秀书网>都市小说>汴京生活日志沈丽姝沈徐氏>第 44 章 第四十四章
  由于徐二舅帮他们承担早起买菜的艰巨任务,沈丽姝和小伙伴们这天便一口气睡到了早十点多。

  起来时,徐二舅和沈四伯已经挑着他们今日所需的全部食材进门了。

  不用时时惦记着工作安排的睡眠,质量是极好的,八个小时堪比别人睡十几个小时,所以大家洗漱吃过东西后,便立刻生龙活虎、精力充沛地投入了新一天的工作。

  沈丽姝如今身兼数职,人事安排也是她的职责,看到沈四伯带来的行李还放在角落里,便道,“四伯,不如我先带你去屋里看看吧,床和柜子都给您安排出来了,行李可以放屋里去。”

  沈四伯上回和徐二舅一块送孩子们进城,跟着一起参观过改造过后的屋子,他也同样对那些做工简单,心思却又极为精巧的双层床很感兴趣,闻言就迫不及待拎起了行李,“好,我跟姝娘进去瞧瞧。”

  踏进房门,看到里头还是跟上回一样只有六张床,沈四伯不由面露疑惑,“这才六张床,也没有我住的位置啊。”

  沈丽姝便指着最靠近门口的下铺笑道:“这本来是大柳哥的床,现在空出来给四伯睡,他去上边和表弟一块睡,他俩身形最小,也不会很挤,再说如今天儿越来越冷,两个人睡还暖和些。”

  至于柜子,他们屋里本来就多出好几个,只是没全部装上锁罢了,现在沈四伯来了,有力气有手艺,买套锁他自己就能好了。

  沈四伯的人生格言就是再苦不能苦孩子,一听侄子为了给他让床铺,要去跟别人挤一起,感动的不行,连连摇头拒绝,“用不着用不着,摆摊不是有茶几凳子吗?晚上把这些拼一拼我就能睡了。”

  “那睡得多不舒服啊。”沈丽姝摇头道,“再说大柳哥和表弟因为这个,每个月比我们多得一百文补偿,您要是不肯睡这,他们的补偿就拿不到了,他们自己还不乐意呢。”

  沈四伯:……

  玩还是你们城里人会玩。

  在门口围观的徐二舅不由摇头失笑,“不用说,这法子又是姝娘想出来吧。”

  沈丽姝也笑眯眯回道:“是我提出来的,但大家也全票通过了。”

  徐二舅深感佩服的朝外甥女竖起大拇指,姝娘总是在他们都想不到的地方细心又周到,于是可能会让孩子们产生矛盾一些东西,从一开始就失去了发芽的土壤。

  他深深感叹道,“那别说你兄弟们特别乐意腾床位了,二舅要是有床可以让,我也想赚这一百文呢!”

  男孩子嘛,跟兄弟挤一个被窝算什么,又不是挤不下,轻轻松松有钱赚,多好的事呐!

  徐二舅这话得到了小伙伴们的热烈响应,没抢到补贴名额的沈大山沈大力和徐虎纷纷举手,“姝娘,下一回还有这种好事,怎么也得轮到我们吧?”

  就连沈大路都跃跃欲试想举手表态,但堂妹说过要由小到大的原则,以他的年纪怕是轮不上了,遂只能羡慕的看着兄弟们争抢这份名额极其有限的住房补贴。

  看着小伙伴们闹哄哄抢名额的画面,沈丽姝很有大佬派头的挥手,“别抢了,这种好事今年就一回,咱们烧烤摊人手已经够多了,能进城来帮忙也都在这儿了,你们还想扒拉谁进来?”

  老徐家和老沈家能薅的劳动力不都被他们薅来了?底下的小萝卜头们,最好养两年再薅,揠苗助长不可取。

  最重要的是,烧烤架的生产力已经到了极限,再想增加人手,就要先从增加烧烤架入手,可到那时候,就不是增加一两个人可以搞定的了。

  沈丽姝对他们的生意规划极有信心。

  结果她就这么信誓旦旦表态结束,沈四伯似乎认定这是极好的帮大侄子说话的机会,立刻提醒道,“姝娘,你们大堂哥也很想过来帮忙,从昨晚到今

  早跟我说过好多遍了,其实前几天大路他们进城,他本来也做好准备要来的,还跟他们一起去徐家学了做烧烤。”

  沈丽姝:……好家伙,这就是传说中的真人不露相吗,她万万没想到第一次背刺,是来自最信任的老实人沈四伯。

  翻车来得太快就像龙卷风。

  但是姝娘不慌,姝娘稳得住,只要她打死不认自己将不熟悉的大堂哥彻底抛之脑后,这事就不存在。

  沈丽姝淡定的说:“我记得有这回事,但大堂哥后来好像要留在家中照料怀孕的大堂嫂,应该还没这么快生吧?”

