秀书网>都市小说>七零知青嫁糙汉后,一胎多宝了>第十章晚上不点灯,只能看见她的牙
  不过她筐子里的东西,是谁给她的?

  瞧这大半筐吃的,有蜜枣、胡萝卜和大白菜,下面好像还有一筒挂面!

  这么多精贵的蜜枣和粮食,不会是偷来的吧!

  想到沈瑜竹篓里的粮食是偷来的,梁伟民一张白皙的脸庞子,瞬间黑如锅底。

  “沈瑜,你竹篓里的东西哪里来的?就送到哪里去,我不会要的!”

  来历不明的东西,他梁伟民就是饿死了,也不会要。

  这蠢女人以前也偷过老乡菜园子里的蔬菜,幸好还没来得及送给他,就被老乡当场抓住了。

  当时,沈瑜被老乡指着鼻子骂的情景,梁伟民现在回想起来,还记忆犹新,深恶痛绝。

  “你管我竹篓里的东西哪来的?又不是送给你吃!你这么激动干嘛?真是好笑!”

  沈瑜被桥对面这男人的脑回路,弄得有些无语。

  不得不说梁伟民长得还是有几分文艺范儿,高高瘦瘦的,戴着一副黑框眼镜,显得斯斯文文。

  也就是原主喜欢这种白斩鸡似的男人,她沈瑜只喜欢周林那款自带野性魅力的型男。

  主要是身体强壮,力气大,有安全感。

  “不是送给我的,你跑桥头来干嘛?”梁伟民冷哼。

  “我过桥,因为我家在桥对面啊。”

  沈瑜觉得好笑,这普信男,哪里来的迷之自信?

  也只怪以前的“沈瑜”把这普信男当成宝,经常偷偷给他送吃的,把这普信男捧得优越感十足。

  “你提这么多东西过桥,就是故意气我是吧!”

  梁伟民彻底怒了。

  这个狠心的女人,自己不陪她去逛街看电影,她就指使她男人把自己调到山沟沟里修桥补路,想让自己屈服!

  想到这两天,自己在工程队挖沟搬石头,累得腰酸背痛,连手板心都起了好几个水泡。

  梁伟民看向沈瑜的眼神更加厌恶了。

  “你休想用这些龌龊的手段,逼我就范!我宁肯在工程队挖沟搬石头,也不会答应帮你跳出火坑!”

  “好吧,祝你在工程队落地生根!”沈瑜淡淡的瞥了他一眼:“我现在想通了,不想要你帮我跳出火坑了,谢谢!”

  话落,沈瑜提着竹篓,目不斜视地从他身边过去。

  梁伟民:“……”看着竹篓里的蜜枣,忍不住吧唧了一下干裂的嘴唇。

  她真的就这么走了?

  不给他留下一袋吃的?!

  “梁大哥,这么晚了,你还没回知青点做饭,饿坏了吧?”

  就在梁伟民捂着饥肠辘辘的肚子,有气无力地走到桥头的时候。

  冯雪手里捧着两个烤红薯,气喘吁吁地跑到他面前:“梁大哥,你先吃两个红薯垫垫肚子,回去了,我请你吃红枣煮鸡蛋……”

  “我不吃你的红薯!”

  冯雪话还没说完,梁伟民气恼地抬手一拍。

  只听“咚”的一声闷响,两个金黄色的烤红薯滚落在地,染了一圈尘土。

  “梁大哥!”冯雪眼里含着泪,看着梁伟民伤心地说:“你吃沈瑜那个蠢女人的东西,为什么不吃我的红薯呢?难道我还比不上一个结过婚的女人?!”

  “冯雪,我跟你说过多少次了,我们两个不合适,请你不要再纠缠不休了!”

  梁伟民皱眉扫了一眼比自己大上几圈的冯雪,心里厌恶至极。

  自己真是倒了八辈子霉,来到这个穷山恶水当知青。

  家庭条件好的白富美没遇上一个,却被两个蠢货喜欢上了。

  刚走了个对他欲擒故纵的沈瑜,又来了个穷追不舍的冯雪。

  梁伟民趁冯雪去捡红薯的功夫,赶紧溜之大吉。

  冯雪这个胖墩儿,力气大的很,被她缠住了,再脱身就难了。

  “梁大哥,哎!你别走啊……”

  冯雪找到地上两个红薯,见梁伟民早已跑向桥对面,连忙起步去追。

  可她这门扇一般的大身板,怎么追得上身高腿长的梁伟民啊!

  “个没良心的,给你红薯不吃,老娘自己吃!”

  没追上梁伟民,冯雪气得一屁股坐在桥头。

  气乎乎的拿过一个红薯,剥掉外面染灰的红薯皮,正准备开吃的时候。

  林区森林防护员吴长胜,巡完山之后回家吃晚饭,路过小桥的时候,见冯雪坐在桥头吃红薯,她身边还有个香喷喷的烤红薯。

  吴长胜巡了一天山,中午就吃了个自带的玉米饼子,此时早就饿了,不管三七二十一顺手就把那只红薯拿了过去。

  “烤红薯,真香!”

  “我靠!谁这么大胆!居然敢偷老娘的红薯!不想活了!”

  冯雪心里正烦着呢,没想到自己吃个红薯,也有人惦记。

  顿时怒不可遏地站起身来,想看清楚哪个不怕死的,居然敢从她手里偷吃的!

