等林妩跟沈丽君关系破裂后,她再上前扶沈家一把,到时候,沈丽君肯定会对自己感恩戴德!
届时。
她便是沈家的救世主。
也是此时,张仙仙突然想到一个人。
十年后。
那个可是罕见的女企业家之一,仅一人之力,就垄断青市和C市的房地产行业。
她不知道对方叫什么名字。
只知道大家都称呼她为沈总。
现在想想,那个沈总很有可能就是十年后的沈丽君。
因为她曾见过对方上过一档新闻节目。
虽然记忆模糊。
但五官和沈丽君真的很像。
思及此。
张仙仙眯了眯眼睛,“确定,当然确定。就沈丽君了!”
未来女企业家的气运能低到哪里去?
系统接着开口,【宿主,每个人绑定的机会只有一次,而且一旦确定绑定后就不能更换其他人了,你真的不要再好好想想了?】
“不用想,就沈丽君。”张仙仙眼神坚定的道。
【好。】在系统的操作下,空气中突然出现一道透明屏幕,屏幕上显示着‘是’跟‘否’这两个按钮。
张仙仙毫不犹豫的按下了‘是。’
【绑定成功!】
看着绑定成功的字眼,张仙仙眼底全是畅快的神色。
系统在这个时候开口,【宿主,绑定成功后张仙仙的气运会慢慢转移到你身上来,这几天你注意休息,以免体力不足。】
“知道了。”张仙仙点点头。
**
青中。
沈丽君和苗雅静一左一右的挽着林妩的手,往食堂的方向走去。
沈丽君笑着道:“我可太喜欢青市的天气了,这马上都要过年了,居然还穿着短袖!怪不得那么多人都喜欢来青市旅游。”
苗雅静轻叹一声,“有什么好的,一年四季都是一个季节,我连雪长什么样子都不知道!我更喜欢烟雨江南,四季分明的城市。”
身为一个标准的南方人,苗雅静可真是太羡慕北方的孩子们了。
冬天可以玩雪。
秋天可以赏枫叶。
春天可以看万物复苏。
夏天......
算了吧。
他们这里一年四季都是夏天。
闻言,沈丽君微微蹙眉,“雪有什么好看的,下雪天冷死了,我最讨厌的就是冬天!”
偏偏她还是冻疮体质。
每年冬天她都会长很多冻疮。
幸好。
今年她在青市。
就不用担心冻疮问题了。
语落,沈丽君看向林妩,“小妩,你呢?”
林妩道:“其实我也没看过雪。”
她好像跟热带城市格外有缘。
上辈子也生活在热带城市。
这辈子也是......
而且前世的她喜欢常居实验室,就更没见过雪了。
沈丽君好像想到了什么,“对了,临城镇也属于热带城市。”
语落,沈丽君接着道:“我才你们两个幸运儿肯定不知道冻疮为何物!”
苗雅静立即道:“冻疮我知道啊!就是书里描写的那个,冬天就长在耳朵上,很痛是吧?”
沈丽君轻叹一声,“冷的时候痛,还会破皮流血,等天气渐渐热了,伤口就开始发痒,而且痒得钻心。”
那种感觉沈丽君可不想再经历第二次了。
苗雅静眯了眯眼睛,“又痛又痒?那是什么感觉啊?丽君,你身上长过冻疮?”
忽然就很想体验一次。
“长过,”沈丽君点点头,“而且还不止一个。”
说完,沈丽君就伸出了自己的手,“你们看,这都是长冻疮后留下来的疤痕!”
沈丽君因为是长冻疮体质,每年入冬后,无论保暖措施做得有多好,冻疮都会准时报到,有的时候手肿得甚至像个猪蹄,因此,疤痕也有些深!
平时苗雅静没有注意过沈丽君的手,此时看到,不由得瞪大眼睛,“天哪!怎么这么严重?”
沈丽君笑着道:“这些你不羡慕北方的四季分明了吧?”
苗雅静犹豫了下,然后道:“我还是有点想看看雪,还想堆雪人,打雪仗.......”
