这七天里,他一直把自己关在“丽政殿”里,一步也没有出去,什么人也不想见。
他还是无法接受眼前的这个现实,他,李治,一个二十一世纪某二甲医院中医科的副主任,风华正茂、前途无量的时候,居然魂穿了?
他不知道前世——姑且这么叫吧——的自己,最终是死了还是变成了植物人,魂魄到了这里,竟然夺舍了一个七岁孩子的身体?
这个孩子也叫李治,或者更准确的说,这个孩子才是真正的李治。
没错,就是那个李治,大唐的第三代君主,被后世称为唐高宗的李治。
以最弱的姿态,在惨烈的夺嫡之战中胜出,笑到了最后,却被自己最心爱的女人篡夺了李家的江山。
七天时间,他也完全吸收了这孩子残留的记忆,可惜,没有太多的内容。
似乎从生下来,他就没怎么离开过这个“丽政殿”?
跟李治知道的历史一样,这个孩子是李世民和长孙无垢的第三子,大排行老九,小名雉奴。
可是,跟他认知的历史不一样的是,这个世界上似乎真的有着神佛的存在?
人人都可以选择修文或者练武,不像后世展现的文武那样,而是真正的修炼,修炼有成者,能够以一敌万,能够飞天遁地,能够益寿长生那种。
据说,练武者可分为后天、先天二境。
后天境界有三个层次。
“明劲”,练之总以规矩不可易,身体动转要和顺而不可乖戾,手足起落要整齐而不可散乱,拳经云:“方者以正其中”即此意也。
“暗劲”,练之神气要舒展而不可拘,运用要圆通活泼而不可滞。拳经云:“圆者以应其外”即此意也。
“化劲”,练之周身四肢动转,起落、进退皆不可着力,专以神意运用之。虽是神意运用,惟形式规矩仍如前二种不可改移。
虽然周身动转不着力,亦不能全不着力,总在神意之贯通耳。
拳经云:“三回九转是一式”即此意义也。
后天境界之后再修炼能达先天,先天境界就相对简单一些,只分为“先天”和“通神”二者,又叫“先天武者”和“武道通神”。
据说,一个人如果到了“武道通神”的地步,真正就是能够一人成军、毁山断岳。
但凡哪个国家有一位“武道通神”的存在,就不是别的国家敢轻易觊觎的,如同后世核武器般的威慑。
人至先天,寿数百五,通神之境,延年三百。
如今的大唐朝,真正武道通神者只有一人,那就是大唐的军神,“风尘三侠”之一的三元李靖李药师。
另外还有两人,可以说是达到了“半步武道通神”的境界。
一位是有“皂袍大将”之称的尉迟恭,尉迟恭身长一丈,腰大十围,面似黑锅底,善使两条竹节鞭,有万夫不当之勇。
尉迟恭最初在定阳王刘武周处投军,刘武周封其为先锋,却是李唐的敌人。
这位日抢三关,夜夺八寨,连斩上将数十员,败程咬金,扣李世民,悍勇之势、一时无两。
归唐后,入天策府,参与平定王世充、窦建德、刘黑闼、徐圆朗等,颇有功勋。
武德九年,参加玄武门之变,力保李世民登基为帝,受封为右武候大将军、吴国公,可以算是现在李世民手下的头号打手。
另外一位,就是上文中提到的秦琼秦叔宝。
要说起秦琼的名声威望,在整个隋唐年间可以算是首屈一指的。
秦琼,字叔宝,齐州历城人,乃祖是北齐领军大将秦旭,其父是北齐武卫大将军马鸣关大帅秦彝。
神拳太保、双锏大将,孝母似专诸,交友赛孟尝,黄骠马马踏黄河两岸,熟铜锏锏打山东三州六府半边天。
江湖中声名赫赫,官府里同样手眼通天。
其姑父是当时的北平王罗艺,其姨夫是大隋朝中的长平王邱瑞,而他所拜的义父更是大隋之柱靠山王杨林。
到了大唐朝,秦琼更是当年救过李渊一家老小的恩人,凭借自身的武艺成为大唐最耀眼的战将之一。
著名的“三鞭换两锏”,论起真功夫来,秦琼恐怕还要在那尉迟恭之上。
