普森扫视丛林,这片林子没想象中那么安全了。
“子弹上膛,注意警戒。”
士兵们也不懒散了,一瞬间整个队伍换了另外的风格,目光凛冽起来,步枪端在手上,齐刷刷装填子弹。
新兵比较辛苦,他还要把两个行军包脱下来,才能取下夹在中间的步枪,装上子弹后还得把包背上。
小分队从一列换成两列,举着枪时刻注意两旁动静,慢慢向前挺进。
但凡再有点动静,好几个枪口会移动到声音来源的方向上。
那个一身树叶的人是没可能追赶上的,那种一看上去就是生长的丛林里面的人,即使全速去追也绝无可能赶得上。
剩下的路人人紧张,臆想中的危险没有出现,他们顺利走出了丛林,来到了一条河流前面。
河流并不湍急,有一座吊桥挂在河水上面。
副队长指着前面说:“过了这座桥是一片开阔地,再往前走一段就到了。”
普森点头,呼吸一下甘甜的空气,聆听水流,回望刚经过的丛林,有些恍惚,他不确定是不是真的看见过那个人。
小分队穿越丛林的时间不短,用了比往常多一倍的时间,天色正变得昏黄,已经到了下午。
危险似乎并不存在。
书生小跑到了队伍最前面,兴致勃勃的说:“队长,我写好了。”
“嗯?这我要检查检查。”普森眉毛一挑,拿过笔记本。
他并没有看,而是命令小分队继续前进。
这群人抓着吊桥的两侧,磨磨蹭蹭过桥,桥身晃荡得要死,有怕高的士兵根本不敢往下看,一旦去看下面的水流,就有种要跳下去的冲动。
纷纷落落过桥之后,呈现出的就是片开阔地了,暗绿色的平原地带。
太阳西斜,云被烧的通红,如同滚烫的岩浆铺在了天上,让人望而却步。
这时,他们可算到了目的地。
村庄由数不清的茅草屋组成,这些茅草屋非常低矮,有些才到人的胸口那么高。
难以想象,人是如何在里面生活的。
当然,也有几间不错的屋舍,俨然伫立。
这就是民巴和监工们居住的村庄。
这样的村庄很多,全部建设在远离城市和道路的地方,想要进入只能徒步,如果遇到雨天,能让人烦躁死。
全村只有监工居住的屋舍外有炊具,屋舍前面是一个大大的空地,民巴们在这里排队吃饭。
炊烟袅袅几许,四个炉灶同时起火。
普森带领小分队由北面进入,他路过一间茅屋,分明看见里面有一个女人咳嗽不止,面色惨白。
在往前走,两个丁点大的孩子合力提着一个水桶。
俩孩子看见普森他们后,第一反应是惊吓,水桶打翻在地,半桶水全部撒干净。
也就一瞬间,这两个孩子鞠躬,头向下倾斜成了一个锐角。
普森把那个水桶踢到一边,观察这两个孩子的后勃颈,上面密密麻麻的鸡皮疙瘩。
出于某种原因,普森抬手往孩子的后勃颈摸,那个孩子被摸到后直接软了,差一点站不住。
普森脑子里蹦出一个词汇。
我们都被栓在命运的囚笼里面,挣扎着、呼吸着,无法自拔。
这句话出自什么地方?
他慢慢想起来,那是先前那场战争中,民巴们在墙壁上写的。
轻轻揉揉那个孩子的脖子,普森冷冰冰地说:“滚到一边去,别挡路。”
虽然这句话无比冰冷,可两个孩子如同得到大赦,止不住鞠躬感谢,乖乖退到路边。
看俩孩子如释重负的样子,普森发自内心的鄙夷,只要不鞭打或者枪毙,做任何事在他们眼里都是善良。
普森小分队所到之处,寸草不生,所有草都弯曲起来。wWW.ΧìǔΜЬ.CǒΜ
走着走着,他看到一个非常不一样的人,那是普森转弯时无意中看到的。
民巴的头发都很长,从来不会修剪,不仔细看根本分不清男女。
那个民巴应该没有鞠躬,眼神躲闪。
等普森好奇地扭过脸看的时候,那个人又垂下眼睛来鞠躬。
也许是先前的不安因素,普森慢慢向前走,半侧着脸用余光观察。
那个人正巧抬了下头,发现正被看着,又紧忙低下去。
这下子被逮了个正着,普森飞奔过去,一把按住那个民巴的脖子,然后冲小分队大喊:“搜查他的屋子!”
很多人还没反应过来怎么回事,老兵已经冲了上去,钻进那个民巴身后的茅屋里面,四下寻找。
不多时,听见老兵惊呼一声,随后一手抓着一把步枪钻了出来。
“我的天!”
副队长同样惊讶,看了看那两把步枪,步枪非常粗糙,是很早之前的产物,但终归这是枪。
普森把那个民巴狠狠按住,大声询问:“这是什么?这是什么?你在哪里弄来的?”
那个民巴死命反抗,可惜,就是挣脱不了。
普森拖着这个民巴交给了新兵看管,然后端起步枪命令:“挨家挨户搜查,还有枪支的,格杀。”
小分队分头搜索,行动异常暴力,有的推开民巴进屋,有的直接在茅屋里把民巴拖出来,还有的人拿铁锹破坏茅屋。
民巴们惊惧异常,不敢反抗,放任士兵随意而为。
正搜着,一个人走出来制止。
“老爷们!这是干什么呀?”
