秀书网>都市小说>七零知青嫁糙汉后,一胎多宝了>第二十三章三大件有了两大件
  “吴长胜,你说再多的花言巧语,也没有用的,我不会嫁给你的!”冯雪烦躁地甩开吴长胜的手。ωωω.χΙυΜЬ.Cǒm

  自己真是倒了八辈子霉,认识了吴长胜这个神经病!

  此时,冯雪欲哭无泪,她恨不得扇上自己几个大耳刮子,以示警戒。

  自己真的太天真,太傻了!

  居然相信了吴跃盛这只老狐狸的鬼话,来医院照顾吴长胜。

  这下好了,自己被一个神经病睡了,她到哪里说理去?!

  吴长胜笑着将父亲给他的存折,拍在冯雪的手板心里:“阿雪,这存折你先拿着,去县城最大的供销社买几身好衣服。”

  “我不仅要买衣服,还要买手表,买自行车!”

  冯雪毫不客气地接过存折,瞅了一眼上面的阿拉伯数字,见有500元之多。

  心里不由暗暗咂舌,吴家真有钱,居然舍得给她一张500元的存折。

  要知道,这年代500元可是一笔巨款,有些人甚至一辈子也挣不到这么多钱。

  就是冯雪这种城里长大的女人,见过最多的一次钱,还是上个月林场发工资。

  她请了两天假,扣了1.2角钱,实际到手16.8元。

  冯雪现在还清楚的记得,当时她去林场财务室领工资的时候,可把她高兴坏了。

  因为沈瑜那个月只领了9元2角钱,连一张大团结都没挣到。

  想到沈瑜那点可怜的工资,连饭都吃不饱,冯雪就很开心。

  “我出院了,就陪你去买自行车和手表,反正别人媳妇有的,你也要有。”吴长胜见冯雪把那张存折收下了,趁机把她按在床边坐下,笑着说:“阿雪,我爱你,你嫁给我吧!”

  “打住打住!我才不嫁给你呢?”冯雪连忙捂住他的嘴。

  “我们俩在医院这事,现在已经闹得满城风雨,你若不嫁给我,很难在林场呆下去的。”吴长胜捉住冯雪的手,开始耍起了无赖。

  冯雪知道吴长胜说的这些话,并不是在吓她,是实在话。

  在这个出门要介绍信的七零年代,就是正常两口子在大街上牵牵小手,都会被人指指点点。

  更何况她已经跟吴长胜有了夫妻之实,如果不跟吴长胜结婚的话,唾沫星子都会把她淹死的。

  想到这些,冯雪叹了口气:“我若是跟你睡一张床,你半夜犯病发作的时候,会被你打死的!”

  吴长胜抓住冯雪的手,放在自己的胸口:“阿雪,我向你保证,下次我犯病的时候,你把我这只手绑起来,任凭你处置!”

  吴长胜没犯病的时候,跟正常人没啥区别,口花花的,思维也很敏捷。

  若是一个星期前,冯雪说要跟他处对象,吴长胜还会嫌弃。

  现在反过来了,吴长胜断了一条胳膊,成了人们口中的残疾人,冯雪不嫌弃他就烧高香了。

  “这可是你自己说的,到时候我把你绑起来打屁股,你阿爹阿娘可别心疼!”冯雪被他这模样逗笑了。

  反正自己已经跟吴长胜生米煮成熟饭,那就接受现实,顺其自然吧。

  跟着吴长胜至少有钱花,不用干重活累活。

  到时候回城了,再找个老实人把自己嫁了!

  吴长胜趁机搂着冯雪的水桶腰,把自己的脑袋凑到冯雪的胸前:“阿雪,你打吧!现在就来打我,让你打个够……”

  “哎呀!吴长胜,你真坏……”

  在外面听墙角的吴跃盛,听到儿子跟冯雪的打情骂俏声,这才放心地走出医院,骑着雅马哈摩托车,回林场向宁兰香报喜去了。

  ……

  时间过得真快啊,一个星期,很快又过去了。

  这天是星期一,也是沈瑜去林场职工子弟学校报到的日子。

  沈瑜跟往常一样,早早就起床了,坐在窗前赶制衣服。

  周林起床第一件事,首先给大黑马和小黒,还有小青蛇准备食物,接着又去溪边挑了两担水,倒进厨房的水罐里,然后开始弄早餐。

  二十分钟后,面条煮好了,周林端着那碗加了鸡蛋的面条进入房间。

  见沈瑜还坐在缝纫机前赶制衣服,笑着说:“阿瑜,别做衣服了,今天是你去学校面试的日子,快过来吃早餐。”

  “啊,太阳都出来了,现在几点钟了?”

  沈瑜放下手里的活,抬头看了一眼杉木柜上的闹钟,刚好7点整。

  赶紧进入灶屋,以最快的速度刷牙洗脸,然后坐到桌边呼啦呼啦地开始吃面条。

  周林坐在对面吃面条,见沈瑜吃得挺急的,心疼的说:“阿瑜,现在才7点钟,你慢点吃没关系,咱们这小木屋离学校只有十几里路,坐自行车顶多二十分钟就到了!”

