秀书网>都市小说>重生六零团宠小娇娘>第10章 抢夺兔子
  林家接收完林龙的遗物,就托了人带口信到清河村给林氏。

  林氏接到娘家的消息,知道小弟战死,当场就晕了过去。

  林氏在娘家时,和小弟感情最好了,如今弟弟就这么死了,林氏内心悲痛不已。

  “哇……”沈月琳想起小时候,那时候她还小,家人都以为她不记事,可她比别人多了一世的记忆,自然比普通小孩记忆力要好。

  她还记得小时候小舅舅正好部队放假回家探亲,得知姐姐生了个小闺女,连忙跑到乡下来看外甥女。

  一见到沈月琳便喜欢的不得了,为此还留在沈家住了三天呢。

  三天里,小舅舅一个人带着沈月琳玩耍,让沈月琳坐在他肩膀处,带着她上山下河,买好看的头绳给她。

  短短三天,小舅舅对自己的好,沈月琳已经数都数不过来了。想到这样的小舅舅就这么走了,沈月琳悲从心来,忍不住大哭起来。

  沈家人顿时手忙脚乱起来,要知道沈月琳从出生起就是个好宝宝,不哭不闹的,如今这般嚎啕大哭更是从来没有过。

  “哎哟,琳琳怎么了?”大伯母李氏看着小侄女突然哭了起来,顿感心疼,自家小侄女一直都是乖巧可爱的,今天这么哭还真是少有。

  众人都没想过她是听到她小舅舅去了而哭,毕竟现在的孩子忘性大,这一两年沈月琳没见过林龙了,都以为她不记得她小舅舅了。

  “哇,小舅舅,小舅舅死了,哇……我不要小舅舅死……”沈月琳哭着说道。

  “这孩子……”众人惊讶于沈月琳还记得她小舅舅,一时间忘了反应。

  “奶的小乖乖,别哭了,你小舅舅会在天上看着你,保护你的。”赵老太却一把抱住沈月琳,轻轻拍抚沈月琳的背,柔声说道。

  “呜呜……”

  不管两家人如何的难过,逝去的人也再也找不回来了。

  与此同时,边境的战争还在持续中,无数的人被战友从废墟之中挖出来,送到医院抢救。无数的生命等不及抢救就逝去了,战争的残酷就是这样。

  林龙的葬礼只有林氏和沈建国去了,孩子们一个都没带,参加完葬礼后,沈家的生活也慢慢恢复如常,只是林氏好一阵没有精神了。

  沈月琳听她妈妈说林老头已经打算辞去医院的工作,安心在家陪伴李氏,和照顾两个孙儿。

  县城的风声也越来越紧张了,好在林家有林龙的这个烈士勋章,无人敢来林家闹事,大舅林虎的工作还是一如既往。

  风波也在慢慢向外扩大,不允许私下摆摊。

  现在要买什么东西只能到县城的供销社买,而且是凭票限量购买。

  沈大海最终还是没有去县城读高中,不过沈月琳还是通过舅舅的关系,弄到了很多高中的书籍,供沈大海学习。

  转眼秋收的季节到来了,由于秋收,学校里的孩子们全部都放假回家,帮家里干活去了,须知一年之中秋收的重要性,那可关乎着一家一年的口粮啊。

  秋收开始后,家家户户的,都是全家出动,不管男女老少,都忙的翻天覆地的,因为要趁着天气好的时候赶紧把粮食收进仓库里,要是这时候下一场大雨,一年的收成都要所剩无几了。m.χIùmЬ.CǒM

