眼下的道心坚毅,心里只有东海。
而且他跟端木青云想的不同,便是芙蓉镇的少年身不灵气,只是修行了一些法术,他也不会再次踏上文古大陆。
去了东海,东海便是他的家,孟家的荣华富贵都跟他没有一文钱的干系了。
心如明镜的他,对芙蓉镇的少年,对比孟府的老爷,对皇城的赫连明月还要崇拜。
可以说,李修元是他自修行以来,唯一崇拜的人。
原本可以一剑砍了他,少年却想着要给皇城孟府传信而放过了自己。
换成他,怕是无论如何也要斩草除根,哪里会放着仇人离开?于那花满意的姐姐来说,自己也算得上是杀害花满意的凶手。
便是这样,那少年依旧挥挥手便放了他一条生路。
那摆明就是告诉孟府众人,我就在芙蓉镇,等着你们来找我寻仇。
这在赵虎看来才是真的君子坦荡荡,不怕你们知道人是我杀的,放马过来找我报仇!
端木青云一路送到码头,赵虎想了想看着他说了一句:“兄弟,听我的话,不要去趟孟府的浑水。”
端木青云挥挥手:“我想去皇城看看,待这里事了,我再去东海寻你快活。”
赵虎摇摇头,跳上了往海崖的商船,回头喊了一声:“我当你是兄弟,才劝你不要去芙蓉镇。”
端木青云想了想回道:“一路保重,这事我再想想。”
商船沿江而下,往东海而去,站在码头上的端木青云却在想,我在这天水镇寂寞了十年,也没闯出名堂。
眼见皇城有了一道机缘,怎么可能就此错过?
……
冬至已过,要不了多久就是大年。
花椒带着乌鸦和西门梦蝶去了几回被烧成废墟的老宅,从里面拨拉出一些她跟弟弟的记忆,一些无关紧要,没有被烧毁的物品。
当她再次出现在芙蓉镇的小街上,没有一个人敢在背后指指点点。
在这些人的眼里,花椒是被老天选中的人。
否则,那日也不会因为少女一声怒吼,一道诅咒,让那五亩良田顷刻之间化为石山。
事后有好事之人前往细看,才发现那从地下冒出的石山,不多不少,正好都在花家的田地里,并没有点别家田地的一文。
如此,这才更为可怕,众生相信,这是老天对他们的惩罚。
趁着下雪,李修元开始让花椒跟着西门梦蝶在风雪中练剑。
说是两人放下心里的过往,能够静下心来的时候,就可以开始练剑了。
唯一不同的是,这一回李修元没有给她们削一把木剑,而是让两人直接握着剑铁在风中斩雪。
这样的剑法,早在很多年前就已经烙印在西门梦蝶的血肉记忆之中,只是后来她放任自流,偷懒了。
现在从头开始,她便要带着师妹一起修炼这对于她熟悉,而又陌生的剑法。
一道剑影斩过。
一片自风中飘来的雪花被西门梦蝶斩成了两瓣,看着花椒目瞪口呆。
西门梦蝶却拿着剑仔细地观察起来。
跟花椒说道:“这是很久以前师傅教我的,后来我懒……那个时候,我已经练到一剑可以斩去三朵雪花了。”
西门梦蝶叹了一口气,幽幽地说道:“师妹你看,我现在只能斩落一朵哦,要是师傅知道了,肯定要骂我。”
斩雪的道理西门梦蝶都为花椒讲解过,不懂的地方她也问过先生。
细细体会了师姐的心情之后,花椒开始蒙着眼睛练剑。
说是在练剑,不如说是她在用心看世界,像小蝶儿说的那样,跟先生解释的道理,她要先观察雪花落下的痕迹。
她要用心看这些雪花,她要试着把雪花看破。
然后在立春之前,在最后一场雪落的时候,试着一剑斩雪。
她在大殿前看雪花,在先生的客堂前看雪花,在已经修行的钟鼓楼前看雪花,在弟弟和文紫薇的坟前看雪花。
眼下的花椒,已经可以蒙着眼睛在山中转圈,能蒙着双眼从先生的客堂,走到弟弟的坟前。
而这一点,连西门梦蝶自己还没有做到。
乌鸦眼里的师姐时不时地练剑,而师妹却在发疯地不断地挥剑,经常在风雪中发呆,一站就是半个时辰。
而花椒出剑的速度也在不断地加快,看在乌鸦的眼里跟闪电一样,风雪中的师妹头顶开始冒气,感觉这不是冬季,而是夏天。
坐在客堂里的李修元默默地注视着风雪中花椒的一举一动,心道当年自己有天山的时候,又何曾不是如此?
