这五人的家境显然各不相同,徐家底子要比沈家厚,很明显寻的女婿也都是家底还算厚实的,连带着徐家那边的表哥们穿戴也讲究些,还上过两年私塾,哪怕学得不如何,在人均文盲的年代,能看懂简单文字并懂得计算方法,就已经赢在了起跑线。
而王武三兄弟,即便也穿着各自最好的衣裳进城,可要么衣裳颜色料子都差强人意,要么就是尺寸不合适——普通人家为了节省布料和做衣服的成本,都喜欢给还在长身子的孩子做大一到两个码的衣服,这样一件衣服能多穿两年,只是也让人一眼就能看出这家不是囊中羞涩,就是太会过日子。
他们不但穿得朴实,也都跟堂哥们一样,从没进过学堂,怕是自己的名字都不会写,想要委以重任,还得从头开始扫盲。
不过这点小差异,也改变不了他们都是平平无奇小老的事实,无论是徐家的表哥,还是沈家的表哥们,统统都要帮着家里干活,可能一下子叫他们上来切菜,没练过刀工的几人会手忙脚乱,但只在旁边帮忙串菜是完全没问题的,组长怎么吩咐他们怎么做,绝对干得又快又好。
有了这五人的加入,小伙伴们工作效率大大提高,等包工头姝娘中午回来休息,他们便抢着跟她夸新人的,姝娘让二叔最近只备一肉,还是保守了,咱们有这么多人手,照例备上一十斤,想来也不成问题。”
沈丽姝听说实习生们这么快就适应了工作,内心也是欣慰的,但也不放心就这么给他们加担子,只问:“我自然知道你们的能力,备货一十斤烤肉游刃有余,只是带着这么多货出摊,当真忙得过来吗?”
徐虎一下被问住了,他只见过新来的兄弟们做事手脚还算麻利,也愿意听他和大柳的指挥,却还不确定他们跟着出摊,见到被无数客人围得水泄不通的大场面,会不会方寸大乱、不知所措。
万一出摊后他们就派不上用场,得像沈四叔似的花好些天才能慢慢适应,那单靠他们原来这些人撑着,还真不敢打包票能轻松搞定那么多顾客。
毕竟单姝娘的本事,她一个就顶十个了,为了更好的修缮店子,还把沈四叔和大金哥抽调过去了。
他俩虽不是他们当中顶能干的,可几个月干下来,烧烤、招待顾客或帮贵人送餐去酒楼等活计,沈四叔和大金哥也都做得,且又都是成家立业的大人了,有他们在这里站着,多少能镇一镇场子。
现在姝娘把他俩也带走了,就剩下自己这群半大不小的孩子,虽说街道司的差爷们依然会关照,却也不如自己谨慎行事来得稳妥。
这么一想,徐虎到底还是认命的摇头:“可、可能还不行?”
他思量得有点久,在这期间,兄弟们生怕他头铁似的,冲着沈丽姝疯狂摇头表态,脑袋都快摇成她家小弟玩的拨浪鼓了。
如今见徐虎也接受了他们能力有限的现实,大家才齐齐松了口气,一时间竟是皆大欢喜。
沈丽姝:……
看看小伙伴们快乐无忧的笑脸,沈丽姝忍不住开始怀疑,是不是因为接下来准备放养,小伙伴们就开始躺平摆烂了。
想啥好事呢?创业期不努力拼搏、抢占市场,是等着被后浪们拍死在沙滩上吗。
更何况资本家的羊毛也不是那么好薅的,拿了她的高薪,没有被要求零零七就是福报了。
摆烂是不可能的,这辈子都不可能,他们不努力打工,她未来怎么在汴京住豪宅坐豪车?
所以,对小伙伴们寄予厚望的沈丽姝,是不可能允许他们咸鱼的,一旦发现苗头就要当场扼杀在萌芽里。
比如现在,她熟练的给小伙伴们吹了通彩虹屁,表示她最相信他们的能力,早就可以独当一面,有她没她都能把他们的事业做大做强云云,紧接着便道,“表哥们刚来,可能要先适应适应摆摊流程,咱们耐心教一教他们,我相信表哥们也都聪明能干,有个两三天就能上手了,到时候,就跟二舅说,让他逐步增加烤肉量,比如每天加五斤或十斤,直到恢复到一十斤的量,你们说好不好?”
