冰冷的秋风迎面而来,却挡不住他的万丈豪情,在竹峰上煎熬了不知多久,就像死过一回的王强,瞬间活了回来。
曾经天云圣地的天师兄也好,那个毁了婚约的楼兰陈家小姐也罢,对他来说,都是身后的秋风,无法再影响他的心境。
他已经等不及赶到白雪城,亲眼见证司马静云一日之间破境渡劫。
更是等不及见到雪山深处的老和尚之后,踏进那道传说中的门槛,从此以后,跟掌教也好,跟西门无痕也罢,就是两个世界的人了。
因为孟老头告诉他,以他和司马静云当下的修为,怕是炼化不了灵丹的十分之一。
换句话说,往后百年之内,他和司马静云都不用再为修炼的灵药发愁了。
直到远远地离开之后,王强才仰天狂啸了几声,将憋在胸口数年的那口郁郁之气尽情地释放出来。
......
就在王强离开三日之后,一袭青衫的剑尊胡不归下了天剑峰,来到藏书楼中。
孟老头正躲着闭目养神,嘴里却说了一句:“难不成,你也是跟药尊一样,为了天道峰来找老头的麻烦吗?”
一粒灵丹,让原本将要老去的胡不归也恢复了的生机,别说破境,便是模样也回到了中年人的模样。
而在孟老头看来,这都是他们欠李修元的人情。
悠悠地叹了一口气,胡不归在一旁的椅子上坐下,笑了笑:“不如,我替掌教收王强做关门弟子,如何?”
“可惜了......”
孟老头摇摇头,冷冷地回道:“诸尊不知少年好,只将恶狼当成宝,你若去年说出这话,还有一线希望。”
“怎么说?”胡不归闻言一惊,眉头轻皱之下,有一种不好的预感。
“因为从现在开始,你们已经不配做王强的师尊了......”
孟老头叹了一口气,淡淡地说道:“不出两月,雪山上的老和尚便有可能收王强为徒,天云圣地,从此无人再配做他的先生。”
说完从躺椅上坐了起来,看着面前的剑尊说道:“警告你,也警告天云山有心之人,谁敢在王强去雪山圣地的路上害他,我会亲手灭他全家!”
胡不归一听,忍不住皱眉问了一句:“王强不是在竹峰吗?他打算何时动身前往雪山?”
“你不用套老头我的话,那小子怕你们害他,早就偷偷溜走了。”
孟老头伸展了一下腰身,继续说道:“当年你们害我的徒儿,我认了;某人怂恿楼兰的陈家退了王强的亲事,老头也认了。”
清了清嗓子,老人正色说道:“这一回,谁敢再去害王强,你让他试试老头我的怒火,他们谁人能接得下来!”
胡不归闻言之下,先是一惊,然后忍不住叹了一口气。
苦笑道:“若这是掌教的意思呢?”
“屁话,那是你们的掌教,不是老头我的。”
孟老头摇摇头,冷喝道:“若不是看你们一个个没出息的模样,就凭他们师徒当年害了我徒儿,又害得掌教离家出走,老头我一掌就废了他!”
这一回,孟老头连茶都没煮,就出声赶人了。
厉声说道:“你们一个个都是看到了那道门槛之人,要不了多久就能破境,别一个个跟没有骨头的女人一样,让老头我瞧不起。”
胡不归闻言之下,一时怔怔地说不出话来。
他是在药尊不甘心之下,让他来替掌教做说客,打最后一粒灵丹的主意。
谁知还没把话说出口,便被孟神通骂了一个狗血淋头,一时竟无言以对。
孟老头冷冷地笑了笑:“好好想想,我那徒儿受了你们谁的人情,你们谁又报答我徒儿的再生之恩?”
挥挥手,孟老头骂道:“滚蛋,别再让我看到你们这副怂样。”
胡不归心事重重地叹了一口气,知道自己是白白挨了一回骂,王强早就离开了天云山,药尊还蒙在鼓里。
想了半晌,放下手里的灵酒搁在桌上,一句话不说,往楼外走去。
孟老头想了想又说了一句:“记住我的话,不要去打王强那小子的主意,你们不配!”
胡不归气得差一些,便一口老血喷了出来。
直到出了藏书楼,望着渐渐阴霾的天空,才幽幽地叹了一口气。
心道若是王强真的做了圣人的弟子,只怕天云山上的几个老家伙,真是再也不配做他的师尊了。
心里喃喃自语道:“早知如此,何必当初呢?”
郁闷之下,胡不归再也没有心思去天秀剑见药尊,而是回了自己的天剑峰。
只是在路上,将孟老头说的这番话,跟天秀峰上的药尊传音说了一通。
最后警告道:“师妹你得警告那师徒两人,别想打王强的主意,否则孟老头发起火来,估计掌教也别想做了......”
