唯独没想到,有一天他们还会采购高跟鞋这种东西。
初次采购,甚至闹了不少笑话。
毕竟整个老a中的女性,以前也就是赵红英那边有几个,剩下几乎都是纯爷们儿的团队。
他甚至都不知道,高跟鞋这种东西,竟然会根据高度分出四个分类,还以为按照鞋码买回来就行了,结果被售货员问的一脑子问号。
万般无奈之下,还是周婉出面,帮忙从工厂直接拿了一批货,装了车又跟人家砍价砍了一个多小时。
最后那老板几乎是强忍着骂娘的冲动,挟裹着泪水将她和后勤部长赶出了出工厂。
虽然过程不太顺利,但车上的‘战果’还算喜人,强行打了六折的情况下,周婉还顺便要了一大堆用的上和用不上的赠品。
反正回程的一路上,这个快五十的后勤部长就一直在游说周婉,希望她能够留在老a,就在后勤部给她专门安排一个职位。
不过这件事,周婉显然是没有当回事,温涵就更加不会当回事了,也就是一笑而过。
反正在温涵看来,周婉是一定不会答应的。
砍价这种事情,她确实擅长,而且对此还有些爱好在里面,但你让她穿着军装去砍价那就不现实了。
拒绝了后勤部长之后,这老部长唉声叹气的离开了。
紧随其后的不久,唉声叹气人就变成了幸灾乐祸的温涵。
在此之前,他是真的没有想过,这帮女兵当中,竟然只有仅有五个人能够穿上高跟鞋保持站立不倒。
至于说正常走路,就只剩下三个人了。
看着一群女兵,穿上高跟鞋摔得东倒西歪,有些还能勉强站起来,大部分就只剩下满地翻滚找不到着力点的倒霉模样了。琇書蛧
“别这么看着我,不想穿也可以,拿着高跟鞋去那边敲一下钟你们就可以远离这些东西了。”
温涵扫了一眼场地上的女兵们,千奇百怪简直没眼看,也不想再跟她们浪费时间了。
将这些女兵留下,交给周婉和沈鸽来教导她们怎么穿鞋。
自己还得找袁朗,交代一下后面的训练接手的问题。
温涵前脚走人,汤小米这个熊孩子就带头开始闹起义,一脚将高跟鞋踢飞,坐在地上抱着脚丫子奋力的揉搓。
这高跟鞋虽然尺码合适,但不代表穿着这东西会让脚舒服。
女人不是同一个型号的生产线产品,有些好像天生就能穿着高跟鞋健步如飞,甚至跑起来都没问题。
但有些女人穿上了高跟鞋,就跟踩上高跷没什么区别,别说跑了,站起来都有难度。
“我嘞个去,这大魔王简直就是有毛病,让我们穿高跟鞋去作战吗?”
“我是来当兵的,又不是来选美的。”
汤小米的糟糕性格,一定不是老师眼中的好学生,这就是一种典型的刺儿头性格。
但她这种性格,在同为学员的群体当中,却有着一定的市场。
至少马大风和林木子就一直很喜欢她这直接的性格,三个人的‘小疯子’团队一直都是共进退的小团体。
换成沈鸽一个人过来,还真未必能对付的了这些女兵。
“休息的差不多了,就开始上课了,今天的课程主要就是解决你们现在面临的最大“敌人”,高跟鞋!”
“我知道你们不喜欢高跟鞋……至少大部分都不喜欢,毕竟穿着不方便,走路很吃力,重心不稳等等很多原因。”
“但是你们的生命中,真的不能失去它!”
随着一群女兵们当中,抱怨的声音越来越大,周婉觉得也差不多了。
带着沈鸽,各自穿着一双八公分级别的高跟鞋,踩着“嗒嗒嗒”的脆响,一路走到女兵们的正前方。
眼神熟练的在所有女兵脚下扫过,对于她们奇形怪状的站姿,她也只剩下了苦笑。
别看这些女兵,对于高跟鞋十分抗拒,但她们也不敢温涵面前表现出来。
更加不敢在这些专项教员面前发牢骚,因为之前真的有过作死的女兵这样干了,然后就按照温涵的说法‘滚蛋’了。
所以一提到上课,女兵们即便是不情愿,却也不干真的发表出来。
“别觉得高跟鞋都是你们的仇敌,其实它真的不是你们的负担,未来你们的任务当中,极有可能会用的上,而且……拿在手上,也算的上是一件杀伤力不低的武器……”
说句实话,周婉的课程远比沈鸽要更加的生动。
虽然温涵离开了课程现场,但那里发生的事情,他在监控上可都能看得到。
而且不只是他能看得到,就连袁朗也在旁边看着。
只是从一开始,袁朗的脸色就有些不太好看。
尤其是汤小米一脚瞪飞了高跟鞋的动作,气的袁朗眼角都在抽搐。
“你就这么练兵的,我是很信任你的训练过程,但是……你不觉得她们现在的训练过于儿戏了吗?”
