这酒真够劲啊,沈瑜感觉一股热流涌入了大脑。
没想到,闺蜜开的农家乐还有后劲这么足的白兰地,难怪一瓶酒要大几千!
玩蛋鸟,今晚要醉在这儿了。
咦?感觉身上搭着一条强健有力的胳膊!
沈瑜蹙眉,就她这副尊容,居然也有登徒子趁她喝醉了,想占她便宜?
她一个农村女孩,从进幼儿园起,整整奋斗了二十二年,总算在一线城市站稳脚跟。
现在,她是一家跨国公司的高管,也算事业有成,有房有车一族。
沈瑜没把自己嫁出去的原因,除了个子有些矮……说到底,她其实长的有点丑。
可就算她长得不好看,也不能放任对方趁她喝醉了,占她便宜啊。
沈瑜强撑意识,抓住那条胳膊,想把他推下床,无意中触碰到他紧实平滑的腰腹。
男人翻了一下身,他沉闷带磁性的声音,透着一股诱惑,直达她的心底……
沈瑜努力睁开眼,借着窗外点点的星光和朦胧的月色,她隐约看到他棱角分明的轮廓,挺拔的身姿,健壮的体格,发达的肌肉……
啧啧!妥妥的型男啊!
而且是她喜欢的类型。
沈瑜虽然是个大龄剩女,但也是个正常的女人。
她第一次谈恋爱,还是大一那年,两人谈了不到一个学期,男朋友就嫌她长得不好看,投进一个白富美的怀抱。
自从被初恋虐得体无完肤之后,这十几年里,她连男人的手都没有碰过。
现在既然喝醉了,那就主动一些……
刚吻上那棱角分明的唇瓣,男人强势反转过来……
……
翌日,清晨。
沈瑜迷迷糊糊的睁开眼睛,发现床边站着一个修长挺拔的男人。
“啊……你怎么进入了我的房间……”沈瑜惊得直挺挺的坐起身子。
很快又发现自己衣冠不整的坐在床上,赶紧又把被子举高蒙在头上。
“媳妇……阿瑜,你先喝杯温开水醒醒酒,我马上去下碗鸡蛋面条给你吃。”
周林端着一杯温度适宜的白开水站在床头,口中“媳妇”两字刚要喊出口。
猛然想起沈瑜跟他结婚时,曾有过约法三章,别张口闭口喊她“媳妇儿”,她嫌肉麻。
于是,周林赶紧改口喊“阿瑜”,抬头见沈瑜仍然把头捂在被子里,又说道:“梁伟民的介绍信写好了,他明天就可以去木材加工厂上班了。”
梁伟民那个肩不能挑手不能提的小白脸,离开采伐班也好,省得整天担心他的安全问题。
粱伟民?!
听到个名字,沈瑜惊得掀开被子,又坐了起来。
映入眼帘的是暖水瓶,搪瓷罐,杉木柜,还有围罩在坑上的蓝色蚊帐。
墙上显眼的位置还挂着本手撕日历,上面停留在1975年9月9日。
沈瑜大惊!
用力摇了摇脑袋,
难道自己在做梦?
视线再转向窗外,峰峦起伏,蜿蜒连绵的群山,争雄似的一座比一座高……
这是哪里?
怎么像是进入群山环绕的原始森林啊!wWW.ΧìǔΜЬ.CǒΜ
院子里到处都是木材。
连房子都是木头垒的。
然而还没等沈瑜反应过来,一连串不属于她的记忆强势涌入她的脑海里。
好端端的她居然穿书了!
而且还穿在她最近看的一本狗血年代文里。
原主今年十八岁,也叫沈瑜,是这本书里的炮灰女配。
说起来,原主也是个小可怜,她妈生她时难产死了,一个月后,她爸给她娶了后妈,又给她生了两个弟弟,一个妹妹。
从这以后,原主就成了亲爸不疼后妈不爱的小可怜。
政策来了,原主自愿去街道办报名,离开那个没有温暖的家,来到红林县玉龙山国营林场,当了一名林业知青。
在国营林场造林,伐木可不轻松。
又危险又辛苦。
场长见沈瑜长得娇娇柔柔的,进林子砍树肯定吃不消,便安排她去木材加工厂,给当天砍伐的杉树剥皮。
可即便扒树皮这种最轻松的活,她每天也挣不了三个工分。
伐木一班班长周林,是个热心肠的汉子,他见沈瑜每天挣不了几个工分,吃不饱饭。
便百忙之中抽出时间帮沈瑜干活,家里有啥好吃的,总是给她留一份。
沈瑜见周林对自己有意思。心想自己跟周班长处对象了,今后在林场也有个靠山,于是便主动对周林展开攻势。
一个月后,两人就结了婚。
但沈瑜也有个要求,说自己还小,暂时不想生孩子为由,婚后有大半年了,硬是没有和周林有过夫妻之实。
至于昨晚……那是因为书中的男主梁伟民来林场了,沈瑜心疼细皮嫩肉的男主,跟老些糙汉子一样进入深山老林里当伐木工,万一受伤了咋办?
于是这天晚上,她破天荒炒了几个好菜,买了一瓶苞谷烧跟周林培养培养感情。
求周林写张介绍信,把男主调到山下木材加工厂当计分员。
妈蛋,你说穿就穿呗,居然还穿在一个又作又蠢的炮灰女配身上。
而且还是活不过几集的那种。
按照小说套路,作者描写原主完美的做到了什么叫不作死就不会死,以衬托男女主的优秀!
