为被他命令的事儿,或者说对着一副空铠甲行叩拜大礼有些别扭,我这三个头磕得不响不说,还心不甘、情不愿的。
三个头磕完,我刚起身,目光正好对上了头盔里的漆黑一片,就是这瞬间,我似乎看到了一双眼睛,一双茫然、愤怒又有些可怜的眼睛。
我正失神,眼前突然出现的金白披风挡住了我的视线,只见沈云章把手伸进了头盔里面,“起来吧。”
刚站起身,他的手也从头盔里面拿了回来,刹那间狂风大作飞沙走石,就连那杆长枪都震动不止,发出‘嗡嗡’的低吟。
沈云章挥起披风将我罩了进去,随即摊开右手,他的掌心上躺着一块雕刻着骏马的血色玉牌。
“咱随便拿人东西不好吧?你没看他都不乐意了,这大风刮的多吓人!”
他将玉牌的红绳抖搂开,不由分说的挂在了我的脖子上,“天底下,哪有自己吓自己的道理。”
说来也怪,玉牌戴刚到滑落到我的脖子上,外面的狂风就停了。
沈云章走向一旁,披风飘荡,一时遮住了我的视线,等到披风渐渐落下,我惊异的发现,那座石碑连带着铠甲和长枪都已消失不见,在其后面的山壁上,居然还有一个山洞。
我好奇的朝里面看了一眼,漆黑的山洞里突然出现了一双血红色的眼睛,除此之外,什么也看不到。
看不见的恐惧最吓人,随着血红色眼睛不断逼近,我不由自主地后退了两步,也就是因为这两步,洞里面的东西突然快速逼近。
反观碑王沈云章,闲庭信步,大有站在一旁看热闹的意思。
我就眨了一下眼睛,洞里面的东西已经出来了,原来是一匹马!我还以为是啥野兽呢!
这匹马比沈云章的还要高大,一身雪白的鬃毛,只有蹄子上边的那点毛是黑色的,最显眼的,当属它红宝石一般的眼睛,明亮,摄人心魄。
“它名为白露,接下来的路,你就骑它吧。”
我呆呆地看着沈云章:“碑王,我是东北的,不是内蒙的,我只见过马跑,没骑过马啊!”
“不骑,便回不去。”
不会骑马事儿小,回不去事儿大,为了回去,拼了!
我走到白露跟前,试探着伸出手摸了摸它的脑门,“大哥,你待会儿让我骑一下行不?我不会骑马,咱尽量稳当一点。”
白露低头在我身上嗅了嗅,然后就摇着头发出了‘呼呼呼’的声音,这是对我表示不满吗?
“走吧。”
沈云章走在前面,我牵着白露走在后面。原本我还担心它不听话,可当我牵起缰绳的时候,它就乖乖地跟我朝着山下走去。
快到山脚的时候,我看见了他的黑鬃白蹄的骏马,想到白露有自己的名字,我便开口问道,“碑王,你的马有名字吗?”
他身形一滞,“有,它名为…”
“蒹葭。” 蓝星,夏国。
肿瘤科病房,弥漫着医院独有的消毒水味道。病房是单人间,设施俱全,温馨舒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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可对于孑然一身的路遥来讲,却是无人问津的等死之地。
他是癌症晚期,靠着意志力撑到现在,但也只是多受几天罪罢了。
此刻,路遥躺在病床上,怔怔望着床头柜上的水杯,想喝口水。
可他拼尽全力却无法让身体离开病床。剧痛和衰弱,让这原本无比简单的事情成了奢望。
这时,一道幸灾乐祸的声音响起:“表哥~你真是狼狈呢。连喝口水都得指望别人施舍。”
一位英俊的年轻男子悠闲坐在病床前,翘着二郎腿,眼睛笑成一道缝。
“你求求我,我给你喝口水如何?”
路遥面无表情,一言不发。自从失去了自理能力,一帮亲戚的嘴脸已经见多了,不差这一个。
男子起身,将水杯拿在手里递过来,“表哥别生气,我开玩笑的,你对我这么好,喂你口水还是能办到的。”
说完话,他将水杯里的水,缓缓倒在路遥苍白消瘦的脸上。
被呛到,路遥无力的咳嗽几声,好在少量的水流过嗓子,让他有了几丝说话的力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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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张鑫,为什么?我从未得罪过你。你去星盟国留学,还是我资助的!”
张鑫将水杯放下,不紧不慢的说:“谁让你这么古板呢,只是运点感冒药罢了,又不犯法,你非得千方百计的拦着。”
路遥脸上闪过一丝了然之色,道:“张鑫你这垃圾,狗改不了吃屎。将感冒药运到国外提炼毒品……咳咳……”
张鑫理了下领带,笑道:“你别血口喷人啊,我可是国际知名企业家。这次回国,‘省招商引资局’还打电话欢迎我呢~”
路遥叹了口气,现在的自己什么都做不了,索性闭上眼睛不再说话,安静等待死亡的到来。
但张鑫却不想让眼前饱受病痛折磨、即将离世的表兄走好。他附身靠近,悄悄说道:琇書蛧
“表哥啊~其实呢,我这次回国主要就是见你一面,告诉你一声——你的癌,是我弄出来的~”
路遥陡然挣开眼,“你说什么!”
张鑫笑眯眯的掏出个铅盒打开,里面是件古怪的三角形饰物,仅有巴掌大小,中间是只眼睛似的图案,一看就很有年代感。
“眼熟吧?这是我亲手送你的,货真价实的古董。我在里面掺了点放射性物质,长期接触就会变成你现在这副鬼样子。”
路遥马上认出来,这是自己很喜欢的一件古物,天天摆在书桌上,时不时的把玩,没想到却是要人命的东西!
他伸出枯枝似的手臂,死死的抓住眼前人的胳膊!“你……”
“别激动~表哥,我西装很贵的。”张鑫轻松拿掉路遥的手,小心的捏起铅盒,将放射性饰物塞进他怀里。
“我赶飞机,得先走一步。你好好留着这个当做纪念吧,有机会再去你的坟头蹦迪~”
说完话,张鑫从容起身离开。临走前,还回头俏皮的眨眨眼。他原本就男生女相,此时的神态动作居然有些娇媚。
保镖很有眼力劲,赶紧打开病房门。同时用无线耳麦联络同事,提前发动汽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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路遥只能无力的瘫在床上,浑身皆是钻心剜骨般的剧痛,还有无穷悔恨、不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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但很快,剧痛渐渐消失,只剩麻木,路遥隐约听到过世的双亲在喊他。
就在路遥的身体越来越飘,即将失去意识时,胸口突然阵阵发烫,将他惊醒。
从怀中摸出那三角形饰物,发现这玩意变得滚烫无比,还在缓缓发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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