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天晚上,东方霁便火急火燎地回去,把这件事和楚珞商量了。
楚珞之前便隐约发现燕昶安看她的眼神不对劲儿,但后来燕昶安没再表现什么,她便以为自己神经过敏,想多了。
闹了半天,燕昶安竟然是东方霁的人!
一直被蒙在鼓里的楚珞气得半死,对着某人猛捶,东方霁可吓坏了,生怕又因为这件事引起什么误会,吓得差点找把搓衣板拿来跪一跪。
好在,楚珞捶了几下,便没再为难他,而是去找太女去了。
太女听说这件事后,欣然同意,只是提了个要求——婚事不能大操大办,也不用赐婚,偷偷摸摸成亲就行。xiumb.com
不当正妻,当妾也行。
反正就是别让她抛头露面,别耽误她咸鱼摆烂。
楚珞对太女这良好心态是佩服的,但还是提醒她,燕昶安喜欢“太女”,她去了,有可能当替身、当花瓶,可得想好了。
太女一听是去当替身,可更高兴了——她本来也只是找个摆烂的窝,不打算和人掏心掏肺、爱得轰轰烈烈,当替身不是正合她意?
最好是那燕昶安隔几天过来看她几眼,缅怀下心中的女子,缅怀完就离开,她连陪睡都省了!简直就是理想夫君的不二人选。
两人就这么一拍即合。
而燕昶安和太女的大婚,也十分低调地进行。
只是所有人都没想到,无心插柳柳成荫。
燕昶安本来娶余晚晚,是为了怀念太女,平日里两人不接触,只有他想念某个女子的时候,才去看看,透过那张相似的脸,来回忆佳人。
却没想到,这女子也太老实了!
白天他出门,余晚晚大门不出二门不迈。
晚上他回来,余晚晚依旧大门不出二门不迈。
他去余晚晚的院子时,余晚晚强打精神,积极营业。
他离开余晚晚院子时,那女子高兴得都眉梢都在笑。
刚开始,燕昶安以为女子是装的。
但后来随着时间的推移,女子用实际行动告诉他——没有装的成分,她就是喜欢自己待着,不想争宠,也懒得吃醋,每天晒晒太阳养养花,绣点绣品,看看书、练练字,平淡到乏味的生活,让她过得极其享受。
好像连天上飘过一片云,都能让女子高兴一阵子般。
燕昶安有通房,有妾室,和余晚晚成亲后,还有下面的官员源源不断送来美人。
每次有新人入府,妾室们哪怕掩饰得再好,也能流露出一些埋怨。
但余晚晚没有。
从始至终,余晚晚都表达一种信号——只要你不来招惹我,爱纳几个纳几个。
燕昶安越来越觉得女子有趣。
去女子院子的次数,也越来越多。
女子明艳动人的脸上,笑容也越来越勉强——原本还能笑出来,后来每天都去,她就笑不出来了,满脸都写了郁闷。
而女子越是郁闷,他就越想去。
随着两人接触的次数多了,他才逐渐了解女子,却猛然发现——他从前,不仅不了解余晚晚,也不了解太女。
既然不了解,又何来喜欢?
或者说,他当时对太女的种种奇妙点子十分惊艳,对其独特产生好奇,最后在不了解太女的情况下,误以为自己喜欢。
当想明白这一点后,缭绕脑海那完美的画面,突然破碎,就好像有欺骗性的潮水褪去,真相水落石出一般。
他也知道,他当初的喜欢,只是个错觉。
……
五年,就这么过去了。
南晋国皇宫,御花园。
今日是满月,所以东方霁和楚珞两人把晚膳搬到了室外,一边品酒,一边赏月。
楚珞抬头看着圆月,幽幽叹了口气,“真是郁闷,现在南晋国国泰民安、国力强大,把胡国打得都朝贡了,两年内人口也翻了两倍,接班人也已经定好,思宵上仙什么时候过来验收啊?”
东方霁笑着为其倒了一杯清酒,顺着妻子说话,“说得没错。”
楚珞一拍桌子,把东方霁吓了一跳。
“你说,思宵上仙不会是骗子吧?她看那傻乎乎的太女好糊弄,所以就骗她?”
“这……”东方霁觉得,如果是仙人,没必要骗一个凡人。
不过,娘子就是真理、娘子就是王道,仙人算什么?
于是,东方霁很认真地回答,“说的没错,思宵上仙很有可能是个骗子!”
楚珞倒吸一口气,“你也认为是骗子?话说,你之前在天岭山的道观时,听说过这个神仙吗?”
东方霁凝眉,“别说,还真没听说过。如果这世上真有思宵上仙,肯定要吃香火、民间供奉牌位的,但是我从没听说过,搞不好是什么孤魂野鬼,冒充上仙,来骗太女。”
东方霁真这么想吗?答曰,他根本不在乎世上有没有思宵上仙、不在乎思宵上仙到底是个鬼还是神,只要她在他身边,思宵上仙就是个屎壳郎成精,他都不介意。
楚珞又一拍桌子,“没错!断案了!根本就没什么思宵上仙,那人搞不好是个妖精!还是个见不得光的妖精!”
