醒来已经临近中午,她娘都放已经放下怀中的小儿子,在厨房准备午饭了。
其实不放假的时候,他们上午不开张,同样有条件睡到大中午才起床吃饭。
只是男孩子们都精力旺盛,前一天晚上累成狗,倒头呼呼大睡七八个小时,也就满血复活了,最晚睡到九点多起床。
起床以后个个生龙活虎、活蹦乱跳,哪怕没人故意制造噪音,家里地方就这么大点,也没什么隔音装修,想一觉睡到中午的沈丽姝也会渐渐被动静吵醒,然后就只能被迫跟着早起了——虽然她基本都要捱到过了十点才起床,在习惯了“日出而作,日落而息”的古代人眼里,大概已经懒到了令人发指的地步,但每天工作到凌晨一两点才休息的沈丽姝,坚持上午十点起床就是早起,不接受反驳。
而今天家里似乎前所未有的安静,让沈丽姝比平时更多睡了一个小时,就觉得这一觉睡得格外满足,抻着懒腰走出房间,果然十分清静,就只有她娘和二弟小弟。
沈徐氏在做饭,沈进殊负责在旁边带弟弟玩。
依着二弟以前的性子,他都不耐烦陪小弟弟玩,更别提像个大哥哥一样照看他了。
可是没办法,阿姊给的太多了。
沈进殊不为别的,就为那每天五文钱,他也挽起袖子,认真看娘和大哥平日怎么照顾弟弟的。
而他们一岁零两个多月的小弟弟也生的不错,还算没给越来越有聪明伶俐相的哥哥姐姐拖后腿,如今已经会说话会走路。
只是他除了能叫出爹娘哥哥阿姊等称呼外,平时叽里咕噜的话大概只有他娘能听懂,走路也不是很利索,比起艰难的迈着小短腿,他更喜欢满地爬。
所以沈进殊的工作内容也还算简单,只要看着弟弟,别让他磕着碰着、出什么意外就行了。
前些天,沈徐氏用她赚的钱给小儿子买了个木马玩具回来,沈进殊的工作就更轻松了,小家伙正沉迷摇木马无法自拔,只要把他抱上去,他就可以自己抱着木马脖子摇摇晃晃,一个人玩半天也不会烦。
这会儿,小家伙又在玩木马了,而沈进殊嘴上抱怨着臭弟弟,却也一步不离的守在旁边,在弟弟摇不动时还会搭把手,俨然是个成熟可靠的小哥哥。
可惜成熟可靠的小哥哥一看到阿姊,就瞬间变脸,成了弱小可怜又委屈的小宝宝,熟练的告状,“阿姊,表哥他们去逛街买东西,大哥也跟着去了。我也想去,娘就不让。”m.χIùmЬ.CǒM
沈丽姝心道很好,她知道今天为啥这么安静了。
她也熟练安抚委屈的小朋友,“那是因为我们二弟年纪小,又长得这么白净可爱,多少人想把你抱回家养,娘才不舍得放你出门的。”
一不小心又被阿姊吹彩虹屁了,沈进殊的小脸上不由露出了骄傲神气的笑容,但他还有自己的小心思,半信半疑的问,“娘真的不是要我照顾小弟,才不让我去的吗?”
“要说照顾小弟,你哥不比你更熟练。”沈丽姝一面打水洗漱,一面继续安抚心眼比他哥还多的小家伙,“再说大弟跟着表哥们出去,也只是帮忙带个路、拎拎东西罢,他自己带钱了吗?”
沈进殊还真没错过这个小细节,立刻摇头:“没带!”
“那不就是,你们身上没钱,跟着去也只能眼巴巴看着表哥们花钱。”沈丽姝笑眯眯,“倒不如晚些同阿姊出门,阿姊给你们买好东西。”
“真的吗?阿姊真好!”沈进殊这下不再皱着小包子脸了,对着阿姊眉开眼笑。
见二儿子终于消停了,沈徐氏没好气道,“老二这狗脾气,也就姝娘和大弟能治得住,我解释了半天他都不听,还用后脑勺对着我。”
沈丽姝笑而不语,心说她娘还真没说错,二弟这性格是挺狗的,心眼还贼多。
普通的四岁小孩,被娘关在家里会联想到自己只是带弟弟的工具人这么深吗?在不被允许跟兄弟们出去玩的悲伤中,还能注意到哥哥身上有没有带钱的小细节吗?
