她是这个家中的长女,虚岁十岁,底下三个弟弟,大弟虚岁七岁,二弟三弟分别五岁和两岁。
算实际年龄的话,最小的弟弟其实上个月才满周岁,当时家里邀请了许多亲朋好友来参加他的抓周礼,正好让刚穿来不久、很有些两眼抹黑的沈丽姝,有机会认认自家亲戚们。
要不是小弟抓周,沈丽姝想见亲戚至少要等到年底,因为无论是沈家的爷爷奶奶,还是徐家的姥姥姥爷,都不是真正的京里人。
沈徐两家都住在汴京城外的通许镇。
在当前时代,四通八达、水路交通都十分发达的汴京,是当之无愧的国际大都市,商贸之发达傲视全球,连带着京郊周边的村镇,也大都吃上了这份红利,农闲时在路口支摊卖卖茶水点心招待来往客人,或是挑着自家的山货特产进京叫卖,都能赚些铜板补贴家用。
沈徐两家都是踏实肯干的庄稼人,在镇上有良田有宅子,子孙很愿意闲时出外帮人做工卖力气,日子倒也过得红红火火。
按理说,沈爹沈娘应该在镇上跟父母兄弟们一块生活,沈丽姝现在也最多混个村花镇花什么的,而不是汴京城里的小家碧玉。
但是架不住她爹运道好。
沈爹在家里兄弟中排行老五,本就是备受父母疼爱的幺儿,又生得五官端正、落落大方不怯场,让当年要在族中挑选继嗣的大伯爷一眼瞧中,直接就带进了城里。
这位大伯爷,如今就是沈丽姝的亲爷爷了,这个年代的过继可不是改个称呼那么简单,而是从人情理法都必须严格遵守的规矩。
举个例子,老人家已经去世几年,沈丽姝姐弟几个见了亲爷爷亲奶奶,也只能按规矩喊叔爷叔奶。当然,亲近的小辈在私下场合可以不用那么严谨,直接喊爷爷奶奶也无妨,但沈爹却是无论何时何地,能让他称之为父亲永远只有已经过世的老爷子。
说破天去,他们也已经分成了两家人。
再说回沈爷爷,老爷子曾是府衙的一名小吏,职位名押司。
对,就是《水浒传》宋押司的同行,属于拥有朝廷编制的基层公务员。
这个编制,大概在正统官僚阶级眼中连底层都混不上,无品级无俸禄,也就勉强比差役强一些。
毕竟衙门差役属于贱籍,押司还是大大的良民。
但是在通许的沈家人眼里,沈爷爷毫无疑问就是大人物了。
朝廷不给无品级的小吏发俸禄,沈爷爷所在的衙门负责开工资,福利待遇还挺好,工资以外还有米面粮油菜等日常所需,老爷子才在衙门里干了二十年,就挣下了汴京城里的一间房。
汴京城里的房子,是世代生活在通许镇的老沈家人做梦都不敢想的程度了,可见押司这个职位再没前途、毫无升职空间,对于文不成武不就的普通人来说依然是天花板一般的存在。
说实话,就连世人看不起的差役,在衙门里上班也是稍微有些权力的,普通老百姓都不敢得罪,押司勉强也算是差役们的上司,权力更大那么一点点的同时,子孙要有出息照样可以读书考功名,那叫一个前途光明。Χiυmъ.cοΜ
沈爹能够被押司伯父过继到名下当亲儿子养,幸运程度堪比祖坟冒青烟。
这一进城,就是正儿八经的京里人了。
沈爷爷早年丧妻便没再续弦,独子身子骨也不大好,一直用药吊着,去世的时候还不到十八,自然也没留下一儿半女,沈爹过继就成沈爷爷的独苗苗,老爷子把工作给了他,京城的房子也给了他。
沈爹也就从平平无奇的乡下小子,摇身一变成了沈押司。
虽然在这王孙贵族遍地跑、达官贵人多如狗的京里,他们依然是微不足道的底层小人物,但能在汴京生活依然是多少人烧香拜佛都求不来的好事。
跟着新爹进城后,沈爹并未就此跟老家断了来往。他虽然不再是沈爷爷沈奶奶的儿子,也仍是名义上的侄子,打断骨头连着筋,加上他老家还有四个身板结实的亲兄弟,堪称人丁兴旺,对只有一根独苗苗的老爷子来说还是很有吸引力的,所以老爷子逢年过节也会带沈爹回家跟亲人团聚。
一来二去,沈爹跟本就是青梅竹马的沈徐氏看对眼了。
