秀书网>玄幻小说>道断修罗李夜许静云>第九十三章 梦里的楼兰
  明媚的春光下,离了樊笼的李修元一路打马飞驰。

  虽然略嫌辛苦却依然乐此不疲,一路贪婪地享受浓浓的春色,看着田间劳作的农夫仿佛又回到当年跟先生第一次离开风云城一般。

  风里有鸟儿飞过,有蝴蝶在路连的花丛里跳舞,有阵阵的花香扑面而来。

  初来玄武大陆便遇上死生危机的他,如今放飞了自我,望着眼前这番恬静的景致,心道自己终有一日,也要去那富春江上的小镇隐居。

  不入化凡,不出山门。

  一路狂奔不停,忽见一道黑色的城墙的出现,定睛望去,隐约可以看见这座城墙比当初的天风城高大了不少。

  虽然比不上蛮荒的长城,但却跟定安城差不了多少。

  望着排队进城的行人商贩,李修元牵着儿马望着高大无比的城墙沉默了良久,差一些天云山就失去了这座雄城。

  看着城门处进出的人群,喃喃自语道:“这便是梦里的楼兰吗?”

  沉默的城墙如身身上的黑衫一般,冷静地注视着这个天自异世,天自天云山的弟子,回答他的只有城门那二个饱经沧桑的大字。

  告诉他,这里便是玄武大地西部最大的城池。

  终于轮到了李修元时,守在城门外的护卫接过他递过去的身份铁牌,发现这个戴着黑衣面具的少年居然是天云山的弟子。

  脸上严肃的神情顿时温和了起来,看着他问道:“此行楼兰有要事?”

  因为千百年来,楼兰皆属天云山的保护,连守城的护卫看到他也忍不住多问了一句。

  “我只是路过,过些天还得去大雪山看看......”李修元接着护卫递过来的铁牌,轻声解释道。

  “那可是一个危险的地方啊。”

  防卫认真看了他一眼,笑着说道:“便是楼兰城里的商贩最多也就去到白雪城,至少雪山深处,就很少有人过去了。”

  看楼兰城的修士看来,北地深处的大雪山,可是一个神秘的之地。

  可不是一般人敢进去探险的所在。

  李修元转头望着来时的方向,静静地说道:“正因为充满了危险,所以才想去看看。”

  护卫一愣,竖起大拇指称赞道:“你这人有意思......可得小心一些。”

  这些年来,李修元已经习惯了山林间的生活,所以入夜之前进到楼兰城,本以为会看到一座华灯初上热闹非凡的城池。

  却没有想到只是酉时一刻,街道上便行人稀少,显得冷冷清清。xiumb.com

  没有想像中的满街灯火,便是还没打烊商家门前的灯光,也只是照亮了自家的门外数丈的石板。

  这里是西部最繁华的城池,却没有他想像中的模样。

  李修元牵着马儿,静静地走在略显清冷的街上,望着一户又一户商家挂着的两盏灯笼,一副怔然的模样像极了归家的游子。

  心道若是这会龙红尘跟在自己身后,自然吵着要去找糕点零食乱买一统。

  若是小龙儿在免不了跟几个姐姐学着去看看胭脂,再看看那些传说中的用露水鲜花酿的所谓香水了。

  夜幕降临有淡淡的香气飘来,不知道是花香,那是商铺里飘出来的香水的气味,让初入楼兰的少年有些迷醉。

  慢慢走着,长长的街道终于变得清净了些。

  然而此时的李修元心思既不在寻找零食,也不在购买香水脂粉的上面,他在去找间客栈。

  一路奔波,他要好好歇息一番。

  正自思量着,身后的马儿欢叫了一声,抬头望去一盏灯笼挂在街边,上面却是如意两字。

  “如意客栈?”

  李修元嘀咕了一句,这名字分明就是在哪见过。

  有客自夜色中来,客栈里早的伙计迎了出来,招手道:“客人要住店还是吃饭?”

  “给我一个安静的客房,再炒二样小菜......”

  将手里的缰绳递给眼前的伙计,李修元抬脚往里走去。

  ......

  小楼一夜听春雨,李修元难得睡了一个懒觉。

  斜靠床头,伸手撑开了木窗,一阵清风拂过,闭着双眼,嗅着风中淡淡的花香,想着杏花谷里此时是不是也是鲜花灿烂的季节。

  又想着若是杏花盛开,母亲和师娘应该准备动手蒸杏花糕了。

  呆在凤凰谷里的沐沐是否带着南宫如玉去看望杏花谷里的母亲和先生师娘?

  那个回到凤凰谷里的宋天玉呢?小青是否真的找到了自己姐姐?

  最让他期待的,还是妹妹是不是跟上官秋明那家伙做了爹娘?

