秀书网>玄幻小说>道断修罗李夜许静云>第四百七十四章 春意浓、酒意浓
  君不语说的话李修元明白,却也不想去明白。

  看了他一眼,李修元摆摆手,抱起桌上的小酒瓮又给他倒上一杯。

  静静地往君不语的碗里夹了茶,笑着说道:“你在我面前,何必忍的这么辛苦?”

  说完取了一个白衣的布袋递了过去,眼里有一丝无奈,还有一种如释重负的感觉。

  君不语没有笑,只是缓慢地举起面前的酒杯喝了一口,怔怔地问道:“你这是什么意思?怕我没有灵石么?”

  李修元没有考虑太多,直接说道:“这里是你们所在大军的空间戒,里面钱物我取走其他的物品没动,你可以拿回家交差了。”

  他只是用最简单的语言,向群不语做了解释。

  若不是因为君不语这一层关系,光这些空间戒他便能在天风城换回不少的金币。

  在他最初拿到这些利品就,就想到了有一天这家伙会来找自己......果不其然,这才过去多久,君无语就跑来找自己了。

  “你最近打算何日动身前往修罗战场?”君不语皱眉道:“还是说你会一直呆在这里,你不会还想着跟我们打一场吧?”

  李修元看了他一眼,说道:“你们派了数千大军来杀我,难道我还不能自卫了?动手之前我可是给过他们机会了......跑回去的将士难道没说吗?”

  君不语一听,顿时无语,毕竟这一回跑回魔域的禁军可是差不多有五百多人。

  连他父王和母亲也感到不可思议,这个杀人不眨眼的家伙竟然还放了五百多人回来。

  想到这里,不由得悠悠地回道:“这一场是国师公孙语坚持之下的结果,......我出来的时候他跟父王请辞国师一职,也不知道最后的结果如何?”

  李修元一听怒了,忍不住呵斥道:“几千人马死在我的手上,只是为了满足他公孙家族的虚荣心吗?如果是这样,我倒是劝劝花沉鱼,要不要嫁去公孙家了。”

  “我也是这么想的,两人还没订亲,他竟然为了吃醋跑来你的麻烦,还不惜搭上魔域的数千、上万将士的性命。”

  君无语唇角泛起一丝嘲讽之意,为公孙家的行事感到不耻。

  “我是人在家中坐,祸从天上来啊,你要怎么来安抚我?”

  李修元又给他倒了一杯灵药,端起自己的杯子认真地说道:“回去告诉你父王和哥哥,他们若是嫌这样不够,可以来修罗战场找我......”

  “否则,只要你们不来犯我,我也不会跑去魔域找你们的麻烦,包括那个公孙家族也是一样,请你们也请他们都放我一马,不要再逼我杀人!”

  笑了笑说道:“喝了这杯酒赶紧去天风城,打个客栈住下......你明天早上起来,我保证你能破下二境,否则你回来的时候再找我的麻烦,如何?”

  “有这么厉害吗?可是你的境界又怎么才分神一重?”

  君不语摇头说道:“你可以帮助花天宇、花沉鱼和我破境,为何不能帮你自己?你这样的境界怎么去修罗战场撕杀啊?兄弟。”

  李修元摇摇头,自然不会告诉他自己因为火焰剑意的事情,自己身上的事情一变再变,任谁听到之后都不会相信。

  两人匆匆喝了三杯酒,连君不语带来的饭菜还没吃上多少,李修元便将他轰了出去。

  看着一副不可思议神情的君不语,李修元笑道:“大不了你从天风王城回来时,再买些好吃的,我再陪你喝一杯!”

  几句废话说完之后,君不语已经跃上了护卫牵来的战马,看着李修元笑道:“只要你如了我的意,我便会如了你的意,等着我啊!”

  说完一行人跃上战马,急匆匆往天风城的方向而去。

  望着一行人离开的方向,李修元叹了一口气:“明明是你自己修行,却死活要我来帮你们寻找灵药破境,我欠你啊。”

  话虽然如此,脸上却是带着淡淡的笑意。

  看来离开之前,魔鬼大军都不会来找自己的麻烦了。至少以后,那都是天要下雨的事情了,谁怕谁?

  等自己从修罗战场上回来,不去找公孙家的麻烦就不错了。

  只不过,眼下的他又面临一个新麻烦。

  如果花沉鱼真的嫁给魔域公孙家的小子,自己怎么办?要不要跟这个女人画清界?如果跟她画清界线花天宇怎么办?

  桃源已经有了东方玉儿和秦千山这个麻烦,难不成自己还要来魔域和妖域再来一回?难不成真的要跟修罗天域的修行者为敌不成?

  想到这里,本来阳光灿烂的心情,顿时阴霾了下来。

  叹了一口气,继续去高台之下开炉铸造,完成阵盘的准备大事。xǐυmь.℃òm

  以后的事情,只能以后再去想了,现在再多也只是干着急。

  一边挥动手里的铁锤一边说:“如果凡事都在瞻前顾后,那不如躲在书院的后山不要出来了......”

