秀书网>玄幻小说>道断修罗李夜许静云>第五百九十九章 王一回来,珝儿上山
  薄暮暝暝,山间倦鸟归巢之时,忙碌了一整天的阿木,恢复了李修元的模样。

  就在山下众人纷纷议论昨夜一战,打听那陌生的女子,和本就应该出现在雪山上,又消失的王一之时。

  李修元已经将满山的杏树修剪了一半。

  客堂打扫一遍,连着自己的房间也彻底做了一番清洁,看上去瞬间清爽了不少。

  躺在屋檐下面,身边煮着一壶灵茶。

  耳边是满山归巢鸟儿的鸣叫,以及秋虫发出的声音。

  如此这般,让他的耳朵终于清静了下来,不用再为山下诸人身上的麻烦事去操心。

  正如小光所说,这回醒来的王一,怕是很多年都不敢再随便喝酒了。

  十年,喝了一个女人两杯酒。

  一杯酒让他不得不答应帮那女人去杀蓝田山庄的少爷,因为正好他也要去赴约拼命。

  一杯酒让他醉得人事不醒,不知道醉倒在何处。

  让这个女人有机会假扮成他的模样,于雪山之上跟金无铭来了一场生死大战,最后还差一点便求仁得仁。

  而这些破事,都不是他想关心,也不是他愿意去关心的事情。

  就像眼前的秋花秋月也打动不了他的心境一样,他只想让这如水的时光快些流逝,让那某年某月某一天早些到来。

  望山独居,只要他不愿意,便是青玉和老人洪元海也上不来。xǐυmь.℃òm

  闭着眼睛养神,想着高月儿自己还是半桶水,却突然异想天开,收了小光为徒?

  真是看热闹不怕事大啊?

  要想做好一个师傅,可不是一件容易的事情。

  便也老人洪元海,也没教好自己的两个徒儿,一个忙着在宫里争权,一个忙着在红尘客栈赚钱。

  到头来,怕是只能教好徒孙王小月了。

  小宝倒不用老人太多操心,当年在蓬莱岛的时候,李修元便给他打好了基础。

  往后的年年岁岁,只需要循序渐进地修行即可。

  如此一来,金无铭和王一两人最后的机缘,还不如小光了。

  毕竟眼下的小光还是一个孩子脾气,也没有什么男子汉架子,说拜师便拜师了,也不问问高月儿能教他些什么?

  只是高月儿的修为却不是秦湘玉这个蠢女人可比,至少当年的高月儿,可是老道士的徒弟。

  这些年跟在老人洪元海的身边,于天地之间的道理,法则也明悟不少。

  想来想去,小光倒是有希望传承当年老道士的衣钵了。

  想到这里,李修元难免又想起了已经死在青玉剑下的牛三多。

  心道改天得提醒一下青玉,教孩子可得先从心性教起,若是心性教不好,还不如早早逐出师门。

  省得十年之后,再出来一个祸害。

  都说十五的月亮十六圆,便是十六这夜,李修元依旧是一壶灵茶,一个人躺在屋檐下面望月。

  这一刻,他突然有一种奇怪的想法。

  不知远在洛阳的皇后娘娘,当年的那个小珝儿,会不会突然来到长安,想着来雪山上逛逛,来看看他这个哥哥。

  ……

  清晨微雨,消失了两天的王一从千日醉里醒来,坐着马车回到了红尘客栈。

  难得遇到一个好天气,秦湘玉还在梦里跟小月儿说话,连小光也躲在屋里赖床,只有早起的夜小倩坐在柜台里发呆。

  然后看到王一推门进来,夜小倩忍不住欢呼一声,从柜台里跳出来一把抱住了还没有完全清醒的王一。

  呜呜的哭道:“王一你去了哪里……你以后不许再离开我了……我哥哥没有了,世上只有你一个亲人的……”

  王一轻轻地拍着她的肩膀,问道:“告诉我,都发生了一些什么样的事情。”

  说完拉着夜小倩的手,找了一张桌子坐下:“阿木呢?”

  “阿木跟昨天跟告假了。”

  夜小倩抱着王一的手,呜呜了哭泣道:“中秋之夜……你可把我吓死了……我以为你差一点就死在金无铭的剑下……”

  于一阵哭哭啼啼声中,夜小倩将中秋之夜发生的一幕跟王一说了一遍。

  王一则是一脸的无奈和震惊,他没想到这疯女人竟然扮成了自己去赴十年之约。

  拼着杀死金无铭,或者被金无铭杀死冲上了雪山。

  而最后的结局则是因为一枝天外之箭,将金无铭的一剑西来射偏,才救下必死的慕容漱玉。

  想到这里,王一端起面前的杯子喝了一口,叹道:“她就是个疯女人,十年前摆了我一道,十年后又算计了我一回。”

  夜小倩幽幽地叹了一口气,接过王一递来的手巾,一边擦脸上的泪水,一边叹息。

  过了一会才说道:“那女人在雪山上青玉姐姐的屋里歇息了一晚,昨日跟金无铭和孟小蝶回蓝田山庄去养伤了。”

  王一闻言没有吭声,在他心里或许这就是最好的结局吧。

  至少,这疯女人以后不全再坑自己了。

  正在两人说话的时候,早起的百里如烟晃悠着来了的客栈的大堂。

  看见坐在桌前的王一,禁不住大喊了一声:“王一你还没死啊?”