徐家的条件按说比沈家还强些,因为徐姥爷有一手好厨艺,在镇上最大的酒楼当大厨,如今这份饭碗已经传给了徐家大舅。
沈徐氏在娘家的时候,父亲和大哥在酒楼赚钱,攒下银子就爱置办良田,自家种不过来那些田产,就赁给亲戚老乡种,由于知根知底,佃户们也不会无端克扣他们收成,因此家里从来不缺衣食,也不用她们姐妹几个下地。
除了没买长工和丫头伺候,沈徐氏和姐妹们日子跟地主家的小姐也差不多。
不用下地晒太阳,姐妹几个皮肤养得白净,在一白遮百丑的传统审美下,她们就是镇上出了名的美人,人称四朵金花。而行三的沈徐氏,又是四朵金花中最出挑的那朵。
一家有女百家求,沈徐氏前头两个姐姐都嫁去了殷实了人家,轮到她时,家里的门槛简直快被上门说亲的媒人踏破了,什么里正的儿子啊,地主家的孙子,甚至是邻镇的殷实人家,都有慕名而来的。
沈爹要还在通许镇,即便他生得再一表人才、能说会道,这条件怕也入不了徐姥爷的眼。
但他就是运气好,跟着沈老爷子进城的沈爹注定要捧上铁饭碗,未来的押司姑爷,这不比什么里正儿子、地主孙子都香吗?
徐姥爷当时就认定这个女婿,不惜下了血本,给沈徐氏准备了几十两银子的嫁妆。
饶是沈老爷子觉得可以在城里找个本地儿媳,也多少被徐姥爷的厚本打动了,再一看姑娘生得如此标致,跟自家人高马大的儿子郎才女貌,成亲后定能给他生下一串聪明伶俐的孙子孙女。
老爷子也就同意了这门亲事。
沈徐氏嫁进门后果然效率很高,直接三年抱俩。
只是当时小两口年轻没经验,二胎要得太快,沈徐氏身子都没养好,那个儿子生下来也瘦弱,没两个月就去了。
但沈徐氏很快把身子养好,就生下了如今健壮的大儿子沈文殊。
沈老爷子对这个能生养的儿媳妇那是相当满意。
他是在二弟出生前走的,尽管没撑到跟二孙子见面,但大夫把过脉说了是男孩,胎儿养得极好,老爷子就很满足,算上肚子里那个,就有了一个孙女两个孙子,家里香火总算旺盛起来,儿媳妇若还能再给他生几个孙子,那他真就能含笑九泉、死而无憾了。
想象着一串孙子给自己磕头烧香的盛况,老爷子很是满足,面带安详笑容离世。
只是沈老爷子的离世,给沈家带来不小的负担。虽然少了给他买汤药的这份开支,可相应的,沈徐氏肩上的胆子也重了,以往老爷子会帮着带孩子,沈徐氏做完家务还能抽空接点绣活补贴家用,顺便把这门“独家”技艺传授给长女沈丽姝。
每隔两三月,沈徐氏甚至可以带上一个孩子回娘家串亲。
但老爷子去世后,沈徐氏整个人就被淹没在了做不完的家务和带不完的孩子中,别说做绣活,她连长女的针线都快顾不上管了,老家自然也回不去。
这几年,他们只有在逢年过节时,沈爹衙门放假,才有机会回老家走亲戚。
上个月小弟抓周礼,也是继除服之后,家里难得的一件喜事,沈爹和沈徐氏都有意大办,特意向老家的近亲都捎去了邀请,而老家的人也给面子,只要是能抽空的,基本都拖家带口的进城来观礼了。
沈丽姝趁这个机会跟老家的亲戚都混了个脸熟,尤其是在酒楼当大厨的大舅,和几个因为不缺荤腥而养得比同龄人都更高大些的徐家表兄弟,沈丽姝特意跟他们增进了一下感情。
然后,穿越后一直想帮家里发家致富,却陷于巧妇难为无米之炊困境的小姝娘,就在表兄弟们的亲情赞助下挖掘了第一桶金——通过上街兜售花生和瓜子。
上辈子接受过高等教育的沈丽姝,一点也不觉得自己靠卖炒花生瓜子这种毫无技术含量的工作累积第一桶金的行为,有什么值得羞愧,要不是徐家大舅和表兄弟们被她的花言巧语哄得找不着北,她连花生瓜子的活儿都捞不到。
在这个年代,花生和瓜子都算是稀罕物了,城里很多商家都在卖的各种炒货,大都是从外地进货来的,至少通许镇上,能种花生籽瓜的人家并没有几个,因为根本搞不到种子门路。
