虽然她其实很想发表自己的意见,想到孩子他爹说过的话,便还是把冒到舌尖的话语都咽了回去了。
沈徐氏索性把目光转到两个小一些的侄子身上。
上回进城的只有两个大侄子,今儿多了两个小尾巴,沈徐氏估摸着这两个小的见哥哥们都得了好处回家,也闹着要跟进城吧。
毕竟她是亲姑,没事来姑母家做做客也不是什么大事。
两个小的分别叫徐林徐鹭,老三徐林和老二徐力一样,都是她二哥家的,老四则是大哥家的次子。
这最小的老四其实就比她家大弟大八个月,个头却生生粗壮了一圈,看起来就像大了两三岁似的。
对于娘家把侄子们养得个顶个健壮这件事,沈徐氏知道自己羡慕不来,毕竟她大哥是镇上酒楼的大厨,她二嫂娘家在镇上卖猪肉,论油水,谁又比得上她娘家?
而自家虽然生活在城里,可财米油盐醋样样都不便宜,别说学娘家顿顿不是肉就是肉骨头汤的吃法,城里连鸡都没法养。
她能隔三差五炖鸡蛋羹给孩子们吃,都是因为老家的叔婶惦记着,特意养了一群母鸡,收的鸡蛋大半都攒起来送他们了。
所以,娘家可以叫七八岁的小侄子也跟着他们哥哥进城玩耍,沈徐氏却不敢放长子跟他们出门去。
他们兄弟几个出门想是无人敢招惹,可她家大弟长得白白净净,又比小表兄瘦小了一圈,却正好是拍花子最喜爱的“货色”。
沈徐氏因而对小侄儿们的到来也不算意外,只定睛看了小侄子拎着的篮子几眼,有些不敢确认,“鹭子,你拎着的是……半只鸡?”
徐鹭正满眼放光的听大哥和表姊讨论分钱,幻想自己也能赚到好多钱,听到三姑的问题愣了一下,才后知后觉举起篮子,“对,我爹听说表姊上个月忙着卖花生瓜子,人都累瘦了,今早特意在东家那里换了半只鸡,让我们拿过来给表姊和表弟们补身子。”
沈丽姝和徐虎徐力的话题正好告一段落,听到弟弟的话,徐虎笑着补充道,“东家那里都是正当年的母鸡,比不下蛋的老母鸡肉多,吃起来还香嫩,只不过都是备着给客人吃的,我爹不好多要,只换了半只,表妹不要嫌弃。赶明儿自家养的鸡长大了,你们想怎么吃怎么吃。”
在古代能吃上鸡,还要啥自行车?沈丽姝这会儿把注意力放到吃肉上,几乎是抱着半只鸡就舍不得撒手,脸上满是幸福的笑容,“大舅真肥……啊不,大舅对我真好,这鸡好肥,半只也顶人家一整只了。”
她努力赚钱,不就是为了大口吃肉大口喝酒?
吸溜~擦掉不存在的口水,沈丽姝才恢复正常,回头要求道,“娘,这鸡给我做好不好?”琇書蛧
沈徐氏原本也笑得合不拢嘴,闻言却立刻冷酷的拒绝道,“你平日也就烧火切菜煮饭、帮娘打打下手,何曾真正做过什么大菜?可别浪费了大舅特地送来的好鸡肉。”
“不会的,大舅都夸我有做大厨的天分。”沈丽姝一脸自信的忽悠她娘,“我保证给你们顿一锅香喷喷的鸡肉出来,不不辜负大舅的一片心意。”
沈徐氏还真的有点被唬住,开始回忆娘家长兄是何时何地这么夸姝娘的,她怎么都想不起来?
不过大哥确实喜爱姝娘,就最近几个月的观察,她发现其他的外甥和外甥女加起来,都不如姝娘在她大舅跟前受宠。
偏爱来得太突然,搞不好真是因为大哥发现了姝娘在厨艺上的天分,才对姝娘格外另眼相看的?