  虽说秋收的时候最忙最累了,可这时候也是伙食最好的时候,只有看着满仓的粮食,他们才会觉得生活有了盼头。

  秋收的第一天,沈家一家一大早就起床了,早早的去地里,赵老太年纪大了,就和春种一样,就在家做饭带沈月琳,三个儿媳妇每天轮流,中午提前一小时回家帮着做饭。

  就连家里的五个小子都一起下地抢收了,赵老太用两个水壶装了满满的水给他们带到地里去喝。

  一到地里,大队长沈建军照例说了几句话,无外乎就是抓紧时间抢收,早日把粮食收进仓库,不要偷懒什么的。

  最后分派好任务,各自都下地干活去了。

  秋收实在是很累人的,每天看着家里的人直着腰出门,弯着腰回来,哥哥们都变的越加黑壮了,每次还摸着沈月琳的小脑袋说着不辛苦,不累之类的话。

  赵老太每天也在想着法子把饭菜做好些,好让大家多吃点,好有力气干活,可这年头,还能有什么好吃的,想吃点肉还得大清早的去县城供销社排队凭票购买,还不是每天都有。

  也只能把过年村里分的肉做成的腊肉,每天切一小块,那还是上半年大家省吃俭用,没怎么吃的肉,就这,还没几餐就吃的差不多了。

  沈家的鸡蛋也不卖了,都留着给众人炒炒吃了,隔个几天,赵老太还会狠狠心杀只鸡炖给大家吃。

  “琳琳,琳琳,我们去山上打雀儿吧!”沈安安气喘吁吁的跑了过来,现在丰收的时候,麻雀最多了。

  前段时间天气太热了,她都没出门,就在家帮妈妈做点事。她爸爸妈妈也去抢收了,每天累的很,所以她想去打点雀儿给爸爸妈妈吃。

  嗯,雀儿=肉,沈月琳瞬间站了起来,想起前段时间小叔给自己做的弹弓,现在可以用了。

  “奶,我要和安安姐上山去玩。”沈月琳登登登的跑到厨房,抱住了赵老太的大腿说道。

  赵老太一直在厨房忙着,也不让沈月琳做啥,就让她好好坐在堂屋玩耍,时不时的还要从厨房出来看看沈月琳还在不在。

  “好好,不过只能去小矮山,别的地方不能去,危险,知道吗?”赵老太慈爱的摸摸小孙女的脑袋,小矮山可是村里公认的小孩最喜欢去的安全去处了。

  她可舍不得小孙女做家务农活,只好让她在堂屋玩,这会她有点忙,又怕小孙女无聊,出去玩玩也好。

  “好的,奶,那我就去了。”沈月琳说完背起小背篓拿着弹弓,和沈安安手拉手去了小矮山。

  一路走到小矮山都没碰到什么人,估摸着都下地去了,两人走到小矮山,天空中飞来飞去的雀儿还不少,沈月琳两人拿出各自的小弹弓,打了好一会都没打中。

  “怎么会呢,明明大虎哥他们都能打到的。”沈安安气磊的嘟了嘟嘴。

  “安安姐,我们是女孩,力气小,石子打不远,而且准头也不行,自然打不中了。”沈月琳想到哥哥们应该都能打中,只可惜她们还太小,力气不大。

  “哦,好吧。”沈安安垂头丧气的低下头。

  相对无言,沈月琳也不知道怎么说了。两人没有注意不远处一个女孩跟着她们。

  沈招娣家的壮劳力少,吃饭的人多,她的两个姐姐都被郑老太指使着下地去了,郑老太看她年纪最小,下地也干不了什么活,就让她在家帮着干活了。

  别看在家比下地轻松,但每天也要喂鸡喂鸭,打扫自家猪圈打猪草,打扫家里卫生,清洗大人孩子们每天换下来的脏衣服,还要负责摘菜洗菜,等郑老太下地回来炒菜做饭。

  这时候她正要去大山那边采点野菜,再去小矮山打猪草的,路上看到沈月琳两人,鬼使神差的跟在了两人身后。

  沈月琳看打雀儿无望了,四处望了望,期待能再次发现野鸡野兔什么的,没有鸡兔子也行啊,肉啊,肉,她现在迫切的希望有很多肉,这样就能给家人人补补了。

  就在这时,不只从哪窜出只肥兔子,直直的撞在沈月琳旁边的大树上,晕了过去,沈月琳和沈安安莫名其妙的看着兔子。

  “这,这……”沈安安指着兔子,不知所措。

  “安安姐,我们先捡起来吧……”沈月琳刚要过去捡起野兔,从身后跑出一到身影一把抓起地上的兔子,两人看过去。

  “沈招娣你干嘛!”沈安安气哼哼的指着抓着兔子的沈招娣。

  “没干嘛啊,我要回家了。”沈招娣看了看抓在手里的兔子,内心狂喜不已,就要离开。

  “你把兔子放下,那是我们发现的。”沈安安看沈招娣要走,急忙伸手拦住了她。

  “我呸,你说是你们看到的就是你们的了,现在这兔子在我手里,就是我的。”沈招娣晃了晃手里的兔子,不屑的看了眼沈安安。

  “沈招娣,你还要不要脸,这明明就是我们先看到的。”沈安安一脸气愤的指着沈招娣。

  “哼。”沈招娣不理沈安安,直接就要走。

  “你……”沈安安刚想像沈招娣冲过去。

  沈月琳拉住了沈安安的手,这只兔子是她们先看到的,可又不是她们打的,沈招娣又先她们一步拿到了兔子,这时候她们也没办法。

  不过,这山是公家的,既然这兔子被沈招娣发现了,她们就不可能自己拿走,不然恐怕沈招娣也会告发她们的。

