虽然沈留卿并不懂摩托车,但他还是认出这是三年前最新款的驰行者(牌子),因为这是原身买给墨染的生日礼物,可是花了大几千呢。
“没想到她还保养的挺好。”沈留卿内心暗暗惊讶道。
“现在去哪?”凌柚问道。
现在离晚上还有些时间。
“去接元庆。”墨染熟练的跨上摩托车,突然想起凌柚还不认识他,便一脸嫌麻烦的解释道:“就是通知你到这里的那个男人。”
接着她看向沈留卿,摘下后视镜上的头盔递给他:“留卿,我送你。”
“那我呢?”凌柚站在一旁,顿时有种局外人的感觉。
她突然有种不好的预感。
“你.....?”墨染一脸为难的看着她,随后想了想说道:“你打车吧,坐不下了。”
就算坐得下也不让你坐,气死你气死你。
“我就知道。”凌柚暗暗想道,翻了个白眼。
随后她一把拉过沈留卿,带着股命令的口吻向他说道:“你跟我打车。”
然而还没等他开口,墨染就先不乐意了。
“凭什么?你自己打不就行了吗?”
凌柚见墨染下车打算牵沈留卿,便把他拉到自己身后,语重心长的说道:“摩托车太危险了,让他一个男孩子坐你后面我不放心。”
“怎么可能!我开车老稳了,不信你问留卿!”墨染说着向沈留卿努努头,脸上还洋溢着自信。
以前两人还在一起的时候,墨染晚上就经常拉他出去开,也没什么事情发生过。
说完凌柚和墨染同时看向沈留卿,两人的眼色各不相同,都希望他能够做出个明智的选择。
也许墨染的车技在她自己眼里相当不错,但在沈留卿原身的记忆里截然不同,可以说是正好相反。
刚提车那会,墨染还是个黄毛小混混,经常拉着原身晚上出去,开得快就不说了,还喜欢压弯,好几次没抓稳都差点被甩出去,有时候在兴头上,还拉着他去打过野........
正好原身那时候还很叛逆,加上喜欢墨染这种野性的女人,就硬着头皮夸她车技好,现在想起来,那时候没出过事情还真是不幸中的万幸......
在沉默了一会后,沈留卿弱弱的说道:“我还是打车吧......”
“为......为什么啊?!”
听到沈留卿的回答,墨染就像泄了气的气球一样,整个人软下去,刚才那股自信也都全然消失。
而凌柚则是露出一副得逞的笑容,装作很无奈的摊开双手:“我看也就你自己这么觉得了吧。”
“爸的.....”墨染别过头,轻轻的骂了声脏话。
这拔毛女从第一次见面就怼自己到现在,还总是和她作对,真不知道是哪根筋搭错了!
“哪里汇合?”凌柚装作没看见她脸上的表情,轻松的问道。
不知道为什么,一看到墨染吃瘪她心里就高兴。
“那栋大楼底下,我在那等你们。”
墨染指了指离这里很远的一栋老式高楼,看上去有些年头了。
接着她戴上头盔,依依不舍的跟沈留卿道了声别便踩着油门离开了。xǐυmь.℃òm
随着一阵风尘扬起过后,就剩下了凌柚和沈留卿两个人留在原地。
自知尴尬的沈留卿原本想跟凌柚分开打车,但当他拿出手机的时候却被凌柚按了下去。
“我已经打了。”
虽然她确实不是很喜欢沈留卿,但考虑到他是个空有长相的男孩子,一个人打车不太安全。
“哦。”沈留卿感到意外的点点头。
他原本以为凌柚只是想气墨染一下。
看到沈留卿点头后,凌柚便假装无聊的玩起了手机,而沈留卿也很默契的没有向她搭话,也是玩起来手机。
其实她也并不讨厌沈留卿,自己对他态度不好完全是因为父亲王千鹤的原因。
自从沈留卿的赌鬼母亲去世后,王千鹤便独自一人辛苦的照顾他们,可是都过了好几年,沈留卿都没叫过他一声爸,而且和凌柚的关系也总是很疏远的样子,正是沈留卿的这种态度这让她感到很不爽。
过了将近十分钟,一辆黑色的网约车才停到他们面前,因为位置偏僻的原因,这也是没办法的事情。
司机和凌柚简单对过信息后,两人便一起上了车,凌柚坐在副驾驶,沈留卿则是进了后座。
司机的车技不错,只花了十几分钟就到达了目的地。
他们下了车后,就看到一脸无聊坐在摩托车上玩手机的墨染,显然是等了有一会了。
见到沈留卿后,墨染很快收回了手机,露出一张笑脸。
“那个男人呢?”凌柚直接问道。
这傻der不会就傻愣愣的在这等他们过来吧。
“在楼上。”墨染耿直的回答道。
凌柚见状捂着脑袋,接着像看傻子一样看着墨染:“你就在这等着?”
就不能先把人接下来吗?
“不然呢?”墨染一脸理所应当,不甘示弱的用同样的眼神看向凌柚。
她倒是没想到先把元庆接下楼。
两个人互相用眼睛盯着对方看了一会,仿佛都在用眼睛放电。
旁边的沈留卿已经能闻到些火药味了,于是连忙推搡着墨染:“先上去吧,要不然人家等急了.........”