  还有小白是不是当爹了?那两个小青一下子就有得事情忙碌了。

  想来想去,天上地下,只有自己是一个无所事事的闲人了。

  想着要在楼兰城中去做的那件大事,李修元一时清醒了过来,决定先去这楼兰城中好好逛上一圈。

  衣上的衣服都得重新再买,还有靴子,以及若干的吃食。

  总不成去了大雪山的禁里之中饿肚子,他不相信在火下之下的遗迹还有妖兽等着他,若是遇上象修罗战场那样的黑蛇......

  那是打死他也不愿去试着咬上一口。

  洗漱一番,煮一壶灵茶,待他收拾走出客栈的已经是巳时一刻的光景了。

  出门叫了一辆马车,拉着他往传说中的陈家而去。

  车夫一听要说去陈家,看着戴着面具的李修元说道:“眼下的陈家可比不上往年,一夜之间已经变成一遍废墟了。”

  “无妨,你只需要带着转转,一会再去找个热闹的地方,我得置办几身衣裳。”

  一身黑衫的李修元既不像富家公子,也不像楼兰城中的修士,更不像打家劫舍的土匪。

  在车夫的眼里,他就是一个偷偷离家出走,背着爹娘来楼兰城中逛街的孩子。

  马车在石板铺就的大街上撒开了迎,坐在车里的李修元静静地听着车夫的唠叨,心里却在想着那一夜陈家燃烧的大火。

  若是师妹不是正好来了天云山峰,只怕也难逃那场劫难了。

  如此想来,自己的师尊倒成了陈家三口的救命恩人了。

  看来就算换了一个人间,这一啄一饮,也自有定数。

  便是心里有了很多想像中的画面,等着车夫拉着他来到陈家废墟时,李修元还是被深深地震憾了。

  偌大的废墟占地比落霞山下的修罗村还要大,可以想像之前的陈家在楼兰城中是多光辉煌。

  竟然在外敌内贼算计之下,一夜之间被人灭门,连死里逃生的陈家夫妇两人也无法回来重建家园。

  静静地呆了半晌,挥挥手,李修元静静地说道:“走吧,带我去热闹的集市。”

  跟夜晚的清冷不同,白天的楼兰很热闹。

  而李修元也没有出现东市买衣衫,西市买鞋帽的情况。

  只是花了不到一个时辰,李修元就在车夫的带路之下将所需要的物品采买一番,还顺便订做了黑白长衫。

  春雨淅淅沥沥,打发了车夫,李修元在街边的商铺买了一把雨伞,沿着长街慢慢地逛了起来。

  这里是异世,这里是楼兰。

  向来不喜欢逛街的他,也踩着一街的春雨,一步一步要将楼兰的美景尽收眼底,等到有天回到天玉城,说给天街四十七号的师傅,还有玉琼阁的冯如玉听。

  虽然眼下的他,还不知要多少年以后才能回到那曾经生活过二年的地方。

  斜雨微风溅湿了他的长衫和鞋子,看上去就跟邻家的孩子出来贪玩一样,而他似乎也喜欢这种被春雨打湿的感觉。

  不知细叶谁裁出,二月春风似剪刀。

  春风吹拂路旁的柳枝,雨滴打湿了少年的衣衫,一抬头,却见路边有楼名随园。

  酒楼?还是茶楼?

  李修元抬头望着座落的河边的随园,让他想起了风云城中的红袖楼,过去了多少年,那些梦里的记忆将要忘怀的时候。

  收起雨伞,李修元进了随园,上了二楼找了一处靠窗的桌前坐下。

  午时未至,伙计利索的端了一壶茶,二碟点心瓜子送了过来。

  看着李修行元问道:“客人要吃饭么?”

  “先喝茶。”李修元的静静地回道,随即将目光往窗外望去,伙计应声退下。

  “乱风吹尽风云杏,归鸟惊飞红袖胭......“

  望着河边垂柳,李修元叹了一口气,便是那一年的春日宴,让红袖楼的主人见到了自己的先生,然后才会有了天山上的故事。

  那个一曲惊艳了城主府的奇女子,终于做了自己的师娘。

  跟先生终是成就了一段良缘,虽然先生因此没能在五域的风云城入凡,却获得了让天上人间羡慕的姻缘。

  在他看来,便是当年皇主跟皇后娘娘,后来飞升到天罗城的夏长风、姜若雨二人,只怕也没有自己的先生自在。

  正自望着一窗的烟雨发呆,楼里突然间间热闹了起来。

  随着一阵嚷嚷声吵醒了沉思中的李修元,扭头望去,却是一帮少年男女上了随园的二楼,坐在了离自己不远的窗前。

  轻轻皱了一下眉头,李修元终是忍住了起身离去的心思,想着将要前往大雪山,他需要在楼兰城里打探一些有用的消息。

  “师姐,我们要在楼兰城呆上几天?”一个好听的少女声音在李修元耳边响起。

  “看情况吧,大家随便逛逛,三天后出发......”一个女子平静地回道。

  “那我们得在这里多买些吃食,说不定去了大雪山什么都没有......听说那遗迹还是在火山之下哩。”

  “大家要买什么这二天赶紧了,不要去了雪原圣地之后才后悔。”这是一个青年男子的声音。

  ......