这些游戏都是苗雅静在电视上才能看到的。
她好像不撑伞在雪地里跑一圈,然后再跳到厚厚的雪里去,让雪把自己掩盖起来。
那种感觉光是想想就觉得很浪漫。
沈丽君笑着道:“既然你们俩都这么想看雪,等咱们毕业后,去沪市旅游啊!刚好我是在哪里长大的,我还可以当导游呢!”
“好啊!”苗雅静和林妩都觉得这个提议非常不错。
乔然和钱亮就走在后面。
钱亮用胳膊肘撞了撞乔然,“你真不讨厌林妹妹啦?”
林妹妹?!
乔然楞了下,看向钱亮,“你说谁?”
“就林大美人啊,”钱亮接着道:“上次校庆的时候,林大美人那两个哥哥都这么叫她来着。”
所以现在很多人都跟着这么叫。
“哥哥?”乔然好奇的道:“你是说修理铺的老板是林妩的哥哥?”
钱亮抓了抓脑袋,“他们有人说是哥哥,还有人说听见林大美人叫他老舅,现在我也搞不清楚到底是哥哥还是舅舅,反正是亲戚就对了!要不然,林大美人怎么每天晚上放学都去修理铺帮忙呢?”
乔然点点头。
怪不得。
语落,钱亮又道:“你还没有回答我刚刚的话呢!”
乔然接着道:“我说了,以前是我对林妩有所误解,所以才会讨厌她,以后不会了。”
钱亮眯了眯眼睛,很显然是不相信乔然的这番说词,最终决定试探下乔然的底线。
在心里斟酌了下用词,钱亮接着道:“我觉得林妹妹比张仙仙长得好看。”
换成以前,若是听到钱亮说这种话的话,乔然肯定会立即反驳他,然后据理力争。
但今天的乔然居然出奇的平静。
平静到就好像钱亮什么话都没说一样。
末了,还点点头,很赞同的道:“其实,我也觉得她比仙仙好看。”
他是从什么时候开始觉得林妩比张仙仙好看的呢?
是看到林妩为好朋友直接出头的时候,还是林妩坐在高台之上弹奏钢琴和吹唢喇的时候呢?
他也不知道......
闻言,钱亮瞪大眼睛,眼底全是不可思议的神色,“卧槽!乔然!乔大少!你知不知道你刚刚再说些什么?”
“嗯。”乔然点点头。
钱亮舔了舔嘴唇,这才敢相信乔然是真的变了。
须臾,钱亮朝乔然伸出右手,“恭喜你乔大公子,你的审美终于恢复正常了!”
乔然勾唇苦笑,拍了下钱亮的手。
钱亮接着道:“对了,你之前还说要跟苗雅静道歉来着!你去道歉了吗?”
提及道歉的事情,乔然的神色黯了黯。
他不知道怎么去组织语言跟苗雅静道歉。
他更怕道歉的字眼会再次伤害到苗雅静。
须臾,乔然摇摇头。
钱亮好奇的道:“然哥,你是怎么得罪了苗雅静的?”
按理说.......
乔然和苗雅静完全是两个世界的人,他们根本就没有任何交集的才对。
乔然紧抿着唇,“这件事不能跟你说。”
他答应过苗家父母的,不会把那天晚上发生在警局的事情告诉任何人。
钱亮也没再强求,“好吧!对了,还有一周就要放寒假了,你今年准备去哪儿玩?”
“寒假就那么几天,今年我打算在家里好好陪着爷爷奶奶过年。”
其实高一高二年级早就放假了。
但高三不一样。
高三即将面临高考,时间紧任务重,所以青中高三放寒假要比普通学校晚很多,一般在腊月26才会考试放假。
食堂里。
沈丽君一边吃饭,一边看手机。
见她一直浏览新闻,苗雅静调侃道:“丽君,没看出来嘛!你还挺关心国家大事的。”
“不是,我是在找一条......”寻人启事四个大字马上就要脱口而出事时,沈丽君及时刹车,笑着道:“我是在找一条可以减肥瘦身的广告!”
对!
就是减肥瘦身的广告!