徐家大舅也是偶然从在酒楼歇脚吃饭的客商那里弄来了一些,宝贝得紧,除了给自家种,也就看在沈爹的面子上匀给了沈家人一些。
这才是他们种花生瓜子的第二年,真正算是有了收获。沈家爷爷贯会精打细算,除了留种,其他都早早进城卖掉了,托了沈爹的门路卖给做炒货的商户,得了个极好的价钱。
徐家因着不缺钱,倒没急着出手,大厨舅舅还想研究花生瓜子的N种吃法——虽然在沈丽姝看来这玩意儿简单得令人发指,厨艺小白都能分分钟上手,但是对于从来没见过花生怎么炒制、一切只能自己琢磨的徐家大舅来说,就要克服很多困难了。
沈丽姝在酒席上听见大舅和人聊起这个研究课题,便灵光一闪,找机会跟大舅咬耳朵,说她哪天哪天去街上找玩疯了的大弟二弟,不小心跑人家院子里,看见了那家娘子在用铁锅炒花生,里头还搁了半锅沙子,那家娘子就用小火不紧不慢的翻炒花生和沙子。
徐大舅刚好拎了十来斤花生瓜子作礼,听到外甥女的话颇为心动,酒席散后便找了个借口留下开始试验,凭借沈丽姝的理论指导和他自己丰富的实操经验,第一锅就大获成功。
嘴里嚼着香喷喷、脆生生的炒花生,徐大舅不停拍打六个月大的肚子,眼睛笑得只剩一条缝儿,“还是姝娘聪慧灵敏,瞧一遍就学会了。大舅做梦都不想到可以用沙炒花生,我还琢磨是不是要用盐才能把它们炒熟而不会糊,可是一斤花生就要一斤盐,我们酒楼半年都用不到这么多盐,东家怕是都吃不起了,咱们小户人家又怎么折腾得起?”
“现在可好了,沙子不要钱,只多费些功夫,自家种的花生都能炒来吃。”
趁徐大舅得意忘形的功夫,沈丽姝请他赊一些花生瓜子给她,她想炒了去街上卖,赚点铜板给自己和弟弟们当零花。
徐大舅当即表示家里的存货匀一半给她,也不提赊不赊账的,就当是换她的炒花生法子。
然后为了支持外甥女的事业,他还把家里最高大的两个子侄打发给她当帮手。
汴京繁华,风气也很开放,街上常能看到帮家里卖货的小娘子小郎君,可是姝娘生得清丽脱俗,比她名满通许的娘还美上几分,就算三妹和妹夫放心,徐大舅也不放心,这么漂亮的小娘子要是在外边出了什么事,后悔都来不及。
几个外甥都还是小不点,也帮不了他们长姊,索性他家几个儿子侄子都生得人高马大,一半人都不敢招惹,在镇上跟着先生读书也没读出什么名堂,倒不如去城里给他们表妹当个护卫,还能长长见识。
于是在表兄弟们的陪同下,沈丽姝不但走街串巷卖零食,连爹娘不让去的勾栏瓦舍也敢去了。
这里的勾栏瓦舍,相当于现代的电影院、KTV之类的娱乐场所,在电影院里卖花生瓜子可不就专业对口了,那叫一个客似云来、生意火爆。
徐大舅做事大气,给的花生瓜子也有百来斤,沈丽姝愣是不到一个月就卖空了。
当然赚的钱也相当可观。 蓝星,夏国。
肿瘤科病房,弥漫着医院独有的消毒水味道。病房是单人间,设施俱全,温馨舒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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可对于孑然一身的路遥来讲,却是无人问津的等死之地。
他是癌症晚期,靠着意志力撑到现在,但也只是多受几天罪罢了。
此刻,路遥躺在病床上,怔怔望着床头柜上的水杯,想喝口水。
可他拼尽全力却无法让身体离开病床。剧痛和衰弱,让这原本无比简单的事情成了奢望。
这时,一道幸灾乐祸的声音响起:“表哥~你真是狼狈呢。连喝口水都得指望别人施舍。”
一位英俊的年轻男子悠闲坐在病床前,翘着二郎腿,眼睛笑成一道缝。
“你求求我,我给你喝口水如何?”