袁朗没训练过女兵,甚至这么多年,他都没怎么接触过女兵。
但他就是感觉,特种部队的训练不应该这么儿戏,体能枪械之类的东西都没练,整天学这些稀奇古怪的东西,真的能有作战能力吗?
“我也想直入直提,但条件不允许呀,你知道现在这不到三十人的队伍,原来有多少人吗?”
“起点就低,直到现在体能还达不到男兵的平均水准,好在是适应能力不错,我也就只能根据她们的身体状况,不断调整训练力度了。”
“除了会让训练周期延长一些,经费投入会更大一点之外,目前来看还算不错,一些专业性的可能也能穿插着加入进去,等她们完成训练,战斗力一定会很可观的。”
看不上女兵的作战能力,好像已经根植在所有男人的dna里了。
但在温涵看来,这里面自尊心肯定站了一部分比重,就好像温涵会很抗拒周婉留在部队一样。
爷们儿没死光之前,让女人上战场,老脸往那搁?
但有些时候,温涵也不得不承认,女兵在某些领域,就真的要比男兵更适合。
前提是,汤小米那种假小子款除外! 蓝星,夏国。
肿瘤科病房,弥漫着医院独有的消毒水味道。病房是单人间,设施俱全,温馨舒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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可对于孑然一身的路遥来讲,却是无人问津的等死之地。
他是癌症晚期,靠着意志力撑到现在,但也只是多受几天罪罢了。
此刻,路遥躺在病床上,怔怔望着床头柜上的水杯,想喝口水。
可他拼尽全力却无法让身体离开病床。剧痛和衰弱,让这原本无比简单的事情成了奢望。
这时,一道幸灾乐祸的声音响起:“表哥~你真是狼狈呢。连喝口水都得指望别人施舍。”
一位英俊的年轻男子悠闲坐在病床前,翘着二郎腿,眼睛笑成一道缝。
“你求求我,我给你喝口水如何?”
路遥面无表情,一言不发。自从失去了自理能力,一帮亲戚的嘴脸已经见多了,不差这一个。
男子起身,将水杯拿在手里递过来,“表哥别生气,我开玩笑的,你对我这么好,喂你口水还是能办到的。”
说完话,他将水杯里的水,缓缓倒在路遥苍白消瘦的脸上。
被呛到,路遥无力的咳嗽几声,好在少量的水流过嗓子,让他有了几丝说话的力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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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张鑫,为什么?我从未得罪过你。你去星盟国留学,还是我资助的!”
张鑫将水杯放下,不紧不慢的说:“谁让你这么古板呢,只是运点感冒药罢了,又不犯法,你非得千方百计的拦着。”
路遥脸上闪过一丝了然之色,道:“张鑫你这垃圾,狗改不了吃屎。将感冒药运到国外提炼毒品……咳咳……”
张鑫理了下领带,笑道:“你别血口喷人啊,我可是国际知名企业家。这次回国,‘省招商引资局’还打电话欢迎我呢~”
路遥叹了口气,现在的自己什么都做不了,索性闭上眼睛不再说话,安静等待死亡的到来。
但张鑫却不想让眼前饱受病痛折磨、即将离世的表兄走好。他附身靠近,悄悄说道:琇書蛧
“表哥啊~其实呢,我这次回国主要就是见你一面,告诉你一声——你的癌,是我弄出来的~”
路遥陡然挣开眼,“你说什么!”
张鑫笑眯眯的掏出个铅盒打开,里面是件古怪的三角形饰物,仅有巴掌大小,中间是只眼睛似的图案,一看就很有年代感。
“眼熟吧?这是我亲手送你的,货真价实的古董。我在里面掺了点放射性物质,长期接触就会变成你现在这副鬼样子。”
路遥马上认出来,这是自己很喜欢的一件古物,天天摆在书桌上,时不时的把玩,没想到却是要人命的东西!
他伸出枯枝似的手臂,死死的抓住眼前人的胳膊!“你……”
“别激动~表哥,我西装很贵的。”张鑫轻松拿掉路遥的手,小心的捏起铅盒,将放射性饰物塞进他怀里。
“我赶飞机,得先走一步。你好好留着这个当做纪念吧,有机会再去你的坟头蹦迪~”
说完话,张鑫从容起身离开。临走前,还回头俏皮的眨眨眼。他原本就男生女相,此时的神态动作居然有些娇媚。
保镖很有眼力劲,赶紧打开病房门。同时用无线耳麦联络同事,提前发动汽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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路遥只能无力的瘫在床上,浑身皆是钻心剜骨般的剧痛,还有无穷悔恨、不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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但很快,剧痛渐渐消失,只剩麻木,路遥隐约听到过世的双亲在喊他。
就在路遥的身体越来越飘,即将失去意识时,胸口突然阵阵发烫,将他惊醒。
从怀中摸出那三角形饰物,发现这玩意变得滚烫无比,还在缓缓发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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