可惜,李世民登基之后,却逐渐疏远了秦琼。
一则秦琼此人最是忠义,秉性耿直,这样的人放在江湖,放在军旅都是不可多得的,在朝堂之上反而就是不可取的了。
再则,李世民先是诛杀了“赤发灵官”单雄信,又发动了“玄武门之变”,更是在此之后持续追杀李建成和李元吉的子嗣。
这一切行为,站在一个君主的立场上,自然无可厚非,却不是秦琼这样的人从内心里能够接受的。
又加上秦琼跟尉迟恭不同,他在一帮瓦岗旧将中的影响力甚大,即便胸怀宽广的李世民,多多少少也对此有些忌惮。
索性,秦琼就以养伤为由,逐渐地隐退了,也从原本的从一品翼国公,变成了正三品的左武卫大将军。
当然,戎马半生,秦琼多是身先士卒,也落下了一身伤病,现在彻底变成一头病老虎了。
练武如此,修文之人也同样有类似的等级划定。
此时的修文,多以儒家为尊。
对应武道的“明劲”、“暗劲”、“化劲”、“先天”和“通神”,修文的境界依次为“修身”、“德行”、“君子”、“立命”和“大儒”。m.xiumb.com
“修身”,陶冶身心,涵养德性,修持身性,载福绥仁惟造福,敬身有道在修身。
“德行”,文以致用、腹有诗书、以德行事,君子以制数度,议德行。
“君子”,九三,君子终日乾乾,夕惕若厉,无咎。
修文比练武更加难以进阶,除了日积月累,就要靠天赋和造化了,但凡能到“君子”境界的,已经无一不是一方天骄的存在了。
君子不妄动,动必有道;
君子不徒语,语必有理;
君子不苟求,求必有义;
君子不虚行,行必有正。
自然,前三者“修身”、“德行”、“君子”即为后天境界,而“立命”和“大儒”却是先天境界,文成大儒,亦可通神。
可惜,经过隋末唐初的大动荡,礼乐崩坏,文道不昌。
就连孔子的第三十一世孙孔颖达那样的人物,也只是到了“半步大儒”、或者叫“半步文道通神”的境界而已。
孔颖达,北齐后主武平五年生人,八岁就学,曾从刘焯问学,日诵千言,熟读经传,善于词章,隋大业初,选为“明经”,授河内郡博士,补太学助教。
隋末大乱,避地虎牢。
入唐后,任国子监祭酒,奉李世民之命,编纂“五经正义”,也是李唐诸位皇子南书房的主讲之一。
可惜,如此诱人的修文练武,跟李治却毫无关系,他天生就是传说中的“天漏之体”,半点真气也无法储存。
即便是吃了灵丹妙药,或者外人强输给他的,也如过纱之水、毫无存留。
在人人修炼的时代,这是这个孩子从小就被人诟病最多的地方,也是他记忆中最深刻的东西,此时的李治却不以为然。
因为,他感受到自己的丹田之中,有两股柔柔的、暖暖的气息。
一股较弱,应当是老太监张阿难输给他的内力,一道却极强,似乎是被封在丹田之内的?
那是孙思邈给他喂的,那颗“护心丹”化成的内力,其实也是一股能量。
李治“天漏之体”,浑身诸穴窍均为开放之态,这两股内力无处可去,竟然都跑到了他的丹田里。
可是,从那孩子的记忆中,李治清楚地记得,自己的丹田也是个大漏勺的存在,怎么可能存得住内力呢?
想到这个问题的时候,李治就运起了他前世练过的一门打坐之法,顿时眼观鼻、鼻观口、口问心,尽量把自己的心沉静下来。
让李治更加惊讶的事情发生了,他居然能“看”到自己的丹田?
丹田之内,两道内力一黄、一白。
白者较粗且温顺的很,黄者虽细小却有些“霸道”,二者互不相让,似乎都想吞噬了对方?
就在此时,这一黄、一白两股内力,却突然像是感到了恐惧?
是的,恐惧,它们都“颤抖”了起来,甚至有些想逃离李治的丹田。
又是一瞬间,这两股真气却消失了,准确地说被丹田上空高悬的一物给吸走了。
那是一柄枪吗?