沈徐氏是传统女子,深受在家从父出嫁从夫的观念熏陶,哪怕出嫁十余年,对于继承了父亲衣钵的娘家长兄仍有着一份盲目信任,若大哥确实肯定过姝娘的厨艺,那她也不好反对了……
正犹豫不决时,她三侄子徐林的大嗓门彻底打断了沈徐氏的纠结。
徐林捧着怀里的陶罐献宝,“我爹也让我带了猪油给表姊吃,表姊你闻闻是不是很香?”
很显然,徐大舅对外甥女大方,徐二舅也不遑多让,都想着办法给他们家送荤腥改善生活条件。
作为一名合格的端水大师,沈丽姝自然不会厚此薄彼,看一眼陶罐便眉开眼笑,“竟然这么满?二舅也太破费了!这猪油白如凝脂,不用闻就知道是上好的猪油了。”
徐林就像是他自己得到了城里最漂亮表姊的夸奖一样,立时昂首挺胸,小脸写满了骄傲。
沈徐氏很想吐槽女儿说了句废话,猪油哪能有不好的?这么一大罐,在城里起码花上半贯钱才能得。
不过一看小侄儿美得冒泡的傻样,沈徐氏到底没戳破。
说到底,她心中也觉得姝娘以前性子的太过文静腼腆,还是现在开朗活泼、能说会道的样子更招人疼一些。
爱笑又嘴甜的女孩运气总不会太差。
沈丽姝也觉得自己运气很好,她上次吃鸡还是在小弟的抓周宴上,她娘一口气炖了两只鸡招待客人。
但当时他们家足足三四十号客人,一锅鸡根本不够分,那些大人也没舍得吃,都让给了孩子们。像沈丽姝这样的“大姑娘”本来是吃不上的,还是她娘记着她前不久才大病初愈,给开了个小灶,在厨房里留了只小鸡腿给她啃。
沈丽姝那天就是只毫无形象的馋猫,蹲在灶下把小鸡腿啃得干干净净、一丝肉都没剩,吃相那叫一个风卷残云,而二弟更丧心病狂,竟然还想把她吃剩的鸡骨头捡回去继续嘬。
对姐弟几个闻着肉味就要化身丧尸扑食的家伙来说,徐大舅送来的这半只鸡,相当于他们的命。而徐二舅给的猪油更是好东西,有了它,接下来两个月就算没肉吃,搞点猪油美食也能勉强续命了。
看着白白嫩嫩、满满一陶罐的猪油,沈丽姝美滋滋的盘算起来,“赶明儿咱们卖栗子赚到钱,就去买些大米回来吃猪油拌饭。”
这会儿已经普及了大米,但他们生活在北方,大米是从南方运过来的珍贵食物,有钱人才吃得起,哪怕沈徐两家都是殷食人家,也没奢侈到大米当主食的程度。
但也正因为他们是殷食人家,孩子们逢年过节也尝过米饭的味道,知道这种饭又白又香、仔细嚼还甜丝丝的,若再加上香喷喷的猪油,得好吃成什么样?
哥几个都不由自主的咽起了口水,抱着陶罐的徐林更是痴笑起来,“猪油大米饭,嘿嘿……猪油大米饭,嘿嘿嘿……”
就连自诩长辈的沈徐氏都跟着垂涎了一下,回过神后忍不住嗔了沈丽姝一眼,“你这丫头怎么就满脑子都是吃,还有没有点出息了?”
沈丽姝假装没看到她娘恼羞成怒的事实,心很大的回道:“民以食为天,活着不就是好好吃饭好好睡觉?”
毕竟她要是心不大,从穿越那天就得要死要活了,哪还有现在这有钱赚有肉吃的好日子?
说完也不给她娘再发作的机会,挽起袖子兴致勃勃道,“娘你回去刺绣吧,这鸡我们自己收拾,大表哥你帮我剥点板栗,正好跟鸡肉一起炖。”
一群大孩子小孩子都被她安排得明明白白,捡柴火烧水的,依言剥板栗的,陪她蹲在地上拔鸡毛,各自忙得不亦乐乎,沈徐氏枯站半晌,发现自己竟全然插不上手,只好照闺女说的回去做绣活了。
坐下时不由暗忖,她方才似乎还没同意让姝娘整治鸡肉?