一句话说完,沈丽君简直想给自己点个赞。
她咋这么机智呢?
要不是她反应快,就露馅了!
要是露馅了,还怎么给林妩惊喜!
“你又不胖,”苗雅静看了沈丽君一眼,“减什么肥?”
沈丽君笑着道:“不是我,是我一个朋友,她有点微胖,平时挺苦恼的。”
沈丽君还真没撒谎。
因为她确实有个胖胖的朋友,并且已经从沪市搬到青市来了。
闻言,林妩适时地开口,“很多减肥药都是资本用来割韭菜的噱头,有些是不值钱的糖片,有些则是对身体有害的化学物品,千万不要轻信网络上那些广告。”
“最健康的减肥方式就是运动。”
沈丽君点点头,“好的小妩,我知道了。”
晚上放学。
林妩去修理铺帮忙,沈丽君跟苗雅静走了一段路后,到了岔路口还是分开了。
孙珊珊一直悄悄跟着沈丽君的脚步。
她想了很久。
最终决定挽回沈丽君这个正儿八经的千金大小姐。
虽然他们家已经搬到花月公馆去了。
但......
这么长时间了,她都没能顺利跟富二代交上朋友。
更被说打入富二代的朋友圈了。
所以。
沈丽君是她最后的机会了!
总不能把这个机会白白让给林妩。
林妩算什么?
她就是个从乡下来的小村姑而已。
林妩凭什么跟沈丽君走在一起。
像沈丽君这种优质的朋友,应该是为她准备的才对的。
看着沈丽君的背影,孙珊珊眯了眯眼睛,最后加快脚步,追了上去,“沈小姐,请等一下。”
闻言,沈丽君疑惑的回头。
看到孙珊珊,她无语的蹙眉。
孙珊珊快速地追上沈丽君的脚步,态度真诚的道:“沈小姐,我是来给你道歉的,对不起......”
道歉?
这孙珊珊想干嘛?
觉得自己很穷的时候,就拼命的贬低自己,现在知道她家很有钱后,又来道歉!
这人有病吧?
而且还病得不轻。
“孙珊珊咱俩不熟,你不用给我道歉。”语落,沈丽君转身就走。
孙珊珊立即跟上沈丽君的脚步,一边走一边道:“沈小姐,以前发生的事情都是误会,我可以给你解释的!”
“不需要解释。”
孙珊珊咬了咬唇,接着道:“沈小姐,其实林妩她没你想象中的那么好,她的母亲是个插足别人婚姻的小三,她也是个私生女!像她这样的人,根本就没有资格跟你做朋友!”
听到这话,沈丽君怒从心中来,顿住脚步,回头看向孙珊珊,“孙珊珊,不要脸的人我见过不少,但像你这么不要脸的人我还是第一次见!你凭什么说小妩妈妈是小三,你又凭什么说小妩是私生女?我看你长得人模狗样的,一张嘴都能给菜园子施肥了!”
“有你这样的败类,简直就是青中的耻辱!”
孙珊珊的脸色有些白,她知道沈丽君和林妩的关系很好,但她没想到,两人的关系竟然已经好到了这种程度!
沈丽君为了林妩居然骂她。
可她又没做过伤害沈丽君的事情。
再说!
她都给沈丽君道歉了,沈丽君还想怎么样?
换成平时,孙珊珊肯定受不了这样的委屈。
但今天不一样!
站在她面前的人可是正儿八经的豪门千金。
沈丽君对于她来说,更像是一张豪门入场券。
只要能跟沈丽君交上朋友,便能改变她的人生轨迹。
所以!
她必须要将所有的委屈全部吞咽下去。
只要熬过所有的风雨和考验,她就能拨云见日,看到彩虹。
思及此,孙珊珊深吸一口气,尽量让自己冷静下来,接着道:“沈小姐,你根本就不了解林妩!她远没有你想象中的那么好,你把她当朋友,她却把你当成垫脚石!”
