张文对于这个倒是没有在意,也就费点时间而已,更何况在清雅身上也赚了挺多钱的了,直接就点头同意了。

  “可以,到时候我全部帮你裁剪出来就行了,不过你还要拿单独的布料出来,还要再弄一点面糊糊过来,剪出来以后要用布再包一下,这样就不会因为粘的不牢固,里面的布一片片的全部掉出来了。”

  对于这个,王清雅倒是知道,毕竟鞋底子的布是一层一层糊上去的,边边上不给他包紧了,多走几步路,或者多踩了一点水,下面就会散架。

  “有布的,对颜色有没有什么要求呀?”

  “颜色深一点就行了,反正是穿在脚底上的,面糊糊就等我剪完了再弄吧,下午应该就可以弄好。”

  张文想了一下,上次王清雅糊的底子,觉得一上午的时间应该能把它捡出来。

  “行,我这就去给你拿过来。”

  把鞋底子递给张文,顺便给她看了一下自己的脚型,“我穿36码的鞋子,形状就这样,挺薄的。”

  “我也是穿36码的鞋子,做的最熟悉的鞋子就是36码了,也是最熟练的,行了,你穿起鞋子来吧!我心里已经有数了,知道该怎么剪了。”

  既然张文已经心里有数了,王清雅也没有多说什么,就坐在一边,静静的看着她剪,想着能学一点算一点。

  看着张文手上那把锋利的大剪刀,哪怕那么硬的东西剪起来都很轻松的样子,看来自己还差一把好一点的剪刀。

  要想剪刀锋利一点,应该要去星际那里交换一把了,毕竟星际的东西可从来没有让自己失望过。

  接下来一直到交公粮的日子,王清雅一直在学做鞋子,至于麻绳锥子之类的东西,早就在第二天叫人帮忙带回来了。

  人家张文这个星期都把鞋子做完一双了,王清雅自己还在磨磨唧唧,一个鞋子都没有做完,关键是人家做的鞋子穿起来真的特别的舒服,搞到最后心态都崩了。

  最后还是叫张文帮忙的多做几双,再做两双单鞋两双棉鞋,这样就凑个整,一共十块钱就行了。xǐυmь.℃òm

  张文还挺开心的,这算是一笔意外的收入,更是在心里决定要做的再舒服一点,这样就算清雅学会了做鞋子,但他做的鞋子没有自己做的鞋子穿的那么舒服,那么她就会一直叫自己帮忙做鞋,自己也能一直赚钱。

  今天是大队交公粮的日子,好多人跟着一起去看热闹,觉得那么多人挺壮观的。

  想到了去县城,就会想到上个星期从邮局带回来的那封信,回来之后看了一下,直接就放下了,反正已经过了两个月才收到,就当作那份信件遗失了吧。

  那是王志飞和刘招娣,叫别人帮忙写的信,全篇的废话,中心就一个意思,家里困难,要她帮忙邮寄一些粮食回来。

  距离寄信到现在已经两个多月了,要是能饿死的话,应该早就要饿死了,要是没饿死的话,那么写信过来就是骗粮食的,就当作自己没搜到好了,不用搭理他们。

  也不知道王清文,在那遥远的大西北怎么样了?想来应该过的挺不错的吧!

  毕竟那边缺水缺粮食,什么都缺,日子应该过的挺不错的,也不知道她会不会感谢自己,谁让她惦记自己工作的?

  因为这工作,原主直接撂担子不干了,才把自己这个替死鬼抓了过来,光是想想都觉得特别可恶,自己可不是那么好欺负的,想来大西北的日子,应该会让她记忆深刻。

  王清雅自从叫张文帮忙做鞋子以后,她就把做鞋子的事情抛在脑后了,因为她试了很多遍,自己真的是没有那个能耐,哪怕力气很大,做出来的鞋子就是特别的别扭,后来就放弃了,还是专心织毛衣吧!

  虽说从现在位面交易了很多的保暖内衣裤,但是这么可爱漂亮的毛衣,还是要自己亲手织几件,做鞋子咱们没天分,但是织毛衣咱们还是挺能干的。

  交完公粮才一个星期的样子,村里就准备把那些猪,该上交的上交该杀的杀,一般差不多这个时候,都开始准备做腊肉了,直接抹盐腌几天,然后挂在院子里晒。

  因为这个时候太阳也不算很大了,毕竟进入冬天了,但是就要这种不算很火辣的太阳才好,晒得它冒油,可能二三十天的样子就可以吃了,要吃的时候直接切几片蒸一下就行了。

  南方村里的婶子们都是这样做腊肉的,被他们说的王清雅都觉得嘴馋了,当然,这是她以前问村里的秀芬婶子才知道的,毕竟南方又不像北方,肉直接放在外面就可以冻住,要是没有一个保存的方法,很容易坏掉的。

  王清雅还没有见识过集体杀猪是什么感觉呢,养的猪交了一半,那是任务猪,每个村里都有的,剩下的那些猪崽子和老母猪,加上留了两头做种的公猪,继续养着以外,其他的不是交任务,就是直接杀了。