  “你大堂嫂生娃还远着呢,怎么也到年后去了,再说你奶奶和伯母们都能照顾好她,用不着大金守在旁边。”

  沈四伯的发言虽然有点直男癌,对大侄子却十分厚道,他毕竟是老沈家的长房长孙,如今其他侄子们都进城做事,能赚不少钱,眼看着有了好前程,大侄子总不能太过落后。

  事实上不仅沈四伯这么想,老沈家其他都这么觉得,所以昨晚沈大金说想跟沈四伯进城打工,全家没有一人持反对意见。

  现在面对可以做主的侄女,沈四伯也努力帮大侄子说了一箩筐好话。

  当然他性格耿直,嘴巴也不灵活,不知道运用语言的艺术,翻来覆去说的也就是沈大金对他说的那些,诸如安安分分干活,姝娘说什么他做什么云云。

  沈丽姝也相信沈四伯背刺归背刺,应该还没进化到面不改色说谎的地步,那这应该是大堂哥的真实所想了。

  她对大堂哥本就没意见,原先将他排除出去,只是担心这位长房长孙的优越地位,可能会影响到她在团队中的绝对领导权,但她也没动什么小手脚,只是在大堂嫂强烈反对的时候,顺水推舟表示这么安排极好。

  但凡沈丽姝想让大堂哥加入他们,开口帮他说几句话,以她在老沈家的份量和口才,结局都是不一样的。

  不过做人要用辩证的眼光看待问题,大堂哥之前不合适,现在就未必了,因为其他几个堂哥俨然已经唯她马首是瞻,她说话比他们爹妈都好使,就算大堂哥加入进来还想当老大,他们也未必听他指挥。

  更何况他的态度已经摆得如此端正,再没有人跟她抢老大的位置,沈丽姝连沈四伯这个长辈都使唤上了,还能放着大堂哥那么好的工具人不用?

  还真是无心插柳柳成荫,沈丽姝根本没算到这么远,最后结果却正是她想要的样子。

  她已经准备接纳新工具人了,又担心她这么爽快的一口应下,对无心帮了她一把的大堂嫂似乎不太厚道?于是她笑道,“大堂哥那么能干,我当然是希望他来帮忙,只是大堂哥陪堂嫂生孩子也是极好的,等小侄子出生后,大堂哥也能抽开身,随时可以过来,咱们自家人,还怕错过这个村没有这家店吗?”

  沈四伯坚持表示就没有非得男人陪着才能生孩子的规矩,大侄子现在就可以进城帮忙,沈大路他们见她这么欢迎大堂哥,也纷纷表示早些来好,大家也能早些上手。

  众望所归,沈丽姝也就爽快点头,“那等四伯上手,就请大堂哥过来,如此免得你俩一下子加入,导致大家都手忙脚乱。”

  沈四伯感受到了前所未有的压力,很是不安的说,“我若是迟迟上不了手可怎么办……”

  难道大侄子要因为他,迟迟无法进城工作了吗?

  很明显,沈三伯昨晚说他不适合这份工作的理由,沈四伯内心是认同的,他确实远不如三哥能耐。

  沈丽姝嘴角抽了抽,没想到这都能给沈四伯带来压力,索性给了确切日子,“我爹说还有十天,大相国寺就要办庙会,一直办到元宵后,届时不但全城百姓汇聚于此,听闻外地许多富商文人也会携家带口进惊共襄盛会,咱们也去庙

  会上摆摊,想来只会比夜市上更加喧闹忙碌,那时请大堂哥来帮忙正正好。”

  那就只剩十天了,沈四伯身上压力骤减,不由眉开眼笑,“好,这样就很好。”

  徐二舅闻言也笑道:“那我晚上也去沈叔家一趟,告诉他们这个好消息。”