路遥面无表情,一言不发。自从失去了自理能力,一帮亲戚的嘴脸已经见多了,不差这一个。
男子起身,将水杯拿在手里递过来,“表哥别生气,我开玩笑的,你对我这么好,喂你口水还是能办到的。”
说完话,他将水杯里的水,缓缓倒在路遥苍白消瘦的脸上。
被呛到,路遥无力的咳嗽几声,好在少量的水流过嗓子,让他有了几丝说话的力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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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张鑫,为什么?我从未得罪过你。你去星盟国留学,还是我资助的!”
张鑫将水杯放下,不紧不慢的说:“谁让你这么古板呢,只是运点感冒药罢了,又不犯法,你非得千方百计的拦着。”
路遥脸上闪过一丝了然之色,道:“张鑫你这垃圾,狗改不了吃屎。将感冒药运到国外提炼毒品……咳咳……”
张鑫理了下领带,笑道:“你别血口喷人啊,我可是国际知名企业家。这次回国,‘省招商引资局’还打电话欢迎我呢~”
路遥叹了口气,现在的自己什么都做不了,索性闭上眼睛不再说话,安静等待死亡的到来。
但张鑫却不想让眼前饱受病痛折磨、即将离世的表兄走好。他附身靠近,悄悄说道:琇書蛧
“表哥啊~其实呢,我这次回国主要就是见你一面,告诉你一声——你的癌,是我弄出来的~”
路遥陡然挣开眼,“你说什么!”
张鑫笑眯眯的掏出个铅盒打开,里面是件古怪的三角形饰物,仅有巴掌大小,中间是只眼睛似的图案,一看就很有年代感。
“眼熟吧?这是我亲手送你的,货真价实的古董。我在里面掺了点放射性物质,长期接触就会变成你现在这副鬼样子。”
路遥马上认出来,这是自己很喜欢的一件古物,天天摆在书桌上,时不时的把玩,没想到却是要人命的东西!
他伸出枯枝似的手臂,死死的抓住眼前人的胳膊!“你……”
“别激动~表哥,我西装很贵的。”张鑫轻松拿掉路遥的手,小心的捏起铅盒,将放射性饰物塞进他怀里。
“我赶飞机,得先走一步。你好好留着这个当做纪念吧,有机会再去你的坟头蹦迪~”
说完话,张鑫从容起身离开。临走前,还回头俏皮的眨眨眼。他原本就男生女相,此时的神态动作居然有些娇媚。
保镖很有眼力劲,赶紧打开病房门。同时用无线耳麦联络同事,提前发动汽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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路遥只能无力的瘫在床上,浑身皆是钻心剜骨般的剧痛,还有无穷悔恨、不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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但很快,剧痛渐渐消失,只剩麻木,路遥隐约听到过世的双亲在喊他。
就在路遥的身体越来越飘,即将失去意识时,胸口突然阵阵发烫,将他惊醒。
从怀中摸出那三角形饰物,发现这玩意变得滚烫无比,还在缓缓发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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