当然沈丽姝知道,二弟并非人性本善或是人性本恶,没接受过这方面教育的他宛如一张白纸,根本没有善恶是非的观念,天生就是心眼比别人多。
就像有的人生下来就懂得察言观色,有些人却怎么教都教不会人情世故。
沈丽姝觉得二弟长大后估计不需要人教,自个儿就能在社会上混得风生水起。
这样的资质若好好培养,以后绝对是她最有力的左膀右臂,但要是不小心长歪了,估计就破家败产、祸害亲友了。
于是沈丽姝临时决定,待会逛街把书店列入重点名单,除了给自己和大弟买练习的纸笔,二弟的那份也决计不能落下。
她此前是想着二弟还小,就当是买一送一,送他幼儿园学前班了,没必要给他准备太多学习资料和用品。
但现在,她改变了想法,小家伙既然这么聪明有心眼,不如叫他把心思都放在学习上。
小小年纪多读读书,就没功夫琢磨那些旁门左道了。
大概是母女间的心有灵犀,沈丽姝才想到逛街,沈徐氏当即也提到了这事,当然是不赞同的语气,“姝娘怎么要又要带弟弟们去逛街耍?上次买的那些布都还没用呢,这次别再花冤枉钱了。”
“这阵子大家都辛苦了,也赚了许多钱,总要犒劳一下自己,享受到了金钱的滋味,往后才能更积极努力的赚钱。”沈丽姝知道,钱是她赚的,也归她自己管,想怎么花都行,她娘除了念叨几句也无可奈何。
只是一家人朝夕相处,过于霸道自我可不行,她要有自己的坚持,也要学会适当妥协,因此表明态度之后,沈丽姝便话锋一转,“不过娘说的也是,家里还有衣料子,这次就不必再买了。”
毕竟买了她娘也未必会给他们做新衣赏,直接买成衣又贵,她目前的家底也不敢如此挥霍,有给全家人买成衣的钱,够他们每人再多做一身新衣裳了。
果然她先妥协,沈徐氏面色就好看许多,竟主动退让道:“我知道你们小孩子心性,好东西立刻就要穿上用上,多等一天都不乐意,既如此,那些料子也不必等年底了,过些天我便抽空给你们都裁了做新衣裳。”
说着看了跟小弟弟玩得不亦乐乎的老二一眼,“大弟二弟不久要去学堂,做身新衣裳倒也应景。”
被点名的沈进殊立刻忘记了跟娘亲的那点不愉快,仰着头双眼亮晶晶的看着她。
沈丽姝也颇为惊喜,转念一想却道,“大弟二弟的可以先做,我对自己的衣裳有些想法,往后空下来再跟娘一起做。”
满脑子都是赚钱的沈丽姝也是突然想起,她娘手艺多好啊,能绣花能缝补能自己做衣服,这么巧的一双手整天帮他们做粗活可太浪费了,不如利用起来搞个成衣工作室,她负责提供一些不成熟的想法设计,她娘也不需要做大做强,走私人订制,小众高端路线,每个月就算只接一两单生意,也够她娘乐呵呵了。
不过这还只是一闪而逝的念头,能不能成也不好说,沈丽姝只好先卖个关子,沈徐氏便以为姝娘是在发挥身为长姊的谦让精神,自是满心欢喜的点头道好。
说话间,沈丽姝也洗漱好了,开始吃早午饭。
她刚起来时沈徐氏就问了,要不要给她把粥热一热再喝。但自从穿越过来,一个月有二十五天都在就着小菜吃稀饭,沈丽姝都吃腻了,便说随便冲碗藕粉垫垫肚子就行。
藕粉是她上次赚了钱买的,店掌柜拍着胸脯保证是正宗的西湖藕粉,就是比别家的剔透细腻。
可惜沈丽姝吃不出区别,对她来说只要加糖加坚果,就是一碗好藕粉。
当然他们家没有坚果,沈丽姝只能多放点糖,再撒一小把桂花,捧着碗去找她娘接热水了。
他们的灶比较简单,只有一个孔,不像有钱人家用的多孔灶,能够同时完成烧水煮饭炒菜等工作,沈丽姝说要吃藕粉,沈徐氏就只能放下手中的事先帮她烧开水。
好在量少,等她洗漱完,水也差不多开了。
吃着香喷喷的桂花藕粉,沈丽姝突然生出了一股雄心壮志,完成在首都买小别墅的首要目标后,未来能在乡下搞个田庄就更好了,既是一份不动产,吃穿用度大半也可以自给自足,再挖个池子养鱼养莲花,以后想吃藕丸吃藕丸,相冲藕粉冲藕粉,岂不是美滋滋?