  “那就有劳了。”沈丽姝心想这莫不就是长房长孙的排面?连不是老沈家人的二舅都格外捧场呢。

  但大堂哥态度摆出来了,她也没啥好担心的,安顿好了沈四伯的床位和柜子,就去外间继续备菜了。

  因为人手充足,且大家工作效率也提高了,明明增加了五十斤的烤肉量,备菜时间反而缩短了。

  串好的菜全部装进桶里搬上推车,沈丽姝和小伙伴们还洗了杯子煮了壶茶一起带上。

  他们第一天摆摊,就不知道带水,忙到口干舌燥的时候还要花钱买水喝,后来几天不说完全杜绝了花冤枉钱,但只要有时间,沈丽姝还是会提前自备茶水的。

  今天他们时间就足够充裕,煮好茶水,距离平时出摊还有一个多小时,沈丽姝一说出发,小伙伴便倾巢而动。

  这是沈四伯第一天跟孩子们去摆摊,他表现得比谁都积极,恨不得一手承包了拉车和搬东西

  等所有重活。

  忙忙碌碌把桌椅烧烤架和装满串串的桶在指定位置放下并摆好,沈四伯抹了把汗抬头,才注意到街上没几个行人的情况,顿时傻眼,“就这么些人,咱们准备的肉串能卖掉吗?”

  “没问题,四伯您就瞧好吧。”沈丽姝信心满满,第一天摆摊,街上的人比现在还要少,他们开始生火烤肉,一不小心周围就站了一圈人,等到夜色开始黑沉,他们摊子前已经是人满为患。

  所以说顾客都是神出鬼没的动物,闻见香味他们就从四面八方冒出来了。沈丽姝简单一句话给沈四伯打了强心针,就开始指挥工作,“今儿轮到大山哥和大力哥烤串了吧?那你们生火吧,咱们先烤二十串肉。”

  本着公平公正公开的原则,沈丽姝给烧烤工这个岗位也排了班,每晚固定两人搭配,一个大朋友带一个小朋友,这样搭配比较科学。

  当然徐虎除外,他在其中年纪也不算大,跟沈大山和沈大柳比较相仿,但他论能力和烧烤技巧都是队伍中最厉害的,由他带着年龄最小的堂弟徐力,大家都没意见,于是剩下就是沈家四兄弟分组,沈大路搭配沈大柳,沈大力和沈大山。

  三组也是每天轮换,谁也不占谁便宜。

  沈丽姝点名,沈大力和沈大山飞快出列,他们已经戴上了沈丽姝请她娘特制的棉手套,一人负责摆好所需的木炭和引燃物,另一人就在边上点火。

  而其他人也没有干站在旁边围观,有人凑在炉子前使劲吹风,帮忙加速点燃的过程,还有小伙伴去把待会要用的烤串、调料、刷子和油摆在烤架盘伸手就能拿到的地方。

  大家各司其职,一下就忙得热火朝天,看得沈四伯一愣一愣,完全插不上手,只能继续担心,“姝娘,这都没几个人,一下烤二十串,浪费可如何是好?”

  “浪费不了,没人来咱们也可以自己吃。”

  沈四伯只在镇上的时候,孩子们天天去老徐家练习烧烤,他也好奇去过两次,尝过几根烤得过了些火候的肉串和蔬菜,但已经美味的让他做了几天美梦,现在侄女一说卖不掉的肉串也留着自己吃,他便下意识咽了咽口水。

  但流口水归流口水,沈四伯可不能眼睁睁看着大家伙的心血卖不出去。既然孩子们里头他插不上手,就主动提议道,“姝娘,我看咱们镇上的摊子都会大声吆喝,不如我也吆喝几声,看看能不能招来客人?”

  沈丽姝颇为惊讶的看了他一眼,一直以为这位伯父是社恐星人,没想到还有

  这勇气。

  虽然她觉得酒香不怕巷子深,沈四伯的吆喝声肯定比不上烤肉散发出的香味诱人,但新员工如此主动卷起来,当老板的势必要配合,沈丽姝立刻欢喜地一指自己侧前方的空位,“可以可以,四伯你就站这里吆喝,效果应该会更好。”

  沈四伯:……

  他只是想帮忙吆喝,还没做好站在摊位最前面当靶子的准备。

  但他嘴唇蠕动两下,还是在姝娘期待的目光中站了过去。然后就没有然后了。

  沈丽姝鼓励的看了好几分钟,终于忍不住问道:“四伯打算何时开始?”