小伙伴们只是不在她的领导下,完全独立行走还没几天,对自己不够有信心,总怕出现什么状况处理不了,其实上进心还是很足的,又拿了她那么高的工钱,在没有劳动法的古代,打工人可自觉了,不用黑心老板压榨,他们自己就拼命内卷了,加班爆肝甚至把命给她都可以。
更何况姝娘亲口夸他们聪明能干、独当一面诶!
被灌了这么一大壶汤,更是当场丢盔弃甲,恨不得再战三天三夜,齐刷刷点头说好。
见状,沈丽姝也满意的点头,很好,都卷起来吧打工人!
沈丽姝跟沈四伯大堂哥赶回来是为了吃饭,不仅他们要吃饭,做工的木匠瓦匠也要吃饭的。
听说在乡下请人做工,主家都要提供一日三餐的,就连餐食也有标准,不成文的规矩是每顿必有肉有白面,下午还得加一碗糖水鸡蛋当点心,人情须得做足了,倘若怠慢了,帮工就敢以吃不饱没力气干活为由偷奸耍滑、拖延工期,耽误工程不说,还要让主家多出几日的工钱。
城里很多人家也会这么招待帮工。
但也可以选择其他方式。
汴京毕竟是大城市,商业发达,相应的也就不讲究那么多形式,可以讨论其他合作方式,比如花点钱让工人们自行解决餐饮问题。
其实他们家有房子、有桌椅碗筷,要招待工人饮食还是可以的,她娘一开始就说了要帮他们做饭。
只是沈丽姝觉得,她娘每天要照顾家里这么多人的饮食起居,洗衣做饭打扫卫生已经忙得分/身乏术,还要照顾小儿子,为此夫妻俩的造人计划都一拖再拖。她还在试图说服她娘请个婆子来帮忙,无需卖身契那种,也不用住家,就像钟点工一样每天上门干几个小时,就能减轻她娘的一大半负担了。
可她娘总有理由拒绝,担心外头请的婆子偷奸傻滑,甚至窃取他们家的商业机密,不如她亲力亲为来得稳妥。
这么一来,沈丽姝更不能加重她娘的负担,宁愿多花点钱少给家里惹麻烦。
事实上也花不了多少,她不是那种不懂行情、让人忽悠昂的小姑娘,这些匠人也都是她爹或熟人朋友介绍来的,不可能在明知道她家有点小背景的情况下头铁杀熟,双方经过友好磋钱的餐补标准。ωωω.χΙυΜЬ.Cǒm
在物价偏高的汴京,这七文够他们割一斤肉,买几只大白馒头香喷喷吃一天了。
倘若家小也在汴京,省着点花,全家都能跟着吃上肉。
所以不单沈丽姝觉得这么安排省心省力,工人们也相当乐意,让家里老小跟着吃上肉,可比油水全落进自己肚子里强,精神富足可比物质享受更让人快乐,大家伙每天上班干劲十足的,一到饭点就快乐的各回各家,各找各妈。
这里打工没有什么朝九晚六,天亮开工,天黑了就收工,为了节约时间,中午吃饭只有一个小时,一个小时后大家伙都得到店里集合,包括沈丽姝自己。
所以他们也是算着饭点回来的,只比沈家旺早几分钟。
沈丽姝和小伙伴们说话间,老爹也下班回来了,沈徐氏便麻利的把饭菜端上桌,碗筷和其他几个菜提前摆上了,最后把刚从小灶端上来的、热气腾腾的老鸭煲就正式开饭。
这锅硬菜瞬间把刚来的王武几人都镇住了,搭配着沈家旺和沈徐氏叫他们别客气多吃肉的叮嘱,就显得专门为他们接风准备似的,王武跟同龄的张彬对视一眼,齐齐开口:“这么一锅鸭肉也太破费了……”
徐力笑嘻嘻问:“表哥以为这是为了招待你们才炖的肉吗?”