玉芙蓉一听,忍不住惊叫一声:“这么快,王强那小子真的离开了竹峰?”
“你说呢?”
胡不归冷冷地回道:“换成是我,我也怕死,肯定早早离开......只怕唯有做了圣人的弟子,才不敢有人去打他的主意。”
玉芙蓉闻言一下子瘫坐在椅子上,连连苦笑道:“这可真是人算不如天算啊。”
不知过了多久,一直到掌灯时节,才幽幽地叹了一口气。
跟天道峰的掌教传音,把孟老头的决定,王强已经离开之事说了出来......
只不过,失望之下的女人,却在一番唠叨之下,忘了把孟老头的警告说了出来。
不管是药尊还是剑尊,都以为那只是孟老头一句玩笑话,以为掌教不会做出格的事,以为那已经离开了的少年,不会再归来。
......
夜已深,整个楼兰城已沉入浓浓的夜雾之中,杏园里没有一丝的声音,连树上最后的寒蝉也已噤声。
这个时候,王强还在来楼兰的路上。
奉了孟老头的命,他给城主大人司徒天行带了一封信,还有一些话也要当面问清楚城主大人的意思。
于是,原本不想来楼兰的王强,便不得不往此走上一回。
杏园中的主人、侍女都已经入睡,一只信鸟飞来落在花厅的窗边,一只纤细的手伸手抓住了鸟儿。
取下一封书信之后,取了一碟灵米放在信鸟的面前,也不吭声。
鸟儿一路而来,早就饿了,当下也不管主人的心思,低头往碟子里的灵米看去。
默默地,看了二遍手中的信函,一只如女人一样的手伸向桌上的油灯。
随着一团火焰燃烧,这世间便再没了什么秘密。
当年这片土地上流了太多的血,且不说之前,光是李修元接手之后,便血流无数。
只是岁月悠悠,有些人已经把当年之事刻意忘却。
曾经的鲜血已经渗入了杏园的黑土之中,后来城主大人受了李修元的委托,在这里种下无数的杏树,将这里的春天变得满园芬芳。
坐在花厅里的主人只知其一,不知其二。
其一是当年陈家的灭门惨案楼兰城中人尽皆知,便是过去了这些年,依旧时不时有老人提起来,用来警示自己的后人。
让人好笑的是,该忘的那些闲人偏偏忘不了。
而当年的主人,却如那茶楼里说书先生讲的故事,好了伤疤忘了痛,从上到下,刻意将这一抹血泪从他们的记忆中抹去。
也只有在这秋凡瑟瑟,天地一片肃杀之时,那些埋藏在地下十数年的血腥,才会在这寂寞的夜里。
从那开裂的草坪之下,从那一片片青石板下,从那一道烙印着杀气腾腾的法阵之中,偷偷地溜出来。
而这种淡淡的气味,如烟尘一样的血腥也只有那从死人堆里钻出来的修士,才能够闻出来。
只不过,坐在花厅里的人显然不喜欢这样的气味,跟春天的杏花比起来,这确实不是什么好闻的味道。
夜更深时,花厅里来了一个黑衣人。
隐在窗边的,一身白衣胜雪的男人嘴里轻轻地说了一通话,交代了一些事情。
黑衣人点头回道:“这事,就交给城外的那些家伙去做好了......”
挥挥手,白衣男子挥了挥跟女人一样的手指,让黑衣人离去。
就像在他的眼里,即便是这里当年死了再多的人,那些血也不是他所为,也染红不了他的手。
同样,只要他不愿意,他可以抽身离去,这里再有鲜血也溅不上他的白衣。
夜更深,里面传来了一声呼唤,窗前的男人叹了一口气。
嘴里嘀咕几句,一抬手灭上桌上的油灯。
......
秋风虽起,好在还没有降下绵绵秋雨。
原本迷茫傍偟不知道自己要走一条什么样的路的王强,在离开天云山那一刻开始,就已经有了自己的选择。
踏着一城的秋风,于巳时一刻,王强牵着马儿进了城主府的大门。
正好遇上将要出门的师爷宋千山要出门,王强在护卫的介绍之下,赶紧跟师爷道明了自己的来意。
师爷闻言之下,当下让护卫牵着马儿去喂,也不出门办事,带着王强来找城主大人司徒天行。
司徒天行虽然不认识王强,好在王强带来了孟神通的信。
看了来自天云圣地的来信之后,司徒天行让师爷自己去忙,他有一些话要跟王强聊聊。
当侍女给王强端上一杯热茶之时,司徒天行已经将孟老头的来信看了二遍,脸上露出一抹奇怪的笑容。
想了想,看着王强问了一句:“如此说来,你便是被楼兰陈家退了婚的那家伙?”