  中秋节那天,周林陪着沈瑜去了一趟市里,在市供销大楼给沈瑜买了一台“工农兵”牌缝纫机,一辆“永久”牌自行车。

  这几天,沈瑜又陆陆续续去供销社买了几种颜色的布匹,把周林手里的钱和布票,差不多都霍霍完了。

  这年代的三大件,沈瑜拥有了两大件,只差一块手表了。

  不过周林跟沈瑜说了,等年底山上那几株人参,再长大一些,他就挖出来卖了,给沈瑜买块“上海”牌手表。

  沈瑜涚,山上几岁的人参,就挖出来卖了,太可惜了,让它们再长长。

  买手表不着急,家里有了缝纫机,她下班之后可以接点活干,年底也能买上手表。

  周林吃完面条,将事先准备好的枕头和被褥,用绳子捆好,绑在自行车后座,嘱咐沈瑜道:“阿瑜,这床被子你带去学校,铺在办公室里的小床上,中午吃完饭,午睡个把小时解解乏!我先走了,祝你今天顺利通过考试。”

  “好,我知道了,咱们晚上再见。”

  周林赶着马车走了不久,沈瑜也骑着自行车下山了。

  红林县玉龙山林区有四千多名职工,还有一千多名来自全国各地的知青。

  林区建有自己的学校、医院,和电影院。

  林区职工子弟学校就建在山脚下,占地二十余亩,建有三栋教学楼,一栋教师宿舍楼和学生食堂。

  里面设有小学、初中部。

  没有高中班级,学生初升高要去县城读书。

  在这里就读的学生,除了林区职工的孩子们外,还有林区周围村庄的孩子们,他们也在这所学校里读书。

  沈瑜骑着单车,一路紧赶慢赶、大约行驶了二十几分钟,就到了职工子弟学校。

  沈瑜在学校操场支好自行车,找到校长办公室,见门是虚掩着的。

  从门缝看过去,隐约可见一个戴眼镜的中年男人,坐在书桌前写什么。

  出于礼貌,沈瑜还是伸手“咚咚咚”敲了敲门。 蓝星,夏国。

  肿瘤科病房,弥漫着医院独有的消毒水味道。病房是单人间,设施俱全,温馨舒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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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可对于孑然一身的路遥来讲,却是无人问津的等死之地。

  他是癌症晚期,靠着意志力撑到现在,但也只是多受几天罪罢了。

  此刻,路遥躺在病床上,怔怔望着床头柜上的水杯,想喝口水。

  可他拼尽全力却无法让身体离开病床。剧痛和衰弱,让这原本无比简单的事情成了奢望。

  这时,一道幸灾乐祸的声音响起:“表哥~你真是狼狈呢。连喝口水都得指望别人施舍。”

  一位英俊的年轻男子悠闲坐在病床前,翘着二郎腿,眼睛笑成一道缝。

  “你求求我,我给你喝口水如何?”

  路遥面无表情,一言不发。自从失去了自理能力,一帮亲戚的嘴脸已经见多了,不差这一个。

  男子起身,将水杯拿在手里递过来,“表哥别生气,我开玩笑的,你对我这么好,喂你口水还是能办到的。”

  说完话,他将水杯里的水,缓缓倒在路遥苍白消瘦的脸上。

  被呛到,路遥无力的咳嗽几声,好在少量的水流过嗓子,让他有了几丝说话的力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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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张鑫,为什么?我从未得罪过你。你去星盟国留学,还是我资助的!”

  张鑫将水杯放下,不紧不慢的说:“谁让你这么古板呢,只是运点感冒药罢了,又不犯法,你非得千方百计的拦着。”

  路遥脸上闪过一丝了然之色,道:“张鑫你这垃圾,狗改不了吃屎。将感冒药运到国外提炼毒品……咳咳……”

  张鑫理了下领带,笑道:“你别血口喷人啊,我可是国际知名企业家。这次回国,‘省招商引资局’还打电话欢迎我呢~”

  路遥叹了口气,现在的自己什么都做不了,索性闭上眼睛不再说话,安静等待死亡的到来。

  但张鑫却不想让眼前饱受病痛折磨、即将离世的表兄走好。他附身靠近,悄悄说道:琇書蛧

  “表哥啊~其实呢,我这次回国主要就是见你一面,告诉你一声——你的癌,是我弄出来的~”

  路遥陡然挣开眼,“你说什么!”

  张鑫笑眯眯的掏出个铅盒打开,里面是件古怪的三角形饰物,仅有巴掌大小,中间是只眼睛似的图案,一看就很有年代感。

  “眼熟吧?这是我亲手送你的,货真价实的古董。我在里面掺了点放射性物质,长期接触就会变成你现在这副鬼样子。”

  路遥马上认出来,这是自己很喜欢的一件古物,天天摆在书桌上,时不时的把玩,没想到却是要人命的东西!

  他伸出枯枝似的手臂,死死的抓住眼前人的胳膊!“你……”

  “别激动~表哥,我西装很贵的。”张鑫轻松拿掉路遥的手,小心的捏起铅盒,将放射性饰物塞进他怀里。

  “我赶飞机,得先走一步。你好好留着这个当做纪念吧,有机会再去你的坟头蹦迪~”

  说完话,张鑫从容起身离开。临走前,还回头俏皮的眨眨眼。他原本就男生女相,此时的神态动作居然有些娇媚。

  保镖很有眼力劲,赶紧打开病房门。同时用无线耳麦联络同事,提前发动汽车。

  ~~~~~~~~

  路遥只能无力的瘫在床上,浑身皆是钻心剜骨般的剧痛,还有无穷悔恨、不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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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但很快,剧痛渐渐消失,只剩麻木,路遥隐约听到过世的双亲在喊他。

  就在路遥的身体越来越飘,即将失去意识时,胸口突然阵阵发烫,将他惊醒。

  从怀中摸出那三角形饰物,发现这玩意变得滚烫无比,还在缓缓发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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