就算是一柄枪,也是一柄袖珍的枪,长短粗细宛若中指,却时隐时现、若有若无的,吸收了这两股真气之后,似乎更清楚了一些?
这袖珍枪的“无耻霸道”行径,让李治很是无语。
知道了这是一个能够修炼的世界,凭借着自己的“先知”,以及前世那些年的积累,李治还是很有信心去将那两股内力给炼化的。
这都不叫到嘴的鸭子,而是已经进到自己身体里的内力,却硬生生被这个袖珍枪给抢走了。
话说,这个玩意儿是从哪里来的啊?
似乎、好像,在之前那孩子的记忆中,根本就没有这袖珍枪的任何痕迹啊?
正在李治懊恼的时候,那柄袖珍枪尾端排出一丝浓浓的灰气,逐渐散满李治的丹田,然后逐渐顺着李治的十二正经游走,继而奇经八脉。
前世是学中医出身,又杂七杂八的练了那么多年的各类功法,李治当然对人体内的经络和穴窍小有研究。
随着那丝灰气在体内游走的面积越大,颜色也逐渐淡了下来,由一开始的深灰,变成了后来的浅灰。
这算什么啊?
它抢吃了那两股内力,这算是它的排泄物吗?
李治没来由的冒出这样的想法。
而那高悬在他丹田之中的袖珍枪,似乎能够感应到李治的心意,竟然在那里微微晃荡了起来。
似乎不是在搞破坏,而是在幸灾乐祸吗?
李治的心情可以说是非常的不爽,不仅仅是莫名其妙地穿越到了这个地方,更是觉得自己被丹田之内,那柄袖珍枪给侮辱了。
可惜,这两者都是他无能为力的。
在外人眼里,他依然还是原来那个“天漏之体”,而事实上,他体内的经络和穴窍,已经彻底得到了改造。
只是,李治不知道罢了。
他更加不知道的是,体力游走的那丝灰色气体,被他误认为袖珍枪排泄物的,更是全天下人都梦寐以求的,很多人修炼一辈子都未必能够拥有的东西。
……
“阿难,雉奴还是不肯出门吗?”
“立政殿”的书房内,李世民揉了揉有些肿胀的太阳穴。
他也是先天境界的强者,只是当了皇帝之后,练功方面就难免懈怠了。
都过去十多年了,李世民依然停留在先天初阶,比起旁边的张阿难,差的就不是一点半点了。
“陛下,晋王这几日一直将自己关在房间里。不过身体应当是好了,食量还增大了不少,这两天,御膳房都是送过去原来两倍的饭菜。”
张阿难如实地回答到,他心里清楚,即便自己不说这些,李世民也会知道的。
在李世民的手中,有一支特殊的力量,名为“丽竞门”。
没有人知道“丽竞门”究竟有多少人,也没有人知道“丽竞门”里都是些什么样的人。
只是到了一定级别的人,却都深信不疑,那才是李世民真正依仗的力量,能够帮他处理一些满朝文武都处理不了的事情。
“事情查清楚了吗?到底雉奴为何要到武库去?雉奴身边小太监招供的那柄生锈大铁枪,怎么就踪迹不见了?”
李世民的桌子上,已经放了一本折子,封面上没有署名,张阿难却知道那是他这个太监总管也不能碰触的东西。
那是“丽景门”给李世民的奏报,内容就是关于李治受伤前后的全过程,只是唯独没能说清楚,那生锈的大铁枪到底去了哪里?
这样的结果,自从“丽竞门”成立以来,也没有发生过几次。
如果非要记个数的话,可能是两次,而李治这次事件,就算是第三次了。
“陛下,晋王身边的小太监,是魏王殿下推荐的,不过这个小太监的亲哥哥却在太子府听差,而且……而且听人说这个小太监在事发前一天,还到过蜀王殿下的府上。”
即便知道犯着忌讳,张阿难也只能硬着头皮,如实地说了自己了解到的情况。
因为他很清楚,这些事情,“丽竞门”的人也一定能查的到。
只可惜,那名小太监已经死了,事发后的第三天死掉的,就在他自己住的房间里。
仵作给出的结论是——自缢,完美的自缢现场,没有发现任何他杀的蛛丝马迹。
“那么,那柄生锈的大铁枪呢?”