【停!】
突然,两人耳中同时听见一道若隐若现、若虚若实的声音。
【真是听不下去了!背后编排本仙,你们知道自己该当何罪吗?】
伴随着一阵清风,御花园中无数花瓣被吹起,在桌前汇集成一道小旋风的模样。
那花瓣旋风逐渐形成一道人影,随着人影越来越实,风也逐渐平息。
平息后,花瓣人影变成了一名容貌绝丽的仙子。
仙子有着长及脚踝的柔亮长发,皮肤莹白得如同月光,面颊柔顺光洁,一双眸子灿若星辰。
从前楚珞不知什么叫美得发光,但现在却知道了!
但仙子的个子却很高,目测有一米七五左右。
说仙子是女的吧?其是飞机场。
说仙子是男的吧?其还没喉结。
声音虽清朗悦耳,却难辨雌雄。
但这个节骨眼,楚珞可不在乎神仙的性别,她只在乎另一件事! 蓝星,夏国。
肿瘤科病房,弥漫着医院独有的消毒水味道。病房是单人间,设施俱全,温馨舒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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可对于孑然一身的路遥来讲,却是无人问津的等死之地。
他是癌症晚期,靠着意志力撑到现在,但也只是多受几天罪罢了。
此刻,路遥躺在病床上,怔怔望着床头柜上的水杯,想喝口水。
可他拼尽全力却无法让身体离开病床。剧痛和衰弱,让这原本无比简单的事情成了奢望。
这时,一道幸灾乐祸的声音响起:“表哥~你真是狼狈呢。连喝口水都得指望别人施舍。”
一位英俊的年轻男子悠闲坐在病床前,翘着二郎腿,眼睛笑成一道缝。
“你求求我,我给你喝口水如何?”
路遥面无表情,一言不发。自从失去了自理能力,一帮亲戚的嘴脸已经见多了,不差这一个。
男子起身,将水杯拿在手里递过来,“表哥别生气,我开玩笑的,你对我这么好,喂你口水还是能办到的。”
说完话,他将水杯里的水,缓缓倒在路遥苍白消瘦的脸上。
被呛到,路遥无力的咳嗽几声,好在少量的水流过嗓子,让他有了几丝说话的力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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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张鑫,为什么?我从未得罪过你。你去星盟国留学,还是我资助的!”
张鑫将水杯放下,不紧不慢的说:“谁让你这么古板呢,只是运点感冒药罢了,又不犯法,你非得千方百计的拦着。”
路遥脸上闪过一丝了然之色,道:“张鑫你这垃圾,狗改不了吃屎。将感冒药运到国外提炼毒品……咳咳……”
张鑫理了下领带,笑道:“你别血口喷人啊,我可是国际知名企业家。这次回国,‘省招商引资局’还打电话欢迎我呢~”
路遥叹了口气,现在的自己什么都做不了,索性闭上眼睛不再说话,安静等待死亡的到来。
但张鑫却不想让眼前饱受病痛折磨、即将离世的表兄走好。他附身靠近,悄悄说道:琇書蛧
“表哥啊~其实呢,我这次回国主要就是见你一面,告诉你一声——你的癌,是我弄出来的~”
路遥陡然挣开眼,“你说什么!”
张鑫笑眯眯的掏出个铅盒打开,里面是件古怪的三角形饰物,仅有巴掌大小,中间是只眼睛似的图案,一看就很有年代感。
“眼熟吧?这是我亲手送你的,货真价实的古董。我在里面掺了点放射性物质,长期接触就会变成你现在这副鬼样子。”
路遥马上认出来,这是自己很喜欢的一件古物,天天摆在书桌上,时不时的把玩,没想到却是要人命的东西!
他伸出枯枝似的手臂,死死的抓住眼前人的胳膊!“你……”
“别激动~表哥,我西装很贵的。”张鑫轻松拿掉路遥的手,小心的捏起铅盒,将放射性饰物塞进他怀里。
“我赶飞机,得先走一步。你好好留着这个当做纪念吧,有机会再去你的坟头蹦迪~”
说完话,张鑫从容起身离开。临走前,还回头俏皮的眨眨眼。他原本就男生女相,此时的神态动作居然有些娇媚。
保镖很有眼力劲,赶紧打开病房门。同时用无线耳麦联络同事,提前发动汽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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路遥只能无力的瘫在床上,浑身皆是钻心剜骨般的剧痛,还有无穷悔恨、不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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但很快,剧痛渐渐消失,只剩麻木,路遥隐约听到过世的双亲在喊他。
就在路遥的身体越来越飘,即将失去意识时,胸口突然阵阵发烫,将他惊醒。
从怀中摸出那三角形饰物,发现这玩意变得滚烫无比,还在缓缓发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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