“她一直都在利用你,我们家以前跟她家住一个小区,我曾亲耳听到她跟她妈计划着怎么算计你!她想利用你结交到更高层次的朋友,从而嫁入豪门,改变命运。”
虽然孙珊珊并没有听到这番话,但是在她看来,林妩就是这种人。
如若不然,林妩怎么会跟沈丽君成为朋友?
还不是因为另有目的!
林妩也太不要脸了。
偏偏,沈丽君还看不清林妩的真实嘴脸。
说到这里,孙珊珊看向沈丽君,接着道:“如果你不是沈家小姐的话,林妩是绝对不会跟你成为朋友的,我太了解她了!”
沈丽君双手抱胸,轻轻笑了下,“孙珊珊,我看刚刚那番话应该是你自己的心里想法吧?”
她太了解林妩了!
林妩怎么可能是那种虚荣的拜金女!
这些话很明显都是孙珊珊杜撰出来的。
“不!不!”见沈丽君还是不相信自己,孙珊珊非常着急,“沈小姐,我说的都是真的!我可以发誓,林妩从一开始带着目的才接近的你!”
沈丽君眯了眯眼睛,“果然,自己是什么人,就会把别人也想成那样的人!孙珊珊,你不觉得你现在很像一个挑拨不成,就气急败坏的小丑吗?”
“沈小姐,我真的没有骗你!”孙珊珊甚至开始竖起三根手指头对天发誓,“如果我说的都是假话的话,就天打五雷轰,不得好死!”
“如果发誓有用的话,要派出所干什么?”沈丽君冷哼一声,“我现在总算是知道小妩为什么要跟你们家断绝关系了!”
有个这么恶心的亲戚,不抓紧撇清关系,难道等着过年吗?
孙珊珊还想再说些什么,就在此时,一辆豪车开过来,直接停在沈丽君面前。
从豪车上下来一个中年男人,弯着腰,绝对恭敬的道:“小姐,请。”
沈丽君没再理会孙珊珊,将书包递给中年男人,而后抬脚上车。
孙珊珊愣在原地,脸上说不出什么神情。
她认识这辆车。
全球限量版劳斯莱斯。
售价9位数以上。
如果......
如果她能跟沈丽君成为朋友的话,现在是不是也能跟沈丽君一起坐上这辆豪车?
孙珊珊捏了捏手指。
不行!
她一定要获得沈丽君的信任,跟她成为最好的朋友,然后狠狠的将林妩踩在脚底下。
这边。
限量版莱斯莱斯刚停在院子里,一名体型稍胖的女孩,就从沈家大厅内跑出来,“丽君!”
“彤彤!”看到来人,沈丽君特别激动,笑着道:“你不是说明天才能到青市吗?怎么今天就到了?”
这便是沈丽君为数不多的好朋友之一。
周彤彤。
周彤彤五官底子还不错,就是有点胖,身高158cm的她,体重150,因此,还有个外号叫胖妞。
但沈丽君却从来都不叫她这个外号。
而是跟她的家人一样,亲昵的称呼她为彤彤。
周彤彤笑着道:“我这不是想给你个惊喜吗?怎么样?有没有被惊喜到?”
沈丽君点点头,“非常有!”
语落,沈丽君挽着周彤彤的手,接着道:“你几点到的青市?”
“上午十点半,我听阿姨说你大概傍晚五点到家,所以就提前来了。”
沈丽君抱了下周彤彤,“爱你爱你!刚好你马上就要过生日了,我有礼物要送给你。”
“什么礼物?”周彤彤好奇的道。
沈丽君一脸神秘的道:“你猜猜。”
“你给个提示,是珠宝还是电子产品?”
沈丽君家里有钱,所以出手也大方,每次周彤彤过生日,她准备的礼物都非常贵重。
反之......
周彤彤因为家境没有沈丽君好,对她也就没那么大方。
沈丽君笑着道:“是每个女孩子都要用到的东西。”
周彤彤眯着眼睛想了会儿,然后道:“难道是裙子?”
“不是。”沈丽君摇摇头。
“首饰?”周彤彤再猜。
难道沈丽君又要送给自己一套奢侈品?