“哦好....”墨染见状也就不再较真。
几人进了大楼,前台只有一个上了年纪的老大妈在看报纸,听到动静后只是看了他们一眼,随后又满不在意的看向报纸。
这栋写字楼已经有几十年了,而且老板也不重新装修一下,搞得现在整栋大楼就她一个看门的,想着肯定也不是来租楼的,就没再去管墨染她们。
反正楼里也没什么好偷的。
墨染按下了楼里面的电梯,三个人一同进到里面,凌柚和墨染各站一边,谁也不看谁,被挤在中间的沈留卿两头都不好搞,第一次觉得做人这么难.......
好不容易来到顶楼,眼前的环境让人不禁咂舌,因为年代久远的关系,楼顶上没有安装护栏,要是谁在上面一个不小心掉下去那可就领盒饭了。
正当凌柚和沈留卿感叹的时候,前面拐角处一个坐在边缘的一个矮小的小男孩引起了他的注意。
地上还有根折叠的导盲细铁棍,看上去好像还是个瞎子。
“他是........”
墨染笑着刚想介绍,沈留卿就快步上前抱起了他,显然是把他当做一个妄图轻生的残障小孩了。
然而这一幕差点把墨染脸都吓变形了,因为面前的这个“小男孩”正是元庆,而且他最讨厌被别人当成小孩子。
记得第一次见面时,自己随口说了句“谁家的小孩”,之后就被追着用那根棍子打了好久.........
这一切沈留卿当然不知情,他一脸同情的看着面前的这个小瞎子,说道:“小朋友,你一个人坐在那很危险的。”
听到这话的元庆明显愣了愣,他本来还以为是那个新人呢,都准备拿铁棍敲她了,结果居然是个听上去很温柔的男声。
这让他有点摸不着头脑了。
“我二十四岁了。”元庆沉默了一会,才缓缓开口道。
既然不是新人,他也不好发作。 蓝星,夏国。
肿瘤科病房,弥漫着医院独有的消毒水味道。病房是单人间,设施俱全,温馨舒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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可对于孑然一身的路遥来讲,却是无人问津的等死之地。
他是癌症晚期,靠着意志力撑到现在,但也只是多受几天罪罢了。
此刻,路遥躺在病床上,怔怔望着床头柜上的水杯,想喝口水。
可他拼尽全力却无法让身体离开病床。剧痛和衰弱,让这原本无比简单的事情成了奢望。
这时,一道幸灾乐祸的声音响起:“表哥~你真是狼狈呢。连喝口水都得指望别人施舍。”
一位英俊的年轻男子悠闲坐在病床前,翘着二郎腿,眼睛笑成一道缝。
“你求求我,我给你喝口水如何?”
路遥面无表情,一言不发。自从失去了自理能力,一帮亲戚的嘴脸已经见多了,不差这一个。
男子起身,将水杯拿在手里递过来,“表哥别生气,我开玩笑的,你对我这么好,喂你口水还是能办到的。”
说完话,他将水杯里的水,缓缓倒在路遥苍白消瘦的脸上。
被呛到,路遥无力的咳嗽几声,好在少量的水流过嗓子,让他有了几丝说话的力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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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张鑫,为什么?我从未得罪过你。你去星盟国留学,还是我资助的!”
张鑫将水杯放下,不紧不慢的说:“谁让你这么古板呢,只是运点感冒药罢了,又不犯法,你非得千方百计的拦着。”
路遥脸上闪过一丝了然之色,道:“张鑫你这垃圾,狗改不了吃屎。将感冒药运到国外提炼毒品……咳咳……”
张鑫理了下领带,笑道:“你别血口喷人啊,我可是国际知名企业家。这次回国,‘省招商引资局’还打电话欢迎我呢~”
路遥叹了口气,现在的自己什么都做不了,索性闭上眼睛不再说话,安静等待死亡的到来。
但张鑫却不想让眼前饱受病痛折磨、即将离世的表兄走好。他附身靠近,悄悄说道:琇書蛧
“表哥啊~其实呢,我这次回国主要就是见你一面,告诉你一声——你的癌,是我弄出来的~”
路遥陡然挣开眼,“你说什么!”
张鑫笑眯眯的掏出个铅盒打开,里面是件古怪的三角形饰物,仅有巴掌大小,中间是只眼睛似的图案,一看就很有年代感。
“眼熟吧?这是我亲手送你的,货真价实的古董。我在里面掺了点放射性物质,长期接触就会变成你现在这副鬼样子。”
路遥马上认出来,这是自己很喜欢的一件古物,天天摆在书桌上,时不时的把玩,没想到却是要人命的东西!
他伸出枯枝似的手臂,死死的抓住眼前人的胳膊!“你……”
“别激动~表哥,我西装很贵的。”张鑫轻松拿掉路遥的手,小心的捏起铅盒,将放射性饰物塞进他怀里。
“我赶飞机,得先走一步。你好好留着这个当做纪念吧,有机会再去你的坟头蹦迪~”
说完话,张鑫从容起身离开。临走前,还回头俏皮的眨眨眼。他原本就男生女相,此时的神态动作居然有些娇媚。
保镖很有眼力劲,赶紧打开病房门。同时用无线耳麦联络同事,提前发动汽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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路遥只能无力的瘫在床上,浑身皆是钻心剜骨般的剧痛,还有无穷悔恨、不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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但很快,剧痛渐渐消失,只剩麻木,路遥隐约听到过世的双亲在喊他。
就在路遥的身体越来越飘,即将失去意识时,胸口突然阵阵发烫,将他惊醒。
从怀中摸出那三角形饰物,发现这玩意变得滚烫无比,还在缓缓发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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