又一次,李修元将小黑留在了书院,留在了夫子身边。
不同的是,这一回是小黑自己的选择,因为他要跟淑子一起,陪夫子在书院最后一段日子。
李修元让夫子看到了圣人的希望,夫人教给了李修元更多关于圣人的道理。
两人亦师亦友,讨论了无数个日子,既让夫子老怀感慨,也让李修元心怀感恩。
他和小黑来到大秦,原本只想亲身见证焚书、坑儒以及刺秦等大事件,没想到机缘巧合却让他经历了更多的人和事。
他甚至告诉张良,等到夫子离开,便考虑带着家人离开皇城,前往下邳。
他并没有将真相告诉张良,但是他相信以这家伙的智慧当能明白自己想要表达的意思。
而相府的小姐在跟左相一番细说之后,终于同意她前往边关去见公子苏。
身为左相的李斯并不认识李修元,但是他相信张良不会坑了自己的女儿。
于是,在这个斜雨纷飞的清明时节,李修元关上了四十七号的大门,手挥之间,便是法阵起,除了小黑这里谁也进入不了。
相府派了两辆马车,一辆马车是小姐跟两个侍女,一辆马车留给李修元。
李斯原本要派出护卫保护自己的女儿,却在张良一番劝说之下放心地将自己的女儿交给的酒肆的掌柜。
既然是夫子的朋友,也是张良的兄弟,左相自然放心。
春风拂面,正是梨花开放时。
皇城西边的长亭外,李修元叫停了跟在马车后的张良,相府小姐也探出头来,脸上忐忑不安地跟张良挥手道别。
毕竟,她可没有忘记当年风雪之夜,李府拒绝的眼前这个意气风发的少年。
她甚至在想,倘若那时再坚持一下,自己的父母会不会软下心来,同意她跟张良之事。
如果一来,张良怕也不再遇到后来的淑子了。
只是,命运永远没有如果,错过便已经永远地错过了,眼下她的爱人已经去了遥远的边关,而自由之身的张良却留在了皇城。
张良打马上前,看着李修元笑道:“我今天可是代表老师、淑子、小黑来送你。”
李修元挥挥手道:“记住不要冲动,明年春天我若还没回来,就娶淑子为妻吧,就算她嫁给你,也可以做夫子的学生。”
张良一愣,不好意思地笑了起来:“我说,你这是替我担心吗?”
李修元摇摇头:“我只是不想你死在皇城,记住我的话,如果夫子离开我没回来,你就带着小黑去下邳,我会去哪里找你。”
“我那院子呢?不要了?”张良有些迷茫了。
“你可以把它低价转卖了,我的酒肆你不要动,你也动不了。”
李修元认真地说道:“你也可以问问你那个神秘的师傅,看看他主张你去哪里,总之,夫子若是决定离开,你便不要留在皇城了。”
张良一见李修元把话说得如此坚决,只好点头应道:“放心,我那不靠谱的师傅失踪了好些日子,算算也该回来了。”
挥挥手,两人于长亭边分开。
一个打马回了皇城,一个坐在马车上,跟在相府小姐的马车后面,悠悠往西边的边关而去。
直到此时,看了大秦的地图之后。
李修元才明白在先生书山里看到的那首诗:“劝君更饮一杯酒,西出阳关无故人。”
原来,这里也是先生曾经生活过的世界。
只是时间如梭,不知道先生当年在这方世界,又处于时间长河中的哪一刻的眨眼之间。
从清明离开皇城,一路行走在官道之上,李修行一没有赶时间,马车也快不起来。
这是相府小姐头一回离开皇城出远门,虽然一路有两个侍女相陪,却历尽坎坷,吃了不少的苦头。m.χIùmЬ.CǒM
还好一行人有相府的官文,一路上吃住倒是不愁。
但凡遇到没有驿站的地方,李修元宁可少赶路也要选在有村落,或是小镇的地方过夜。
因为带着几个相府的女眷,他可不认为三女能吃经受住荒野中的风霜。
越往西行,路人的商贩行人已很越少,整个世界显得如此清静,有些荒凉。
长路漫漫孤独是唯一的陪伴,而李修元早已经习惯了孤独,倒是赶车的二个车夫喜欢上了李修元。
因为他们发现,这个沉默不爱说话的男子,身边总有喝不完的酒。
大秦的诗书是李修元寂寞旅途的陪伴,而酒却是两个车夫的最爱。
正好,这次因为老道士的原因,让李修元可以带着更多的酒出远门。
最后,边相府的小姐和侍女也喜欢上了李修元酿的黑豆酒,于是最天傍晚,三女都要跟李修喝上哪怕二杯。
说是一路都是漫漫黄沙,没有酒怕是熬不到边关。
一直走了一个多月,转眼已经是仲夏时节,一行人来到了一座西部古城,明月城。
过了幽州是明月,再往前走,不远便是边关。
憋了许久的相府小姐嚷嚷着带着两个侍女去路边的商铺去挑选喜欢的衣裙和零食。
李修元则下了马车,站在路边的树下,静静地打量着路过的行人。
到了西陲之地,李修元发现这里的民风也跟皇城不同,孩子们在路边到处乱跑,妇人们远远地跟在后面找自家的孩子。
有挑着水果的小贩沿街叫卖,跟过李修元的时候问了一嘴,李修元淡淡一笑,当下买了半筐梨,乐得小贩合不上嘴。
站在路边,李修元静静地看着世间百态,他知道自己只是过客。
看看,就已经很满足了。
“闪开,找死!”