  再不吆喝,等烤肉香味扩散出去,可就没他表演的机会了。

  沈四伯憋了半天,才憋出几个字,“这要怎么吆喝?”

  敢情这位大伯只是一时上头,半点准备都没有啊。沈丽姝简直囧囧有神,但这还真问不到她,随口就编了一串,“您就说‘好吃的烤肉,一文一串,走过路过不要错过,不好吃不收钱’!”

  沈四伯无奈看着她,小声问:“这会不会夸张了?”

  还不好吃不收钱,他们这么贵的烤串,怎么能不收钱?

  沈丽姝也小声逼逼,“不夸张,您只管放心大胆吆喝。”

  她想自己要是再黑心一点,就该教四叔吆喝一文两串,反正蔬菜确实一文两串,至于烤肉是不是这个价,先把人骗过来再说,他们这里一手交钱一手交货,谁也别想逃单或者少付钱。

  在侄女的热情鼓励下,沈四伯大着胆子开始吆喝了。从最初的语无伦次、声若蚊蝇,到可以流畅大声的念完一整串广告词,只不过用了五分钟,人的耻度都是一点点降低的,在孩子们的鼓励吹捧下,沈四伯很快学会了忽略周遭投来的视线。

  至于效果如何,至少沈四伯自己觉得还不错,自打他能够大大方方、顺利流畅的吆喝客人后,真就陆陆续续有人过来摊前询问,虽然人不是很多,但那二十串烤肉被三四位前后脚到的客人买走了,之后的烤串都需要费些功夫,往往来了不止四五波客人,才有一两波客人等到了他们要的客串,这个工作效率,注定了他们摊位前的客人只会越来越多。

  还有些客人先点的烤串不多,还没走出两步就吃完了,意犹未尽又跑过来重新排队的。

  沈四伯亲眼看着队伍是如何越聚越多的,到傍晚时分,夜市上摊位才堪堪摆齐,街边行人仍不算太多,他们周围已经聚齐了整条夜市街的人气。

  这个时候,沈四伯就算还能继续吆喝,也没那个必要了,还不如多给孩子们打打下手。

  沈丽姝发现沈四伯除了搬东西的另一个大用处——可以帮忙背钱!

  天刚刚擦黑,她背着的收银袋已经要满了,赶紧去后头跟沈四伯还空荡荡的背包互换。

  她离开一小会儿,徐虎和沈大路倒也勉强能维持现场秩序,不过时间一长可能还是会出状况,所以沈丽姝匆匆安抚了几句背着巨款浑身僵硬的沈四伯,表示他们的夜市很正规,有衙门的人巡逻,就算有宵小之辈也只是小偷小摸,只要他们把钱袋随时携带,就没人敢明抢。

  说完她就赶紧回了自己的岗位。

  前脚归位,后脚就听见了一个略有些熟悉的声音:“姝娘?”

  沈丽姝抬头,便看到人群前方立着一位锦衣公子,正是去他们家撸过串的秦公子。

  她很确定,秦公子是突然出现的,因为他个子高,气质出众,又是认识的人,若是一开始就站在人群中排队,她和小伙伴们早就发现了,那他多半是空降到前排的。

  书上说“先敬罗衣后敬人”,这话虽讽刺社会现实,却也是老百姓不得不遵守的一个原则,毕竟这是权贵云集的汴京,绫罗绸缎也不是普通人穿得起的,这种打

  扮的要么有钱,要么有权,哪个都惹不得,何况秦公子气质出众,有眼睛的都看得出他出身好,他过来排队,站他前面的自然纷纷主动让开一条路。

  这也不是秦公子的专属待遇,每每他们这里有衣着华丽的人物过来凑热闹,或者是他们的小厮报出主家名号,老百姓都会主动让位,所以电视小说里纨绔子弟跟老百姓起冲突的桥段,从来没在他们摊位前上演过。

  不只是网友深得苟术精髓,古代更是把这一招运用的淋漓尽致。

  沈丽姝脑子里胡思乱想,却丝毫不耽误她熟稔的招呼秦公子,“秦叔叔好久不见,您想吃些什么,我请客啊。”“今日约了几位友人小聚,让你请客,可是要大出血的。”秦公子笑着摇摇头,目光还在打量着她的打扮,“我在楼上瞧着是你们的摊位,却又好像没看到你的人影,有点奇怪,就下来瞧瞧。”

  沈丽姝顺着他的目光,低头看了自己一眼,立刻恍然大悟,“秦叔叔是说我穿男装吧?这个颜色比较耐脏,而且袖子衣摆都很干净利落,扎起来就可以干活,我摆摊的时候就喜欢穿这身。”

  女孩子的裙子款式和颜色都很好看,她也喜欢,但整理起来很麻烦,工作场合哒咩!