赶在开饭前,外出购物的小伙伴们也回来了,跟刚下班的沈家旺刚好在前后脚,估计沈文殊帮他们算着时间。
一个个果然就像沈丽姝说的,大包小包、满载而归,就连没带钱的沈文殊身上手里也挂满了东西。
不过大家的注意力放在随他们进门的那阵浓郁焦香味上,沈丽姝也抽着鼻子、目不转睛盯着大表哥手里那用油纸裹着的一大坨东西。
徐虎也不卖关子,朝她嘿嘿一笑,“表妹是不是闻出来了?这是东大门的烧鹅,味儿实在太香,便没忍住买了半只回来,跟大家一起尝尝鲜。” 蓝星,夏国。
肿瘤科病房,弥漫着医院独有的消毒水味道。病房是单人间,设施俱全,温馨舒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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可对于孑然一身的路遥来讲,却是无人问津的等死之地。
他是癌症晚期,靠着意志力撑到现在,但也只是多受几天罪罢了。
此刻,路遥躺在病床上,怔怔望着床头柜上的水杯,想喝口水。
可他拼尽全力却无法让身体离开病床。剧痛和衰弱,让这原本无比简单的事情成了奢望。
这时,一道幸灾乐祸的声音响起:“表哥~你真是狼狈呢。连喝口水都得指望别人施舍。”
一位英俊的年轻男子悠闲坐在病床前,翘着二郎腿,眼睛笑成一道缝。
“你求求我,我给你喝口水如何?”
路遥面无表情,一言不发。自从失去了自理能力,一帮亲戚的嘴脸已经见多了,不差这一个。
男子起身,将水杯拿在手里递过来,“表哥别生气,我开玩笑的,你对我这么好,喂你口水还是能办到的。”
说完话,他将水杯里的水,缓缓倒在路遥苍白消瘦的脸上。
被呛到,路遥无力的咳嗽几声,好在少量的水流过嗓子,让他有了几丝说话的力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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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张鑫,为什么?我从未得罪过你。你去星盟国留学,还是我资助的!”
张鑫将水杯放下,不紧不慢的说:“谁让你这么古板呢,只是运点感冒药罢了,又不犯法,你非得千方百计的拦着。”
路遥脸上闪过一丝了然之色,道:“张鑫你这垃圾,狗改不了吃屎。将感冒药运到国外提炼毒品……咳咳……”
张鑫理了下领带,笑道:“你别血口喷人啊,我可是国际知名企业家。这次回国,‘省招商引资局’还打电话欢迎我呢~”
路遥叹了口气,现在的自己什么都做不了,索性闭上眼睛不再说话,安静等待死亡的到来。
但张鑫却不想让眼前饱受病痛折磨、即将离世的表兄走好。他附身靠近,悄悄说道:琇書蛧
“表哥啊~其实呢,我这次回国主要就是见你一面,告诉你一声——你的癌,是我弄出来的~”
路遥陡然挣开眼,“你说什么!”
张鑫笑眯眯的掏出个铅盒打开,里面是件古怪的三角形饰物,仅有巴掌大小,中间是只眼睛似的图案,一看就很有年代感。
“眼熟吧?这是我亲手送你的,货真价实的古董。我在里面掺了点放射性物质,长期接触就会变成你现在这副鬼样子。”
路遥马上认出来,这是自己很喜欢的一件古物,天天摆在书桌上,时不时的把玩,没想到却是要人命的东西!
他伸出枯枝似的手臂,死死的抓住眼前人的胳膊!“你……”
“别激动~表哥,我西装很贵的。”张鑫轻松拿掉路遥的手,小心的捏起铅盒,将放射性饰物塞进他怀里。
“我赶飞机,得先走一步。你好好留着这个当做纪念吧,有机会再去你的坟头蹦迪~”
说完话,张鑫从容起身离开。临走前,还回头俏皮的眨眨眼。他原本就男生女相,此时的神态动作居然有些娇媚。
保镖很有眼力劲,赶紧打开病房门。同时用无线耳麦联络同事,提前发动汽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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路遥只能无力的瘫在床上,浑身皆是钻心剜骨般的剧痛,还有无穷悔恨、不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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但很快,剧痛渐渐消失,只剩麻木,路遥隐约听到过世的双亲在喊他。
就在路遥的身体越来越飘,即将失去意识时,胸口突然阵阵发烫,将他惊醒。
从怀中摸出那三角形饰物,发现这玩意变得滚烫无比,还在缓缓发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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