突然,一声急促的马蹄声打破了眼前的平静。
长街上,有一匹马儿在大街上狂奔,马背上有一嚣张的青年正在怒吼,在他身后不远处,还跟着几匹快马,显然这个男子的下人。
一时间路人惊慌失措,长街上鸡飞狗跳。
李修元放眼望去,只见街道的中间,有一个青衣女子正低头行路,显然已经来不及躲开这狂奔的一人一马。
而长街上的人群早已散开,显然在行人的眼中,这马上的青年就是一混世魔王。
有人惊呼,有人担忧。
眼见下一瞬间,狂奔中的马儿就将一身青色衣衫的女子踩踏于长街之上,甚至有不少的人已经尖叫了起来。
而低头赶路的女子面有愁容,显然是在想着自己的心事,哪里知道自己已经大难临头?
就在这电光石火的刹那之间。
“呯!”的一声恐怖的巨响,接着便是马儿发出一声悲鸣,激起漫天的尘土。
马儿于悲鸣中倒在长街的一旁,青衫女子吓得捂着嘴说不出话来。
李修元静静地站在长街之上,轻轻地弹了一下自己的衣袖,冷冷地看着从马上掉下来的男子。
却是最关键的刹那之间,李修元一拳轰出,将狂奔的马儿轰倒在地。
马上的青年男子当即摔了下来,从地上爬起之时,狠狠地吐了一口血渍。
“哪来的野人,找死啊!”
青年男子从地上爬起来后,一脸狰狞,一边怒骂,一边拔出腰间的长剑朝李修元斩了过来。
“去吧!”李修元轻叹一声,不知是为了倒在地上的马儿,还是为了惊慌失措中的青衣女子。
只听“咣当!”一声响起,青年男子手里斩出的长剑不知道飞向了何处。
而只到这里,一帮远远围观的路人,也没有看清楚李修元究竟有没有拿出自己的武器。
只见十丈外路边的树上,插着青年男子斩出的长剑。
青年男子愣住了,路边的行人也愣住了,一阵马蹄声响起,有人惊呼道:“公子,老爷让你赶紧回家去。”
于是,一帮下人连倒在地上的马儿也不管了,拉着自家的小主人匆匆离去。
便是有麻烦,也得让老爷处理,可不是他们这些下人能管得了的,因为李修元给他们的感觉太冷静了。
冷静得有些可怕,让他们不得不拉着青年男子,迅速离去。
青衫女子嘴角动了动,却说不出话来,于是只好跟李修元福了福。
李修元眼见青衫女子干枯的嘴唇,当下也不说话,走到路边从马车里拿出水壶,递给眼前显然受到惊吓的女子。
轻声说道:“别急,先喝口水,再说话。”
青衫女子接过水壶咕嘟咕嘟喝了一半,方才幽幽地叹了一口气,只是脸上那一抹淡淡的疲惫却掩饰不住。
见此之下,李修元忍不住问道:“姑娘来自何处,难道不是本地人吗?”
人与人的缘分,有的时候是天意,有的时候却是一念之间的人为之因。
“谢谢大哥!”青衫女子轻声回道:“民女孟姜,只是路过,却不是本地之人。”
轰隆一声,天空突然间响了一道惊雷,随即阴云密布,一场大雨将临。
李修元如被雷劈,怔怔地说不出话来。
直到青衫女子将欲离去,才沉声说道:“天将暴雨,进去躲一躲,我请你吃些东西吧。”
“大哥,男女有别啊……”女子眸子闪过一抹疲意,轻声回道。
“无妨,姑娘别怕,我这还有几个女眷一起。”李修元指着不远处的相府小姐和两个侍女笑道。
从事发的那一刹那,相府小姐便呆呆地站在地街边,因为她在李修元的身上,看到了张良那一抹倔强的影子。
轻轻地叹了一口气,相府小姐跟青衫女子招手道:“过来吧,我请你。”
她也明白这暴雨之下,便是马儿怕也不想赶路,不由留在此处歇息片刻,待到雨停之后再继续往前。
青衫女子眼见真的有女眷,这才跟李修元福了一福,提脚往街边的相府小姐而去。
因为这一刻的她,实在是又困又乏,走不动路了。
直到一行五人在路边的饭馆坐下,直到相府小姐点了一桌的饭菜,直到李修元为四女倒上一杯热气腾腾的热茶。
青衫女子脸上才不争气地的眼泪流下,喃喃道:“谢谢,我已经五天没有吃饭了。”
只是短短的一句话,便是相府小姐也忍不住伸手轻轻地拍了拍青衫女子的手,小声说道:“别怕,你可以跟着我一起。”
李修元却在心里默默地叹了又叹,任他见过无数的风雨,也没想到,会在这里,遇上将往长城寻夫的奇女子。
相府小姐眼见青衫女子不说话,忍不住继续问道:“姐姐贵姓,你将要去向何地?”