想到这里,周彤彤有些激动。
闻言,沈丽君还是摇头。
周彤彤的神色暗了一瞬,几乎是稍纵即逝,接着猜测,“难不成是护肤品?”
这把沈丽君立即点头,“对对对!就是护肤品,我本来打算等你生日的时候,给你寄过去的!没想到你们家居然也从沪市搬到青市来了!”
周彤彤好奇的道:“是什么牌子的护肤品啊?”
沈丽君出手的,通常都不是什么便宜玩意。
刚好自己的护肤品也快用完了。
沈丽君保持神秘,笑着看向周彤彤,“你跟我来就知道了。”
周彤彤立即跟上沈丽君的脚步。
两人来到沈丽君的卧室。
一进屋,周彤彤就看到了沈丽君摆在床头的合影。
跟沈丽君合影的女孩子长得很好看,从角度来看,应该是自拍,女孩穿着民国时期的蓝色盘扣旧裳,双马尾辫,笑靥如花,而且,两人姿态亲昵。
周彤彤不着痕迹的蹙眉,她没想到,沈丽君居然这么快就在青市找到了好朋友!
那她算什么?
周彤彤将那些复杂的情绪全部压下去,依旧满面笑容的道:“这是你在青市交到的新朋友?”
“嗯,她长得漂亮吧?”沈丽君接着问道。
周彤彤点点头,“嗯,漂亮。”
何止是漂亮,简直就是倾城绝色。
沈丽君也算是个美人坯子,但是在这个女孩子的映衬下,竟然显得有些黯淡无光了。
沈丽君笑着道:“她叫林妩,是我来青市后交到的第一个好朋友!彤彤,我告诉你,小妩她什么都会可厉害了!有时间我一定要介绍你们俩认识。”
从沈丽君的笑容里,周彤彤能感觉得出来,她是真的很喜欢这位叫林妩的新朋友。
这个刚认识才一个学期的新朋友,在沈丽君心里的地位,甚至超过了她!
想到这里,周彤彤有些不甘咬了咬唇。
她跟沈丽君好几年的友谊,竟然还比不上一个刚认识不到一脸的新朋友!
简直就是讽刺。
这说明......
沈丽君根本就没把她当成真正的好朋友。
周彤彤有些难过。
她感觉自己的被好朋友背叛了。
不过,虽然心里不好受,但周彤彤还是努力的保持着微笑,“好啊!我也喜欢交朋友!”
沈丽君眉眼弯弯,“小妩她性格很好的,你们俩肯定合得来,对了,我还认识了一个朋友叫苗雅静。”
语落,沈丽君拿起另一张三人合照,“你看,就是这个,她学习成绩很好的,在班上是学习委员,到时候我们四个一起玩啊。”
“好。”周彤彤点点头,接着道:“你不是说要给我看礼物吗?礼物呢?怎么还不拿出来?”
沈丽君笑看周彤彤,“你先闭上眼睛。”
周彤彤立即闭上眼睛。
须臾,她笑着道:“好了彤彤,你可以睁开眼睛了。”
在周彤彤睁开眼睛的那一瞬间,沈丽君就像变戏法一样,从身后变出一个礼盒。
看到礼盒的瞬间,周彤彤的惊讶的道:“天呐!天呐!天呐!我没看错吧?是美人吟!”
美人吟现在真的很出名!
超级出名。
周彤彤身边用过美人吟的人,全部一致好评,皮肤状态更是肉眼可见的在变好。
只可惜,美人吟太难买了,周彤彤在网上预约了好多次,都没预约到排队的机会。
甚至连找黄牛都没找到。
没想到沈丽君会送自己这样的好东西,“丽君,你这是在哪儿买的?我找了好多关系都没买到呢!”
沈丽君笑着道:“我妈认识美人吟的店长。”
她答应过林妩,不能把她是美人吟千金的事情告诉别人,那就要遵守秘密!
目前学校里就只有她跟苗雅静知道。
照现在的情况来看,怕是连孙珊珊都不知道。
若是孙珊珊知道林妩是美人吟的千金的话,肯定第一时间去找林妩道歉,而不是找她道歉。
闻言,周彤彤惊讶的道:“真的吗?阿姨真认识美人吟的店长?”