他们眨了眨眼睛没说话,脸上却写满了“不年不节的炖肉吃,不为招待客人,难道还是每天都大鱼大肉不成”的吐槽。
然而下一秒,就见他们最崇拜的舅舅/姨夫摇头笑了,“那可就想多了,若是为了招待你们,煮几个鸡蛋便也够了,只是我们平日也这么吃,没得你们来了反倒不见肉星。”
王武几人:……
看着一本正经的长辈,几人一时间不知道该不该信他的邪。
信吧,这事实也太匪夷所思了,不信又对不起他们对舅舅/姨夫从小到大的推崇和信赖。
初出江湖的几只菜鸡,打工第一天就遭遇了进退两难的纠结之中。
沈家旺却丝毫不在意他们面上的挣扎,一边用筷子给新来的每人都加了一块肉,一边低调又不失骄傲的介绍道,“我总不能那这种事来寻你们开心,待个几天你们自己就知道伙食究竟如何了。说来还是我托了你们的福,餐餐有肉是姝娘给你们定下的伙食标准,每天买肉的钱,也是从你们的收入中出,饭菜大家一块吃,连带着我们也沾光顿顿吃上了肉。”
在沈爹的招呼下,初来乍到的几人,才逐渐接受这个设定,只是还来不及为他话里透露出来的幸福生活而高兴,已然被碗里的鸭肉勾住了全部心神,专心致志啃起来鸭肉。
其他小伙伴同样不遑多让,都不需要沈爹招呼,一个个便连汤带肉的盛碗里做鸭肉泡饭了。
是的,他们自己夹肉,沈丽姝并没有站出来分配,早在去年年底,她就彻底辞去了食堂大妈的工作,一是因为工作太忙,实在顾不上这份“兼职”,二来这个餐餐有肉的标准就是年前那会儿定的,大家这么吃了一两个月,不说吃腻了,但至少不会馋肉馋到看见它们就眼冒绿光了。
正所谓“仓廪实而知礼节,衣食足而知荣辱”,当肉成了每天都能吃到的东西,也就没必要你争我抢了,每个人都很自觉的只夹了两块肉,并且争着抢着把沈丽姝吃鸡鸭时最喜欢的翅膀和爪子都让给她。
每当这个时候,沈丽姝就觉得她真不愧是全家最靓的崽,这待遇都快赶上老佛爷了吧。
然后她就用饭前洗过的小手抓起鸭翅膀“啊呜”啃起来。
除了她,小伙伴们也在摸索中逐渐发现了自己的喜好,有人喜欢啃鸭脖子,有人喜欢吃鸡皮鸭皮,也有只爱吃肉不搞那些虚头巴脑的,还有人专门捡鸭煲里的竹笋吃——喜欢这一口还不在少数,因为以前没怎么吃过。
汴京附近竹子少,竹笋就更不多见,普通人宁愿买肉也不花那冤枉钱去买竹笋吃。
鸭煲里的竹笋也不是自家买的,而是老爹那位叫许木的朋友送的。
为了给沈丽姝在镇上种竹林,她爹重新和这位老友勤走动起来,许叔叔因为他父亲的工作关系,家里常有吃不完的笋,又不好光明正大把主家的东西拿出去卖钱——即便主家也不要,于是只能疯狂送亲友吃,去年就送了好几十斤冬笋,现在好似到了吃春笋的时节,家里又有源源不断的笋吃了。
沈丽姝比较喜欢吃春笋炒肉,放在汤里她就没兴趣了,可能上辈子吃的多了,只觉得中规中矩,一点也没有小伙伴们那种鲜到掉眉毛的绝佳体验感。
想到上辈子,沈丽姝看着手中正要开啃的鸭爪失了神。她记得穿越前,还被同事安利了一道来自螺蛳粉之乡的美食——田螺鸭脚煲。
据说这道菜跟螺蛳粉一样风味极佳,越吃越上头。
沈丽姝下意识吸溜了下口水,“咦,什么时候吃田螺?”
“又想吃田螺了?”沈家旺笑道,“那还要等一等,江南那边有清明螺赛肥鹅的说法,田螺多是清明前后的最肥美,当然中秋前后也是吃螺的好时节。”
现在吃不上,那也不能让她一个人流口水,沈丽姝为了勾起大家对田螺鸭脚煲的兴趣,可谓丧心病狂,用词极尽煽动之能事,引得小伙伴们口水直流,手里的鸭肉汤泡饭都不那么香了,却还只能望鸭止渴。
王武忍不住插了个嘴,“姝娘怎么知道的如此详细,在哪里尝过这道菜吗?”
小伙伴们闻言,反应比被提问的当事人还大,纷纷回头看着他们这位还年轻、没经历过社会毒打的兄弟,眼神亮的惊人。
他们觉得自己只是学废了姝娘的在线吃瓜,单纯的强势围观,没有冒犯的意思,被看的王武却莫名心底发毛,又觉得自己说话没毛病,所以在得到表妹否定的答案后,他还是勇敢的继续问出心底的好奇,“那、那你怎么知道好吃?”