  秦公子恍然大悟,“我就说嘛,姝娘若是想扮作男孩方便行事,不妨用粉将脸涂黑一些,否则别人一瞧见你的脸,就知道是姑娘了。”

  他刚才还在想,姝娘和他家人可能不知道还有这种粉,得空叫人送一盒去。

  沈丽姝本来上回被老爹打趣娃娃亲什么的,就怀疑自己要拿什么青梅竹马剧本,一听女扮男装的建议,更是疯狂拒绝,“不不不,我这样就很方便了,不用扮作男孩。”

  这要是不小心掉进奇奇怪怪的感情戏里,她还怎么愉快的搞事业?

  姝娘:男人只会影响我搬砖的速度!

  秦公子还以为她是抗拒把脸涂黑,好笑道,“你个小妮子分明挺爱美,为何又忍心作假小子打扮?”

  沈丽姝倒也不否认秦公子的评价,还厚颜无耻回道:“我这样就是诗里说的‘清水出芙蓉,天然去雕饰’嘛。”

  秦公子对这个小姑娘另眼相看,还真不全是为了她奇思妙想鼓捣出来的吃食,更因为她不经意间出口成章的本事。他忍不住想,只是跟着父亲略识几个字的姝娘尚且有如此见识,若能接受正统的大家闺秀教养,大概会比他见过的小姐们都要优秀吧。

  可是以姝娘的出身,注意永远也成不了琴棋书画样样精通的那种才女,可她又极为聪慧好学上进,似一株野蛮生长中的杜鹃,顽强,灿烂,明艳。他想看看,这一株杜鹃最后会开出什么样的花儿,所以会想要关注两分,也不介意照拂一二。

  此时他便和蔼的笑道:“既然这么好读书,赶明儿秦叔叔送你一些。”

  沈丽姝也不客气,“那我先谢谢秦叔叔了。”

  寒暄到这里,秦公子也没急着告辞,又随口问了下他们共同认识的齐孔目有没有来过她摊子捧场,沈丽姝笑眯眯说:“齐叔叔也来过两回,有次还带了他家人一起。”

  其实带家人的就是他们开业的第一天,齐孔目特意扶着他母亲齐夫人来捧场,可以说是很够意思了,但就是结果有点尴尬,齐夫人心宽体胖、人老心不老,尝了两串肉不过瘾,开口就要三十串,吓得齐孔目飞快扶着老娘跑了,就怕她留下来真要吃够三十串才肯回家,那可能晚上就得请大夫上门了。

  之后齐孔目再来捧场,就不敢带家人了,似乎生怕家里其他人来多了,会让齐老夫人逮着可趁之机。

  秦公子笑道:“那我倒是落后他一步了。”

  沈丽姝自是赶紧感谢秦叔叔捧场,看他在烧烤摊前呆这么久,跟周围环境很有些格格不入,又贴心的提议,“

  秦叔叔是不是同朋友在附近酒楼用膳?我们烤串大概需要一刻钟,您就不必在这枯等了,想吃什么尽管说,待会烤好就叫我伯父或兄弟们给您送过去。”

  说到这里,沈丽姝顺便指了指身后的沈四伯,简单介绍了一句,“这就是我四伯,其他人您都见过,就不介绍了。”

  秦公子对沈丽姝和颜悦色、平易近人,对其他人却还保持着京官之子的骄傲。

  是的,秦家不只他祖父是京官,他父亲亦然,且也是正经科举出身,只不过在能人辈出的京城十分不显眼,靠着祖父的关系才能勉强留京任职,这么多年还是个六品工部主事,工部没钱又没权,在吏部四把手的老秦大人光芒下,秦公子他父亲也就没多少人注意了。m.xiumb.com