“嗯。“沈丽君点点头。
周彤彤笑着道:“阿姨不愧是阿姨,居然连美人吟的店长都认识!那阿姨认识美人吟的店长,是不是想买几套美人吟就能买几套啊?”
沈丽君听出了周彤彤的言外之音,接着道:“这倒也不是,美人吟经常断货,就算是店长能自由支配的数额也没多少。”
虽然林妩是她的好朋友,她想要美人吟跟林妩说一声就行,但一直开口找林妩要的话,总归是不好的。
任何感情都不能过度消费。
周彤彤不着痕迹地蹙眉,她觉得沈丽君变了不少,以前的沈丽君不是这样的......
不过,周彤彤也没有表现出来,看向沈丽君,“君君,谢谢你送我这么珍贵的礼物。”
“不客气。”沈丽君满脸微笑,“咱们是好朋友嘛。”
周彤彤点点头,似是想到了什么,接着道:“我听说宋楠敬也搬过来了,他经常来找你玩吗?”
虽然她跟沈丽君是好朋友,但跟宋九却不是很熟。ωωω.χΙυΜЬ.Cǒm
宋九的性格很怪,他很少跟女孩子玩,除了沈丽君。
“他就住在我们家隔壁,前段时间回沪市了,要寒假之后才能过来。”沈丽君漫不经心的道。
周彤彤却非常好奇,“宋楠敬回沪市干嘛?”
“他爷爷走了。”
周彤彤瞪大眼睛,“他爷爷去年身体还好好的,怎么说走就走了。”
沈丽君叹了口气,“是脑溢血走的,手术都没做完,就走在手术台上了。”
宋老爷子走了之后,沈家父母也去吊唁了。
沈丽君因为课程太忙,就没有跟着一起回去。
闻言,周彤彤唏嘘不已。
不多时,卢曦月从外面回来,看到周彤彤,非常惊讶的道:“彤彤什么时候来的?”
“阿姨好,我上午刚到青市。”周彤彤看向卢曦月,礼貌的回答。
卢曦月刚想说些什么,就在此时,包内的手机却突然响了起来,她接起电话,也不知道电话那头说了什么,她的脸色变了变,“我马上到!”
挂断电话后,卢曦月看向沈丽君,“君君啊,妈妈有事要出去一趟,你在家里好招待下彤彤!”
卢曦月的性格一向温吞,见她这样,沈丽君有些担心的道:“妈,怎么了?”
“没事,”卢曦月朝沈丽君露出个微笑,“你王阿姨约我出去打牌呢!”
说完,卢曦月转身就走。
看着卢曦月的背影,周彤彤眼底神色复杂。
她是沈家的客人,卢曦月本应该热情接待才是,没想到,她居然跑出去打牌了!
这算什么?
难道这就是沈家的待客之道吗?
沈丽君也觉得母亲的言行有些不对,隐约间,一股不祥的预感涌上心头。
但她有想不出来到底是哪里不对劲!
周彤彤转头看向沈丽君,“君君,咱们晚上出去吃烧烤吧?”
沈丽君点点头,“好啊!”
周彤彤今天刚来青市,身为朋友,她当然要好好招待。
语落,沈丽君笑着道:“我知道哪家的烧烤最好吃!”
沈家有钱,沈丽君平时出入的都是星级米其林餐厅,思及此,周彤彤激动的道:“好啊好啊!那咱们现在就走吧!”
坐上沈家的豪车后,约摸半小时就到了目的地。
看着隐藏在天桥底下的烧烤摊,周彤彤人都傻了。
这就是沈丽君说的好地方?
就这种没有档次的路边摊,平时她看都不会多看一眼,没想到沈丽君竟然会带她来这种地方吃东西!
看来,她在沈丽君心里真是越来越没分量了!
沈丽君挽着周彤彤的手,笑着道:“这家店我经常跟小妩他们一起来吃,味道特别好!只要吃过一次,你肯定会爱上的!”
周彤彤皮笑肉不笑,“那我真的很期待呢!”