眼下的花椒甚至比他当年更疯狂。
当年李修元只是花上一个时辰练剑,其他的时间用来读佛经,想念山上的先生,山下的母亲,以及还要陪沐沐玩耍。
而眼下的花椒不知比当年的少年强子多少倍,她经常是一旦挥剑便是两个时辰,不知疲惫地挥剑。
直到她再也没有一点力气,回到屋里就彻底瘫软,但是她还不敢睡觉,因为她还要读佛经,这也是她的功课。
看碰上花椒的模样,李修元跟乌鸦说了一句:“你师妹这么拼命,等到你以后化形之后,连师妹都不如,你丢不丢人?”
乌鸦摇摇头,嘿嘿笑道:“我现在也很厉害,我的翅膀就是一对灵剑。”
李修元叹了一口气,说道:“那你要不要变成人,要不要跟人师姐一样,试着做一只世间平凡无奇的乌鸦?”
乌鸦摇摇头:“不要。”
跟两个少女和乌鸦不同的是,这些日子老人无聊的时候,不是坐在云起寺的客堂里看芙蓉镇,便是坐在家中看后山。
看山上的那座并不辉煌的寺院,一座被少年起了一个有趣的寺名。
在他看来,原本将要消失在岁月长河中的小庙,在这个冬天重新活了过来。
看着,看着,老人越看越迷惑。
恍然一眼望去,老人眼里的寺院的一角出现在他的眼底,甚至整个山头都尽在他的神识笼罩范围之内。
可等他再仔细看去,山间的那并不高的院墙,那座大殿,以及刚刚修好的鼓楼,都瞬间变得模糊了起来。
就像眼前隔着一层雾,又好像什么都没有看见。
只不过,那山间的一草一木,老人却再熟悉不过,于是他掏出一方丝巾,轻轻地擦拭了一下眼睛。
只不过,等他放下丝巾的瞬间,山上的寺院又变得清晰了起来。
如此反反复复,老人终于长叹一声,然后闭上眼睛,他在心里想着那一夜两个杀手,黑夜里摸上山的情形。
他在想,山上的李修元凭什么有如此强大的自信,不惧来自皇城孟府,来自赫连明月的怒火?
难不成,是因为自己看不懂,或者让他无法久视的那座寺院?
如果开春之后,山间再多修建一座门楼,一道长长的上山的石阶呢?
更不要说,李修元还要在那道瀑布之上的山顶,修一座凉亭。
想到这里,老人起身磨墨,取了纸和笔,在纸上沿着小街的开始描绘,一路往上,来到寺院的山下。
再沉着弯弯的小径一路往上,来到山门。
自山门穿过大门来到寺院的大殿,绕一圈再出来,一边连接到那一座孤坟,那座将要修建凉亭的地方。
搁笔砚台上,老人怔怔的看着纸上的图形,然后闭上眼睛,想象着夏夜里的星空,想着那明亮的七星……
“呼!”的一声,老人长长地吐了一口气,喃喃自语道:“原来,这就是天道吗?”
他没有将李修元这番无心设计当成一座绝世大阵,而是把这地上的大阵,跟天空中的七星连接了起来。
天地有道,君王有道,世人亦应有道。
然后,又有几人知其道而守其道?又有几个真正敬天畏道爱人?又有谁不是为了一己之私,便可以弃道义不顾?
老人活了无数的年头,早将世间的道法看得清清楚楚,无比透彻。
而他直到看了无数个日夜,看着眼睛流泪,看着几近疯狂之下,才看清了天上的一角星空之道。
原来地上的道,与天道是如此接近。
而当下的老人,是他修行以来最近明悟天地道理的一刻,莫名中,老人流下了两行热泪。
心里叹了又叹,原来自己还是小看了山上的少年啊。
呆坐半晌,老人跟山上的李修元传音说:“我看了无数个日夜,终于看见了天上的七星之阵……”
李修元一愣,他一时没有明白老人的意思,直到他突然间看到花椒在山顶上痴痴地站着,仰望天空看雪花的痕迹,才明白了过来。
当下微笑着说道:“原本,我想等到立春……既然前辈已经看见,那便请上山一叙,让我助你看见那一片星空。”
老人闻言大喜,哈哈回道:“我这就去。”
满心欢喜,踏着一街的积雪,老人买了一包烤红薯,这玩意小蝶儿和乌鸦都喜欢吃。
不知不觉中,老人将两个小家伙当成了自己的晚辈。
虽然这一世,离他而去的爱人并没有为他生下一男半女,但是两人相守了一世,把芙蓉镇中每一个可爱的孩子,当成了自己的儿女。
未能闻道跨过那道门槛的爱人,又或者跟南宫如玉的母亲只是陪伴了无心短短几年光阴一样。
老人的爱人这一世只是为了还他三生三世的情缘。
在离去之时,曾问老人有没有后悔,捧着一袋滚烫的烤红薯,老人回想着当年爱人离去之日的情形。
老泪纵横,呢喃道:“这一世,有你陪在身边,不悔。”
山上客堂正在生火煮水的李修元,怔怔地望着炭火通红的红泥小火炉,听着老人的呢喃,想着自己一路走过的路……ωωω.χΙυΜЬ.Cǒm
想着当年他在康川城中,那个污水横流的地方问无心和茉莉,两人有没有后悔?