李世民冷冷地追问道,似乎自动忽略了,张阿难所提到的,他的三个宝贝儿子。
“老奴无能,没有查到那大铁枪的去向——”
听到李世民冰冷的质问,张阿难吓得连忙跪倒在地。
而李世民却释然了。
跟“丽竞门”上报的结果一般无二,甚至连请罪的言语都相差无几。
“臣等无能,没有查到那大铁枪的去向——” 蓝星,夏国。
肿瘤科病房,弥漫着医院独有的消毒水味道。病房是单人间,设施俱全,温馨舒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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可对于孑然一身的路遥来讲,却是无人问津的等死之地。
他是癌症晚期,靠着意志力撑到现在,但也只是多受几天罪罢了。
此刻,路遥躺在病床上,怔怔望着床头柜上的水杯,想喝口水。
可他拼尽全力却无法让身体离开病床。剧痛和衰弱,让这原本无比简单的事情成了奢望。
这时,一道幸灾乐祸的声音响起:“表哥~你真是狼狈呢。连喝口水都得指望别人施舍。”
一位英俊的年轻男子悠闲坐在病床前,翘着二郎腿,眼睛笑成一道缝。
“你求求我,我给你喝口水如何?”
路遥面无表情,一言不发。自从失去了自理能力,一帮亲戚的嘴脸已经见多了,不差这一个。
男子起身,将水杯拿在手里递过来,“表哥别生气,我开玩笑的,你对我这么好,喂你口水还是能办到的。”
说完话,他将水杯里的水,缓缓倒在路遥苍白消瘦的脸上。
被呛到,路遥无力的咳嗽几声,好在少量的水流过嗓子,让他有了几丝说话的力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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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张鑫,为什么?我从未得罪过你。你去星盟国留学,还是我资助的!”
张鑫将水杯放下,不紧不慢的说:“谁让你这么古板呢,只是运点感冒药罢了,又不犯法,你非得千方百计的拦着。”
路遥脸上闪过一丝了然之色,道:“张鑫你这垃圾,狗改不了吃屎。将感冒药运到国外提炼毒品……咳咳……”
张鑫理了下领带,笑道:“你别血口喷人啊,我可是国际知名企业家。这次回国,‘省招商引资局’还打电话欢迎我呢~”
路遥叹了口气,现在的自己什么都做不了,索性闭上眼睛不再说话,安静等待死亡的到来。
但张鑫却不想让眼前饱受病痛折磨、即将离世的表兄走好。他附身靠近,悄悄说道:琇書蛧
“表哥啊~其实呢,我这次回国主要就是见你一面,告诉你一声——你的癌,是我弄出来的~”
路遥陡然挣开眼,“你说什么!”
张鑫笑眯眯的掏出个铅盒打开,里面是件古怪的三角形饰物,仅有巴掌大小,中间是只眼睛似的图案,一看就很有年代感。
“眼熟吧?这是我亲手送你的,货真价实的古董。我在里面掺了点放射性物质,长期接触就会变成你现在这副鬼样子。”
路遥马上认出来,这是自己很喜欢的一件古物,天天摆在书桌上,时不时的把玩,没想到却是要人命的东西!
他伸出枯枝似的手臂,死死的抓住眼前人的胳膊!“你……”
“别激动~表哥,我西装很贵的。”张鑫轻松拿掉路遥的手,小心的捏起铅盒,将放射性饰物塞进他怀里。
“我赶飞机,得先走一步。你好好留着这个当做纪念吧,有机会再去你的坟头蹦迪~”
说完话,张鑫从容起身离开。临走前,还回头俏皮的眨眨眼。他原本就男生女相,此时的神态动作居然有些娇媚。
保镖很有眼力劲,赶紧打开病房门。同时用无线耳麦联络同事,提前发动汽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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路遥只能无力的瘫在床上,浑身皆是钻心剜骨般的剧痛,还有无穷悔恨、不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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但很快,剧痛渐渐消失,只剩麻木,路遥隐约听到过世的双亲在喊他。
就在路遥的身体越来越飘,即将失去意识时,胸口突然阵阵发烫,将他惊醒。
从怀中摸出那三角形饰物,发现这玩意变得滚烫无比,还在缓缓发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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