王强淡淡一笑,放下手中的茶杯,回道:“没错正是在下,眼下我连天云圣地的大师兄也不是了......”
跟当年李修元一样,王强没有在司徒天行面前隐藏自己眼下的身份。
在他看来,自己就是一个平凡之人,一个要去雪山修佛闻道的修士而已。
司徒天行放下手里的信函,哈哈大笑道:“你这性情让我想起那已经离开了十来年的李修元,也不知道他何时会回到这里。”wWW.ΧìǔΜЬ.CǒΜ
王强脱口说道:“我家大人说,那兄弟跟楼兰的情缘还没了结,怕是早晩还得回来一趟。”
司徒天行闻言一愣,随后叹了一口气道:“他要是回来,我就有盼头了。”
王强听了这话有些不对劲,当下忍不住问道:“难不成,我那兄弟还欠了城主大人的钱没还?” 蓝星,夏国。
肿瘤科病房,弥漫着医院独有的消毒水味道。病房是单人间,设施俱全,温馨舒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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可对于孑然一身的路遥来讲,却是无人问津的等死之地。
他是癌症晚期,靠着意志力撑到现在,但也只是多受几天罪罢了。
此刻,路遥躺在病床上,怔怔望着床头柜上的水杯,想喝口水。
可他拼尽全力却无法让身体离开病床。剧痛和衰弱,让这原本无比简单的事情成了奢望。
这时,一道幸灾乐祸的声音响起:“表哥~你真是狼狈呢。连喝口水都得指望别人施舍。”
一位英俊的年轻男子悠闲坐在病床前,翘着二郎腿,眼睛笑成一道缝。
“你求求我,我给你喝口水如何?”
路遥面无表情,一言不发。自从失去了自理能力,一帮亲戚的嘴脸已经见多了,不差这一个。
男子起身,将水杯拿在手里递过来,“表哥别生气,我开玩笑的,你对我这么好,喂你口水还是能办到的。”
说完话,他将水杯里的水,缓缓倒在路遥苍白消瘦的脸上。
被呛到,路遥无力的咳嗽几声,好在少量的水流过嗓子,让他有了几丝说话的力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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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张鑫,为什么?我从未得罪过你。你去星盟国留学,还是我资助的!”
张鑫将水杯放下,不紧不慢的说:“谁让你这么古板呢,只是运点感冒药罢了,又不犯法,你非得千方百计的拦着。”
路遥脸上闪过一丝了然之色,道:“张鑫你这垃圾,狗改不了吃屎。将感冒药运到国外提炼毒品……咳咳……”
张鑫理了下领带,笑道:“你别血口喷人啊,我可是国际知名企业家。这次回国,‘省招商引资局’还打电话欢迎我呢~”
路遥叹了口气,现在的自己什么都做不了,索性闭上眼睛不再说话,安静等待死亡的到来。
但张鑫却不想让眼前饱受病痛折磨、即将离世的表兄走好。他附身靠近,悄悄说道:琇書蛧
“表哥啊~其实呢,我这次回国主要就是见你一面,告诉你一声——你的癌,是我弄出来的~”
路遥陡然挣开眼,“你说什么!”
张鑫笑眯眯的掏出个铅盒打开,里面是件古怪的三角形饰物,仅有巴掌大小,中间是只眼睛似的图案,一看就很有年代感。
“眼熟吧?这是我亲手送你的,货真价实的古董。我在里面掺了点放射性物质,长期接触就会变成你现在这副鬼样子。”
路遥马上认出来,这是自己很喜欢的一件古物,天天摆在书桌上,时不时的把玩,没想到却是要人命的东西!
他伸出枯枝似的手臂,死死的抓住眼前人的胳膊!“你……”
“别激动~表哥,我西装很贵的。”张鑫轻松拿掉路遥的手,小心的捏起铅盒,将放射性饰物塞进他怀里。
“我赶飞机,得先走一步。你好好留着这个当做纪念吧,有机会再去你的坟头蹦迪~”
说完话,张鑫从容起身离开。临走前,还回头俏皮的眨眨眼。他原本就男生女相,此时的神态动作居然有些娇媚。
保镖很有眼力劲,赶紧打开病房门。同时用无线耳麦联络同事,提前发动汽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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路遥只能无力的瘫在床上,浑身皆是钻心剜骨般的剧痛,还有无穷悔恨、不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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但很快,剧痛渐渐消失,只剩麻木,路遥隐约听到过世的双亲在喊他。
就在路遥的身体越来越飘,即将失去意识时,胸口突然阵阵发烫,将他惊醒。
从怀中摸出那三角形饰物,发现这玩意变得滚烫无比,还在缓缓发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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