刚开始搞事那会儿,沈丽姝还要先动脑筋给自己层出不穷的奇思妙想,找到合理合法合规的理由和解释,才能将想法付诸行动,正所谓先谋而后动。
不过人是惯性动物,一旦无所不能的人设立起来,就不需要再多费口舌解释来源了,所以她现在堪称有恃无恐,面对新来表哥的疑问,理直气壮表示,“鸭子田螺都是水里游的,单独炒也好吃,一起烧岂不是一加一大于二?”
王武:……
这个解释有理有据,他竟无法反驳。
比起被沈丽姝用三寸不烂之舌才“说服”的他,小伙伴们则是从开始就深信不疑,此时不约而同点头附和,“姝娘说得很有道理。”
“阿武哥你日后尝过就知道,在吃食上面,咱们姝娘就从没看走眼过。”
沈丽姝骄傲点头:对对对,她就是这么牛逼。
不过被表哥一打岔,她也忘记要勾大家陪她一起垂涎三尺的险恶用心,不知不觉就把话题引到了生意上,“我想顾客们连烤小鱼和泥鳅都十分接受,说明还是有很多人好这一口,烤螺肉应当也会喜欢,咱们可以选大个的田螺,挑出来串一串,小一些的也不浪费,等日后烧烤店开起来,砌两个灶台用来炒田螺、做香辣烤鱼,你们说怎么样?”
小伙伴们被她说的,越发迫不及待等烧烤店开张了,除了搞快点搞快点,还能说什么?
沈丽姝这时反而比谁都心平气和。毕竟市值近二千两的豪华商铺已经到手,她哪怕现在开始摆烂,这辈子照样衣食无忧、潇洒快活。
果然大家说的没错,不管在哪个时代,房子都是女人的安全感。
她现在就充满了应对未来的底气,心态也沉稳很多,面对小伙伴们的催促,还能慢条斯理的劝说,“不着急,饭要一口一口吃,生意也要一步一步做,眼下修缮工作才是最重要的,因为咱们这生意要长长久久做下去,若是哪里弄得不好,中途可没法停工再修整,否则每天损失数以千计。”
安抚完捉急的大家,午饭也吃完了。
不过距离约定开工的时间还有半个多小时,沈丽姝不着急,便抽空关心了新来的小伙伴。
她一回来大家就抢着夸,相处很不错的样子,沈丽姝便觉得先让他们跟着大家出摊,熟悉熟悉本职工作也不错,现在也不急着考察面试,就重了点问了问他们对生活环境的想法,“住后巷那边的屋子,你们觉得还方便吗?如果不自在或不习惯,可以跟其他人商量一下,看看有没有愿意跟你们换的。”
沈丽姝没有点名如果需要,让谁跟他们换,她相信大家会自己处理好,毕竟新来的不是外人,而是各自的亲表兄弟,总有关系好愿意关照他们的。
不过王武几人也不需要特殊关照,他们对住宿环境相当满意,不说那些双层床多么新奇有趣、让他们欲罢不能,光是每个人都能睡独立的床这点就赢了——他们在家里还要跟兄弟们挤一个被窝呢。
就连条件好些的张彬和宋向民都不能免俗,因为他们家还没有富有到盖林府那种几进几出的大院子,住着还是寻常的农家大院,而这种条件不错的家庭,往往儿孙也生得非常多,再多屋子也不够他们住的,兄弟和姐妹之间共用一个被窝实数平常。
于是沈丽姝顺势又跟他们聊了下家长里短,要快一点打成一片,工作才好展开嘛。
大家都吃饱喝足,跟表弟表妹们唠唠家常,也是极好的放松方式,却不想在这个时候,张彬和宋向民的好表弟迫不及待向姝娘进言,“不是说要考一考表哥们的算术吗?再不开始,你们又要去店里啦。”
张彬和宋向民:……
他们真的会谢!
沈丽姝作为面试官当然不慌,被提醒了张口就来,“可以可以,那鸡兔同笼你们会做吗?”
张彬和宋向民:……
这回轮到他们顶着所有人炯炯有神的目光,终于明白了王武先前的心情,明明什么都没做,莫名奇妙就心虚起来了呢,张彬咽了咽口水,弱弱的问:“我念书时先生教过这道题,只是姝娘怎么也会,这好像是算经中的题目?”