  神龙之火加持,烧得通红的凡铁,在铁锤的重击之下,火星四溅......不一会就渐渐成形。

  将将变冷的阵盘丢进火炉里,待烧得通红之后,夹出来继续锤打。

  “东风吹、战鼓摆,挖坑埋人谁怕谁......让暴风雨来得更猛一些......”

  李修元一边挥动着手里的铁锤,一边喃喃自语。

  若是小龙儿在这里,一定会问他哥哥你是不是发神经了。

  “打了阵盘去酿酒,是时候动身去找小龙儿和小青了。”李修元继续叨叨。

  叮叮铛铛,火星闪耀,少年汗如雨下,持续煅打手里的铁胚。

  手里的一块凡铁已经变成了阵盘的模样,在炉火的照耀下寒光闪闪,只差最后的淬火和铭刻符文了。

  “有了这些阵盘,就算在修罗战场也能睡个安稳觉了。”

  李修元将水壶拎起来放在炉火上,端起一旁的大茶杯,脸上露出满意的神情。

  接下来的日子里,李修元每天除了每天练一个时辰的剑,就是不停地在高台下的木棚里挥锤、流汗。

  将一块又一块的阵盘打造出来,堆放在地上,看着来送饭的张老头直笑。

  “你这是准备把大阵搬到修罗战场上去么?”张老头问道。

  “没办法,我怕死啊,所以得费心准备一些保命的东西,难不成你不想我活着回到这里么?山上的花开了没有......”

  李修元一边哈哈直笑,一边放下阵盘准备吃饭,这些日子他可是累坏了。

  “你得使把劲!加油......加油!过几天这杏花盛开,就得摘花酿酒了。”

  张老头看着他认真地说道,他这加可是准备了二十口大缸,防备着李修元十年不回落霞山。

  李修元笑道:“那你这几日先请村里的女人们帮们去捡杏花吧,我过几天就上山。”

  张老头想了想,回道:“这倒是可以,我去村里问问,这活轻松,那些娘们估计乐意去帮我......”

  话没说话,人已经不见一影子。

  李修元摇摇头,收了碗筷,继续他的铸造阵盘大业。

  因为他手里的阵盘已经在他千锤百炼之下,闪烁着冷冽的寒光。

  多年之前欧阳东篱说过,李夜在铸造的修行上也是一个天才。

  虽然现在的李修元已经记不起来欧阳东篱是谁,但是他却保留了铸造的经验,这些阵盘在他不停的锤炼之下,已是一绝。

  再经过几日的打磨,他就准备收手了。

  实在不够,去了书院之后再接着炼。

  李修元没有满足,他这些日子都在日夜锤打这些阵盘,同时锤炼自己的筋骨。

  饿了就吃,累了就睡,日夜不休,只为了修练出更完美的阵盘。

  如同当年在在天山上悟了斩雪后,每日里都要挥出二万遍最简单的剑招一样。

  他现在每天都在重复做相同的事情,做最简单的生火、锤打、淬火。

  做最简单的锤击动作,扬锤、落锤,加炭、拉风箱。

  每天如同重复一个公式,没有半点差别。

  先生当年在天山上曾跟他说过,将一个最简单的招式练习到极至,即使是最简单的剑招也能演化出自己的剑意。

  每天不停挥锤的李修元也在想,象自己这般不知道疲倦李修炼,会不会有一日随便一个动作也能隐藏着锤意?

  这样最简单的生活,最简单的修行方式,绝对会将很多人逼疯,而李修元却浑不在意。

  沉浸在铸造的修行之中,不舍昼夜。

  一天......

  二天......

  五天......

  到了十五这天的清晨,洗漱一番的他关上了木屋的大门,打开阵法禁制,转身往落霞山上走去。

  从今天开始,他要开始酿酒了。

  看尽这一山的繁花,他要动手酿制杏花酒了。

  若有人问李修元春天啊适合做什么?

  李修元会毫不犹豫地告诉他:“当然是酿酒啊!”

  他已经忘了不知从哪天起,他跟老道士一起酿了第一缸酒。而老道士说他酿酒的本事是天生带来的,不用他教。

  一瓮酿了一年的药酒,让老道士一日飞升,留下他孤苦零丁的一人......否则他也不会拉着张老头来看道观了。

  春天为什么适合酿酒的?

  因为春天的温度适合酒曲的发酵,李修元不象别人那样选在夏天进行酒曲发酵,就是想加长酒曲发酵时间。

  所以修罗天域的酒坊,永远酿不出落霞山上的那种韵味。

  常人的酒只经历了夏秋两个季节,而李修元酿的酒至少经历了春夏秋冬四季。

  眼下的李修元正在道观的木棚底下蒸高粱和大米。

  有十来个修罗村的村民在帮忙,张老头一边干活一边在唱小曲。

  小妹妹送情郎啊,送到了大门东

  尊一声老天爷,下雨别刮风

  刮风不如下点那,小雨好呀

  下小雨能留住,我的郎多呆几时辰

  ......