  王一瞥了她一眼,淡淡地说了一句:“你很想我死吗?是不是我坑了我一回不算,也想再来一回?”

  百里如烟撇着嘴嘀咕了一句,走过来挨着桌边坐下,自己伸手倒了一杯凉茶。

  看着他说道:“你被那女人算计关我屁事?正好你今天回到了这里,我明天就要跟小星回家了。”

  “外面的世界没什么好看的,回去吧。”

  王一喝了一口凉茶,叹道:“那断臂之仇不报也罢,回家安心生个孩子,以后教孩子好好做人。”

  百里如烟想了想,看着王一说:“本来我已经死心了,小光告诉我他或许能帮我想办法。”

  王一笑了起来:“他一个孩子的话你也信?”

  夜小倩摇摇头:“小光现在是对面酒肆高姐姐的徒弟了,他要是能见到高姐姐说的先生,或许就有办法。”

  “哦,他竟然想着去拜师学艺了?”

  王一闻言吃了一惊,在他看来,像小光这样的家伙,哪里会拜师?

  自己的老娘就一个厉害的人物,更不要说还有蓝田山庄这样的背景了。

  夜小倩叹了一口气:“他不想跟着金无铭回去,就是要跟师傅学本事,要不要我把他叫起来,这个猪还在睡觉。”

  王一听到这里,只好看着百里如烟笑了笑:“那么恭喜你,总算多了一线希望。”

  百里如烟叹了一口气,幽幽地说道:“明天我们先回家,等小光求到灵药,我们再来长安。”

  想想不对,又补充道:“小星说,走之前要见你一面,跟你喝个痛快。”

  王一闻言一愣,然后就跟被踩到尾巴的猫一样跳了起来。

  拍着桌子骂道:“谁再让我陪他喝酒,我一巴掌拍死他!”

  ……

  雪山之上,早起的李修元没有去山间修剪杏树,而是翻整荒芜了的几块菜地。

  山上没有人,就算种上菜,最后也会老去枯萎。

  除非老人带着小宝和小月儿回来,青玉跟高月儿能回到雪山修行,不然这菜地早晚又得荒废。

  不过也好,最后烂在地里,跟落叶一样,做了肥料。

  翻整之后便是撒上种了,清晨刚刚下过一场小雨,省去了浇水。

  洗漱一番,换了一件衣衫,独自屋檐底下,望着一山渐渐染红的层林发呆的时候。

  山下却传来了叩门的声音。

  吃惊之下的李修元忍不住轻叹一声,自言自语道:“这人啊,就是经不起念叨。”

  轻轻地一挥手,打开了山下的法阵。

  山下之人一惊,回头跟身后的老实和尚笑了笑:“没候到我的运气这么好,哥哥竟然从雪山上回来了。”

  身后的两个侍女笑嘻嘻地说道:“娘娘难得来一回雪山,是贵人。”

  来人自然是大唐皇后娘娘了。

  轻轻地叹了一口气,悠悠地说道:“对旁人来说或许是,对哥哥来说,我只是他的妹妹。”

  说完一抬脚踏在石阶之上,淡淡地说道:“我们上去吧,这个时候,哥哥应该在煮茶了。”

  原本想要煮一壶灵茶的李修元收回了手,既然皇宫里的妹妹来了山上,他要等珝儿上山之后,再煮这道茶。

  只不过,看着跟在后面的老实和尚,却轻轻地叹了一口气。

  也不吭声,只是从屋里端了一盘秋梨摆在桌上。

  这秋梨还是他昨天刚刚自山间摘回,还没有用蜂蜜腌制,正是苦涩难吃的时候。

  而今日,他要用这梨来待客。

  分明昨日才登山,今日又登山。

  这是一转眼,珝儿已经不再是当年的小珝儿,而是已经踏过了重重的风雨,坐上了大唐皇后娘娘的宝座。

  成了万人之上,与皇帝平起平坐的皇后娘娘,成了大唐有史以来,唯一的当朝二圣之一的存在。

  两个侍女爬得气喘吁吁,便是老实和尚也感觉有些疲累。

  但是漫漫山道在皇后娘娘的脚下,却是闲庭漫步,不一会就将三人远远地甩在了身后。

  看在李修元的眼里微微怔了怔,随后恍后大悟。

  眼下的皇后娘娘不再是当年那个柔弱的小珝儿,而是在老和尚的法力之下,跟高月儿平分了一颗龙珠的传奇女子。

  这样的体质,又岂是世间凡人所以比拟?