但凡带经的,都跟科举脱不了关系。张彬能学这题,因为在他们那儿出了名喜欢照本宣科的老秀才身边开蒙,这位先生甭管学生考不考科举,就教同一套书,听不懂拉倒,听得懂就跟下去。
可大部分先生都不是这般落拓不羁,他们会分两套教学,考科举的学经史子集,不考科举的就学《三字经》认字,顺便再教点简单的加法,就足以让学生应付很多场面了。
比如没跟他拜一个先生的表弟宋向民,此时就只能一脸懵逼看看他,又看看姝娘。
沈丽姝在张家表哥吃惊的目光中莞尔一笑,“大弟二弟被林举人考察收徒之前,我抽空翻了些书给他们补课,毕竟临阵磨枪不快也光嘛。”
作者有话要说:日六成就达成!
晚安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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非常感谢大家对我的支持,我会继续努力的! 蓝星,夏国。
肿瘤科病房,弥漫着医院独有的消毒水味道。病房是单人间,设施俱全,温馨舒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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可对于孑然一身的路遥来讲,却是无人问津的等死之地。
他是癌症晚期,靠着意志力撑到现在,但也只是多受几天罪罢了。
此刻,路遥躺在病床上,怔怔望着床头柜上的水杯,想喝口水。
可他拼尽全力却无法让身体离开病床。剧痛和衰弱,让这原本无比简单的事情成了奢望。
这时,一道幸灾乐祸的声音响起:“表哥~你真是狼狈呢。连喝口水都得指望别人施舍。”
一位英俊的年轻男子悠闲坐在病床前,翘着二郎腿,眼睛笑成一道缝。
“你求求我,我给你喝口水如何?”
路遥面无表情,一言不发。自从失去了自理能力,一帮亲戚的嘴脸已经见多了,不差这一个。
男子起身,将水杯拿在手里递过来,“表哥别生气,我开玩笑的,你对我这么好,喂你口水还是能办到的。”
说完话,他将水杯里的水,缓缓倒在路遥苍白消瘦的脸上。
被呛到,路遥无力的咳嗽几声,好在少量的水流过嗓子,让他有了几丝说话的力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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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张鑫,为什么?我从未得罪过你。你去星盟国留学,还是我资助的!”
张鑫将水杯放下,不紧不慢的说:“谁让你这么古板呢,只是运点感冒药罢了,又不犯法,你非得千方百计的拦着。”
路遥脸上闪过一丝了然之色,道:“张鑫你这垃圾,狗改不了吃屎。将感冒药运到国外提炼毒品……咳咳……”
张鑫理了下领带,笑道:“你别血口喷人啊,我可是国际知名企业家。这次回国,‘省招商引资局’还打电话欢迎我呢~”
路遥叹了口气,现在的自己什么都做不了,索性闭上眼睛不再说话,安静等待死亡的到来。
但张鑫却不想让眼前饱受病痛折磨、即将离世的表兄走好。他附身靠近,悄悄说道:琇書蛧
“表哥啊~其实呢,我这次回国主要就是见你一面,告诉你一声——你的癌,是我弄出来的~”
路遥陡然挣开眼,“你说什么!”
张鑫笑眯眯的掏出个铅盒打开,里面是件古怪的三角形饰物,仅有巴掌大小,中间是只眼睛似的图案,一看就很有年代感。
“眼熟吧?这是我亲手送你的,货真价实的古董。我在里面掺了点放射性物质,长期接触就会变成你现在这副鬼样子。”
路遥马上认出来,这是自己很喜欢的一件古物,天天摆在书桌上,时不时的把玩,没想到却是要人命的东西!
他伸出枯枝似的手臂,死死的抓住眼前人的胳膊!“你……”
“别激动~表哥,我西装很贵的。”张鑫轻松拿掉路遥的手,小心的捏起铅盒,将放射性饰物塞进他怀里。
“我赶飞机,得先走一步。你好好留着这个当做纪念吧,有机会再去你的坟头蹦迪~”
说完话,张鑫从容起身离开。临走前,还回头俏皮的眨眨眼。他原本就男生女相,此时的神态动作居然有些娇媚。
保镖很有眼力劲,赶紧打开病房门。同时用无线耳麦联络同事,提前发动汽车。
~~~~~~~~
路遥只能无力的瘫在床上,浑身皆是钻心剜骨般的剧痛,还有无穷悔恨、不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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但很快,剧痛渐渐消失,只剩麻木,路遥隐约听到过世的双亲在喊他。
就在路遥的身体越来越飘,即将失去意识时,胸口突然阵阵发烫,将他惊醒。
从怀中摸出那三角形饰物,发现这玩意变得滚烫无比,还在缓缓发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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