想着已经跟着师父一起消失的东方如玉,想问一句当年离开了风云城之后,有没有后悔?
心里暗叹之下,心道也只有老人这样心胸坦荡,身怀赤子之心的人,才能说一生不悔吧?
这个问题他从来没有想到,现在也不敢去想。
回想自己一路走来,从来就没有什么必然,一切仿佛都是偶然。
便是师父为自己设计的那条路,也有可能被别人抢先走了……
就像那一卷《涅槃经》明明是他的未来,却不经意之间,就成了天罗城中一个女子的未来。 蓝星,夏国。
肿瘤科病房,弥漫着医院独有的消毒水味道。病房是单人间,设施俱全,温馨舒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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可对于孑然一身的路遥来讲,却是无人问津的等死之地。
他是癌症晚期,靠着意志力撑到现在,但也只是多受几天罪罢了。
此刻,路遥躺在病床上,怔怔望着床头柜上的水杯,想喝口水。
可他拼尽全力却无法让身体离开病床。剧痛和衰弱,让这原本无比简单的事情成了奢望。
这时,一道幸灾乐祸的声音响起:“表哥~你真是狼狈呢。连喝口水都得指望别人施舍。”
一位英俊的年轻男子悠闲坐在病床前,翘着二郎腿,眼睛笑成一道缝。
“你求求我,我给你喝口水如何?”
路遥面无表情,一言不发。自从失去了自理能力,一帮亲戚的嘴脸已经见多了,不差这一个。
男子起身,将水杯拿在手里递过来,“表哥别生气,我开玩笑的,你对我这么好,喂你口水还是能办到的。”
说完话,他将水杯里的水,缓缓倒在路遥苍白消瘦的脸上。
被呛到,路遥无力的咳嗽几声,好在少量的水流过嗓子,让他有了几丝说话的力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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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张鑫,为什么?我从未得罪过你。你去星盟国留学,还是我资助的!”
张鑫将水杯放下,不紧不慢的说:“谁让你这么古板呢,只是运点感冒药罢了,又不犯法,你非得千方百计的拦着。”
路遥脸上闪过一丝了然之色,道:“张鑫你这垃圾,狗改不了吃屎。将感冒药运到国外提炼毒品……咳咳……”
张鑫理了下领带,笑道:“你别血口喷人啊,我可是国际知名企业家。这次回国,‘省招商引资局’还打电话欢迎我呢~”
路遥叹了口气,现在的自己什么都做不了,索性闭上眼睛不再说话,安静等待死亡的到来。
但张鑫却不想让眼前饱受病痛折磨、即将离世的表兄走好。他附身靠近,悄悄说道:琇書蛧
“表哥啊~其实呢,我这次回国主要就是见你一面,告诉你一声——你的癌,是我弄出来的~”
路遥陡然挣开眼,“你说什么!”
张鑫笑眯眯的掏出个铅盒打开,里面是件古怪的三角形饰物,仅有巴掌大小,中间是只眼睛似的图案,一看就很有年代感。
“眼熟吧?这是我亲手送你的,货真价实的古董。我在里面掺了点放射性物质,长期接触就会变成你现在这副鬼样子。”
路遥马上认出来,这是自己很喜欢的一件古物,天天摆在书桌上,时不时的把玩,没想到却是要人命的东西!
他伸出枯枝似的手臂,死死的抓住眼前人的胳膊!“你……”
“别激动~表哥,我西装很贵的。”张鑫轻松拿掉路遥的手,小心的捏起铅盒,将放射性饰物塞进他怀里。
“我赶飞机,得先走一步。你好好留着这个当做纪念吧,有机会再去你的坟头蹦迪~”
说完话,张鑫从容起身离开。临走前,还回头俏皮的眨眨眼。他原本就男生女相,此时的神态动作居然有些娇媚。
保镖很有眼力劲,赶紧打开病房门。同时用无线耳麦联络同事,提前发动汽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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路遥只能无力的瘫在床上,浑身皆是钻心剜骨般的剧痛,还有无穷悔恨、不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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但很快,剧痛渐渐消失,只剩麻木,路遥隐约听到过世的双亲在喊他。
就在路遥的身体越来越飘,即将失去意识时,胸口突然阵阵发烫,将他惊醒。
从怀中摸出那三角形饰物,发现这玩意变得滚烫无比,还在缓缓发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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