  龙珠没有炼化,只是慢慢改变珝儿的体质,等着有一天跟高月儿一样,破茧成蝶。

  站在山间的路口,皇后娘娘回眸往山下远处的皇宫望去,心里有滋味只有她自己默默回味。

  在她看来,虽然过去了数十年,好像什么都没有改变。

  其实在不经意之间,却已经改变了许多。

  幽幽地叹了一口气,皇后娘娘低头喃喃自语道:“哥哥,珝儿的爹爹,永远都回不来了。”

  坐在屋檐下的李修元也叹了一口气,回道:“只要当年的珝儿还在,你爹爹便是踏过那座奈何桥,也是欢喜的。”

  皇后娘娘摇摇头:“那不一样,当年可是爹爹带我来雪山上,才遇见了哥哥。”

  “朝花夕拾,蜉蝣一生,这个道理我当年就跟你说过,难道你忘了不成?”

  李修元从躺椅上坐了起来,伸手拎起火炉上的水壶,开始温壶,落入灵茶,准备煮一道灵茶待客。

  皇后娘娘点了点头,轻声说道:“一生太短暂,珝儿不要做那朝花,要跟哥哥一样,去寻觅长生之道。”

  李修元端着紫砂的手微微一抖,随后笑了笑:“好啊,我等着你。” 蓝星,夏国。

  肿瘤科病房,弥漫着医院独有的消毒水味道。病房是单人间,设施俱全,温馨舒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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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可对于孑然一身的路遥来讲,却是无人问津的等死之地。

  他是癌症晚期,靠着意志力撑到现在,但也只是多受几天罪罢了。

  此刻,路遥躺在病床上,怔怔望着床头柜上的水杯,想喝口水。

  可他拼尽全力却无法让身体离开病床。剧痛和衰弱,让这原本无比简单的事情成了奢望。

  这时,一道幸灾乐祸的声音响起:“表哥~你真是狼狈呢。连喝口水都得指望别人施舍。”

  一位英俊的年轻男子悠闲坐在病床前,翘着二郎腿,眼睛笑成一道缝。

  “你求求我,我给你喝口水如何?”

  路遥面无表情,一言不发。自从失去了自理能力,一帮亲戚的嘴脸已经见多了,不差这一个。

  男子起身,将水杯拿在手里递过来,“表哥别生气,我开玩笑的,你对我这么好,喂你口水还是能办到的。”

  说完话,他将水杯里的水,缓缓倒在路遥苍白消瘦的脸上。

  被呛到,路遥无力的咳嗽几声,好在少量的水流过嗓子,让他有了几丝说话的力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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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张鑫,为什么?我从未得罪过你。你去星盟国留学,还是我资助的!”

  张鑫将水杯放下,不紧不慢的说:“谁让你这么古板呢,只是运点感冒药罢了,又不犯法,你非得千方百计的拦着。”

  路遥脸上闪过一丝了然之色,道:“张鑫你这垃圾,狗改不了吃屎。将感冒药运到国外提炼毒品……咳咳……”

  张鑫理了下领带,笑道:“你别血口喷人啊,我可是国际知名企业家。这次回国,‘省招商引资局’还打电话欢迎我呢~”

  路遥叹了口气,现在的自己什么都做不了,索性闭上眼睛不再说话,安静等待死亡的到来。

  但张鑫却不想让眼前饱受病痛折磨、即将离世的表兄走好。他附身靠近,悄悄说道:琇書蛧

  “表哥啊~其实呢,我这次回国主要就是见你一面,告诉你一声——你的癌,是我弄出来的~”

  路遥陡然挣开眼,“你说什么!”

  张鑫笑眯眯的掏出个铅盒打开,里面是件古怪的三角形饰物,仅有巴掌大小,中间是只眼睛似的图案,一看就很有年代感。

  “眼熟吧?这是我亲手送你的,货真价实的古董。我在里面掺了点放射性物质,长期接触就会变成你现在这副鬼样子。”

  路遥马上认出来,这是自己很喜欢的一件古物,天天摆在书桌上,时不时的把玩,没想到却是要人命的东西!

  他伸出枯枝似的手臂,死死的抓住眼前人的胳膊!“你……”

  “别激动~表哥,我西装很贵的。”张鑫轻松拿掉路遥的手,小心的捏起铅盒,将放射性饰物塞进他怀里。

  “我赶飞机,得先走一步。你好好留着这个当做纪念吧,有机会再去你的坟头蹦迪~”

  说完话,张鑫从容起身离开。临走前,还回头俏皮的眨眨眼。他原本就男生女相,此时的神态动作居然有些娇媚。

  保镖很有眼力劲,赶紧打开病房门。同时用无线耳麦联络同事,提前发动汽车。

  ~~~~~~~~

  路遥只能无力的瘫在床上,浑身皆是钻心剜骨般的剧痛,还有无穷悔恨、不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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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但很快,剧痛渐渐消失,只剩麻木,路遥隐约听到过世的双亲在喊他。

  就在路遥的身体越来越飘,即将失去意识时,胸口突然阵阵发烫,将他惊醒。

  从怀中摸出那三角形饰物,发现这玩意变得滚烫无比,还在缓缓发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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