期待个屁!
如果身边这人不是沈丽君的话,她肯定转身就走。
**
孙家。
今天是林桂美的生日,孙家的亲戚们都来给林桂美庆祝生日。
在市医院上班的孙芳也来了。
换成平时,林桂美生日通常都是关起门来自家庆祝。
但今年不一样。
毕竟,林桂美马上就要成为美人吟的店长了。
就连一向瞧不起林桂美是个乡下人的孙家二叔二婶都来了。
孙二婶看向林桂美,脸上堆满了笑,“我就知道桂美这孩子是个有福气的,定邦呀,没娶错人!”
林桂美在心里冷哼一声。
现在知道她有福气了?
晚了!
“二婶儿,我记得我跟定邦结婚时,您可不是这样说的。”现在的林桂美也不怕得罪这些人。
整个孙家,就她能在美人吟当店长,加上她能力好,未来说不定还能当门店经理、区经理和总经理,孙家这些人算什么?
从前她是孙家最没有存在感的人,一没家世,二没个好工作,孙家人个个都比她强,因此,她习惯了伏小做低。
如今的林桂美终于扬眉吐气一回,自然不需要再隐忍。
闻言,孙二婶脸上浮现出几分尴尬的神色,只好转移话题,“桂美,你准备什么是去美人吟任职?”
“估计在过年之前手续就能下来。”昨晚她刚跟顾淑芬通过电话,说她的资料初步审核已经通过了。
既然初审已经通过,后面的其他审核就是走个流程而已,她现在只要安心在家等着任职书就行。
听到这话,孙芳惊讶的道:“嫂子,这么快吗?”
“嗯。”林桂美点点头,眸底全是得意的神色,“我同学已经升区经理了,我是她推荐的,所以只要走个流程就行。”
孙芳一把抱住林桂美,“嫂子,你是我身边的朋友圈里第一当上美人吟店长的人!前段时间我有同学也去美人吟新店面试了,但被刷下来了!”
主要是竞争对手太多!
美人吟是个新兴产业,未来前景非常好,升值空间也大,因此好多硕士生博士生都去应聘,导致面试都要排队。
目前美人吟的普通店员都要求会说英语了!
更有金融专家预测,美人吟在五年之内必定可以上市。
孙二婶眯了眯眼睛,看向林桂美,“桂美,等你升职经理的时候,也拉一把我们家晓薇呗。”
孙二婶说的是儿媳妇郑晓薇。
郑晓薇自从生完孩子就在家但全职太太,因为跟社会脱轨太多年,找工作时屡屡碰壁!
林桂美也没有直接拒绝,只是意味深长的道:“二婶,您怎么不早说?我已经提前答应过素素了。”
孙二婶不着痕迹的蹙眉。
这还没当美人吟的店长呢就已经开始摆官架子了!
要是上任了还得了?
偏偏,孙二婶还有气不能出。
闻言,孙母笑着接话,“桂美啊,晓薇总归跟咱们都是一家人,素素的事情可以往后推推,毕竟,肥水不流外人田。”
换成以前,孙母说的话,林桂美哪敢不听?
但现在到底是不一样了!
现在她才是这个家里的老大。
林桂美看了眼孙母,“我考虑考虑吧。”
孙母瞧了眼脾气越来越大的儿媳妇,也没再多说些什么。
第二日。
是林桂美约好见顾淑芬,顺便拿任职书的日子。
下午一点钟。
她将车子开到与顾淑芬约好的咖啡厅。
刚停好车,就看到林桂香和小李并肩走过来。
林桂美不认识小李,她看向林桂香,断定林桂香是跟着自己过来,于是便抬脚走了过去,“等一下。”
林桂香脚步一顿,身边的小李微微蹙眉,正准备说些什么,却被林桂香用眼神制止。
“有事吗?”林桂香笑着问道。
林桂美接着道:“告诉你个好消息,我马上就要成为美人吟的店长了,今天就是过来拿任职书的,你要是识趣的话,现在立刻马上给我磕个头,或许我还能在美人吟找个扫地保洁的活给你做。”
语落,林桂美双手抱胸,满脸得意的看向林桂美。
边上的小李都惊呆了!