这丫头真是越来越有主意了。
回过味来的沈徐氏无奈摇头。 蓝星,夏国。
肿瘤科病房,弥漫着医院独有的消毒水味道。病房是单人间,设施俱全,温馨舒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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可对于孑然一身的路遥来讲,却是无人问津的等死之地。
他是癌症晚期,靠着意志力撑到现在,但也只是多受几天罪罢了。
此刻,路遥躺在病床上,怔怔望着床头柜上的水杯,想喝口水。
可他拼尽全力却无法让身体离开病床。剧痛和衰弱,让这原本无比简单的事情成了奢望。
这时,一道幸灾乐祸的声音响起:“表哥~你真是狼狈呢。连喝口水都得指望别人施舍。”
一位英俊的年轻男子悠闲坐在病床前,翘着二郎腿,眼睛笑成一道缝。
“你求求我,我给你喝口水如何?”
路遥面无表情,一言不发。自从失去了自理能力,一帮亲戚的嘴脸已经见多了,不差这一个。
男子起身,将水杯拿在手里递过来,“表哥别生气,我开玩笑的,你对我这么好,喂你口水还是能办到的。”
说完话,他将水杯里的水,缓缓倒在路遥苍白消瘦的脸上。
被呛到,路遥无力的咳嗽几声,好在少量的水流过嗓子,让他有了几丝说话的力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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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张鑫,为什么?我从未得罪过你。你去星盟国留学,还是我资助的!”
张鑫将水杯放下,不紧不慢的说:“谁让你这么古板呢,只是运点感冒药罢了,又不犯法,你非得千方百计的拦着。”
路遥脸上闪过一丝了然之色,道:“张鑫你这垃圾,狗改不了吃屎。将感冒药运到国外提炼毒品……咳咳……”
张鑫理了下领带,笑道:“你别血口喷人啊,我可是国际知名企业家。这次回国,‘省招商引资局’还打电话欢迎我呢~”
路遥叹了口气,现在的自己什么都做不了,索性闭上眼睛不再说话,安静等待死亡的到来。
但张鑫却不想让眼前饱受病痛折磨、即将离世的表兄走好。他附身靠近,悄悄说道:琇書蛧
“表哥啊~其实呢,我这次回国主要就是见你一面,告诉你一声——你的癌,是我弄出来的~”
路遥陡然挣开眼,“你说什么!”
张鑫笑眯眯的掏出个铅盒打开,里面是件古怪的三角形饰物,仅有巴掌大小,中间是只眼睛似的图案,一看就很有年代感。
“眼熟吧?这是我亲手送你的,货真价实的古董。我在里面掺了点放射性物质,长期接触就会变成你现在这副鬼样子。”
路遥马上认出来,这是自己很喜欢的一件古物,天天摆在书桌上,时不时的把玩,没想到却是要人命的东西!
他伸出枯枝似的手臂,死死的抓住眼前人的胳膊!“你……”
“别激动~表哥,我西装很贵的。”张鑫轻松拿掉路遥的手,小心的捏起铅盒,将放射性饰物塞进他怀里。
“我赶飞机,得先走一步。你好好留着这个当做纪念吧,有机会再去你的坟头蹦迪~”
说完话,张鑫从容起身离开。临走前,还回头俏皮的眨眨眼。他原本就男生女相,此时的神态动作居然有些娇媚。
保镖很有眼力劲,赶紧打开病房门。同时用无线耳麦联络同事,提前发动汽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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路遥只能无力的瘫在床上,浑身皆是钻心剜骨般的剧痛,还有无穷悔恨、不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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但很快,剧痛渐渐消失,只剩麻木,路遥隐约听到过世的双亲在喊他。
就在路遥的身体越来越飘,即将失去意识时,胸口突然阵阵发烫,将他惊醒。
从怀中摸出那三角形饰物,发现这玩意变得滚烫无比,还在缓缓发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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