前生今世,这家伙跟自己一样,没有酒量。
两人吃了一碗肉粥,无心看着他微笑道:“我适才醒来便感觉到胸腹间有一道火焰在燃烧,刚好些,吃了这粥又开始了。”
李修元看着眼前的空碗,看着干净得跟一张不曾落墨湖宣一样的无心。
沉默了很长时间,然后开始跟他讲关于道与法则的道理。
不自见,故明;不自是,故彰;不自伐,故有功;不自矜,故长。夫惟不争,故天下莫能与之争。
天长、地久,天地所以能长且久者,以其不自生,故能长生。
持而盈之,不如其已。揣而锐之,不可常保。金玉满堂,莫之能守。富贵而骄,自遗其咎。
致虚极,守静笃,万物并作,吾以观其复。
企者不立,跨者不行。自见者不明,自是者不彰,自伐者无功,自矜者不长。
……
两人吃完肉粥,无心一边感受胸腹间如刀的火焰,一边仔细聆听李修元为他说的大道之理。
两人从申时过半,李修元一时说到戌时一刻。
看着无心犹嫌不够的模样,笑了笑:“煮茶清心,这本经书我会抄录给你,并且帮助你走上修行的路途。”
不管无心能不能以儒入道,李修元都打算先改变无心的体质。
至少让他行走于世间,不至于被土匪、恶霸欺负。
嗅着淡淡的寒梅冷香,无心有一种神游天外的感觉。
看着李修地问道:“李公子,为何我还没喝到这茶,便感觉自己一颗心已经飞上天了?”
李修元点头笑道:“别飞上天,仔细感受一下,看看能不能听到孩子们在梦里说的话?”
无心捧着一杯寒梅灵茶,浅浅地喝了一口,闭上眼睛试着去感受身边的事物,从石屋后面出来觅食的老鼠……
到小巷里某间屋里大人在招呼不听话的孩子上床睡觉。
到今天给他送来肥肉女孩家,听着那妇人哆嗦着跟女孩的父亲说:“他爹,明天给三个孩子买件新衣服吧,先生今天给了三枚银币啊……”
到更远的地方,两个孩子在床上打闹:“娘,新来的先生说,要给我们买书呢?”
这一夜,是无心改变的一夜。
从一个文弱书生,喝了一碗天上地下独一无二的灵酒,竟然于一日之间衍生了神识。
在李修元看来,这家伙刚刚聚气,便已经插上了一双会飞翅膀,这比他当年在天山上强多的。
犹不自知的无心,不知道自己于一日之间,已经从一个普通的凡人,向着世间的大修士者踏出了一步。
更让他感到神奇的是,在喝下捧在手里的清茶之后,仿佛整个人陷入山林的清泉之中。
有一种畅快淋漓,清心明目的感觉。
一颗心神从孩子们的身上收回,止不住飞上飞天,欲要去摘下天空中最亮的那颗星。
前世,李修元为了这痴情的家伙操碎了心。
为了说服痴迷的无心不惜身入三生石,最后让无心还俗下山,最后才有了南宫如玉。
为了这不少省心的家伙,李修元不得已收下南宫如玉做了自己第一个徒儿……
于修为上,无心只是传承的般若寺功法,李修元并没有给他太多的帮助。
而眼下,李修元却在一日之夜让无心从普通的凡人之体聚气、衍化出神识,可以说是改天换地,早就超出了他跟秦广王的约定。
看着入定中的无心,李修元望着虚空苦笑道:“秦王殿下,我这不算是违约吧?毕竟我到现在还没开口呢?”
虚空自然没有秦王不满意的声音,只是毫无征兆地下起雨来。
满天星光隐去,无心悠悠中叹了一口气,却一下子趴在桌上陷入了沉睡之中。
毕竟这一天,他身体和精神承受的改变太多了。
一番改天换地,让他不堪重负,不得不沉沉睡去。
李修元却不一样,毕竟他知道自己一番操作,算不算违背跟秦广王的约定,只是他愿意接受违约带来的惩罚。
就像他说的便是拼着上五域天道削去他十年的寿命,也要去找苏清月和丽妃的麻烦。
且不论当日身为皇子的夏云杰引狼入室,为祸五域百姓苍生。
便是当下苏清月凭着自己的修为,竟然偷袭当年皇上,毒杀南宫如玉的生父,自己的师侄,逼得天山剑宗的侠女殉情。
这几件事情合起来,他连轮回的机会都不会留给苏清月和丽妃。
守着一盏油灯,李修元拿出一卷空白的经卷,磨了一汪松墨,开始抄写道德经。
既然今世的无心愿意做为人引路,点亮明灯的先生,李修元便要帮助他实现这个愿望。
捏着手里的狼毫,他不知道秦广王说自己在这里的三天是忘川之上的多少天。
便是他知道,只要孟婆出手,那么一切,便还来得及。
……
忘川之上,正是亥时。
一轮明月当初,不时有等着进入轮回之人上桥河汤。
孟婆坐在桥边,手里捧着一杯灵茶,看着对面换了一副面容的秦广王笑道:“我是真没想到啊。”
秦广王一听禁不住苦笑道:“我能怎么办?那小子手里捏着我的令牌,我总不能言而无信吧?”