这女人是疯了吗?
她知不知道林桂香是谁?
还给她磕个头,就给林桂香找个保洁的活......
这女人真不是从精神病医院跑出来的吗? 蓝星,夏国。
肿瘤科病房,弥漫着医院独有的消毒水味道。病房是单人间,设施俱全,温馨舒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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可对于孑然一身的路遥来讲,却是无人问津的等死之地。
他是癌症晚期,靠着意志力撑到现在,但也只是多受几天罪罢了。
此刻,路遥躺在病床上,怔怔望着床头柜上的水杯,想喝口水。
可他拼尽全力却无法让身体离开病床。剧痛和衰弱,让这原本无比简单的事情成了奢望。
这时,一道幸灾乐祸的声音响起:“表哥~你真是狼狈呢。连喝口水都得指望别人施舍。”
一位英俊的年轻男子悠闲坐在病床前,翘着二郎腿,眼睛笑成一道缝。
“你求求我,我给你喝口水如何?”
路遥面无表情,一言不发。自从失去了自理能力,一帮亲戚的嘴脸已经见多了,不差这一个。
男子起身,将水杯拿在手里递过来,“表哥别生气,我开玩笑的,你对我这么好,喂你口水还是能办到的。”
说完话,他将水杯里的水,缓缓倒在路遥苍白消瘦的脸上。
被呛到,路遥无力的咳嗽几声,好在少量的水流过嗓子,让他有了几丝说话的力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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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张鑫,为什么?我从未得罪过你。你去星盟国留学,还是我资助的!”
张鑫将水杯放下,不紧不慢的说:“谁让你这么古板呢,只是运点感冒药罢了,又不犯法,你非得千方百计的拦着。”
路遥脸上闪过一丝了然之色,道:“张鑫你这垃圾,狗改不了吃屎。将感冒药运到国外提炼毒品……咳咳……”
张鑫理了下领带,笑道:“你别血口喷人啊,我可是国际知名企业家。这次回国,‘省招商引资局’还打电话欢迎我呢~”
路遥叹了口气,现在的自己什么都做不了,索性闭上眼睛不再说话,安静等待死亡的到来。
但张鑫却不想让眼前饱受病痛折磨、即将离世的表兄走好。他附身靠近,悄悄说道:琇書蛧
“表哥啊~其实呢,我这次回国主要就是见你一面,告诉你一声——你的癌,是我弄出来的~”
路遥陡然挣开眼,“你说什么!”
张鑫笑眯眯的掏出个铅盒打开,里面是件古怪的三角形饰物,仅有巴掌大小,中间是只眼睛似的图案,一看就很有年代感。
“眼熟吧?这是我亲手送你的,货真价实的古董。我在里面掺了点放射性物质,长期接触就会变成你现在这副鬼样子。”
路遥马上认出来,这是自己很喜欢的一件古物,天天摆在书桌上,时不时的把玩,没想到却是要人命的东西!
他伸出枯枝似的手臂,死死的抓住眼前人的胳膊!“你……”
“别激动~表哥,我西装很贵的。”张鑫轻松拿掉路遥的手,小心的捏起铅盒,将放射性饰物塞进他怀里。
“我赶飞机,得先走一步。你好好留着这个当做纪念吧,有机会再去你的坟头蹦迪~”
说完话,张鑫从容起身离开。临走前,还回头俏皮的眨眨眼。他原本就男生女相,此时的神态动作居然有些娇媚。
保镖很有眼力劲,赶紧打开病房门。同时用无线耳麦联络同事,提前发动汽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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路遥只能无力的瘫在床上,浑身皆是钻心剜骨般的剧痛,还有无穷悔恨、不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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但很快,剧痛渐渐消失,只剩麻木,路遥隐约听到过世的双亲在喊他。
就在路遥的身体越来越飘,即将失去意识时,胸口突然阵阵发烫,将他惊醒。
从怀中摸出那三角形饰物,发现这玩意变得滚烫无比,还在缓缓发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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