  但父子同朝为官也是一桩佳话,秦家实力其实比他们展现出来更为强大,只是老秦大人身份显眼,家里不爱张扬罢了。

  总之秦公子是有些傲气在身上的,只对沈丽姝另眼相待,对于沈家其他人,他轻轻颔首便算友好了,继续同沈丽姝说话,“那就劳烦你们了,烤好送到对面张家酒楼便是,至于吃什么,姝娘看着烤便是,我们总共五人,吃得比较多。”

  沈丽姝点头:“好嘞,多给你们烤些肉,秦叔叔先回罢。” 蓝星,夏国。

  肿瘤科病房,弥漫着医院独有的消毒水味道。病房是单人间,设施俱全,温馨舒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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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可对于孑然一身的路遥来讲,却是无人问津的等死之地。

  他是癌症晚期,靠着意志力撑到现在,但也只是多受几天罪罢了。

  此刻,路遥躺在病床上,怔怔望着床头柜上的水杯,想喝口水。

  可他拼尽全力却无法让身体离开病床。剧痛和衰弱,让这原本无比简单的事情成了奢望。

  这时,一道幸灾乐祸的声音响起:“表哥~你真是狼狈呢。连喝口水都得指望别人施舍。”

  一位英俊的年轻男子悠闲坐在病床前,翘着二郎腿,眼睛笑成一道缝。

  “你求求我,我给你喝口水如何?”

  路遥面无表情,一言不发。自从失去了自理能力,一帮亲戚的嘴脸已经见多了,不差这一个。

  男子起身,将水杯拿在手里递过来,“表哥别生气,我开玩笑的,你对我这么好,喂你口水还是能办到的。”

  说完话,他将水杯里的水,缓缓倒在路遥苍白消瘦的脸上。

  被呛到,路遥无力的咳嗽几声,好在少量的水流过嗓子,让他有了几丝说话的力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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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张鑫,为什么?我从未得罪过你。你去星盟国留学,还是我资助的!”

  张鑫将水杯放下,不紧不慢的说:“谁让你这么古板呢,只是运点感冒药罢了,又不犯法,你非得千方百计的拦着。”

  路遥脸上闪过一丝了然之色,道:“张鑫你这垃圾,狗改不了吃屎。将感冒药运到国外提炼毒品……咳咳……”

  张鑫理了下领带,笑道:“你别血口喷人啊,我可是国际知名企业家。这次回国,‘省招商引资局’还打电话欢迎我呢~”

  路遥叹了口气,现在的自己什么都做不了,索性闭上眼睛不再说话,安静等待死亡的到来。

  但张鑫却不想让眼前饱受病痛折磨、即将离世的表兄走好。他附身靠近,悄悄说道:琇書蛧

  “表哥啊~其实呢,我这次回国主要就是见你一面,告诉你一声——你的癌,是我弄出来的~”

  路遥陡然挣开眼,“你说什么!”

  张鑫笑眯眯的掏出个铅盒打开,里面是件古怪的三角形饰物,仅有巴掌大小,中间是只眼睛似的图案,一看就很有年代感。

  “眼熟吧?这是我亲手送你的,货真价实的古董。我在里面掺了点放射性物质,长期接触就会变成你现在这副鬼样子。”

  路遥马上认出来,这是自己很喜欢的一件古物,天天摆在书桌上,时不时的把玩,没想到却是要人命的东西!

  他伸出枯枝似的手臂,死死的抓住眼前人的胳膊!“你……”

  “别激动~表哥,我西装很贵的。”张鑫轻松拿掉路遥的手,小心的捏起铅盒,将放射性饰物塞进他怀里。

  “我赶飞机,得先走一步。你好好留着这个当做纪念吧,有机会再去你的坟头蹦迪~”

  说完话,张鑫从容起身离开。临走前,还回头俏皮的眨眨眼。他原本就男生女相,此时的神态动作居然有些娇媚。

  保镖很有眼力劲,赶紧打开病房门。同时用无线耳麦联络同事,提前发动汽车。

  ~~~~~~~~

  路遥只能无力的瘫在床上,浑身皆是钻心剜骨般的剧痛,还有无穷悔恨、不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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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但很快,剧痛渐渐消失,只剩麻木,路遥隐约听到过世的双亲在喊他。

  就在路遥的身体越来越飘,即将失去意识时,胸口突然阵阵发烫,将他惊醒。

  从怀中摸出那三角形饰物,发现这玩意变得滚烫无比,还在缓缓发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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