孟婆一愣,怔怔地说道:“这九天十地,谁人能持有你的令牌?”
秦广王叹了一口气,幽幽地说道:“还能有什么破事?不就是那个不讲究的老道士,我当年欠了他一个人情……”
孟婆倒吸了一口冷气:“这天上地下,能让你欠下人情的老道士……”
“没错,就是你想的那个老家伙。”
秦广王叹了一口气,苦笑道:“我跟他约法三章,不许他去帮那轮回中的家伙,他倒好,见面之下就改变了他的命运……”
“不仅如此,他还想改变那些孩子的命运,他以为自己是神仙啊,还想要把那痴情的家伙打造成传说中的圣人……”
秦广王看着眼前的孟婆,不停地唠叨了起来。
孟婆一听之下,仔细地想了想,笑道:“我那弟弟只是心软而已,又不会生出什么大乱子。”
“他若真的在天地间整出一个圣人来,也算是你的功德了,你得感谢他才是。”
孟婆一听忍不住咯咯笑了起来:“就由着他去吧,他能闹什么大事,不就三天么?他回来,还得替我在这桥上站上十年呢。”
秦广王一听,禁不住大吃一惊,问道:“那孩子能替你守在这里,吹上十年的风霜雨雪?”
孟婆不乐意了,撇着嘴巴说:“这算什么,当年他拿到你那块铁牌的时候,已经替我在这桥上站了百年的时光……”
“百年的光阴么,想想也不错,倘若他真是老道士的徒儿,倒不是不可以在那方世界活生生地整出一个圣人来。”
完了哈哈大笑道:“三天,倘若让他花上三天的时间造出一个准圣,便是把那里闹个天翻地覆又如何?”
拍了拍手,秦广王跟孟婆拱手道别:“我已经等不及了,告辞!”
话未说完,桥上卷起一阵清风,瞬间失去了秦广王的身影。
孟婆望着天空的一轮明月,幽幽地说道:“我替你这乖徒儿费了这么多心思,你要不要好好感谢我呢?”
奈何夜里只有彩云追云,并没有传来老道士的回音。
孟婆一愣,喃喃自语道:“算了,这是我跟他的交易,他替我守上十年的忘川桥,想想也值了。”
……
第二天一大早,无心还没生火煮粥,李修元便出门了。
逛在城东的市场,书局,以及卖衣服的店铺。
买了笔墨纸砚一大堆,柴米油盐无数,给孩子们订了大小不一的衣服、鞋子,说好了过几天来取。
又找了城里的工匠,约好了明天带着材料去替无心和孩子们修补四面漏风、头上漏雨的课堂和石屋。
忙了一上午,等他踩着污泥,回到石屋时孩子们已经各回各家。
李修元招呼无心坐下,两人吃了李修元买回来的饭菜。
完了李修元让无心换上了新买的长衫。
终于,无心有了城里教书先生的模样,应该是多了几分出尘的气质。
下午,李修元替孩子们抄写《声律启蒙》,以及给无心的道德经。
……
第三天,第四天,无心给孩子们放了二天的假,因为城里的工匠要来翻修石屋和课堂。
无心也像个孩子一样,跟着工匠们忙上忙下。
只有李修元笑笑,继续抄写没有抄完的课文和经文。
工匠们有钱干活自然快,只是两天便让整个课堂焕然一新,再也不怕秋雨滴漏,打湿孩子们的衣裳和书本。
石屋里也重新整了一下,放了二张床,将桌子板凳全都换成了结实的杂木。
用无心的话说,这里起码几年不怕风吹雨打了。
……
第四天,来上课的孩子们都收到了心爱的课本。
还没等他们欢呼,无心又让孩子们换上新衣裳、新鞋子,说到了冬天再做新的棉衣。
孩子们发出一声声的欢呼,捧着李修元抄写的课文声音比往常大了几分。
门外,李修元指挥几十个工人,将小巷的路面挖开清理。
趁着大雨未至,他要将这一路都是污水横流的路面换上石板路。
世间的金币、银币对他来说已经没有了用处,对这里的孩子、对他们的父母却有莫大的帮助。
孩子们的爹娘都说李修元是圣人转世,只有无心知道,这个有着似曾相识的少年,想要给孩子、以及孩子们的父母授以鱼和渔。
这是一种信任,也是一种精神。
看了李修元给他的道德经,无心对天地万物有了新的认识。
知道少年所做的一切,是在帮助他,也是在帮助孩子们,所以他没有说感谢。
到了第十天,无心所在的这条小巷差不多都修整了一遍,已经没有再漏雨的房屋,让孩子们在家里也可以安心。
无心则开始在闲下来的时候,教孩子们的父母编织、木工手艺、以及更多的技能。Χiυmъ.cοΜ
用李修元的话说,材料可以由他来出,但是要教会这些人如何挣钱来养活自己、养活孩子们。
直到城东的店铺愿意收购孩子们父母编织的竹篮、以及桌椅板凳,以及一些简单的铁器。
这个时候,已经是李修元来到康川城的一月之后。
花了一个月的时间,他不仅让这条被人嫌弃的小巷不再发臭,让孩子脸上换上自信的笑容。
还让孩子们的爹娘有了固定的收入,让他们懂得每天都要前进一步。