说话的是个中年男子,脸上红光满面,衣服穿的一丝不苟,是这个地方的监工。
普森指着地上的两把步枪,威慑地看向监工。
“哎呀,这是我批准的。”监工大方的给出解释,“这个人是我们的猎手,负责出去打一些野味之类的,整天吃米粥,民巴们没力气干活的。民巴们干不了活,我就交不了差,交不了差,谷地的老爷们就会……”
“闭嘴!”
普森打断这个监工的唠叨,问收下的士兵:“发现什么了没有?”
分散各处的士兵都在回答没有发现。
这个监工说的应该是对的。
只是,普森仍然放不下心,之前这个民巴的举动非常的诡异。
监工笑眯眯地说:“几位老爷,一路上辛苦,去里面喝杯茶怎么样?”
普森不太满意,也接受了事实,监工是没有必要袒护民巴的,于是他下令全体集合。
集合时,那个老兵举止也有点不对劲,好像是有什么事情让他心虚。
普森也没在意这个,清点下人数后打量监工:“我之前来过,监工不是个老人吗?”
监工笑道:“老人家身体不好了,胜任不了工作,我是新来的。”
“嗯。”普森淡淡地回应,带着小队跟着监工走。
他们走了以后,民巴的茅屋中,有人爆发出凄厉瘆人的嚎哭。 蓝星,夏国。
肿瘤科病房,弥漫着医院独有的消毒水味道。病房是单人间,设施俱全,温馨舒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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可对于孑然一身的路遥来讲,却是无人问津的等死之地。
他是癌症晚期,靠着意志力撑到现在,但也只是多受几天罪罢了。
此刻,路遥躺在病床上,怔怔望着床头柜上的水杯,想喝口水。
可他拼尽全力却无法让身体离开病床。剧痛和衰弱,让这原本无比简单的事情成了奢望。
这时,一道幸灾乐祸的声音响起:“表哥~你真是狼狈呢。连喝口水都得指望别人施舍。”
一位英俊的年轻男子悠闲坐在病床前,翘着二郎腿,眼睛笑成一道缝。
“你求求我,我给你喝口水如何?”
路遥面无表情,一言不发。自从失去了自理能力,一帮亲戚的嘴脸已经见多了,不差这一个。
男子起身,将水杯拿在手里递过来,“表哥别生气,我开玩笑的,你对我这么好,喂你口水还是能办到的。”
说完话,他将水杯里的水,缓缓倒在路遥苍白消瘦的脸上。
被呛到,路遥无力的咳嗽几声,好在少量的水流过嗓子,让他有了几丝说话的力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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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张鑫,为什么?我从未得罪过你。你去星盟国留学,还是我资助的!”
张鑫将水杯放下,不紧不慢的说:“谁让你这么古板呢,只是运点感冒药罢了,又不犯法,你非得千方百计的拦着。”
路遥脸上闪过一丝了然之色,道:“张鑫你这垃圾,狗改不了吃屎。将感冒药运到国外提炼毒品……咳咳……”
张鑫理了下领带,笑道:“你别血口喷人啊,我可是国际知名企业家。这次回国,‘省招商引资局’还打电话欢迎我呢~”
路遥叹了口气,现在的自己什么都做不了,索性闭上眼睛不再说话,安静等待死亡的到来。
但张鑫却不想让眼前饱受病痛折磨、即将离世的表兄走好。他附身靠近,悄悄说道:琇書蛧
“表哥啊~其实呢,我这次回国主要就是见你一面,告诉你一声——你的癌,是我弄出来的~”
路遥陡然挣开眼,“你说什么!”
张鑫笑眯眯的掏出个铅盒打开,里面是件古怪的三角形饰物,仅有巴掌大小,中间是只眼睛似的图案,一看就很有年代感。
“眼熟吧?这是我亲手送你的,货真价实的古董。我在里面掺了点放射性物质,长期接触就会变成你现在这副鬼样子。”
路遥马上认出来,这是自己很喜欢的一件古物,天天摆在书桌上,时不时的把玩,没想到却是要人命的东西!
他伸出枯枝似的手臂,死死的抓住眼前人的胳膊!“你……”
“别激动~表哥,我西装很贵的。”张鑫轻松拿掉路遥的手,小心的捏起铅盒,将放射性饰物塞进他怀里。
“我赶飞机,得先走一步。你好好留着这个当做纪念吧,有机会再去你的坟头蹦迪~”
说完话,张鑫从容起身离开。临走前,还回头俏皮的眨眨眼。他原本就男生女相,此时的神态动作居然有些娇媚。
保镖很有眼力劲,赶紧打开病房门。同时用无线耳麦联络同事,提前发动汽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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路遥只能无力的瘫在床上,浑身皆是钻心剜骨般的剧痛,还有无穷悔恨、不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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但很快,剧痛渐渐消失,只剩麻木,路遥隐约听到过世的双亲在喊他。
就在路遥的身体越来越飘,即将失去意识时,胸口突然阵阵发烫,将他惊醒。
从怀中摸出那三角形饰物,发现这玩意变得滚烫无比,还在缓缓发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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