  杀猪的那一天,毛衣都不吃了,直接一扔就往大队部跑去,与此同时,知青点很多人一起来凑热闹,毕竟没有见过,对什么都很好奇呢。

  村里分猪肉,那是会扣工分的,像那些比较好的肉,都是大队里用工分买走了,剩下那些不好的,像是排骨筒骨之类没肉的,花很少的钱就可以买回来。

  王清雅知道腊的排骨也挺好吃的,而且没有多少人要那个东西,所以那东西特别的便宜,差不多就一毛钱一斤,和猪肉比差远了,人家最少也有七八毛钱一斤。

  今天杀猪的时候一天也杀不完,毕竟那师傅也没个三头六臂,杀了五头就开始在村里分肉。

  王清雅赶过去的时候已经围了特别多的人,想看个热闹都看不到,就连跳起来也看不到,实在是太矮了,看的边上一起来的知青们都觉得好笑。

  “清雅,要不我把你举起来,坐在我的肩膀上看。”

  肖建军说完,还跃跃欲试,好像特别想尝试一下,只要清雅同意,那就相当于宣告大家,他们两个处对象了。 蓝星,夏国。

  肿瘤科病房,弥漫着医院独有的消毒水味道。病房是单人间,设施俱全,温馨舒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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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可对于孑然一身的路遥来讲,却是无人问津的等死之地。

  他是癌症晚期,靠着意志力撑到现在,但也只是多受几天罪罢了。

  此刻,路遥躺在病床上,怔怔望着床头柜上的水杯,想喝口水。

  可他拼尽全力却无法让身体离开病床。剧痛和衰弱,让这原本无比简单的事情成了奢望。

  这时,一道幸灾乐祸的声音响起:“表哥~你真是狼狈呢。连喝口水都得指望别人施舍。”

  一位英俊的年轻男子悠闲坐在病床前,翘着二郎腿,眼睛笑成一道缝。

  “你求求我,我给你喝口水如何?”

  路遥面无表情,一言不发。自从失去了自理能力,一帮亲戚的嘴脸已经见多了,不差这一个。

  男子起身,将水杯拿在手里递过来,“表哥别生气,我开玩笑的,你对我这么好,喂你口水还是能办到的。”

  说完话,他将水杯里的水,缓缓倒在路遥苍白消瘦的脸上。

  被呛到,路遥无力的咳嗽几声,好在少量的水流过嗓子,让他有了几丝说话的力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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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张鑫,为什么?我从未得罪过你。你去星盟国留学,还是我资助的!”

  张鑫将水杯放下,不紧不慢的说:“谁让你这么古板呢,只是运点感冒药罢了,又不犯法,你非得千方百计的拦着。”

  路遥脸上闪过一丝了然之色,道:“张鑫你这垃圾,狗改不了吃屎。将感冒药运到国外提炼毒品……咳咳……”

  张鑫理了下领带,笑道:“你别血口喷人啊,我可是国际知名企业家。这次回国,‘省招商引资局’还打电话欢迎我呢~”

  路遥叹了口气,现在的自己什么都做不了,索性闭上眼睛不再说话,安静等待死亡的到来。

  但张鑫却不想让眼前饱受病痛折磨、即将离世的表兄走好。他附身靠近,悄悄说道:琇書蛧

  “表哥啊~其实呢,我这次回国主要就是见你一面,告诉你一声——你的癌,是我弄出来的~”

  路遥陡然挣开眼,“你说什么!”

  张鑫笑眯眯的掏出个铅盒打开,里面是件古怪的三角形饰物,仅有巴掌大小,中间是只眼睛似的图案,一看就很有年代感。

  “眼熟吧?这是我亲手送你的,货真价实的古董。我在里面掺了点放射性物质,长期接触就会变成你现在这副鬼样子。”

  路遥马上认出来,这是自己很喜欢的一件古物,天天摆在书桌上,时不时的把玩,没想到却是要人命的东西!

  他伸出枯枝似的手臂,死死的抓住眼前人的胳膊!“你……”

  “别激动~表哥,我西装很贵的。”张鑫轻松拿掉路遥的手,小心的捏起铅盒,将放射性饰物塞进他怀里。

  “我赶飞机,得先走一步。你好好留着这个当做纪念吧,有机会再去你的坟头蹦迪~”

  说完话,张鑫从容起身离开。临走前,还回头俏皮的眨眨眼。他原本就男生女相,此时的神态动作居然有些娇媚。

  保镖很有眼力劲,赶紧打开病房门。同时用无线耳麦联络同事,提前发动汽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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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路遥只能无力的瘫在床上,浑身皆是钻心剜骨般的剧痛,还有无穷悔恨、不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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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但很快,剧痛渐渐消失,只剩麻木,路遥隐约听到过世的双亲在喊他。

  就在路遥的身体越来越飘,即将失去意识时,胸口突然阵阵发烫,将他惊醒。

  从怀中摸出那三角形饰物,发现这玩意变得滚烫无比,还在缓缓发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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