  李修元满身大汗,边笑边笑道:“这老家伙也花心。”

  一帮村民咧着嘴笑道:“张老头,你越活越年轻,可以再娶一个老婆回来陪你哦。”

  一边往灶里添柴的张老头不紧不慢地嘀咕道:“我说你们这些年青人啊,这歌有一天你们也会唱的。”

  张老头说的很小声,却传进了一帮年青人的耳朵里,众人齐齐笑道:“就不唱!”

  张老头摇摇头,叹了一口气道:“只希望,你们唱的那会别掉眼泪。”

  正在起火蒸酒的一帮人齐齐笑了起来。

  蹲在灶前的张老头,眼角有几滴晶莹的泪水。不知道是想起了伤心的事,还是让烟火薰出来的。

  酿了二十几缸酒,花了一帮人五天的功夫。

  闻着浓浓的洒香中带着淡淡的花香,张老头忍不住说道:“我看,那妖域的兄妹二人也快要来了吧?” 蓝星,夏国。

  肿瘤科病房,弥漫着医院独有的消毒水味道。病房是单人间,设施俱全,温馨舒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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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可对于孑然一身的路遥来讲,却是无人问津的等死之地。

  他是癌症晚期,靠着意志力撑到现在,但也只是多受几天罪罢了。

  此刻,路遥躺在病床上,怔怔望着床头柜上的水杯,想喝口水。

  可他拼尽全力却无法让身体离开病床。剧痛和衰弱,让这原本无比简单的事情成了奢望。

  这时,一道幸灾乐祸的声音响起:“表哥~你真是狼狈呢。连喝口水都得指望别人施舍。”

  一位英俊的年轻男子悠闲坐在病床前,翘着二郎腿,眼睛笑成一道缝。

  “你求求我,我给你喝口水如何?”

  路遥面无表情,一言不发。自从失去了自理能力,一帮亲戚的嘴脸已经见多了,不差这一个。

  男子起身,将水杯拿在手里递过来,“表哥别生气,我开玩笑的,你对我这么好,喂你口水还是能办到的。”

  说完话,他将水杯里的水,缓缓倒在路遥苍白消瘦的脸上。

  被呛到,路遥无力的咳嗽几声,好在少量的水流过嗓子,让他有了几丝说话的力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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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张鑫,为什么?我从未得罪过你。你去星盟国留学,还是我资助的!”

  张鑫将水杯放下,不紧不慢的说:“谁让你这么古板呢,只是运点感冒药罢了,又不犯法,你非得千方百计的拦着。”

  路遥脸上闪过一丝了然之色,道:“张鑫你这垃圾,狗改不了吃屎。将感冒药运到国外提炼毒品……咳咳……”

  张鑫理了下领带,笑道:“你别血口喷人啊,我可是国际知名企业家。这次回国,‘省招商引资局’还打电话欢迎我呢~”

  路遥叹了口气,现在的自己什么都做不了,索性闭上眼睛不再说话,安静等待死亡的到来。

  但张鑫却不想让眼前饱受病痛折磨、即将离世的表兄走好。他附身靠近,悄悄说道:琇書蛧

  “表哥啊~其实呢,我这次回国主要就是见你一面,告诉你一声——你的癌,是我弄出来的~”

  路遥陡然挣开眼,“你说什么!”

  张鑫笑眯眯的掏出个铅盒打开,里面是件古怪的三角形饰物,仅有巴掌大小,中间是只眼睛似的图案,一看就很有年代感。

  “眼熟吧?这是我亲手送你的,货真价实的古董。我在里面掺了点放射性物质,长期接触就会变成你现在这副鬼样子。”

  路遥马上认出来,这是自己很喜欢的一件古物,天天摆在书桌上,时不时的把玩,没想到却是要人命的东西!

  他伸出枯枝似的手臂,死死的抓住眼前人的胳膊!“你……”

  “别激动~表哥,我西装很贵的。”张鑫轻松拿掉路遥的手,小心的捏起铅盒,将放射性饰物塞进他怀里。

  “我赶飞机,得先走一步。你好好留着这个当做纪念吧,有机会再去你的坟头蹦迪~”

  说完话,张鑫从容起身离开。临走前,还回头俏皮的眨眨眼。他原本就男生女相,此时的神态动作居然有些娇媚。

  保镖很有眼力劲,赶紧打开病房门。同时用无线耳麦联络同事,提前发动汽车。

  ~~~~~~~~

  路遥只能无力的瘫在床上,浑身皆是钻心剜骨般的剧痛,还有无穷悔恨、不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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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但很快,剧痛渐渐消失,只剩麻木,路遥隐约听到过世的双亲在喊他。

  就在路遥的身体越来越飘,即将失去意识时,胸口突然阵阵发烫,将他惊醒。

  从怀中摸出那三角形饰物,发现这玩意变得滚烫无比,还在缓缓发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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