  端着一杯热茶的李修元莞尔一笑,心道雪原圣地果然是针对天云山,只是用一个探险的名额就敢打发了一场有关生死的赌局。

  倘若让掌教和自己的师尊纳兰若玉得知这个消息,不知道会不会气得半死?

  还好,自己二个师尊用一场生死大战,让自己跟天云山撇清了关系,否则这往后十年中不知还会有多少变故。

  若是自己真的陷进宗门的纷争之中,只怕再无宁日。

  想来想去,他倒是要感谢欧阳重明了,若是他真的给了天云山十几个探险的名额,自己难不成还要做一回保姆不成?

  否则,他总不成看着同门的弟子遇险而不顾吧?

  眼下倒好,无意之中他变成了一人吃饱,全家不饿的散修了。

  “师尊,我们上二楼吧,那里风景好。”一个青年男子的声音突然在随园的大堂里响起。

  “也好,就在这里歇息一日,明日再赶回宗门。”

  还没等李修元抬头,一个中年男人的声音已经来到了二楼...... 蓝星,夏国。

  肿瘤科病房,弥漫着医院独有的消毒水味道。病房是单人间,设施俱全,温馨舒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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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可对于孑然一身的路遥来讲,却是无人问津的等死之地。

  他是癌症晚期,靠着意志力撑到现在,但也只是多受几天罪罢了。

  此刻,路遥躺在病床上,怔怔望着床头柜上的水杯,想喝口水。

  可他拼尽全力却无法让身体离开病床。剧痛和衰弱,让这原本无比简单的事情成了奢望。

  这时,一道幸灾乐祸的声音响起:“表哥~你真是狼狈呢。连喝口水都得指望别人施舍。”

  一位英俊的年轻男子悠闲坐在病床前,翘着二郎腿,眼睛笑成一道缝。

  “你求求我,我给你喝口水如何?”

  路遥面无表情,一言不发。自从失去了自理能力,一帮亲戚的嘴脸已经见多了,不差这一个。

  男子起身,将水杯拿在手里递过来,“表哥别生气,我开玩笑的,你对我这么好,喂你口水还是能办到的。”

  说完话,他将水杯里的水,缓缓倒在路遥苍白消瘦的脸上。

  被呛到,路遥无力的咳嗽几声,好在少量的水流过嗓子,让他有了几丝说话的力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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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张鑫,为什么?我从未得罪过你。你去星盟国留学,还是我资助的!”

  张鑫将水杯放下,不紧不慢的说:“谁让你这么古板呢,只是运点感冒药罢了,又不犯法,你非得千方百计的拦着。”

  路遥脸上闪过一丝了然之色,道:“张鑫你这垃圾,狗改不了吃屎。将感冒药运到国外提炼毒品……咳咳……”

  张鑫理了下领带,笑道:“你别血口喷人啊,我可是国际知名企业家。这次回国,‘省招商引资局’还打电话欢迎我呢~”

  路遥叹了口气,现在的自己什么都做不了,索性闭上眼睛不再说话,安静等待死亡的到来。

  但张鑫却不想让眼前饱受病痛折磨、即将离世的表兄走好。他附身靠近,悄悄说道:琇書蛧

  “表哥啊~其实呢,我这次回国主要就是见你一面,告诉你一声——你的癌,是我弄出来的~”

  路遥陡然挣开眼,“你说什么!”

  张鑫笑眯眯的掏出个铅盒打开,里面是件古怪的三角形饰物,仅有巴掌大小,中间是只眼睛似的图案,一看就很有年代感。

  “眼熟吧?这是我亲手送你的,货真价实的古董。我在里面掺了点放射性物质,长期接触就会变成你现在这副鬼样子。”

  路遥马上认出来,这是自己很喜欢的一件古物,天天摆在书桌上,时不时的把玩,没想到却是要人命的东西!

  他伸出枯枝似的手臂,死死的抓住眼前人的胳膊!“你……”

  “别激动~表哥,我西装很贵的。”张鑫轻松拿掉路遥的手,小心的捏起铅盒,将放射性饰物塞进他怀里。

  “我赶飞机,得先走一步。你好好留着这个当做纪念吧,有机会再去你的坟头蹦迪~”

  说完话,张鑫从容起身离开。临走前,还回头俏皮的眨眨眼。他原本就男生女相,此时的神态动作居然有些娇媚。

  保镖很有眼力劲,赶紧打开病房门。同时用无线耳麦联络同事,提前发动汽车。

  ~~~~~~~~

  路遥只能无力的瘫在床上,浑身皆是钻心剜骨般的剧痛,还有无穷悔恨、不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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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但很快,剧痛渐渐消失,只剩麻木,路遥隐约听到过世的双亲在喊他。

  就在路遥的身体越来越飘,即将失去意识时,胸口突然阵阵发烫,将他惊醒。

  从怀中摸出那三角形饰物,发现这玩意变得滚烫无比,还在缓缓发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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