青衫女子幽幽地回道:“民女孟姜,要去长城。” 蓝星,夏国。
肿瘤科病房,弥漫着医院独有的消毒水味道。病房是单人间,设施俱全,温馨舒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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可对于孑然一身的路遥来讲,却是无人问津的等死之地。
他是癌症晚期,靠着意志力撑到现在,但也只是多受几天罪罢了。
此刻,路遥躺在病床上,怔怔望着床头柜上的水杯,想喝口水。
可他拼尽全力却无法让身体离开病床。剧痛和衰弱,让这原本无比简单的事情成了奢望。
这时,一道幸灾乐祸的声音响起:“表哥~你真是狼狈呢。连喝口水都得指望别人施舍。”
一位英俊的年轻男子悠闲坐在病床前,翘着二郎腿,眼睛笑成一道缝。
“你求求我,我给你喝口水如何?”
路遥面无表情,一言不发。自从失去了自理能力,一帮亲戚的嘴脸已经见多了,不差这一个。
男子起身,将水杯拿在手里递过来,“表哥别生气,我开玩笑的,你对我这么好,喂你口水还是能办到的。”
说完话,他将水杯里的水,缓缓倒在路遥苍白消瘦的脸上。
被呛到,路遥无力的咳嗽几声,好在少量的水流过嗓子,让他有了几丝说话的力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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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张鑫,为什么?我从未得罪过你。你去星盟国留学,还是我资助的!”
张鑫将水杯放下,不紧不慢的说:“谁让你这么古板呢,只是运点感冒药罢了,又不犯法,你非得千方百计的拦着。”
路遥脸上闪过一丝了然之色,道:“张鑫你这垃圾,狗改不了吃屎。将感冒药运到国外提炼毒品……咳咳……”
张鑫理了下领带,笑道:“你别血口喷人啊,我可是国际知名企业家。这次回国,‘省招商引资局’还打电话欢迎我呢~”
路遥叹了口气,现在的自己什么都做不了,索性闭上眼睛不再说话,安静等待死亡的到来。
但张鑫却不想让眼前饱受病痛折磨、即将离世的表兄走好。他附身靠近,悄悄说道:琇書蛧
“表哥啊~其实呢,我这次回国主要就是见你一面,告诉你一声——你的癌,是我弄出来的~”
路遥陡然挣开眼,“你说什么!”
张鑫笑眯眯的掏出个铅盒打开,里面是件古怪的三角形饰物,仅有巴掌大小,中间是只眼睛似的图案,一看就很有年代感。
“眼熟吧?这是我亲手送你的,货真价实的古董。我在里面掺了点放射性物质,长期接触就会变成你现在这副鬼样子。”
路遥马上认出来,这是自己很喜欢的一件古物,天天摆在书桌上,时不时的把玩,没想到却是要人命的东西!
他伸出枯枝似的手臂,死死的抓住眼前人的胳膊!“你……”
“别激动~表哥,我西装很贵的。”张鑫轻松拿掉路遥的手,小心的捏起铅盒,将放射性饰物塞进他怀里。
“我赶飞机,得先走一步。你好好留着这个当做纪念吧,有机会再去你的坟头蹦迪~”
说完话,张鑫从容起身离开。临走前,还回头俏皮的眨眨眼。他原本就男生女相,此时的神态动作居然有些娇媚。
保镖很有眼力劲,赶紧打开病房门。同时用无线耳麦联络同事,提前发动汽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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路遥只能无力的瘫在床上,浑身皆是钻心剜骨般的剧痛,还有无穷悔恨、不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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但很快,剧痛渐渐消失,只剩麻木,路遥隐约听到过世的双亲在喊他。
就在路遥的身体越来越飘,即将失去意识时,胸口突然阵阵发烫,将他惊醒。
从怀中摸出那三角形饰物,发现这玩意变得滚烫无比,还在缓缓发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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