  当她抬头看清楚偷红薯的人是吴长胜时,立刻像只泄了气的皮球一样,瞬间没有了斗志。

  “原来是吴护林员啊,你吃,你吃。”

  冯雪虽然舍不得那个烤红薯,但她也有自知之明。

  吴长胜是副段长的大公子,林场的森林防护员,在林区几乎是横着走,不是她这种小知青能够随便得罪的。

  吴长胜三两口吃完这个红薯,喝了几口水,意犹未尽地盯着冯雪手里的另一个红薯,从兜里掏出2角钱,大方地递过去。

  “冯知青,我给你2角钱,你手里那个红薯,也卖给我吃,好不好?”

  “不买!这个烤红薯是留给我男朋友吃的,你又不是我男朋友,我为什么要给你吃?”

  冯雪故意把红薯护在身后,一双黄泡眼早已将吴长胜看了几遍。

  这吴长胜长的高高大大的,模样还不错,就是长相凶了一点。

  既然梁伟民看不上自己,跟这个吴公子处对象应该是个不错的选择,自己至少在林场里有个靠山。

  吴长胜虽然半夜时候有那么几十分钟时间不正常,但好了之后还是跟正常人一样的,他自然听出了冯雪话里的意思。

  心说:这女人长得不惊艳,也不算丑,最主要的是丰满,有些肉感,符合他的口味。

  可是,这长得也太黑了啊!

  带出去丢面儿不说,晚上睡觉的时候,如果不点灯,只能看见她的牙齿!

  吴长胜嫌弃地把手里的2角钱,拍在冯雪手里,“冯知青,我还事,先走了。”

  说完,立马转身就走。

  冯雪连忙拉住他的手:“哎!你别走啊!你还没拿红薯呢~” 蓝星,夏国。

  肿瘤科病房,弥漫着医院独有的消毒水味道。病房是单人间,设施俱全,温馨舒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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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可对于孑然一身的路遥来讲,却是无人问津的等死之地。

  他是癌症晚期,靠着意志力撑到现在,但也只是多受几天罪罢了。

  此刻,路遥躺在病床上,怔怔望着床头柜上的水杯,想喝口水。

  可他拼尽全力却无法让身体离开病床。剧痛和衰弱,让这原本无比简单的事情成了奢望。

  这时,一道幸灾乐祸的声音响起:“表哥~你真是狼狈呢。连喝口水都得指望别人施舍。”

  一位英俊的年轻男子悠闲坐在病床前,翘着二郎腿,眼睛笑成一道缝。

  “你求求我,我给你喝口水如何?”

  路遥面无表情,一言不发。自从失去了自理能力,一帮亲戚的嘴脸已经见多了,不差这一个。

  男子起身,将水杯拿在手里递过来,“表哥别生气,我开玩笑的,你对我这么好,喂你口水还是能办到的。”

  说完话,他将水杯里的水,缓缓倒在路遥苍白消瘦的脸上。

  被呛到,路遥无力的咳嗽几声,好在少量的水流过嗓子,让他有了几丝说话的力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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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张鑫,为什么?我从未得罪过你。你去星盟国留学,还是我资助的!”

  张鑫将水杯放下,不紧不慢的说:“谁让你这么古板呢,只是运点感冒药罢了,又不犯法,你非得千方百计的拦着。”

  路遥脸上闪过一丝了然之色,道:“张鑫你这垃圾,狗改不了吃屎。将感冒药运到国外提炼毒品……咳咳……”

  张鑫理了下领带,笑道:“你别血口喷人啊,我可是国际知名企业家。这次回国,‘省招商引资局’还打电话欢迎我呢~”

  路遥叹了口气,现在的自己什么都做不了,索性闭上眼睛不再说话,安静等待死亡的到来。

  但张鑫却不想让眼前饱受病痛折磨、即将离世的表兄走好。他附身靠近,悄悄说道:琇書蛧

  “表哥啊~其实呢,我这次回国主要就是见你一面,告诉你一声——你的癌,是我弄出来的~”

  路遥陡然挣开眼,“你说什么!”

  张鑫笑眯眯的掏出个铅盒打开,里面是件古怪的三角形饰物,仅有巴掌大小,中间是只眼睛似的图案,一看就很有年代感。

  “眼熟吧?这是我亲手送你的,货真价实的古董。我在里面掺了点放射性物质,长期接触就会变成你现在这副鬼样子。”

  路遥马上认出来,这是自己很喜欢的一件古物,天天摆在书桌上,时不时的把玩,没想到却是要人命的东西!

  他伸出枯枝似的手臂,死死的抓住眼前人的胳膊!“你……”

  “别激动~表哥,我西装很贵的。”张鑫轻松拿掉路遥的手,小心的捏起铅盒,将放射性饰物塞进他怀里。

  “我赶飞机,得先走一步。你好好留着这个当做纪念吧,有机会再去你的坟头蹦迪~”

  说完话,张鑫从容起身离开。临走前,还回头俏皮的眨眨眼。他原本就男生女相,此时的神态动作居然有些娇媚。

  保镖很有眼力劲,赶紧打开病房门。同时用无线耳麦联络同事,提前发动汽车。

  ~~~~~~~~

  路遥只能无力的瘫在床上,浑身皆是钻心剜骨般的剧痛,还有无穷悔恨、不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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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但很快,剧痛渐渐消失,只剩麻木,路遥隐约听到过世的双亲在喊他。

  就在路遥的身体越来越飘,即将失去意识时,胸口突然阵阵发烫,将他惊醒。

  从怀中摸出那三角形饰物,发现这玩意变得滚烫无比,还在缓缓发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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