终于,在一个雨夜,康川城里响了几道惊雷…… 蓝星,夏国。
肿瘤科病房,弥漫着医院独有的消毒水味道。病房是单人间,设施俱全,温馨舒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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可对于孑然一身的路遥来讲,却是无人问津的等死之地。
他是癌症晚期,靠着意志力撑到现在,但也只是多受几天罪罢了。
此刻,路遥躺在病床上,怔怔望着床头柜上的水杯,想喝口水。
可他拼尽全力却无法让身体离开病床。剧痛和衰弱,让这原本无比简单的事情成了奢望。
这时,一道幸灾乐祸的声音响起:“表哥~你真是狼狈呢。连喝口水都得指望别人施舍。”
一位英俊的年轻男子悠闲坐在病床前,翘着二郎腿,眼睛笑成一道缝。
“你求求我,我给你喝口水如何?”
路遥面无表情,一言不发。自从失去了自理能力,一帮亲戚的嘴脸已经见多了,不差这一个。
男子起身,将水杯拿在手里递过来,“表哥别生气,我开玩笑的,你对我这么好,喂你口水还是能办到的。”
说完话,他将水杯里的水,缓缓倒在路遥苍白消瘦的脸上。
被呛到,路遥无力的咳嗽几声,好在少量的水流过嗓子,让他有了几丝说话的力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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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张鑫,为什么?我从未得罪过你。你去星盟国留学,还是我资助的!”
张鑫将水杯放下,不紧不慢的说:“谁让你这么古板呢,只是运点感冒药罢了,又不犯法,你非得千方百计的拦着。”
路遥脸上闪过一丝了然之色,道:“张鑫你这垃圾,狗改不了吃屎。将感冒药运到国外提炼毒品……咳咳……”
张鑫理了下领带,笑道:“你别血口喷人啊,我可是国际知名企业家。这次回国,‘省招商引资局’还打电话欢迎我呢~”
路遥叹了口气,现在的自己什么都做不了,索性闭上眼睛不再说话,安静等待死亡的到来。
但张鑫却不想让眼前饱受病痛折磨、即将离世的表兄走好。他附身靠近,悄悄说道:琇書蛧
“表哥啊~其实呢,我这次回国主要就是见你一面,告诉你一声——你的癌,是我弄出来的~”
路遥陡然挣开眼,“你说什么!”
张鑫笑眯眯的掏出个铅盒打开,里面是件古怪的三角形饰物,仅有巴掌大小,中间是只眼睛似的图案,一看就很有年代感。
“眼熟吧?这是我亲手送你的,货真价实的古董。我在里面掺了点放射性物质,长期接触就会变成你现在这副鬼样子。”
路遥马上认出来,这是自己很喜欢的一件古物,天天摆在书桌上,时不时的把玩,没想到却是要人命的东西!
他伸出枯枝似的手臂,死死的抓住眼前人的胳膊!“你……”
“别激动~表哥,我西装很贵的。”张鑫轻松拿掉路遥的手,小心的捏起铅盒,将放射性饰物塞进他怀里。
“我赶飞机,得先走一步。你好好留着这个当做纪念吧,有机会再去你的坟头蹦迪~”
说完话,张鑫从容起身离开。临走前,还回头俏皮的眨眨眼。他原本就男生女相,此时的神态动作居然有些娇媚。
保镖很有眼力劲,赶紧打开病房门。同时用无线耳麦联络同事,提前发动汽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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路遥只能无力的瘫在床上,浑身皆是钻心剜骨般的剧痛,还有无穷悔恨、不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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但很快,剧痛渐渐消失,只剩麻木,路遥隐约听到过世的双亲在喊他。
就在路遥的身体越来越飘,即将失去意识时,胸口突然阵阵发烫,将他惊醒。
从怀中摸出那三角形饰物,发现这玩意变得滚烫无比,还在缓缓发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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