沈瑜弄了桌好酒好菜,把周林侍候开心了,大手一挥,“刷刷刷”写了一张介绍信。
她捧着这张介绍信,激动不已,当晚就冒雨给男主报喜,因天雨路滑,她失足坠落山崖,摔断了一条腿。
由于林区卫生院医疗条件有限,沈瑜没能及时去大医院治疗,她成了一个令人嫌弃的瘸子。
可即便成了的瘸子,她还牵挂木材加工厂的男主。
一天晚上,她趁丈夫熟睡了,偷偷去木材加工厂给男主送吃的,半路上遭遇饿狼的袭击。
第二天,周林找到她时,尸首都被野兽吃了大半。
男主调到木材加工厂担任计分员之后,遇到了白富美女主吴正莲,两人一见倾心、相见恨晚,碰撞出爱的火花!
最后,有情人终成眷属,双双考上大学,成为一段佳话!
周林也是个情种,沈瑜死后,他也没有再娶。
改革开放了,他承包这片山林,为的就是守护妻子的坟墓。
八十年代中期,周林发现林子下面全是优质电煤,他因此也成为红林地区最有钱的煤老板。
九十年代,周林又进军房地产、互联网,更是成了全国首富。
反正只有她沈瑜,是全书中最倒霉的人!
沈瑜回忆完剧情,重重的叹了口气,自己既然接替了原主的身子,好歹也年轻了十几岁,那就在这个激情燃烧的岁月好好活下去。
伸手接过周林手里的凉白开,见男人还不走,嗔怪的看了他一眼。
“你先出去吧,我要换衣服了。”
“好吧,你去洗脸刷牙,我去煮面条给你吃。”
周林看着扶着腰,顶着一对熊猫眼的沈瑜,心里暗骂自己禽兽。
但想到她暗恋梁伟民,又不后悔自己昨晚做的那些禽兽事了。 蓝星,夏国。
肿瘤科病房,弥漫着医院独有的消毒水味道。病房是单人间,设施俱全,温馨舒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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可对于孑然一身的路遥来讲,却是无人问津的等死之地。
他是癌症晚期,靠着意志力撑到现在,但也只是多受几天罪罢了。
此刻,路遥躺在病床上,怔怔望着床头柜上的水杯,想喝口水。
可他拼尽全力却无法让身体离开病床。剧痛和衰弱,让这原本无比简单的事情成了奢望。
这时,一道幸灾乐祸的声音响起:“表哥~你真是狼狈呢。连喝口水都得指望别人施舍。”
一位英俊的年轻男子悠闲坐在病床前,翘着二郎腿,眼睛笑成一道缝。
“你求求我,我给你喝口水如何?”
路遥面无表情,一言不发。自从失去了自理能力,一帮亲戚的嘴脸已经见多了,不差这一个。
男子起身,将水杯拿在手里递过来,“表哥别生气,我开玩笑的,你对我这么好,喂你口水还是能办到的。”
说完话,他将水杯里的水,缓缓倒在路遥苍白消瘦的脸上。
被呛到,路遥无力的咳嗽几声,好在少量的水流过嗓子,让他有了几丝说话的力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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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张鑫,为什么?我从未得罪过你。你去星盟国留学,还是我资助的!”
张鑫将水杯放下,不紧不慢的说:“谁让你这么古板呢,只是运点感冒药罢了,又不犯法,你非得千方百计的拦着。”
路遥脸上闪过一丝了然之色,道:“张鑫你这垃圾,狗改不了吃屎。将感冒药运到国外提炼毒品……咳咳……”
张鑫理了下领带,笑道:“你别血口喷人啊,我可是国际知名企业家。这次回国,‘省招商引资局’还打电话欢迎我呢~”
路遥叹了口气,现在的自己什么都做不了,索性闭上眼睛不再说话,安静等待死亡的到来。
但张鑫却不想让眼前饱受病痛折磨、即将离世的表兄走好。他附身靠近,悄悄说道:琇書蛧
“表哥啊~其实呢,我这次回国主要就是见你一面,告诉你一声——你的癌,是我弄出来的~”
路遥陡然挣开眼,“你说什么!”
张鑫笑眯眯的掏出个铅盒打开,里面是件古怪的三角形饰物,仅有巴掌大小,中间是只眼睛似的图案,一看就很有年代感。
“眼熟吧?这是我亲手送你的,货真价实的古董。我在里面掺了点放射性物质,长期接触就会变成你现在这副鬼样子。”
路遥马上认出来,这是自己很喜欢的一件古物,天天摆在书桌上,时不时的把玩,没想到却是要人命的东西!
他伸出枯枝似的手臂,死死的抓住眼前人的胳膊!“你……”
“别激动~表哥,我西装很贵的。”张鑫轻松拿掉路遥的手,小心的捏起铅盒,将放射性饰物塞进他怀里。
“我赶飞机,得先走一步。你好好留着这个当做纪念吧,有机会再去你的坟头蹦迪~”
说完话,张鑫从容起身离开。临走前,还回头俏皮的眨眨眼。他原本就男生女相,此时的神态动作居然有些娇媚。
保镖很有眼力劲,赶紧打开病房门。同时用无线耳麦联络同事,提前发动汽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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路遥只能无力的瘫在床上,浑身皆是钻心剜骨般的剧痛,还有无穷悔恨、不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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但很快,剧痛渐渐消失,只剩麻木,路遥隐约听到过世的双亲在喊他。
就在路遥的身体越来越飘,即将失去意识时,胸口突然阵阵发烫,将他惊醒。
从怀中摸出那三角形饰物,发现这玩意变得滚烫无比,还在缓缓发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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