  现在沈招娣要拿走,那她们自然要去告发她,总不能让她拿公家的东西自家吃了了事。 蓝星,夏国。

  肿瘤科病房,弥漫着医院独有的消毒水味道。病房是单人间,设施俱全,温馨舒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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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可对于孑然一身的路遥来讲,却是无人问津的等死之地。

  他是癌症晚期,靠着意志力撑到现在,但也只是多受几天罪罢了。

  此刻,路遥躺在病床上,怔怔望着床头柜上的水杯,想喝口水。

  可他拼尽全力却无法让身体离开病床。剧痛和衰弱,让这原本无比简单的事情成了奢望。

  这时,一道幸灾乐祸的声音响起:“表哥~你真是狼狈呢。连喝口水都得指望别人施舍。”

  一位英俊的年轻男子悠闲坐在病床前,翘着二郎腿,眼睛笑成一道缝。

  “你求求我,我给你喝口水如何?”

  路遥面无表情,一言不发。自从失去了自理能力,一帮亲戚的嘴脸已经见多了,不差这一个。

  男子起身,将水杯拿在手里递过来,“表哥别生气,我开玩笑的,你对我这么好,喂你口水还是能办到的。”

  说完话,他将水杯里的水,缓缓倒在路遥苍白消瘦的脸上。

  被呛到,路遥无力的咳嗽几声,好在少量的水流过嗓子,让他有了几丝说话的力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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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张鑫,为什么?我从未得罪过你。你去星盟国留学,还是我资助的!”

  张鑫将水杯放下,不紧不慢的说:“谁让你这么古板呢,只是运点感冒药罢了,又不犯法,你非得千方百计的拦着。”

  路遥脸上闪过一丝了然之色,道:“张鑫你这垃圾,狗改不了吃屎。将感冒药运到国外提炼毒品……咳咳……”

  张鑫理了下领带,笑道:“你别血口喷人啊,我可是国际知名企业家。这次回国,‘省招商引资局’还打电话欢迎我呢~”

  路遥叹了口气,现在的自己什么都做不了,索性闭上眼睛不再说话,安静等待死亡的到来。

  但张鑫却不想让眼前饱受病痛折磨、即将离世的表兄走好。他附身靠近,悄悄说道:琇書蛧

  “表哥啊~其实呢,我这次回国主要就是见你一面,告诉你一声——你的癌,是我弄出来的~”

  路遥陡然挣开眼,“你说什么!”

  张鑫笑眯眯的掏出个铅盒打开,里面是件古怪的三角形饰物,仅有巴掌大小,中间是只眼睛似的图案,一看就很有年代感。

  “眼熟吧?这是我亲手送你的,货真价实的古董。我在里面掺了点放射性物质,长期接触就会变成你现在这副鬼样子。”

  路遥马上认出来,这是自己很喜欢的一件古物,天天摆在书桌上,时不时的把玩,没想到却是要人命的东西!

  他伸出枯枝似的手臂,死死的抓住眼前人的胳膊!“你……”

  “别激动~表哥,我西装很贵的。”张鑫轻松拿掉路遥的手,小心的捏起铅盒,将放射性饰物塞进他怀里。

  “我赶飞机,得先走一步。你好好留着这个当做纪念吧,有机会再去你的坟头蹦迪~”

  说完话,张鑫从容起身离开。临走前,还回头俏皮的眨眨眼。他原本就男生女相,此时的神态动作居然有些娇媚。

  保镖很有眼力劲,赶紧打开病房门。同时用无线耳麦联络同事,提前发动汽车。

  ~~~~~~~~

  路遥只能无力的瘫在床上,浑身皆是钻心剜骨般的剧痛,还有无穷悔恨、不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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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但很快,剧痛渐渐消失,只剩麻木,路遥隐约听到过世的双亲在喊他。

  就在路遥的身体越来越飘,即将失去意识时,胸口突然阵阵发烫,将他惊醒。

  从怀中摸出那三角形饰物,发现这玩意变得滚烫无比,还在缓缓发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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